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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儒学

大众儒学:

一种

新的儒学

研究派别

是当代和谐文化

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念和定义,是刘周在

全世界都来,践行大众儒学

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

主要观点:

儒学核心

是仁和礼

仁就是以

“爱人”之心

推行仁政

使社会成员都享有

生存和幸福的权利;

礼就是用

“正名”

(道德教化)的方法

建立社会的道德秩序

从而使得

社会成员

对自身的

社会地位

都有稳定

的道德认可

和道德定位

社会成员普遍享有

生存和幸福的权利

也就没有

造反作乱

的必要;

社会成员

普遍认可

社会的

道德秩序

遵守符合自身

具体情况的

道德规范

造反作乱

也就没有

道德依据

(即没有

意识形态基础)

社会成员

既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

又没有造反作乱的意识

社会也就可以长治久安

儒学即是一种

超越社会形态

以及阶级形态

的社会统治方略

和社会管理学说

儒学在历史上,曾经作为

我国奴隶社会,某些诸侯国

在某些时期的

主流意识形态

同时又是我国

整个封建社会的

主流意识形态

——

这一史实

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仁和礼

的关系是

仁礼一体

不讲仁,只讲礼:

礼也就不会

被社会成员

普遍地认可

就会遭反对;

不讲礼,只讲仁:

社会成员不受道德约束

会由思想的无政府状态

引发现实的无政府状态

所以

仁和礼

不可分

社会发展,会使人们的

道德观念,发生变化

礼的一些具体内容

需要根据时代变化

而予以改变和调整

改变和调整

即仁的体现

礼和法的结合:

儒学

“仁礼一体”的体系

当中包含了法的内容

礼和法应该很好的结合

礼的作用,主要是,预防犯罪

法的作用,主要是,惩罚犯罪

对犯罪个体的惩罚

不是法的全部意义

惩罚

所产生的

社会影响

(能不能从总体上

减少全社会的犯罪)

才是惩罚的主要目的

建立分层践行的

“以礼为体

以法为用”

的礼法体系

是实现社会

长治久安的

重要保障

儒学“民贵君轻”的思想:

表明儒学:

不是把“君”

置于自己学说的中心

而是把“民”

(人民大众)

置于自己学说的中心

儒学

对“舜娶而不告”

和“汤武革命”

的赞成

表明儒学

并不是片面维护

居上位者的利益

“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

的内涵

一方面是:

君守君道,臣守臣道

父守父道,子守子道;

一方面是:

君守君道,是臣守臣道的前提

父守父道,是子守子道的前提

所以

居上位者,违背仁礼

居下位者,可以采取

积极或者,消极手段

来去维护,仁和礼

儒学的

本质就是

大众儒学

根本精神,即是维护

国家社会的和谐运行

儒学不仅是中国古代的

社会统治和社会管理学说

而且与近代以来的

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学说

及民主革命学说

和共产主义学说

都是兼容的

儒学“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

表明礼

的最高境界

和最高目标

即就是创造

人人之间的和谐

暨全社会的和谐

儒学认为:

践行仁礼

维护仁礼

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汤武革命”和

“舜不告而娶”

的目的

是“复礼”

非作乱

所以,他们

不是在破坏和谐

而是在恢复

被破坏了的

和谐的基础

所以

“汤武革命”与“克己复礼”

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也都是

创造和谐

促进和谐

的行为

儒学承认,一切的人

(尤其是居下位者)

的维护仁和礼

的责任和权利

可以使人们

(尤其是居上位者)

在违背,仁礼方面

不致于,走得太远

使人们在,破坏和谐基础

的道路上,不致走得太远

因此,只会对

维护社会和谐

产生积极作用

它同时也表明

礼的根本精神:

不同地位的

人们之间的

相互协调和

相互尊重

所以,儒学文化

就是,和谐文化

儒学新解:

引言:

“内圣外王”是

儒学全部学说

的总概括

《大学》的

“格物”

“致知”

“诚意”

“正心”

“修身”

属内圣范畴

内圣

即通过修养

成为圣贤的

一门学问

“齐家”

“治国”

“平天下”

属外王范畴

外王即是

在内心修养的,基础之上

通过社会活动,推行王道

创造

和谐社会

大同社会

的一门学问

“内圣外王”皆以

“仁义礼智”

为根本指针

其中“仁”“礼”

在“内圣外王”

两个层面中的

根本意义相同

但在

两个层面上有不同的

具体解释和具体效用

《大学》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

阳明心学认为:

格物即“格心之物”

格即规格、条理

格物即“使物格”:

就是使外物在人的

心中有规格有条理

亦即有正确的位置

致知即“致良知”

“良知”就是

孟子所说的

“良知良能”

所谓良知良能就是

自然赋予人的本性

《孟子·告子上》: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恭敬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恻隐之心,仁也

羞恶之心,义也

恭敬之心,礼也

是非之心,智也

仁义礼智

非由外铄我

我固有之也

这就是说“仁义礼智”

不是外部强加人的赘物

而是自然赋予人的本性

是“不学而能”的“良能”

和“不虑而知”的“良知”

《大学》:

“物格而后知至”:

外物在人的内心

有了正确的位置

亦即

破除了外物

在人内心的

不正确位置

(破心中贼)

使人的内心能够不接受外物的

不正确或不正当的诱导和诱惑

这样

人的良知

就会显现

《大学》:

“知至而后意诚”

良知显现,出来以后

自然就会,坚定自己

修学圣贤之道的决心

不会只是

做个样子

给别人看

自欺欺人

《大学》:

“意诚而后心正”:

具足坚定决心

自然也即就会

对修学圣贤之道

过程的任何困难

都可以

“不忿懥”

“不恐惧”

“不忧患”

对任何可能导致自己放弃

修学圣贤之道的东西

都“不好乐”

《大学》:

“心正而后身修”:

就是说人有了

“不忿懥”

“不恐惧”

“不忧患”

“不好乐”

之心

不受任何

干扰之后

就会自觉的

将圣贤之道

贯彻于自己的

一切行为之中

并使自己成为

圣贤一样的人

最终实现“身修”的目的

格物、致知、

诚意、正心

都属于“修心”的范畴

格物致知

即“内圣”

的第一阶:

即“明本性”

诚意正心

即“内圣”

的第二阶:

即“坚道心”;

修身

即内圣

的第三阶:

即“行圣道”

其中

格物、致知即是

内圣的基础阶段

即“破心中贼”的阶段

修身即内圣的发挥阶段

将“破心中贼”的成果

发挥于外在行动的阶段

诚意、正心,则是联接

“基础阶段”与“发挥阶段”

的重要保障

程朱“理学”纲领:

存天理,灭人欲:

“灭人欲”

并不是

反对和消灭

一切的人欲

譬如

理学并不是

反对和消灭

吃饭

所以“灭人欲”

其实只是要

反对和消灭

违背人的“良知”的

不正当的“人欲”

其本义

与阳明心学

“格心之物”

“破心中贼”

的思想是一致的

“存天理”,即保存人心

固有的“仁义礼智”之天理

其本义与阳明心学

“致良知”的思想

也是一致的

魏晋“玄学”:

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的老子《道德经》

“道法自然”的思想

解释儒学

主张 “名教”( 仁义礼智)

出于自然

以“贵无”思想

消除人内心中

违背“仁义礼智”的杂虑

恢复“仁义礼智”的自然本性

即魏晋玄学

与阳明心学

的一致之处

董仲舒“名教”思想:

认为“仁义礼智”等“名”

是“天志”即自然的表达

“圣王”根据“天志”赋予的“名”

“教化”人民,使人人“明其道”

这里的教化,即是

使人人“破心中贼”

“明其道”

就是使人人

“致良知”

此即董仲舒的“名教”思想

与阳明心学的一致之处

(注:

名教思想包涵“内圣”成份

但是主要侧重“外王”)

儒学“内圣”学说:

以孟子的“仁义礼智”

四端说贯穿始终;

以《大学》的

“格物致知

诚意正心修身”

为修学次序;

以王阳明心学

“格心之物”和

“致良知”为

修学根本

凡修学圣贤之道

求作圣贤者

舍此之外

别无他途

外王一贯学说:

刘周“大众儒学倡议书”之中

关于儒学“外王”学说的表述:

(一)大众儒学是,儒学的原教旨

(二)儒学的核心是,仁和礼

    1、 

仁即爱人

即以“爱人”之心

推行仁政

使得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

都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

礼即社会的道德秩序

用“正名”即道德教化的方法

使得社会各阶层的人们

对自身社会地位有稳定

的道德认可

和道德定位

仁的作用,是使民无造反之,必要

礼的作用,是使民无造反之,意识

人们普遍

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

就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

人们普遍

认可社会的

道德秩序

普遍遵守

符合自身

社会地位的

道德规范

造反作乱

也就没有

道德依据

(即没有意识形态基础)

人民

既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

又没有造反作乱的,意识

社会就可长治久安

古今中外

凡是能够

使国家达到

太平的统治

事实上都

没有违背

儒学

的仁和礼

两大原则

    2、 

儒学的真谛

是仁礼一体

不讲究仁,只讲究礼

人民就会反抗其统治

不讲究礼,只讲究仁

人民就会轻慢其统治

人民便不受道德约束

会由思想的,无政府状态

引发现实的,无政府状态

仁和礼是一刻

也不可以分开

这就叫作

仁礼一体

人类社会

是不断地

发展进步

古代人类

受到自然界的

威胁特别严重

每个人都必须

依赖群体力量

才能生存

故每个人

都习惯于

遵守群体

共同的道德规范

而认为群体共性

对个性的约束

非常合理

但是越到后世

受到自然界的

威胁不断减弱

因此反对共性的约束

追求个性自由的思潮

便会逐步发展了起来

所以,人们的道德观念

也就,跟着发生相应的变化

所以,礼必须

根据不同的时代

而有不同的内容

拿着古代的“礼”

来统治现代的社会

就会违背仁的原则

违背了

仁的礼

一定会

受到人民的

反对和反抗

所以

礼贵在

不会违背

仁的原则

不违背仁的原则

必须根据不同的时代

改变礼的具体的内容

只有根据

时代变化

改变调整

礼的一些

具体内容

这样才可以达到

不违背仁的原则

这就是

仁礼协调

一体不二

的要点

    3、 

辛亥革命推翻

中国旧的礼制

这是因为

礼制中的

许多内容

有违时代

已违背了

仁的原则

所以,辛亥革命

推翻,旧的礼制

本身正是体现了

儒学的仁的原则

但是,新的社会形态

也只有在推行仁政的基础上

建立健全新的社会道德秩序

才能得到,最后稳定

并且实现,长治久安

时包含了

法的内容:

    1、 

孔子说: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就是把法

(刑罚)

作为维护礼

的重要手段

到了荀子提出

“隆礼至法”的主张

即就形成了儒学的

“以礼为体

以法为用”

的礼法体系

    2、 

儒学中的法

更注重法的

社会意义

它把法置于礼

(道德秩序)

的指导之下

把法治作为

德治的延伸

孔子用:

父为子隐

子为父隐

直在其中

应对叶公:

其父攘羊

而子证之

的“直” 

反映儒学看重

法的社会意义

父亲包庇儿子

儿子包庇父亲

表面看来

有违于法

但是这种行为体现了

人们对于亲情的重视

如全社会

都能这样

重视亲情

那么人们在产生

犯罪动机的时候

就会因为

不忍心连累和伤害亲人

而克制自己的犯罪欲望

总体可使

全社会的

犯罪减少

父亲攘羊而儿子举证

表面看来,符合法度

但是这种行为

也体现出人们

对亲情的淡漠

全社会的人们

都不重视亲情

那么人们产生,犯罪动机之时

也就不会因为,害怕连累亲人

而克制自己的,犯罪欲望

反而不能从总体上

减少全社会的犯罪

所以

儒学的“法”

更注重于

惩前毖后

更注重于惩罚所能

产生的社会效应

能否从总体上减少

全社会的犯罪行为

所以

对犯罪的惩罚

只是一种手段

而并不是法的

全部目的所在

分层实现的礼法体系:

宗族、

地方自治与行业自律

分担了政府的管理责任

宗族、

地方法规与

行业法规的

制定和执行

分担了政府的

立法与司法的

责任

这种

社会分层,管理体系和

法律分层,践行体系

一方面

缩小了,政府机构,的规模

减轻了,人民,的税负;

另一方面使政府,在一定程度上

超脱于一些具体的社会矛盾之外

所以

这种分层体系

是政府与社会

仇恨之间

的缓冲器

有了这个缓冲器

在社会矛盾一旦

趋于激化的时候

政府

就不会首先成为

社会仇恨的目标

因而就会为政府及时

采取化解矛盾的措施

赢得时间和空间

所以

这种分层体系

也是实现社会

长治久安的

重要保障

(五)

综上所述

仁礼一体

以礼为体

以法为用

的分层践行

的礼法体系

构成了

超越社会形态的、

超越阶级形态的、

促进社会

长治久安、

永久和谐的

科学完善的

社会统治和

社会管理方略

所以由上可知

儒学是一种

超越社会形态的、

超越阶级形态的

社会统治方略和

社会管理学说

并非,一种社会形态

或者,一个阶级的专有品

儒学

在历史上

曾经作为

我国奴隶社会

某一些诸侯国

在某些时期的

主流意识形态

同时又是我国

整个封建社会的

主流意识形态

这一史实充分

说明了这一点

结论:

“内圣外王”

涵盖了两个方面:

“塑造人”的理论和

“塑造人群”的理论

(含人群、社会和国家、世界)

事实上,也就是涵盖了

整个社会学的全部领域

而从这个意义上讲

一切有关社会学的学说

都无外乎“内圣”“外王”

两个方面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来

一切有关社会学的学说

都可以用

“内圣外王”

予以贯通

抓住了“内圣外王”

也就抓住了一切

社会学说的总纲

所以

对于一切社会学说

都应该取其有益于

“内圣外王”的部分

而兼容并蓄

儒学“内圣外王”修学论:

(一)

“内圣外王”

的修学次第是:

格物——致知——

诚意——正心——

修身——齐家——

治国——平天下

(二)

“内圣外王”

的修学形式是:

杏园制度

杏园制度是

仿慕孔子在

“杏园讲学”

    1、 

明洪武年

钦定杏园总谱:

儒学内圣

格物致知

诚意正心

修身外王

齐家治国

平天下

为政以德

譬如

北辰居其所

而众星共之

悉从名教

    2、 

杏园植杏树为纪

设“杏坛”作为,举行礼仪活动的场所

设“乡校”作为,讲习学问的场所

杏坛立孔子及诸圣绘像以供瞻礼

    3、 

乡校讲习内容为

儒学经典、礼仪

和诸子学说等

乡校学生称为

“从学”

从学入学要在

杏坛举行“入序礼”

从学又称入序弟子

入序师依

杏园总谱

授予谱名

从学学成

毕业举行

“进学礼”

“进学礼”

后称为

“新知”

“新知”

再经一次

“进学礼”

之后成为

“善知”

 “善知”经

“易服礼”

之后成为

“贤者”

“新知”

“善知”,又称,进学弟子

“贤者”,又称,易服弟子

贤者即是杏园

常设机构学团

的成员

    4、 

杏园除

入序弟子、

进学弟子、

易服弟子

之外

还可以有

寄名弟子

寄名弟子,不授谱名

而以真名,入寄杏园

寄名弟子则有三种:

助益、新进、善进

其名称依其

对杏园工作和活动的

热心和助益程度而定

5、

杏园

常设机构学团

是由贤者组成

贤者达到三人

即可成立学团

贤者超过十人

设学团议事会

作为领导机构

祭酒或大祭酒

是杏园和学团

的名义领导

和学术代表

学正或大学

正是学团的

实际领导

祭酒或大祭酒

的任职无限期

新祭酒是由

老祭酒推荐

并经学团与

三老会、新知会、

善知会、助益会、

新进会、善进会

共同

讨论同意

之后产生

学正任职每四年一届

由祭酒推荐并经学团

全体讨论同意后产生

学团议事会成员由学正指定

学正和祭酒,都必须是贤者

6、

三老会、新知会、

善知会、助益会、

新进会、善进会

即是杏园的

非常设机构

三老会是

杏园和学团的

咨询顾问机构

一般由当地名流

和政府官员组成

其余

各会则由

相应名称的

弟子组成

各会领导和

领导机构

均由

各会成员

公推产生

各会的宗旨

都是协助学团

处理杏园事务

杏园或学团

的重大事务

均可与三老会

或者诸会共议

7、

学团根据需要

可设立的职位:

内府、外府、

中卫或大中卫等

内府负责

学团和杏园

的内务

外府负责外务

中卫或大中卫

负责维持秩序

等的保安工作

8、

乡校讲习师

由贤者或学正、祭酒

充任

入序师

由学正或祭酒

充任

进学师与易服师

均由原入序师

充任

9、

杏坛礼仪活动

由祭酒或学正

主持

杏坛

举行的对内的

礼仪活动则有:

祭洒升座礼、

学团成立礼和

换届礼、入序礼、

进学礼、易服礼、

寄名礼等

10、

杏坛举行的

对外的礼仪

活动有:

节日礼孔、冠礼、

乡饮礼、议谥礼等

节日礼孔:

即在

孔子诞辰、

民俗节日或

宾客自订日

举行的礼孔仪式

其意在,尊崇文化

以助益,文途宦海

冠礼:

含现代所谓

的成年礼

和修字礼

两个部分

成年礼用意在于:

使步入成年的人

从此肩负起

成人的责任和义务

修字礼用意在于:

使步入成年的人

以新的面目

面对社会

而社会也

以新面目

来看待他

乡饮礼:

为某村或某“社区”

举行的幼敬长之礼

其用意是

通过年幼者

而向年长者

敬酒(或茶)

的仪式

使村子或社区内的居民

皆以叔伯子侄等关系

互视为亲人

从而促进

村子或社区

之内的和谐

议谥礼:

是为已故的对社会

有重要贡献的人们

或一定级别的

有作为的官员

议定谥号的礼仪

用意在于:

鼓励重视,立德立名

而为社会,多做贡献

《论语·为政》

或谓孔子曰:

子奚不为政?

子曰:

书云孝乎

'惟孝友于兄弟’

施于有政

是亦为政

奚其为为政

这就是说:

一个人只要以,“孝友于兄弟”的方式

践行自己修学,“内圣”的成果

影响于周围的人,便是“为政”

影响于家人,即是“齐家”

影响于社会即是

“治国”“平天下”

所以,入仕和干政

只是,“外王”的,一种形式

不是,全部形式

杏园修学的形式

把修“内圣”讲习和

影响于周围人群的

“外王”结合在一起

既能满足杏园的弟子

个人修学的需求

又能使杏园外的人群

接受儒学的影响

从而促进人群的和谐

使得,“内圣”之树

结出,“外王”之果

服务于社会的和谐

服务于世界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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