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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男童被邻居放炮炸伤截肢,如何争取足额赔偿?
黄璞琳
本案放炮邻居、案涉炮仗生产销售者,都跑不了民事赔偿等责任。
上饶男童被邻居放炮炸伤截肢事件,令人痛心!在此,祝愿受伤男孩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和身心抚慰,愿他迈过此坎未来一路顺平。
据最新报道,本案扔出肇事炮仗的邻居翁某,已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刑事拘留。相信公安机关的积极介入,有助于受伤男孩医疗费用等伤害赔偿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本案受伤男孩被迫手臂截肢,已属重伤。翁某扔出肇事炮仗致男孩重伤,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翁某想争取从轻处罚、避免牢狱,其本人及其家属就会积极赔偿,争取受害男孩及其监护人的谅解,从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争取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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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求肇事邻居翁某承担赔偿责任外,建议受伤男孩家长积极督促公安机关查清肇事炮仗的生产销售者,以及肇事炮仗的质量安全是否合格,尤其是炮仗是否填充了国家禁止使用的炸药品种,所填充的药量是否超标等,争取追究肇事炮仗生产销售者的民事赔偿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13)明确规定:
5.6.1.1 产品不应使用氯酸盐(烟雾型、摩擦型的过火药、结鞭爆竹中纸引和擦火药头除外,所用氯酸盐仅限氯酸钾,结鞭爆竹中纸引仅限氯酸钾和炭粉配方),微量杂质检出限量为0.1%。
5.6.1.2 产品不应使用双(多)基火药,不应直接使用退役单基火药。使用退役单基火药时,安定剂含量≥1.2%。
5.6.1.3 产品不应使用砷化合物、汞化合物、没食子酸、苦味酸、六氯代苯、镁粉、锆粉、磷(摩擦型除外)等,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吐珠类、玩具类产品及个人燃放类组合烟花不应使用铅化合物,检出限量为0.1%。
5.6.2 药量
5.6.2.1 单个产品不应超过最大装药量(见表2和表3,不包括引火线和填充物)。实际药量与标称药量的允许误差:药量≤2g,误差±20%;2g<药量≤25g,误差±10%;药量>25g,误差±5%。
5.6.2.2 个人燃放类产品最大允许药量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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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肇事炮仗在男童右臂处爆炸后,受害男孩“右侧肩关节处离断,仅剩余部分皮肤组织连接,右上臂有不规整开放性创口,创口内可见骨碎块,肌肉组织损伤断裂严重”,受伤男孩当时所坐的石凳附近的铁皮都被炸出洞。可以推定,肇事炮仗爆炸力惊人,其安全性非常可能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要求。至少,从实际损害后果来看,肇事炮仗存在危害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2条、1203条等条款也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7条还规定了产品缺陷惩罚性赔偿制度: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从本案现有情况来看,肇事炮仗至少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如果公安机关能够查明其填充药物及其药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那就更能认定肇事炮仗属于缺陷产品。那么,受伤男孩及其监护人就可以要求肇事炮仗的生产销售者,与肇事邻居翁某一道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话,受伤男孩的治疗费、后续康复费、假肢更换安装费、营养费、家长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赔偿,就能得到更大的保障。受伤男孩及其家长,还可要求肇事炮仗的生产厂家依照《民法典》第1207条承担惩罚性赔偿,即在前述实际损失的基础上,再增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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