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都过去这么久了,小A发现公司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还有余额。这是不应该出现的情况,既然都营改增了,营业税应该有个了结,没有申报的应该早申报了。
没有缴纳也需要缴纳了。为什么还有余额?小A说这个以前老账,这个一直也核对清楚,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有人说直接按金额交了吧,小A又觉得自己知道没对清楚,交了也没依据,又不敢动。
那应该怎么处理呢?
还能怎么处理,我只能告诉你两个字。
对账
什么对不清楚,如果这会税务检查来,让你核对清楚,你对不对?还是核对去吧,对清楚了就去交了吧。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三项“试点前发生的业务”规定:“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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