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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曦、范可可丨《玄應音義》作者生平及著述再考
注:本文发表于《古籍研究》第75卷(凤凰出版社2022年),此为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王曦老师授权发布!

《玄應音義》作者生平及著述再考

王 曦  范可可


摘 要:通過考察唐初玄奘新譯經中標注的參與者僧籍、譯經時間和先後次序,考證了玄應僧籍變動情況,並結合玄應爲諸經作音義情況,考知其著作除《大唐眾經音義》外,還有《大般若經音義》三卷(未完稿)。《東域傳燈目錄》中所載《俱舍論音義》一卷蓋是《大唐眾經音義》第二十四卷《阿毗達磨俱舍論(玄奘譯)音義》的單行本,所載另四部署名“玄應”的論疏蓋另有其人。

關鍵詞:玄應;生平;著述;僧籍;《一切經音義》


唐初僧人玄應所著《大唐眾經音義》(後文簡稱“《玄應音義》”)二十五卷,是研究唐初語音的重要文獻資料。關於玄應的生平,前人記錄簡略,難得其詳。日本學者神田喜一郎據《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和《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等考證出玄應從貞觀十九年(645)到顯慶元年(656)十二年間參加玄奘的譯場。又據玄奘《辨中邊論》譯於龍朔元年(661)五月,載錄《玄應音義》的道宣《大唐內典錄》成書於麟德元年(664),推定玄應卒年大概在龍朔元年(661)秋,至晚龍朔二、三年間示寂[1]。

神田氏在日僧永超《東域傳燈目錄》(1094年成書)中勾稽到署名“玄應”者著作六種:

1.“《大慧度經宗要》一卷”下:同經音義三卷 玄應撰,有私記

2.“《攝大乘論抄》十卷”下:同論疏十卷 玄應

3.“《辨中邊論述記》三卷”下:同論疏□卷 玄應

4.“《成唯識論疏》十卷”下:同論開發一卷 醴泉沙門玄應撰

5.“《因明入正理論疏》三卷”[2]下:同論疏三卷 玄應

6.“《俱舍論鈔》十卷”下:同論音義一卷 玄應撰,十八紙

神田氏考證認爲,《大慧度經音義》即《大般若經》音義,其僅三卷,是玄應未完成的著作。《俱舍論音義》《攝大乘論疏》《辨中邊論疏》《因明入正理論疏》也都可以肯定是玄應所作。《成唯識論開發》題爲“醴泉沙門玄應”,神田氏以爲玄應住醴泉寺無他證,恐與著《一切經音義》之玄應非一人。但神田氏考慮到《成唯識論》也是玄奘所譯法相宗重要的論部,認爲玄應爲《成唯識論》作疏亦爲當然。

國內學者陳垣(1942)[3]、周法高(1948)[4]、周祖謨(1966)[5]、徐時儀(2005)[6]、李吉東(2006)[7]、于亭(2006)[8]、黃仁瑄(2011)[9]等在研究中對玄應生平和著述情況都有論及,但由於沒有新的材料,對玄應卒年的考察也都只能得此概數。當然,對現有材料作更精細的解讀,可以豐富玄應生平情況的研究,如徐時儀對玄應師承交遊的考察[10]。對於神田氏從《東域傳燈目錄》中勾稽到的六種署名玄應的著作,雖有猶疑,也大都認可。

我們通過考察玄應僧籍的變動及玄奘譯經中署名情況,同意神田氏關於玄應卒年大概在龍朔元年(661)秋,至晚龍朔二、三年間示寂的結論,並補充了玄應僧籍的變動情況。關於玄應的著述,除撰有《玄應音義》外,還撰有《大般若經音義》三卷(未完稿),《俱舍論音義》一卷蓋《玄應音義》第二十四卷《阿毗達磨俱舍論(玄奘譯)音義》的單行本。《東域傳燈目錄》中所載四部署名“玄應”的佛經論疏蓋另有其人。

一、玄應僧籍變動考察

所謂僧籍,是“封建國家依照戶籍制度設立的一種特別身份籍,是封建國家對佛教勢力的一種控制措施,是中國佛教發展及寺院經濟膨脹的產物”[11]。這一制度“肇始於東晉時期,到南北朝已形成一種完備的制度,在隋唐時期又得到了進一步發展”[12]。這是政府爲了統計僧尼人數、控制百姓隨意出家而採取的舉措,一般統一登記僧尼姓名、年齡、籍貫、出家得度和所屬寺院等信息。唐代有專門的機構負責僧籍管理,制度成熟且管理嚴格。《唐會要》卷四十九“僧籍”條載:“每三歲,州縣爲籍,一以留州縣,一以上祠部。”[13]《新唐書》卷四十八:“每三歲州、縣爲籍,一以留縣,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14]據方廣錩《中國佛教文化大觀》考證,“國家規定每隔三年登記一次僧籍”,“各州縣也是每三年登記一次”[15]。

唐代玄奘譯場新譯之經論,有少數保留有譯職人員名錄。其中涉及玄應者有五處,可資考察玄應生平情況。

1.許敬宗《〈因明入正理論〉後序》:

粵以貞觀二十一年(647)秋八月六日,於弘福寺承詔譯訖。……大總持寺沙門玄應正字。

2.《瑜伽師地論》卷一末許敬宗《〈瑜伽師地論〉後序》:

至二十一年(647)五月十五日,肇譯《瑜伽師地論》。……大總持寺沙門玄應正字。……至二十二年(648)五月十五日,絕筆,總成一百卷。

3.《瑜伽師地論》卷一百末:

大唐貞觀廿二年(648)五月十五日於長安弘福寺翻經院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大總持寺沙門玄應正字。

4.《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一末:

永徽二年(651)正月廿三日於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法師玄奘奉詔譯,……大總持寺沙門玄應正字。

5.《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又稱《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毗婆沙論》)卷一末:

顯慶元年(656)七月廿七日於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大慈恩寺沙門玄應正字。

又,《大唐眾經音義序》《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和《法苑珠林》也有關於玄應僧籍和住錫地的記載。

6.彥悰箋補《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成書於垂拱四年688)卷六:

[貞觀十九年(645)]夏六月戊戌,證義大德諳解大小乘經論爲時輩所推者一十二人至……。又有字學大德一人至,即京大總持寺沙門玄應。

7.終南太一山釋氏《大唐眾經音義序》:

有大慈恩寺玄應法師,博聞强記,鏡林苑之宏標;窮討本支,通古今之互體。

8.道宣《大唐內典錄》(成書於高宗麟德元年664)卷五:

《大唐眾經音義》一部  二十五卷[16]  右一部,京師大慈恩寺沙門釋玄應所造。

9.道世《法苑珠林》(成書於高宗總章元年668)卷一百“雜集部”:

《大唐眾經音義》二十卷 右此一部,皇朝西京大慈恩寺沙門釋玄應撰。

從上所引可知,許敬宗《〈因明入正理論〉後序》《瑜伽師地論》《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及《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所載玄應僧籍皆作“大總持寺沙門”,《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大唐眾經音義序》《大唐內典錄》和《法苑珠林》所載玄應僧籍則作“大慈恩寺沙門”。這反映了玄應僧籍的變動。

玄奘於貞觀十九年(645)組織譯場開始譯經,其最初的譯場是弘福寺;至貞觀二十二年(648)大慈恩寺成,十二月始移駐大慈恩寺翻經院繼續翻經。《因明入正理論》和《瑜伽師地論》在弘福寺譯場翻譯,《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和《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在大慈恩寺翻譯。但玄應在前三部經論皆署“大總持寺”,後一部署“大慈恩寺”,並沒有一部經論署“弘福寺”。其合理的解釋是:玄應參加譯場之前僧籍隸總持寺,雖在弘福寺譯場正字三年多,但只是“借調”,其僧籍仍隸於總持寺。其後雖隨玄奘譯場移至慈恩寺,永徽二年(651)正月廿三日奉詔譯《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時,其僧籍仍隸總持寺。不過,到顯慶元年(656)七月廿七日譯《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時,其署名已改爲“大慈恩寺”,說明玄應僧籍此時已入慈恩寺。玄應的僧籍由總持寺轉入慈恩寺當在永徽二年(651)到顯慶元年(656)的五年中。又,玄奘終老於慈恩寺,道宣《大唐內典錄》和道世《法苑珠林》二書皆以“慈恩寺”稱其僧籍。二書皆以“大慈恩寺沙門”稱玄應,且據唐智昇《开元釋教錄》卷九明言“敘綴纔了,未及覆疏,遂從物故”[17]知玄應終老於譯場,則玄應入籍慈恩寺後直到去世,未曾再入籍他寺。

我們通過對玄奘新譯經論後所載譯職人員名錄的考察,結合《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所載譯職人員名錄進行了比較,發現與玄應情況相同的還有法祥、慧貴[18]、神泰三人,他們也都參加了上述四部經論的翻譯工作。具體情況如下:

從上表可知,他們在《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開譯時還都分別隸籍原寺,而在《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譯成之時,他們都已經入籍慈恩寺了。據唐釋慧立、彥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載,在初設譯場時選拔了23位大德,包括證義大德12位、綴文大德9人、字學大德1人(即玄應)、證梵語梵文大德1人。[19]這23位大德中,參與弘福寺所譯的兩部經論的大德共有14位,僅有證梵語大德玄謨一人的僧籍轉入譯場所在地弘福寺;當譯場轉到慈恩寺後,參與《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譯寫的9位大德沒有一人的僧籍轉入慈恩寺;而到《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開譯時,參與譯經工作的10人有8人的僧籍轉入了慈恩寺。我們推測,譯場大德學識淵博、工作突出且配合默契,已成爲譯場不可少的核心人員,但他們僧籍各隸原寺,給管理工作帶來不便。另一方面,《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七載,貞觀二十二年(648)十二月戊申日(12月2日),皇太子宣令:“營慈恩寺漸向畢功,輪奐將成,僧徒尚闕,伏奉勅旨度三百僧,別請五十大德同奉神居降臨行道。其新營道場宜名大慈恩寺,別造翻經院,……令法師移就翻譯,仍綱維寺任。”[20]可見,新建的大慈恩寺也正好“僧徒尚闕”,需要充實。玄奘爲了管理方便,在永徽二年(651)到顯慶元年(656)中將他們的僧籍統一調入了大慈恩寺。

二、唐初玄應著述考察

日僧永超所撰《東域傳燈目錄》(成書於1094年)載署名“玄應”的著作六種:

1.“《大慧度經宗要》一卷”下:同經音義三卷 玄應撰,有私記

2.“《攝大乘論抄》十卷”下:同論疏十卷 玄應

3.“《辨中邊論述記》三卷”下:同論疏□卷 玄應

4.“《成唯識論疏》十卷”下:同論開發一卷 醴泉沙門玄應撰

5.“《因明入正理論疏》三卷”下:同論疏三卷 玄應

6.“《俱舍論鈔》十卷”下:同論音義一卷 玄應撰,十八紙

日僧藏俊《注進法相宗章疏》(成書於1176年)也載有署名“玄應”的著作三種:

1.“《大般若經幽贊》一卷”下:同經音義三卷 玄應

2.“《成唯識論疏》十卷”下:同論開發一卷 醴泉沙門玄應

3.“《因明入正理論疏》三卷”下:同論疏三卷 玄應

藏俊所記《成唯識論開發》和《因明入正理論疏》與永超所記同,藏俊所記《大般若經音義》三卷也即永超所記《大慧度經音義》三卷。永超所記另三種《攝大乘論疏》《辨中邊論疏》和《俱舍論音義》,藏俊未收。

據前賢研究,唐五代三百多年間曾有過三位名叫玄應的僧人,除唐初玄奘譯場字學大德玄應外,另二位分別是中唐憲宗時僧人玄應、五代禪僧玄應。如劉師培《左盦集》卷四《書華嚴經音義後》云:“唐代僧人有名同而確爲二人者如元應作《眾經音義》,據終南山僧所作序則爲貞觀時人。(原書夾行小注:《法苑珠林》卷一百“傳記部”載“元應”,道世撰述,即此人。)《全唐文》九百九十載元應文有《興國寺故大德上座號憲超塔銘》(引者按:後文簡稱爲“《憲超塔銘》”),銘序言超以大暦八年得度,又言僧夏五十,則其文作於長慶二年,乃穆宗時之玄應也。”[21]劉氏此說誤。據羅振玉《雪堂類稿》戊集二“金石文字目”之“塔志徵存目錄”載,《憲超塔銘》作於憲宗元和十三年[22]。按,《全唐文》卷九百九十收錄有《憲超塔銘》[23]。周法高先生引劉師培語而不辨,亦誤[24]。又,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一輯亦收有《憲超塔銘》,其於作者介紹中說:“玄應,京師莊嚴寺沙門,頗精字義,撰《一切經音義》。”[25]此據清之《全唐文》而改“京兆”爲“京師”,又將唐初字學大德玄應事蹟誤綴於此,亦誤。恐貽誤後學,並記之。韓理洲《新增千家唐文作者考》第三篇“新增中唐散文作者考”:“玄應,生卒年不詳。元和十三年(818),于長安莊嚴寺修行。其年,撰《興國寺故大德上座號憲超塔銘並序》。志石出土於陝西省淳化縣,拓本載《隋唐五代墓誌彙編·北京遼寧卷》第二冊54頁。”[26]韓先生所考是。故知中唐之玄應爲“京兆莊嚴寺沙門”,著有《憲超塔銘》,其文作於元和十三年(818),載《全唐文》卷九百一十九。五代之玄應爲漳州報劬院禪師,以禪見聞,事蹟見《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四和《五燈會元》卷八。此二人都不見有字學方面的成就載諸史籍。唐初玄應“以字學之富,皂素所推”,一直從事正字之職,著有“文字之鴻圖,言音之龜鏡”的音義巨著,可推知《大慧度經音義》三卷和《俱舍論音義》一卷當是其所作。

(一)關於《大慧度經音義》的討論

《東域傳燈目錄》在 “《大慧度經宗要》一卷(元曉撰,依《大品》等)”後又載有“《大惠度經宗要》一卷(元曉撰,依古錄)”,可見其時《大慧度經》也有寫作《大惠度經》,“慧”“惠”二字混同。前文所引“慧貴”寫作“惠貴”者亦可證。玄應此音義因繫於《大慧度經宗要》下,神田氏稱之爲《大慧度經音義》。然在《注進法相宗章疏》中,玄應此音義繫於《大般若經幽贊》下,則亦可稱之爲《大般若經音義》。我們認爲稱之爲《大般若經音義》更符合實際情況。

在玄奘新譯經論中,僅有一次在提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時稱《大慧度經》。此在《顯揚聖教論》卷四:“若隨眾生所宜,隨勝相攝,如《大慧度經》說。”《顯揚聖教論》於貞觀二十年(646)正月譯畢,《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則自顯慶五年(660)正月始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一卷前有西明寺沙門玄則製《大般若經初會序》,其首句則稱:“《大般若經》者,乃希代之絕唱、曠劫之遐津。”可見此經在翻譯時已正式定名爲《大般若經》,並不稱《大慧度經》。如前所引神田氏及諸家推測,玄應參與了《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翻譯的正字工作,同時爲之音義,只是因爲“敘綴纔了,未及覆疏,遂從物故”,成了未竟之作。故其名自然當隨所釋之經名爲《大般若經音義》。《東域傳燈目錄》繫此作於《大慧度經宗要》之下,蓋因玄應所釋對象《大般若經》可稱《大慧度經》,抑或永超習慣稱呼使然。

(二)關於《俱舍論音義》的討論

《玄應音義》有兩種《俱舍論音義》:一種是《俱舍論音義》,在第十七卷,所釋爲陳真諦譯《阿毗達磨俱舍釋論》,此經凡22卷,玄應爲經序及前21卷作音義,約2千多字。《玄應音義》第十七卷除此音義外,還收錄另四種小乘論經音義。另一種是《阿毗達磨俱舍論音義》,第二十四卷全卷,所釋爲玄奘新譯《阿毗達磨俱舍論》,此經凡30卷,玄應爲作音義,約8千多字。我們推測《東域傳燈目錄》所載署名爲玄應的《俱舍論音義》蓋即《玄應音義》第二十四卷之《阿毗達磨俱舍論(玄奘譯)音義》。理由有二:一、此《俱舍論音義》能單獨成爲一卷且有十八紙,所釋之經體量應當不少。據釋道宣《大唐內典錄》和智昇《開元釋教錄》等的記載,只有陳真諦譯《阿毗達磨俱舍釋論》和玄奘新譯《阿毗達磨俱舍論》符合要求。玄應已爲此二經作音義,不大可能再作新的第三種音義。二、《阿毗達磨俱舍論(玄奘譯)音義》單獨一卷,全文8千多字;《俱舍論(真諦譯)音義》只是第十七卷中的一小部分,2千多字。在《大唐內典錄》《開元釋教錄》《開元釋教錄略出》等著作中,都有很多關於佛經抄錄本用紙數量的記錄,如《開元釋教錄》第二十卷“入藏錄下”之“賢聖集”:“《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或三十卷,七百六十八紙。唐釋玄應撰。”[27]李際寧《佛經版本》云:“標準唐代寫經爲1紙28行,行17字。”[28]《東域傳燈目錄》載《俱舍論音義》“一卷”“十八紙”則剛好與8千多字《阿毗達磨俱舍論(玄奘譯)音義》體量相當。當然,《東域傳燈目錄》並未明言此經音義爲唐抄本,其抄寫格式和紙張大小可能有差異,所記用紙數量不能準確反映所抄經文的體量。但在無其他反證的情況下,我們傾向於認爲《東域傳燈目錄》所載《俱舍論音義》是《阿毗達磨俱舍論(玄奘譯)音義》的單行本。

(三)關於《成唯識論開發》的討論

據前文討論玄應僧籍所舉材料,知玄應參與《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正字,其所署僧籍为大慈恩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於顯慶四年(659)七月初三日譯畢,《成唯識論》譯成於顯慶四年(659)閏十月。此時玄應僧籍已入大慈恩寺,其後歿於譯場,僧籍未曾轉入他寺。故知《成唯識論開發》所署之“醴泉沙門玄應”必不是唐初玄應。

關於“醴泉”,周法高有两种推测:“醴泉是京兆郡屬縣,又是長安寺名。”[29]但究竟應該是哪種,周先生也未能定奪。通觀《東域傳燈目錄》,其記載著者僧籍的形式大致有三種:A、“某寺某僧”,如“《大慧度經宗要》一卷”下有“同音義二卷,元興寺信行”、“同音訓四卷,興福寺真興撰”。B、“某地某僧”,如“《華嚴論》六百卷”下有“同疏七卷,齊鄴中曇遵師撰出傳”“同疏七卷,魏北臺釋智炬撰,傳云十卷”。C、“某地某寺某僧”,如“《華嚴論》六百卷”下有“同經探玄記二十卷,京兆西崇福寺沙門法藏撰,又云魏國西寺沙門”。凡是僧人所屬寺院名,書中都會明確標出“某某寺”。故此,“醴泉沙門玄應”的“醴泉”應是地名而非寺名。

“醴泉”作爲地名,唐时乃京兆郡屬縣。《全唐文》第九百一十九卷收錄的中唐玄應《憲超塔銘》前著錄其信息爲“京兆莊嚴寺沙門”[30]。塔銘主人憲超爲京兆府涇陽縣人,與醴泉為鄰縣;其隸籍之興國寺也在京兆府;該塔銘“出土於陜西省淳化縣,今存該縣博物館”[31],淳化在唐元和時屬京兆府雲陽縣。《新唐書》第三十七卷《地理一》:“天授二年以雲陽、涇陽、醴泉、三原置鼎州,大足元年州廢。”[32]此可證雲陽、涇陽、醴泉三縣相鄰。從時代和地理位置看,中唐撰《憲超塔銘》的玄應很可能就是“醴泉沙門玄應”。

通過分析中唐玄應所撰《憲超塔銘》,我們認爲其與法相宗關係相當密切。1.塔銘中說憲超“稟學定於總持東院”。此之總持東院,即唐初玄應僧籍所隸之寺,法相宗學者辨機也曾居於此,其寺當有法相宗的“法乳”流傳。憲超“業精《妙法》”,所習亦爲法相宗之《妙法蓮華經》。中唐玄應撰銘稱贊其“業精《妙法》”,也反映了其尊崇法相宗的傾向。2.塔銘有“優曇花之句偈,曉夕相仍;分陁利之開敷,香風不絕”之句。“優曇花之句偈”出自《妙法蓮華經》卷一佛告舍利弗語:“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曇鉢華,時一現耳。”“分陁利”則是《妙法蓮華經》喻妙法之白蓮花名。中唐玄應以之稱贊憲超,也可以看出其在法相宗經籍方面的造詣。3.中唐玄應能爲時任京師興國寺上座的憲超作塔銘,其學識和地位在當時自然非同一般。故此可知中唐玄應在法相宗方面有著深厚的修養,《成唯識論開發》有可能是他所作。

(四)關於《攝大乘論疏》《辨中邊論疏》《因明入正理論疏》的討論

我們根據智昇《開元釋教錄》卷八所載,將玄奘譯場新譯經論與《玄應音義》所釋新譯經論進行比較和統計,發現玄奘譯場永徽五年以前新譯經論共有55部436卷,玄應爲之作音義的有26部330卷。再比較玄奘新譯經與玄應爲之作音義的情況,我們有以下兩點發現:

1.《玄應音義》中,玄應爲654年譯成的《阿毗達磨順正理論》(80卷)作有音義後,再未爲他經作過音義。

2.《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200卷)譯成於659年,玄應雖擔任正字,但未作音義。

據《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六所載,玄奘創開譯場之始,證義大德有十二人,綴文大德有九人,正字大德則只玄應一人。又麟德元年前所譯75部經論中的《瑜伽師地論》《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等3部經論後附有譯職人員名錄,《因明入正理論》之許敬宗《後序》中亦有詳盡的譯職人員名錄。其中正字一職僅三人:玄應、明濬、義褒。玄應四書皆任正字之職。明濬參與了三書翻譯工作,在《因明入正理論》《瑜伽師地論》的翻譯中擔任證文,在《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中擔任正字。值得注意的是,《瑜伽師地論》許敬宗《後序》和卷一百後所載譯職人員名錄中明濬所署職位不一致:《後序》稱其爲“受旨證文”,卷一百後譯職人員名錄載其爲“正字”。此當以《後序》爲是,卷一百後譯職人員名錄當是涉下文玄應“正字”而誤。我們懷疑《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中明濬的工作也可能是“證文”,涉下文玄應“正字”而誤。道宣《續高僧傳》卷二十五有明濬傳,只說他“常以金剛般若爲業”,於永徽“二年三月卒”。《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自永徽二年正月二十三日開譯,六月二十九日譯畢。即使明濬擔任正字之職,也就兩個來月。義褒參與了《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的翻譯,擔任正字之職。《續高僧傳》卷十五有義褒傳,敘其精通佛理,曾與道士李榮論爭,並未涉及其字學修養。很可能在玄應去世前,整個譯場的正字工作基本由其一人承擔,明濬、義褒只是客串協助。

我們以爲,很可能玄應晚年身體狀況不好,加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在顯慶五年(660)開譯,精力主要用於正字。玄應作爲譯場的唯一專職的字學大德,其他未作音義的新譯經論也都須逐一閱讀並正字,其工作之繁重辛苦可想而知,似乎不大可能抽出時間來爲三書作疏,特別是《攝大乘論疏》有十卷,所需時間肯定不少。如果玄應在正字工作之餘有較爲充足的時間,依神田氏論證玄應爲《成唯識論》等“法相宗重要的論部”作疏理所當然的思路,爲之音義也同樣理所當然。對於在正字工作中“因譯尋閱,捃拾藏經”的玄應來說,作音義應該比作疏要容易得多。但這麼重要的法相宗新譯經論,卻不見玄應爲之作音義。其合理的解釋只能是:要麼玄應沒有見到這部經論譯出;要麼正字工作太繁重、時間緊張,來不及作音義。再者,如果唐初玄應真的爲這三論作疏,道宣和道世應該知曉。他們對玄應未定稿《大唐眾經音義》都那麼重視,何以對這三部法相宗論疏卻置而不錄?這在常理上是說不過去的。所以我們以爲這三部論疏非唐初玄應所作。

中唐玄應在法相宗方面有著深厚的修養,《成唯識論開發》有可能是他所作。其他三部論疏,也都是为“法相宗重要的論部”所作的疏。既然中唐玄應與法相宗關係密切,也不妨归在他的名下。

綜上所述,唐初玄應除撰有《大唐眾經音義》外,還撰有《大般若經音義》三卷(未完稿),《東域傳燈目錄》所載《俱舍論音義》蓋爲《玄应音義》二十四卷《阿毗達磨俱舍論(玄奘譯)音義》單獨析出者。《東域傳燈目錄》中所載四部署名“玄應”的論疏另有其人,有可能是中唐或其它時期另一玄應所作。

致謝:本文寫作中承蒙丁鋒教授從日本大東文化大學惠寄資料;南京大學童嶺先生、東南大學陶友公先生等友人幫助翻譯解讀日文資料;在考察中唐玄應的宗派傾向時,曾於2006年將《憲超塔銘》及相關資料在南京大學小百合論壇哲學系系版中咨詢,有幸得到“bytheway(問道青牛)”先生熱情賜教,謹此一併致謝!

注釋: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唐寫本王仁昫刊謬補缺切韻》多音字研究”(19YJA740055)。

[1][日本]神田喜一郎:《緇流の二大小學家——智騫玄應》,《神田喜一郎全集》,日本京都:株式會社同朋舍,1986年,第1卷第179-196頁。該文原刊於日本《支那學》第七卷第一號(1933),原爲日文,此承南京大學童嶺先生幫助解讀並翻譯了結論部分。我們在研讀此文時參照了周法高《玄應反切考》(《中研院史語所集刊》第20本上册,1948年)“通論”部分“玄應的生平和著述”中引述神田氏論述的相關文字(第359-361頁)。又,關於玄應去世時間,神田氏考證爲:“玄應は恐らく《大般若經》の完成を見ない中に、龍朔元年の秋か、晚くとも龍朔二·三年の間に示寂したものと思はれるのである。”東南大學日語專家陶友公先生認爲此句當譯爲:“可以判斷玄應恐怕未能看到《大般若經》的完成,大概在龍朔元年秋,或最遲在龍朔二、三年間就示寂了。”

[2]日僧永超《東域傳燈目錄》記作“《因明入正理論》三卷(基)”,查窺基所作實爲《因明入正理論疏》,今補“疏”字。稍後於永超的日僧藏俊《注進法相宗章疏》則記作“《因明入正理論疏》三卷(在序) 大乘基撰”,是。

[3] 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第55-57頁。

[4] 《玄應反切考》,第359-363頁。

[5] 周祖謨:《校讀玄應一切經音義後記》,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192頁。

[6] 徐時儀:《玄應〈众經音义〉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21-27頁。

[7] 李吉東:《玄應音義反切考》,山東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第1-3頁。

[8] 于亭:《玄應〈一切經音义〉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第1-10頁。

[9] 黃仁瑄:《唐五代佛典音義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30-32頁。

[10] 《玄應〈众經音义〉研究》,第26-27頁。

[11] 曹旅寧:《南北朝隋唐五代僧籍制度探究》,《長沙水電師院學報》,1992年第1期,第115頁。

[12] 《南北朝隋唐五代僧籍制度探究》,第115頁。

[13] (宋)王溥:《唐會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011頁。

[14] (宋)歐陽修、宋祁撰:《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252頁。

[15] 方廣錩主編:《中國佛教文化大觀》,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83頁。

[16] 此處原文作“十五卷”,據同書他處著錄知此處漏“二”字,今補。

[17] (唐)智昇:《開元釋教錄》,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521頁。

[18] 慧貴之名,《瑜伽師地論》《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和《〈因明入正理論〉後序》所載譯職人員名錄及《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法苑珠林》《開元釋教錄》皆作“慧貴”,許敬宗《〈瑜伽師地論〉後序》和《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所載譯職人員名錄及道宣撰《集神州三寶感通錄》卷上、圓照撰《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二則作“惠貴”。古人二字常混,如著《一切經音義》的中唐僧人慧琳,有寫作“惠琳”者。

[19] (唐)慧立、彥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31頁。又,智昇《開元釋教錄》和圓照《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二所載玄奘傳中只有22位,證義大德只11人,無彥悰傳中的“益州多寶寺沙門道因”。慧立、彥悰皆參加譯場,所記當有實據,故此從慧立、彥悰所記。

[20]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第155頁。

[21]劉師培:《劉師培全集》,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7年,第3冊第41頁下欄。

[22]羅振玉:《雪堂類稿》,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47頁。

[23]清董誥等編:《全唐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9582頁下欄。

[24]《玄應反切考》,第361頁,腳注1。

[25]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西安:三秦出版社,1994年,第1輯第8頁。

[26]韓理洲:《新增千家唐文作者考》,西安:三秦出版社,1995年,第169-170頁。

[27]《開元釋教錄》,第1447頁。

[28] 李際寧:《佛經版本》,南京:鳳凰出版社,2002年,第14頁。

[29] 周法高:《從玄應音義考察唐初的語音》,《學原》1948年第2卷第3期,第40頁。

[30] (清)董浩:《全唐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9582頁。

[31] 陳曉捷、任筱虎《唐〈憲超塔銘〉考述》,《咸陽師範學院學報》,2015年第3期,第80頁。

[32] (宋)歐陽修、宋祁撰:《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962頁。

【作者簡介】
王曦,文學博士,安徽大學語言學與漢語史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從事音韻學研究。

范可可,安徽大學文學院碩士生。主要從事音韻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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