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门六义、相即、相入
~
因门六义:全称“缘起因门六义”
说明“法界缘起”的主要原理之一
-
即将四缘中的因缘
(现象的根本因)
按其
“体”之“有”、“空”
“用”之“有力”、“无力”
-
“缘”
(指形成现象的辅助条件,
即四缘中的其他三缘)之
“有待”(需有条件)、
“无待”(无需条件)
分为六个方面
说明“因”在形成诸现象
当中的复杂融合的关系
--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1)“空,有力,不待缘”:
“因”从其刹那灭讲,为“空”;
能生万有,故“有力”;
不借他缘,名“不待缘”
--
(2)
-
“空,有力,待缘”:
“因”与果相俱互依,
故从因自体讲为“空”;
-
相俱能生万有,为“有力”;
“俱故非孤,是待缘也”
--
(3)“空,无力,待缘”:
-
“因”以有果方名因,
无别自性故是“空”;
-
待他缘才生万有,
故“无力”、“待缘”
--
(4)“有,有力,不待缘”:
-
由“因”之善恶,
定生果之善恶,
故称“有”;
-
“能自不改而生果”,为“有力”;
-
不借缘力,名“不待缘”
--
(5)“有,有力,待缘”:
同“因”生同果,故名“有”;
-
借外缘方生
但果性同于因
而不为外缘所改
-
称为“有力”、“待缘”
--
(6)“有,无力,待缘”:
-
“因”同类随转,故为“有”;
-
待他缘而并“不能违缘”
-
名“无力”
和“待缘”
--
据此论证
“法界缘起”中
诸种现象的
相互渗透、相互反映
的无尽联系和统一:
-
“由'空’、'有’义故,有'相即’门也;
由'有力’、'无力’义故,有'相入’门也;
-
由'有待缘’、'无待缘’义故,
有'同体’、'异体’门也,由此等'义’、'门’,故得毛孔容刹海事也”
-
现象之存在所谓
相即和相入的
关系
-
存在所谓
同体(全体或一般)和
异体(部分或个别)的
关系
-
以至于一毛孔
能容纳大海
就在于造成
诸现象之
“缘起因门”
有如上六义
~
相即:
华严宗表示
“法界缘起”
的概念
-
用以说明
不同性质的
现象之间
-
可以
互相转化成为
同一体的关系:
甲即是乙
乙即是甲
--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
用“自、他”,“有、空”
来去说明“相即”的含义
-
认为在“诸缘起法”中
“他物”作为形成某物
“自体”的条件而存在
-
故就“自体”
而言“他物”
即就会失去
独立的自性
-
“自体”是“有”
“他物”即“空”
-
此谓“自”
即是“他”
-
反之由于
某物的“自体”
毕竟由“他物”
条件所构成
-
离开“他物”
“自体”
即不能成立
-
故就“他物”言
“他物”是“有”
“自体”属“空”
-
此谓“他”
即是“自”
-
亦即系双方
可互废自己
同一于对方
谓之“相即”
~
相入:
华严宗表示
“法界缘起”
的概念
-
用以说明
现象作用
不同
-
可使事物
互相渗透、
互相包含
的关系:
-
甲中有乙
乙中有甲
--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
用“自、他”,“有力、无力”
来去说明“相入”的含义
-
认为“诸缘起法”之间
-
若某物
“自体”之力用强大
“他物”之力用消失
-
某物即具有
摄取“他物”
于自身的
绝对优势
--
反之
“他物”
如果完全失去
自己的“力用”
-
则必然进入
“某物”自体
之内
-
亦即
双方可以
互为容摄
谓之“相入”
--
在此种以
“有力”、
“无力”
决定事物
互相容摄
的关系中
-
被摄取一方
虽摄入于
他物之内
-
但是并
不失去
自身的
固有性质
故不同于
泯灭一切
自性差别的
相即关系
--
华严宗认为:
“一尘中现
无量佛刹”
即系就是
使用这种
论证方法
所得出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