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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处处皆税,旅行途中也可以带你学学“营改增”!

发票那些事

从峨眉山山脚到金顶得做观光车、缆车。费用花费如下:

峨眉山门票:185/人

零公里-雷洞坪观光车票价:50来回/人

雷洞坪-金顶缆车票价 65(上行)+55(下行)=120/人

我们一起来看看怎么从这些发票上了解一下营改增,感受一下营改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点滴。

门票、客运发票是营改增后的保留票种,它们是普通发票的一种,票面不像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那样展现了价税分离,其票面的价格就是含税价格。

1
索道票

2
观光车票

经常在新闻上听到营改增,对于非财税从业人员来说,营改增还比较陌生。所谓营改增,就是原来由地税局征收的营业税,改为由国税局征收的增值税。也意味着,地税发票将退出历史舞台,只留下国税发票。而具体的在发票上的体现就是监制章的区别,国税发票就是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地税发票就是地方税务局监制章。具体如图:

全面营改增之后,所有行业的企业从事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要向国税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用的发票,都要从国税局领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三点第(四)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第(七)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6号《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四规定营改增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自2016年5月1日起,由国税机关监制管理。

所以,如果取得2016年8月31日之后开具的门票、客运发票均应该是国税监制章,在峨眉山取得门票、客运定额发票均属于营改增后的合法的允许继续使用的发票种类。

而下图这张15年开具的门票,我们可以看到是营改增之前的是由地方税务局监制的门票。

这就是从发票的票面上感受这营改增的政策变化,你注意到了吗?

税收那些事

发票是形式,发票背后对应的是不同的税种。对于服务提供单位来说,我们虽然表面上看到的是发票监制章的变化,但是背后却是销售单位税款核算方法的变化。

从三种收费发票专用章的名称来看,峨眉山旅游收费项目主要由两个公司在运营,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和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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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和缆车票均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其注册信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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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票为: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注册信息如下:

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旅游服务、汽车客运、车站服务、住宿、餐饮、汽车维修、旅游工艺品、成品油销售、卡拉OK、茶园、棋牌出租、行李寄存、其它食品、日用百货、中草药、冷饮,于1999年8月13日在乐山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

文化体育服务

从税目来看,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门票和缆车票均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6%。

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游览场所提供的摆渡车服务业也应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6%

营改增之前,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取得100块的门票收入营业税=100*5%;营改增后增值税=100/(1+6%)*6%-进项税。所以计算税金的方式变化了。

政策依据

财税 【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中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旅游业税目是这样规定的:

财税〔2016〕140号十一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以,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公司名字是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其提供的门票收入、缆车服务但却不是我们认为的旅游服务,它在增值税税目里面属于提供游览场所的服务,归属于文化体育服务业。而且公司经营范围也没有旅游服务的经营范围。

而旅游服务概念是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等活动的公司,比如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就有旅游服务。

旅游服务业

本次金顶住宿是在某旅游网站定的,旅游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机票、酒店、会场、度假产品的实时搜索,并提供旅游产品团购以及其他旅游信息服务的公司。也是旅游服务业。所以旅游网站开具的发票品名是:旅游服务,而不会开具住宿费,因为他本身不提供住宿服务。

提醒

在旅游网定票,需要咨询一下发票怎么开具。发票的开具根据网站和酒店的结算方式而有所不同。有些事酒店自己开票,旅游公司仅就服务费开具发票,其他款项代收代付。有些是旅游网转开全额发票,按照旅游服务差额纳税。所以需要咨询清楚,免得索要发票时候出现问题。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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