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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

​公共性、对话与阐释

摘要:

公共性是一切

阐释活动的

内在要求

也是阐释学

基本理论的

题中应有之义

只有从

对话概念

切入问题

着眼于阐释活动

同生活世界

的深刻联系

围绕着

公共理性、

公度性概念

展开的种种讨论

才可能得以厘清

围绕着

阐释的

公共性及

公共阐释

本身进行的

种种阐发

才有可能

得以深化

公共阐释及

阐释自觉的

理论价值

才可能真正

得以彰显

与其把公共性/公共理性

理解为单数的、大写的、既有的

不如把它

理解为复数的、小写的、生成的

与其把公共性/公共理性

理解为某种抽象的共同性

不如

把它理解

而为一种

不断建构

的话语场

在其中人们

各陈其是

分分合合

对话

是生活世界

的本质

和本源

是阐释公共性

的必由路径

阐释就是对话

阐释的对话性

形成了公共性

并赋予其

生生不息

的可能性

公共性是阐释活动的本质属性

可能性是公共性的表征

由此

阐释意义,即在于

开启理解的可能性

公共性是一切

阐释活动的

内在要求

也是阐释学

基本理论的

题中应有之义

但是,长期以来

有关阐释公共性的问题

总是被有意无意地遮蔽

未能够得到应有的重视

其中原因

大致包括

两个方面:

一是公共性可能

被视为理所当然、

显而易见的属性

理论研究上

被视而不见

二是

公共性的概念因为

与私人性、个性化

等自由浪漫的概念

相互对举

而被解释为

某种脱离了

具体

的历史情境

和生活世界

的抽象理性

前种观点

流于表面

未能充分认识到

公共性

对阐释活动

的深层意义

后种观点

失于片面

偏狭理解了公共性

在阐释活动

的特殊地位

“公共阐释”

是标识性概念

从《公共阐释论纲》

到《公共阐释论》

张江关于阐释

公共性的思考

不断深化

其对

公共理性、公度性、

共识性、真理性

的论述

有着颇多

精妙之处

但公共理性的性质、

阐释公共性的来源、

阐释的真理性追求

等问题

还有进一步

讨论的空间

本文认为:

公共性是

阐释的

本质属性

对话是

生活世界

的本质

和本源

是阐释

公共性的

必由路径

对话

所揭示出

的可能性

是公共性

的表征

阐释的

意义在于

开启理解

的可能性

只有从

对话概念

切入问题

着眼于阐释活动

同生活世界

的深刻联系

围绕着

公共理性、

公度性概念

展开的种种讨论

才可能得以厘清

围绕着

阐释的

公共性以及

公共阐释本身

进行的种种阐发

才可能得以深化

公共阐释及

阐释自觉的

理论价值

才可能真正

得以彰显

康德

有关公共性的

讨论由来已久

在西方

基于城邦治理的现实需要

古希腊哲人很早就

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亚里士多德说:

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

那就都是正当或者正宗的政体

那些只照顾

统治者们的

利益的政体

就都是错误的政体

或正宗政体的变态

(偏离)

这实际上

就是明确赋予这一概念

以公平、正义等的意义

显示出哲学思考

既建基于现实政治

又超越于现实政治

的价值旨归

及至近代

康德在不同的文本中

多次论及公共性问题

在他看来:

公共性不仅是

政治的原则

启蒙的原则

更重要的

它是理性自身的原则

作为

“最高的

认识能力”

和无可置疑

的最高权威

理性的运用应是:

“自由而公开的”

这意味着这一权威

并不

授予某个单独的个体

对其理性的独断运用

因为

个体的理性

不可避免地

带有主观性

将公共性纳入启蒙的事业

使得这一概念获得了

现实和历史的维度

而对于理性自身

进行批判的观点

则成为他的批判哲学

区别于独断论的关键

康德的思想为

阿伦特、罗尔斯、哈贝马斯

等人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方向

在现代思想史上

阿伦特、哈贝马斯、桑内特

分别代表着公共领域研究的

三种不同学派

阿伦特最先

从哲学意义上

对公共性概念

作出系统论证

她将

人的活动分为:

劳动(labor)

工作(work)

行动(action)

分别对应:

私人领域

社会领域

公共领域

劳动和工作

要受制于必然性

只有行动才是体现人的

价值和意义的自决行为

而行动的

基本方式

即系就是

言语交谈

公共领域是

一个由人的多样性

构成的多元“世界”

公共性

体现着

最大程度

的开放性

所有人的

共同世界

自近代以来

开始形成的

社会领域

对私人领域

和公共领域

都构成了

严重威胁

私人事务,日益,公共化

公共领域,日益,被私欲所支配

私人领域的泯灭和

公共领域的衰落

是当代一切社会问题

尤其是极权主义盛行

的社会根源

阿伦特看来:

公共领域的

核心理念

是公共性

公共性表现为

公开展现性和

差异共在性

公共性

“首先意味着

在公共领域

当中展现的

任何东西

都可为人

所见、所闻

具有可能

最广泛的

公共性”

作为

一个空间与时间

融为一体的概念

它是

差异性的

同时在场

而公共领域

则可以视作

观点的

竞技场

哈贝马斯在很大程度上

继承了阿伦特视公共领域为

观点和意见的竞技场的思想

并通过

对公共领域

的历史考察

提出了:

“代表型公共领域”

“政治公共领域”

“文学公共领域”

等概念

发展和深化了

阿伦特的理论

哈贝马斯把

公共舆论和

公共意见的

公共性视为

政治合法性

的基础

指出在“政治权力之外”

公民自由谈论和参与公共事务

是公共性得以形成的先决条件

只有当

每一个自由的个体

都可以对公共事务

发表自由言论之时

公共性才可能形成

哈贝马斯对现代

资本主义社会

展开深刻批判

指出

在国家社会化

和社会国家化

的双重作用下

公共领域

应有的

批判能力

日渐丧失

“公共性原则

再也不能证明

统治的合法性

更谈不上保障

其合法性了”

应当说:

“'公共领域’

这个首先由

汉娜·阿伦特

提出

并且经由

哈贝马斯

诠释的概念

具有强烈的

乌托邦色彩

因为要同时满足:

'位于权力之外’

'全民参与’

'理性讨论’

'公共利益’

这四个条件

在现实世界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个概念的重要意义即在于

它不仅是一个知识分子的人文理想

更是一个可能不断接近的政治目标”

可以看出

若说阿伦特强调的是

观点与意见的异质性

那么哈贝马斯所强调的

则是求取意见的一致性

这是两种

公共领域理论的

最大差别

如果说阿伦特、哈贝马斯

关于公共性的讨论主要

集中于政治领域的话

那么理查德·桑内特

所谓的公共性概念

则具有更广泛的内涵

桑内特认为:

公共

“意味着一种

在亲朋好友

的生活之外

度过的生活”

“'公共的’行为

首先是一种和自我,及其

直接的经历、处境、需求

保持一定距离的行动

其次

这一种行动涉及

对多元性的体验”

桑内特

具体分析了

“亲密关系”

对公共领域

和公共生活

的影响

在他看来

现代社会的“自恋”和

对于“亲密性”的追逐

产生了一种

“亲密性的意识形态”

并且导致了

公共性的衰落

他甚至

造了一个

专门词语:

“亲密性专制”

来概括这景象:

世俗卡里斯玛

政治的猖獗

即指用,煽情的演说

掩盖了,肮脏的交易

流光溢彩的商业广告

竟以追求个性之名

掩盖了批量生产和

高额利润的真相

无所不在的传媒

如章鱼般将人们

牢牢抓住

让他们

(表面上)看到更多

(实际上)交往更少

安居茧房

远离广场

桑内特的

研究把,公共性的概念

拓展到,生活领域

用以理解人们

的日常行为

和社会交往

给我们展示出

情感与公共领域之间

更为复杂的关系

这实际上也是对长期以来

以理性主义为鲜明特征的

公共性概念的

某种程度的纠偏

这里

对西方

思想史

的勾勒

显然是:

举一废百的

挂一漏万的

粗略地说:

康德标举

理性主义

旗帜

视公共性为

理性内在的

原则

阿伦特立足

自由主义精神

强调权利平等

哈贝马斯承继

法兰克福学派

的批判精神

着眼

于经济根源

和阶级结构

桑内特

借助人类学方法

从亲密关系介入

日常生活

的公共性

领域、视角、立场、内在精神

各有各的不同,各有各的价值

对于我们深刻

认识公共性问题的复杂性

具有不可或缺的启发意义

事实上,除了

上述理论家之外

费迪南德·滕尼斯、

约翰·罗尔斯、

齐格蒙特·鲍曼、

查尔斯·泰勒

等诸多思想家

都曾经

从不同的角度

对公共性问题

进行哲学思考

可以看到

西方学者

对公共性的研究

不断深化和拓展

迄今依然

没有一个

广泛认可的关于

“公共性”的

清晰界定

在古代中国

关于

公共性

的讨论

颇具特色

集中围绕“理”

这个核心问题

从先秦儒学

对“仁”的

心性论阐述

到汉唐儒术通过

“以人随君

以君随天”

“中断了孔孟

由天文转向

人文、荀子

促成天人分际

的思想进路

使天

再度成为,纯神格或

自然神格的终极主宰”

到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

在天理与人欲问题上的

分道扬镳

再到戴震

以“意见之理”

对“天道之理”

的批判

中国古代关于

“公共性”问题

的讨论

已经广泛涉及了

天与人、理与欲、

普遍性与个别性、

同一性与多样性、

真理与意见

等重要问题

尽管它与

现代意义上的

“公共性”概念

仍然存在距离

但为我们提供了

丰富的思想资源

揭示了,这一个概念

可能的,内在复杂性

简而言之

作为政治哲学

的核心范畴

公共性概念

具有强大的

辐射力

政治学、哲学、社会学、

管理学、传播学、文化理论

等领域无处不有它的踪迹

就其政治学意义而言

它偏重于权力

的合法性来源

指的是公众的共同所有

相当于英文词语“public”

就其哲学意义而言:

它聚焦于

人的存在条件

及其实现方式

指的是社会

的共同属性

相当于英文词语

“common nature”

前者偏重于所有权的归类

后者偏重于规定性的描述

前者偏重于,政治学的技术理性

后者着眼于,哲学的价值理性

“公共性”概念

不仅具有强烈的

跨学科、多学科

特征

而且兼具

形上形下

双重意蕴

围绕此概念

所展开来的

应用和研究

也是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彼此渗透、交互参用

这当然

不是什么缺憾

它恰恰反映了

这个概念,同复杂的

历史文化和社会实践

之间的深刻联系

思想史的梳理

不是常识的展示

而是思想的重启

它虽然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个

关于公共性概念的现成定义

却有助于

我们以一个

更开阔的视野

描述这一概念

的内在结构

和基本特征

尽管困难重重

我们仍然可以得到有关

公共性概念的几点推论

第一

公共性意味着某些

共同的、共通的

价值或者规范

若没有这一点

公共性的概念

也就无从谈起

公共性往往

和普遍性、及抽象性

有着内在的深刻联系

其表现形式则多种多样:

一是共在性、共处性、共和性

二是公有性、公用性、公利性

三是共通性、共谋性、共识性

四是公意性、公义性、公理性

五是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等

从这个意义上讲:

公共性是

具体性和

普遍性的

统一

但它

的着眼点

在普遍性

对于具体性

的个体而言

公共性的价值

源自于这种

普遍性力量

公共性的破坏力

也源于这种

普遍性力量

不同立场的思想家

对于这个概念的爱恨情仇

同样源于这种普遍性力量

如果说康德对于

理性主义的标举

是出于对这种

普遍性力量的

肯定的话

那么萨特因为

“一向谢绝来自官方的荣誉”

而拒绝领取诺贝尔文学奖

就是对普遍性力量的警惕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公共性概念天然地

富有强烈的

意识形态意味

它从来

都不是一个

具有概括力

的抽象名词

第二

“群己关系”是

公共性问题

的第一要义

“群”是集体,是普遍,是共性

“己”是个体,是具体,是个性

“群”是普遍的抽象

“己”是具体的实体

群己关系

在根本的意义上

是矛盾乃至对立

的紧张关系

紧张关系的

消除则是

古今中外

所有族群、

所有政治家和思想家

面临的常态化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

回答显示了也决定着有关

公共性、公共理性、公共领域

等诸问题的基本立场

集体主义或者个人主义、

共和主义或者自由主义、

现实主义或者理想主义

无非都是

在群己关系的问题上

预设立场和价值取向

由此

产生的纷扰与纠缠

自然也就不可避免

从这个意义上讲:

公共性

是个体性与

超个体性的

统一

但是它的

侧重点在

超个体性

从这一个角度来去理解

儒学在古代中国的演变

理解阿伦特

以及哈贝马斯

其价值和局限

也就变得

更加清晰

简而言之

公共性概念的价值在于凸显了

社会生活的共在性、共有性

其局限则在于它可能因此而忽略了

个体生活世界的具体性、多样性

而这种具体性、多样性

恰恰是共在性、共有性

的不可否定的根源

第三

公共性

从来不可能超越

具体的历史情景

公共性是

政治、权利、社会、

生活、价值、观念

的统一体

萌生于,历史文化,的内蕴

作用于,现实社会,的需要

具体的社会实践面前

外化为不同政治家的

因应形势、权衡取舍

外化为不同思想家

对于未来图景及

实现未来图景之

路径的想象和描画

从这个意义上讲

公共性是历史性和超历史性的统一

但它的辐射力来源于超历史的想象

康德把公共性问题

纳入了启蒙的事业

哈贝马斯对于公共领域

应有的批判能力的呼唤

罗尔斯对

正义论的

深入阐发

也都是基于

这样的认识

公共性概念和具体历史情境

与未来想象的这种深刻联系

意味着任何的公共性

也都蕴含着内在的

矛盾性和不确定性

都只是暂时的、表面的平衡

没有脱离历史情景的抽象的公共性

只有背离历史情境的被叙述的公共性

第四

理性是,公共性的,核心

并不是,公共性的,全部

以西方思想史为例

“理性”

是符合逻辑的思维

是人类活动的规范

是万物运动的规律

西方人对理性的理解

总体而言具有一致性

细加考辨

从古至今

尽管并没有

哪一个时代

不标举理性

但是也没有

哪两个时代

理性具有

相同内涵

如果说

古希腊时期

理性是探索

自然奥秘,过程当中

发展起来的能力和意志

那么

中世纪的

理性则是

信仰优先于知识

哲学依附于神学

如果说

近代思想家视理性

为评判一切的标准

(这其中包含

唯理论的理性主义与

经验论的理性主义之

区别)

那么,现代思想家,则发展出来

一种,反理性主义,的理性精神

在生活世界

理性的含义

更加难揣度

——

试想姑娘

面临婚姻

的抉择时

她的理性

到底是屈从

于世俗观念

的锱铢必较

抑或是

义无反顾地奔向

一见钟情的浪漫

雅斯贝尔斯认为:

理性若没有它的

另一面——

非理性——

那是不可思议的

现实当中

理性从不纯粹

所以“努力去吸取

非理性面及反理性面

通过理性来使它形成

把它变成

理性形式

的一种

事实上,到最后显示

它与理性为同一之物

——

这是合乎哲学行为的

从这个意义上看

桑内特

将情感和“亲密关系”

纳入对公共性的探讨

对于

我们全面

从理性与

非理性的

辩证关系

出发

理解

公共性概念

具有很大的

启发意义

除了纯粹的

形式逻辑外

从来就没有

纯而又纯的

理性

理性从来都是

具体历史情境

的产物

是生活世界

的实践智慧

理性可能并不仅仅是

理智的能力及其运用

情感、经验

乃至无意识

都在其中

纠缠不清

第五,公共性vs私人性

但是公共性

绝对不可能

否定私人性

这一点长期

以来被忽视

有必要对此

加以澄清

事实上

私人性即是,公共性的基础

没有私人性,就没有公共性

公共性是

私人性的

交集

公共性

由私人共享

与私人共存

私人性是

主体性的

载体

正所谓

“皮之不存

毛将焉附”

任何忽略掉私人性的公共性

只能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

任何脱离

公共性的

私人性

既不可理喻

也不可想象

正义即是

面对所有

私人性的

公平正义

平等则乃是

所有私人性

之间的平等

自由

只有落实到

私人性领域

才能凸显其主体性

才能真正产生力量

古代社会如此,现代社会尤甚

政治权力如此,思想文化尤甚

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

而陆王心学,恢复了

先秦儒学心性论思想

从人的内心深处

而不是

从抽象的天道

去寻求天理

其意义也在于此

康德

要求对理性自身

进行反思和批判

也是从对私人性

以及由之而来的

主体性的肯定

戴震

揭示了,真理和意见

之间的,紧张关系

否定了,给定的,普遍性

(超越性天理)

发现了,意见纷争的,必然性

这是巨大的进步

但他又止步于此

没有看到个体间

寻求多元共识的

可能性

这是历史的局限

强调公共性

必然需要以

尊重私人性

为前提

追求公共性

必然需要以

肯定私人性

为路径

政治、社会领域如此

思想的领域尤其如此

马克思在《关于

费尔巴哈的提纲》

中明确指出:

从前一切

唯物主义

(包括

费尔巴哈的

唯物主义)

的主要缺点是:

对对象、现实、感性

只是从

客体的或者

直观的形式

去理解

而非把它们当做

感性的人的活动

当做实践,去理解

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马克思

强调“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实际是说,要把认识看作

知、情、意的综合性活动

人的主体性

既体现于,理性之中

也体现于非理性之中

马克思

这一主张揭示了

传统的理性主义

认识论的局限性:

一是,孜孜以求事物的,本质特征

忽视了事物丰富多彩的,个性特征

二是

重视事物的,稳定性和现实性

忽略事物的,可变性和历史性

三是

缺乏对于

认知结构和

思维模式的

自我反思

容易陷入

故步自封、

画地为牢

的境地

马克思对于

实践和主体性的强调

有助于我们全面把握

公共性概念的复杂性

使我们前面所总结的几点推论

有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依托

事实上,马克思

虽未明确讨论过

公共性的概念

但他的

很多哲学和政治学论述

蕴含丰富的公共性思想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

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的论断

虽然探讨的是人

的社会性

和个体性

之间的关系

但是“他所强调的规定

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和

人的发展条件

主要即就是指

社会的公共性”

马克思所谓一切

社会关系的总和

包括

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类的关系、

人与人的关系

正是

这些关系构成了

人的总体性存在

这也就实际上构成了

“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的基本出发点

尤其是,马克思预言:

共产主义是

“自由人的联合体”

“人终于成为自己

的社会结合的主人

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

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马克思

既强调了,人的“关系”共在

又高扬了,人的主体性

“在共产主义里

人找到了:

人之为人的本质

社会回归社会之本质

个体与社会统一于公共性中

共同体即是'自由人联合体’

人是自由

全面发展

的'公共人’

实际是说:

公共性是

一种理想

它是

个人的全面自由

发展的个性和

社会和谐统一的

共性之间的平衡

公共性的实现建基于

人类的创造性实践

马克思关于

“自由人

联合体”

的论述

对于我们理解

公共性概念中

的主体性问题

理解对话与

公共性的

关系问题

具有重要

的启发意义

综上所述

公共性的

着眼点在

普遍性

但它是

具体性和

普遍性的

统一

侧重点在超个体性

但它是个体性与

超个体性的统一

穿透力来源于

超历史的想象

但它是超历史性和

具体历史性的统一

它把非理性变成

理性形式之一种

但并不是彻底

消灭了非理性

它扬弃了私人性

但并不是彻底

消灭了私人性

私人性

是公共性的基础

是主体性的载体

简言之

公共性

从来不是

纯粹抽象

的普遍性

而是

普遍性与特殊性、

抽象性与具体性、

总体性与个别性

的统一

公共性,即如此

公共理性亦如此

就其结构而言

公共性/公共理性

是一系列

永无休止

的对话

包括:

普遍性与具体性的对话、

个体与超个体的对话、

历史与未来的对话、

理性与非理性的对话、

私人与私人的对话

没有对话就没有

公共性/公共理性

对话性是

公共性/公共理性

的内在结构

也是公共性/公共理性

的源泉和实现路径

换言之,就功能论而言

公共性/公共理性即属于

从总体上认识和

把握世界的概念

而从生成论而言

公共性/公共理性源出于

多元主体的对话协商

源出于对立因素的辩证统一

公共性

从来并不是由所谓的

天道或者人间的权威

所给定的东西

它不是预先存在的

也不是一劳永逸的

而是永无止境

的生生灭灭

就此而言

与其把公共性/公共理性

理解为某种抽象的共同性

不如把它理解为一种

不断建构的话语场

在其中人们

各陈其是

分分合合

与其把公共性/公共理性

理解为

单数的、大写的、既有的

不如把它理解为

复数的、小写的、生成的

认识不到这一点

在公共性问题上就容易

如马克思所批评的那样

不是把它

“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

当做实践去理解

不是从主体方面

去理解”

回到阐释学

把公共理性的概念引入阐释学

并且明确提出公共阐释概念的

是张江教授

《公共阐释论纲》:

从“人类理性的公共性”出发

把“公共阐释”界定为一种

“可公度的有效阐释”

并用

“理性”“澄明性”

“公度性”“建构性”

“超越性”“反思性”

对这一概念的特性

进行了界定

《公共阐释论》

从公共空间

和公共理性

的角度

全面论证公共阐释的

生成条件和根本依据

并进一步提出了

“阐释自觉”这个

全新的理论命题

《公共阐释论》是对

《公共阐释论纲》的

补充和完善

是对围绕

《公共阐释论纲》

展开的

诸多争议的

回应和反思

也是一定程度上的

观点补充和完善

《公共阐释论纲》:

开宗明义:

阐释是一种公共行为

阐释的公共性决定于

人类理性的公共性

公共理性的目标

是认知的真理性

与阐释的确定性

公共理性的运行范式

由人类基本认知规范

给定

“离开公共理性

的约束与规范

全部理解和阐释

也都将失去可能”

《公共阐释论》:

公共理性是阐释

为公共的基本根据

是激发和推动阐释

的积极动力

是约束和规范阐释的框架标准

是衡量阐释有效性的基本尺度

这是对于

阐释公共性问题

作出的一个富有

启发性的阐发

它不仅指出了

阐释活动的公共性性质、

内在动力和外在标准

而且就公共性的

来源、目标和规范

给出了一般性界定

它的重要价值在于

在阐释的公共性和

人类理性的公共性

之间建立起了

深层次联系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

关于“阐释的公共前提”的论证

洋溢着理性主义的自信和乐观

而对理性可能的自欺、

理性主义可能的陷阱

缺乏足够的警惕

《公共阐释论纲》:

非常明确地把“公共理性”

界定为“人类共同的理性规范

及基本逻辑程序”

《公共阐释论》:

尽管同时分析了

“隐性的非理性前提”和

“显性的理性前提”,但

着重点显然是在

“显性的理性前提”

也就是在

“语言—逻辑—知识

的确证”这条线索上

而且即便是对

“隐性的非理性前提”

的讨论也更多强调的

是共通感的“共通性”

和集体表象的“集体性”

尤其是:

虽然也谈到了

“公共理性与

个体理性

相互依存”

但其着眼点在于:

“在公共理性

引导与规范下

运用个体理性

是人类理性在

且能在的

可靠基点”

这就使得所论及的

理性、公共性、公共理性

等概念容易沦为某种

抽象的、恒定的

甚至给定的东西

而对这些概念自身的

本源问题追问不够

这个本源

就是对话

对话是阐释

的本质特征

也是阐释公共性

的源泉和路径

从阐释活动

的结构来看

阐释是居间说话

居间说话意味着

阐释

从来不是单语独白

也并不是单向命令

而是一种

特殊形式的

三方对话

只不过在

这种对话中

居间者凸显

其他二者隐藏

隐藏

不是缺席

不是不在场

而是潜在在场

三方对话显示了

阐释活动的表层对话结构

(也可称之为“实际性对话”):

话语居间者(阐释者)

与话语发出者(文本的原作者)

之间的对话(对话1)、

话语居间者(阐释者)

与话语接受者(阐释受众)

之间的对话(对话2)

以及话语接受者(阐释受众)

与话语发出者(文本的原作者)

之间的潜在对话(对话3)

对话1和对话2自不必说

它们构成了阐释活动

已形成的两个基本阶段

对话3(潜在对话)

意义重大

却常常被忽略

它代表了话语接受者

对于话语居间者的

个人化理解、怀疑

乃至挑战

——就像我们在

房屋买卖活动中

对于中介人员的

理解、怀疑和挑战

一样

这种个人化理解、怀疑

以及挑战的意义在于:

它意味着话语接受者

从来都不是

完全被动的、

照单全收的

意见接受者

而是具有自身理性思考和

主体性发挥的意见创造者

这就使得阐释活动本身

获得了超出初始话语的

丰富意义

最后,不管

阐释活动的

最终效果如何

是深信不疑、

半信半疑

还是全然怀疑

都或多或少

构成了一种

“局部的公共性”

至少构成了一种

“结构的公共性”

除了显而易见的

这种表层对话结构

(“实际性对话”)外

阐释活动当中

还存在着一种

“内在性对话”

内在对话性的概念

来自于巴赫金

在他看来,在阐释活动展开之前

潜在的阐释主体、潜在的阐释对象

(包括话语、文本、言语、表述

等具体的语言形式)

等阐释要素内部

亦潜藏着

某种预设

的对话性

阐释的展开即就是

内在对话性的实现

内在对话性既包括

阐释主体的

内在对话性

(对话4)

即来自

人与人的沟通当中

出现的自我之他性

也包括阐释话语

的内在对话性

(对话5)

这类似于接受美学

所讲的“召唤结构”

为了说明

这个问题

巴赫金提出了

“超受话人”的

概念

他说:

理解者不可避免地要

成为对话中的第三者

(当然非指

字面上的

算术含义

因为在

理解性

对话中

除了

第三者以外可能有

为数无限的参与者)

而这个第三者的对话立场

是一种完全特殊的立场

表述

作者在不同程度上

自觉地预知存在着

最高的'超受话人’

(第三者)

这第三者的

绝对公正的

应答性理解

预料应在玄想莫测的远方

或者在遥远的历史时间中

“超受话人”概念

实际上是说:

即便从一个

更微观的层面来看

理解活动也从来也不是

单一主体的独白式表达

而是一个同“超受话人”

对话、协商、反复问答

的过程

“内在性对话”和

“超受话人”的概念

触及理解的对话性质

触及理解与阐释的内在统一

也触及语言与理解的内在统一

关于这一点

伽达默尔

曾经写道:

“诠释学问题

是因为浪漫派认识到

理解和解释的内在统一

才具有其重要意义的

解释不是一种

在理解之后的

偶尔附加的行为

正相反

理解总是解释

因而解释是

理解的表现形式

按照这种观点

进行解释的

语言和概念

同样也要

被认为是

理解的一种

内在构成要素

他进一步指出:

由于一切解释

都具有语言性

故在一切解释中也显然

包括同他者的可能关系

如果

在说话中不同时包括

说话者和听说话的人

这就不可能

有任何说话

这也

同样适用于

诠释学过程

如果可以说

对他人的理解

同时就是

自我理解

那么同样可说

自我理解也是

对他人的理解

从这个意义上讲

内在性对话

既是理解的实际展开过程

也是催生外在对话的途径

内在对话性

确保

阐释公共性

不会转化为

绝对独白和

强制统一的

话语模式

伽达默尔从

语言、理解、解释

内在统一的角度揭示了

“内在性对话”的必然性

与巴赫金的思想

可谓异曲同工

所不同的是

巴赫金所说的

“内在对话性”

不仅发生于

潜在的

阐释主体

也发生于

潜在的阐释对象

其内涵更加丰富

对话性思想

更加彻底

阐释作为一种对话活动

是在公共空间中展开的

公共空间不是一个

单语独白的纯粹空间

而是一个众声喧哗的

杂糅空间

(对话6)

在这个空间中

有问答相宜的彼此对话

有所答非所问的鸡同鸭讲

有自娱自乐的个人独白

有不知所云的喃喃自语

巴赫金

称之为“统觉背景”

统觉背景“是各种

杂语所表现的不同

见解、观点和评价”

它“不是语言背景

是事物和情感背景”

“统觉背景”指作为

理解者和阐释者的

受话人背后的公共空间

形形色色不同价值立场的

意见、观点、感受、情绪

在其中形成

杂语共生的

话语丛林

从对话的意义上

巴赫金所谓的统觉空间

与张江的阐释空间概念

具有某种类似性

张江认为:

“阐释空间具有

自由性、平等性、

宽容性、公共约束和

共识性追求等特征”

它天然地具有公共性预设

这一种公共性预设召唤

公度性和共享性的阐释

独立精神主体

的意义和价值诉求

得到其他主体的响应

获得集中一致的可能性

阐释空间中的群体关系

上升为公共关系

共同体成员失去

意义与价值的

共同认知

无成员之间

相对一致的

自觉追求

空间内的

公共形态

则降低为

空间外的

公众形态

这实际是说:

阐释活动是

个体性和

公共性的

统一

但阐释个体性的存在

其目的和路径都在于

通往公共性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阐释即是

争取承认

的过程

争取承认

即系就是

争取说服

阐释目的

即是说服

但是说服不是

单向的阐释者

对听者的说服

而是双向说服

阐释者

既要说服听者

也要说服自己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

呼应了哈贝马斯的

交往理性理论

按照哈贝马斯的学说:

交往理性隐含在

人类言语结构中

并由所有言说者共享

它是多维度的

涉及不同

言说者的

对话关系

强调

主体与主体之间的

相互理解及其达成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

巴赫金的统觉空间

与张江的阐释空间

这两个概念

在内涵上存在着

本质性区别

如果说

阐释空间是一个具有

明确规范性含义的

理性活动场域的话

那么统觉空间

恰恰即是一个:

理智与情感共生、

共识与异见并存、

矛盾与分歧常在、

喧哗与骚动

频仍的“生活世界”

这一点至关重要

关于阐释与

生活世界的

关系

下一部分

将会论及

伽达默尔说阐释是一个事件

其实是说这是一个对话事件

对话当中

相互占有、相互融入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普遍性与具体性、

个体与超个体、

历史与未来、

理性与非理性、

主体与主体、

意见与意见

从对话1到对话6

以多种多样的方式

展开对话与潜对话

永无止境

对话也因此成为

公共性的源泉

和实现路径

此点伽达默尔

说得非常清楚:

在成功的谈话中

谈话伙伴都处于

事物的真理之下

从而彼此结合成

一个新的共同体

谈话中的相互理解

非某种单纯的自我表现

和自己观点的贯彻执行

而是一种使我们进入那种

使我们自身也有所改变的

公共性中的转换”

------

众所周知

阐释学

原本的意义即是

“赫尔墨斯之学”

赫尔墨斯是

希腊神话的

信使

其职责是把

宙斯的旨意

传达给人类

阐释工作

就是一种

语言转换:

“一种

从一个世界

到另一世界

的语言转换

一种

从神的世界

到人的世界

的语言转换

一种从陌生的语言世界

到我们自己的语言世界

的转换”

如此

阐释活动

自诞生之日起

所涉及的就是

“生活世界”的

意义活动

在现代哲学中

生活世界具有

特定的意涵

它是胡塞尔在

《欧洲科学危机

与先验现象学》

提出的哲学概念

按照胡塞尔的看法

生活世界是前科学的,经验世界

与之相对是,科学的,理论世界

前科学的经验世界是:

具体的、感性的、

直观的和被给定的

而科学的理论世界则是:

超越感性经验的观念物

伽达默尔也有着

非常近似的说法:

生活世界

原则上是

一个直观地

给定的世界

是在

它的流动着的边缘域的

流动和起伏当中的给定

由此,生活世界即是

一切理性思考的前提

科学世界的

根基和源泉

就其性质而言:

生活世界

那是人的

生活世界

是人类生存的现状

是人类交往的背景

是人类一切

认识活动、

实践活动

的界面

它总也是处于

变化和不确定

之中

而其在,不同的时空

表现出,不同的特质

就理解和阐释活动而言:

理解归根到底就是

对生活世界的理解

阐释

归根到底

就是对于

生活世界

的阐释

但需要特别说明:

此处理解和阐释

不仅仅是对作为

对象的生活世界

的理解和阐释

更是“在世界之中”

(海德格尔语)

的理解和阐释

“理解是

此在本身的

本己能在的

生存论

意义上

的存在

其情形是:

这一个于其

本身的存在

展开着

随它本身

一道存在

的何所在

作为展开活动

理解始终关涉到

'在世存在’的

整一个基本状况

所谓的理解,从来都不是

单纯的、理性的逻辑推演

关涉到人与人的理解

也涉及人与历史、传统、文化

等广泛意义的文本之间的理解

更关涉到人对自身的理解

生活世界作为

始源意义上的

世界意蕴

不仅被纳入此在

而且,结构此在

就像我们

每一个人

不仅在此

世界之中

而且

本身即就是

这个世界的

组成部分

在这个意义上

生活世界类似

巴赫金所谓的

“统觉背景”

实际性对话

内在性对话

不仅展开于其中

而且

对话本身即与整个

“统觉背景”的对话

张江持类似观点:

此在,因阐释,而在

阐释,因在,而阐释

可谓

'我释故我在’

'我在故我释’

在空间

意义上:

此在是

空间中

的此在

此在的空间,由阐释而构建

阐释为此在,提供空间可能

此在为阐释,提供实际承载

阐释空间,可为,此在空间

即阐释与此在

共构同一空间

失去此在,阐释不在

失去阐释,此在不在

这是极富

启发意义

的见解

揭示了

理解、解释、

此在、生活世界

之间回环往复的

复杂关系

可惜未深入挖掘

便直接转向了对

确定性和共识的

追求

确定性与共识

固然意义重大

但很大程度上

它们都属于

对应然世界

的理想追求

在生活世界

形塑它、

结构它、

促进它

变化发展的

是可理解性

和可交流性

阐释的意义

也正在于此

阐释与生活世界的关系

必然凸显出阐释作为

实践智慧的特殊意义

当下以赫尔墨斯之名

命名这个古老的学问

不仅仅是为了显示阐释活动

与西方文化传统的历史勾连

更显示出

阐释活动的

及阐释学的

实践性特征

事实上

阐释学即从其

萌芽阶段开始

代表的就是

生活世界的

实践智慧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他是最早对这个概念

作出系统论述的思想家)

实践智慧

是不同于

理论智慧和

技艺智慧的

东西

考虑利害、

关乎善恶、

指引行动

实践智慧是

面向事件的

推理

在普遍性的层面

关注,实践判断的,真实性

构建,实践的,普遍原则

在特殊性的层面

它把

普遍规则运用于

具体的生活场景

确定行动

的正当性

正因为如此:

“实践智慧是一种

针对个别性的智慧

这是

亚里士多德反复强调的

但主张实践智慧的学说

却是普遍性的”

从圣经解经学

到一般阐释学

从独断型阐释学

到探究型阐释学

从对作为主体行为的

“文本理解”的研究

扩展到

对作为存在方式的

“理解本身”的研究

从方法论、认识论阐释学

到本体论、存在论阐释学

一直到以哈贝马斯、保罗·利科

为代表的阐释学的第三次转型

西方阐释学的发展

走出了一个

对实践智慧

否定之否定

的历史过程

这一过程当然也是

对实践智慧认识的

深化和拓展过程

以阐释学中

的核心概念

阐释学循环

为例

它由最早的

语词段落(部分)

与文本(整体)

之间的循环

深化和拓展到

“至少包含

三个层次

的关系:

(1)

语词段落(部分)与

文本(整体)

之间的循环

(2)

文本(部分)与

历史语境(整体)

之间的循环

(3)

阐释者的理解(部分)

与历史传统(整体)

之间的循环

阐释学循环

把文本的历史性

推到了极致

也把

阐释主体

的历史性

推到极致

真正体现了

生活世界的

实践智慧

如前所述:

阐释

是生活世界

的实践智慧

对话

即是,生活世界的,本质

也是,阐释公共性的,源泉和路径

就公共性而言:

它的前提,是主体性

它的本质,是对话性

它的表征,是可能性

可能性

也可称:

或然性

相对于

实然性

它是潜在的

尚未实现的

东西

公共性

的形成

意味着:

可能性

的开启

它和一种

真正的

历史思维

联系一起

伽达默尔:

问题的本质,即就是

敞开和开放,可能性

某个前见

若有问题

——

由于另一个人

或者一个文本

对我们所说

的东西

——

那么这却

不意味着

这个前见

被简单地

搁置一边

而另一个前见

或另一种东西

直接取代它

而起着作用

其实,假定这种对于自己的无视

乃是,历史客观主义的天真幼稚

一种真正的

历史思维

必须同时要想到

它自己的历史性

只有这样,它才不会追求

某个历史对象(历史对象

乃是我们不断研究的对象)

的幽灵

而将学会在对象中

认识它自己的他者

并因而认识

自己和他者

实际上是说:

文本的意义

能够超越其作者

理解本身即就是

一种创造性行为

不仅如此

理解从来

不是一蹴而就的

或者一劳永逸的

其实它是,一个

不断重复的行为

重复的只是

行为之本身

创造的则是

新的可能性

换句话说:

理解

是展现和生产,意义

而并不是发现,意义

因为意义是

某种东西之可理解性

赖以形塑自身的场所

没有理解就没有意义

开启可能性:

可能性的开启即

真理发生的过程

这个过程区别于真理显现

后者假设真理的预先存在

可能性的开启具有必然性

这个首先是由对话自身的

“提问—回答”结构决定的

辩证法的

进行方式

是问和答

或者更确切地说:

乃是

一切通过提问

的认识的通道

提问就是

进行开放

被提问东西的,开放性

即在于回答的,不固定性

提出问题

让有意义的东西

进入自己的意见

即开启意义

新的可能性

可能性

的开启

具有着

必然性

这在本质上

是由生活世界中的

人的有限性决定的

理解的每一次实现

也都可能被认为是

被理解东西的一种

历史可能性

我们此在的历史有限性在于

我们自己意识到在我们之后

别人将以不同的方式去理解

其实

不仅是我们

之后的别人

我们自己

每一次的理解

都是在以一种

新的、不同的

方式来去理解

去开启新的

可能性意义

为了避免走向理解的

确定性或者是进化论

伽达默尔

同时强调:

把理解中的

这种创造性的环节

称之为更好的理解

这却未必是正确的

这个用语

乃是启蒙运动时代的

一项批判原则转用在

天才说美学基础上的

产物

实际上

理解并不是更好理解

既不是由于有更清楚的概念

因而对事物有更完善的知识

这种意思

也不是有意识的东西

对于创造的无意识性

所具有的基本优越性

这个意思

我们只消说:

如果

我们一般有所理解

那么我们便总是以

不同的方式在理解

这就够了

这就是说:

一种

可能性

的开启

并不意味着

对于前一种

可能性

的否定

相反,很大程度上

它是对业已揭示的

诸种可能性的丰富

二者之间

既并行不悖

又相互深化

我们再回到

公共阐释论

《公共阐释论纲》:

公共阐释与

个体阐释

对话交流

在个体阐释

的质询当中

反思自身

校准和增补自身

实现个体阐释

的公共性转换

生成新的

公共阐释

公共阐释的

反思性、

建构性

及阐释的过程

的交流与对话

是至关重要的

共识、强调确定性追求

主张

主体自觉、理性自觉、

公共自觉和真理自觉

这实际上也是承认:

共识

不是结果

而是过程

共识不是真理

而是

通往真理

的可能性

这个并不是

对于可能性

及其历史性

的否定

而是另一种

形式的认可

所不同的是

他更加强调:

认识的

阶段性

而不是多种

可能性阐释

的共存

这两者

其实,并不相互矛盾

或说,并不必然对立

它们共同构成

阐释活动的

历史经纬

既是对阐释

对话性本质

的明确肯定

也是

对公共阐释

建构性特征

的明确肯定

显示出

公共阐释理论的

开放视野和胸襟

尽管

在具体的论证中

多多少少存在着

本质主义的倾向

最后不妨

作个总结:

作为

一种面向精神领域的

话语活动和思想方式

阐释公共性

除了具备

公共性的

一般特征之外

更加有其

特殊之处:

阐释公共性

生成于生活世界

作用于生活世界

它是一种

实践智慧

阐释的公共性

不意味着,阐释的确定性

而意味着,阐释的可能性

阐释的公共性

不否定私人性

它是多种的

相互交织的

私人意见的

交融共存

阐释的

公共性

不仅

体现为一种

公众承认的

既有属性

更体现为

一个不断

深化和丰富

的建构过程

简言之

阐释就是对话

阐释的对话性

形成公共性

并赋予其

生生不息

的可能性

公共性是

阐释活动的

本质属性

可能性是

公共性的

表征

由此

阐释意义

即系在于:

开启理解

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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