最近发了几篇年终奖计税的文章,老是有人留言跟我杠杠讨论!
二哥,2022年1月就不能单独申报年终奖了,12月15日之前最后一次机会,从2022年开始,系统就不支持年终奖申报了。12366也是这样说的,不确定能不能,税务局某某也是这样说的,巴拉巴拉。。。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它22年1月申报12月年终奖也可单独计税。22年1月它申报的是2021年12月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2021年12月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还处于2021年这个期间,仍然属于政策规定的2019年1月到2021年12月这个期间,你仍然可以享受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政策。你永远记住,个人所得税政策永远看税款所属期,不看你什么时候申报。案例1、2019年1月申报2018年12月所属期的一次性年终奖单独计税是按新政策算法还是旧政策算法?新政策和老政策相比,单独计算年终奖个税还是有差异的,老政策还要结合当月的工资情况来计算,新政策不需要看当月工资。
如果按照文章开头读者的意思,看什么时候申报,那2019年1月申报2018年12月所属期的一次性年终奖那就应该按新政策了,因为时间处于2019年了。所属期还在2018年,那就还是2018年的政策,也就是老政策的计算方法。这点我们直接看申报系统已经申报的记录就能充分的证明这点。申报时间是2019年,申报的是2018年12月所属期的年终奖,方法还是按老政策的方法。案例2、2019年1月1日实施新个人所得税算法之前,国家在2018年第四季度给了一个过渡政策。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那么请问,2018年10月申报2018年9月所属期的减除费用是用3500,还是用过渡政策的5000。如果按文章开头读者的理解,看申报时间,2018年10月申报,都已经新政策范围了,那就该减除5000。我们还是看的所属期,2018年9月所属期的虽然在10也申报期申报,但是它依旧是9月所属期,还是属于老政策下的计算方法,计算时候依旧是扣3500。这点我们也从申报表已经实际完成申报的结果给你展示一下。看到没有,9月所属期,10月申报表申报的,扣除的是3500。
10月所属期、11月所属期、12月所属期别在11、12、1月申报,扣除的都是5000。一次性年终奖,2019-2021年,可选择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那么非常显然的就是你2020年12月所属期的在2021年1月申报的也可享受一次性年终奖政策。当然,一年只有一次机会,你如果2021年的某个月已经申报过2021年所属期的一次性年终奖了,那么你12月所属期的自然不能再用了,一年只要一次机会。比如很多人是春节之前发年终奖。那么假设2021年2月春节时候发了年终奖,税款所属期是2021年2月,公司已经在2021年3月按年终奖一次性政策申报了。那2021年的资格就已经用了,哪怕你赶在2021年12月再发,那也不能再享受了。总的来说,你别去饶发的什么时候的钱,反正申报实操能不能享受政策我就看你税款所属期,所属期就等于发放时间。至于你2021提前发2022的,2021年补发以前各年的,都别给我饶,我不管。经常有朋友留言告诉二哥自己对会计职业生涯的迷茫,问我怎么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的?其实很多人到了30岁就开始迷茫了,问题集中在干了很多年也是小会计,不知道自己适不适合走晋升之路?如果适合为什么总是上不去?如果不适合又该往那方面发展?其实路还是有的,我个人觉得是需要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这不仅要深刻认识自己,同时更关键是也要知道到底有多少路可以合适的匹配到自己,认识自己得靠你自己,但是到底有哪些路?这个可能你处于自己小环境中没有发现,所以二哥推荐大家花1块钱听听下面,看看同样是会计,别人能选什么路走?自己有没有这个可能性?自己适不适合。1块钱听听吧,就当给自己一个机会,最终没找到适合自己的路也不亏,权当打赏二哥了。温馨提醒:二哥税税念为非官方平台,所有写作的文章仅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
1、加计抵减,我劝你认真做一个筹划安排
2、税务自查,房产税少算了几十万...
3、我写文章经常会常用的几个网站,分享给大家
4、小规模1%延长到2022年?千万别搞错了
5、为什么出口退税不是政府补助?
6、代开发票税负重?劳务报酬个税高?理解有误
7、可以部分开红字,但是千万不要这样部分开
8、公司卖二手车按0.5%交税,你怕是想多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