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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勇軍丨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未定稿發覆
注:本文发表于《中国四库学》第九辑(岳麓书社2022年),此为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杨勇军老师授权发布!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
史子兩部未定稿發覆

楊勇軍

摘 要: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是目錄學名著,1937年出版了史子兩部未定稿,1958年又增補出版了經史子集四部,後者改版後即為現在的通行本。未定稿迄今沒有引起學者重視,其中很多內容可供研究者參考。未定稿序言比通行本序言更加詳細,以之考余嘉錫生平事蹟七事,得出了更為明確的結論。未定稿的子部“雜家類雜學之屬後附案語”辨證在通行本中刪去,在已出版的余嘉錫其他各種著作中均未見收錄,它的重新發現可知余嘉錫曾經以辨證《提要》的方式參與過民國時期的“諸子出於王官說”論爭。和未定稿比起來,通行本在內容上詳徵博引,多所補充,在結論上祛惑決疑,益臻詳贍,但是在版本校勘上,未定稿有不誤而通行本反誤者,可據之以校通行本。
關鍵词: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未定稿

余嘉錫(1884-1955),字季豫,湖南常德人。光緒二十六年(1900)初讀《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以下簡稱《提要》),即有意糾正其謬誤:“時有所疑,輒發篋陳書考證之,筆之上方,明年遂錄為一冊,此余從事《提要辨證》之始也。”[1]其後數十年來孜孜不倦於此,最終寫定《四庫提要辨證》(以下簡稱《辨證》),為《提要》糾謬補闕,蔚成中國目錄學空前巨構。《辨證》先後出版過兩次,1937年鉛字排印了史子兩部未定稿220餘篇共12卷,1952年又補充經史子集四部260餘篇,和未定稿匯為一書共24卷於1958年由科學出版社出版,後者改版後即為現在的通行本(包括1980年中華書局本及重印本、2004年雲南人民出版社本和2009年湖南教育出版社簡體橫排本)。

1937年出版的《辨證》史子兩部未定稿(以下簡稱未定稿)雖然只有半部,卻是余嘉錫1948年得以膺選中央研究院首屆院士的唯一專著。意義雖大,但1958年定本一出,立刻被取而代之。究其原因,在於當時只排印數百冊,而出版後十幾年是中國最為動盪的時期,少有留存世間,學者不易得見。以張舜徽與余嘉錫交往之頻繁,1946年11月2日才收到從北平寄自蘭州大學的《辨證》未定稿,據《壯議軒日記》云:“郵局送來余讓之外兄寄貽書籍一裹,計《四庫提要辨證》六本、《楊家將故事考信錄》二冊(按:此書未出單行本,此處應指《輔仁學誌》第13卷第1第2合期抽印本),皆姑父狷庵先生著作也。喜出望外,當一一細心讀之。檢視北平郵局印記,書為上月中旬所發,稽滯中道,踰兼旬矣。”[2]可見出版後因戰爭交通阻隔,直至抗戰勝利後余嘉錫才持贈遠方親友。

《辨證》通行本是在未定稿基礎上增益修訂,在已有內容的基礎上又增加約一半篇幅,1958年科學出版社《辨證》“出版者說明”云:“現在刊行的二十四卷是著者在解放後最後修訂的全稿。在篇幅上除增撰了經部和集部辨證外,又續補了史部和子部辨證,而於前刊十二卷已收諸篇,在考證上亦往往多所補訂。”[3]因此普通讀者如果沒有收藏版本的癖好,完全可以對未定稿置之不顧。

因為後勝於前,也導致研究者失去了對勘兩個版本的興趣,未定稿經常只是在余嘉錫的著作目錄中聊備一格,迄今沒有學者在專著(比如2020年12月出版的《余嘉錫學術思想研究》)或論文中加以關注和利用。其實二者比勘,未定稿蘊含的內容足資參考,在余嘉錫和《辨證》的研究上能提供很多有價值的信息。

一、《辨證》未定稿的序言

《辨證》卷前有敘錄,包含目錄和序言兩部分,其中序言是一篇重要的目錄學文獻,分析《提要》之舛錯疏漏及致誤根由,治四庫學者多能熟讀成誦。《辨證》敘錄先目後序,與一般古書先序後目的編排有所不同,這是特意遵循劉向、劉歆《別錄》體例,“篇目之後,又作敘一篇,發明其意,隨書奏上。因編校之始,本以篇目為主,故舉目言之,謂之目錄也。諸書所載向、歆之奏,亦或謂之敘錄”[4]。《辨證》通行本序言共4200餘字(文中所言字數均包括標點符號),未定稿序言則有4800餘字,兩者對勘,通行本序言在未定稿序言的基礎上增刪修改多達千餘字,而這千餘字內容多為余嘉錫自述生平事蹟。余嘉錫在撰寫未定稿序言時,依然繼軌劉向、劉歆《別錄》所作書錄體例,《目錄學發微》云:“劉向所作書錄,體制略如列傳,與司馬遷、揚雄自敘大體相同。”[5]《書儀顧堂題跋後》云:“司馬遷、揚雄自敘,皆縷敘平生事蹟,班固則名之為敘傳,誠以書敘本是傳體也。”[6]由此看來,未定稿序言更符合傳統書錄的體例,大致分成兩部分:一部分詳述自己平生之事蹟,另一部分則縱論全書之旨意。第一部分從余嘉錫曾祖父輩敘起,一直到1937年完成史子兩部之簡單經過,筆之於書達1300餘字,超過全文篇幅四分之一,讀之可知余嘉錫學問得力之所在。現在通行本序言第一部分刪掉了900餘字,保留下不足400字;第二部分變化不大,刪改六七十字而已,基本保持原貌。通行本序言雖為學者熟知並稱道,可惜交代余嘉錫生平事蹟不多,已失向、歆之遺意,與傳統書錄體例不甚相合。

目前最權威的有關余嘉錫生平事蹟的文章是周祖謨、余淑宜的《余嘉錫先生傳略》,其他各版本《辨證》的出版說明、出版序言以及學術年表、思想研究等凡涉及余嘉錫生平者幾乎都沿襲《余嘉錫先生傳略》而來。未定稿序言被刪削的900餘字雖然不見於已刊行的余嘉錫各種著作,迄今也未見有後世學者引用,但是內容可補余嘉錫仕履行事之闕遺,可正後人撰傳之傳訛,可詳《辨證》著書之時代。為論述方便,以下將其中完整的800餘字標點後摘出,其餘零縑碎簡則隨文錄出。

(光緒二十六年庚子)其時方習舉業,幸與鄉薦,兩赴公車輒報罷。親老家貧,亟謀祿養,乃貨田宅,入貲為郎。丙午十一月入都,到官甫三月而先君子棄養於武昌,貧無以斂。嘉錫戴星奔赴,拮据營辦,僅得歸葬。既歸,家徒四壁,並日而食,不得已始以教讀糊口。又遭亡室及庶母之喪,憔悴困頓,殆非人所能堪。《辨證》舊稿棄置篋中,不復措意。及服闋,復詣曹,以先太夫人年高多病,不數月輒歸省。往來無停趾,遂於辛亥二月呈請回籍養親,有《留別都門友人》詩云:“他日拏舟如見訪,洞庭西畔一漁翁。”蓋知天下將亂,自顧無用世材,又不能隨時俯仰,故願著書授徒以終老,出處之計,決於此矣。歸里以後,方稍稍理故業。未幾,革命軍興,湘帥強相,置署不就,復為中學師。民國紀元三月丁先太夫人憂。武陵居四達之衢,南北有事,為兵家所必爭,戰伐攻取,靡有寧歲,用是數為鄉人所驅迫使之,調停奔走,不得休息,雖未嘗一日廢書不觀,然《辨證》則往往終歲不成一字矣。八年,脫身走京師,館某尚書家年餘而歸,仍以授徒自給,講誦以外,閉門不交人事,節衣縮食以購書,乃得沉酣寢饋於其間,然飽經憂患,益頹然自放,時時從里中少年飲酒歌呼為笑樂,雖不廢著述,無復邁往之氣矣。十六年,又有鼓盆之戚,躬操井臼,此事遂廢。明年五月,重來北平,濫竽太學講席,幸得窺石渠中祕之藏,於當世通儒碩學皆得奉手有所受教,修脯所入益購所欲讀之書,遂整理舊稿,繼續撰述。蓋自初讀《提要》以來三十余年之久,惟此十年治之最勤,然中間兩次大病幾死,至今手足尚時時麻痹不仁,意志雖勇,而精力不足以副之矣,是以曠日持久,而其所成就者如此其少也,而復不獲盡出以公諸世。嗚呼!昔人謂文章著述關乎福命,豈非然哉?豈非然哉?雖然,此未得為定稿也,姑以代錄副云爾。自顧衰病,無益後學,行且謝去,以讀書養生為事。如幸得天地清寧,歸老故里,優遊無事,當益取此編及未刻之稿潤色之,更增益所未備,約可得千有餘篇,然後合四部為一而並刻焉。四方君子與我同志倘蒙告之以所聞,而匡其不逮,將盡採以刊正吾書,則是編僅堪覆瓿,是區區之願也。[7]

(一)余嘉錫生平事蹟詳考

1.父余嵩慶考

《辨證》通行本序言只提及余嘉錫父親余嵩慶,並放在雙行夾註中(括弧中內容表示夾註):

嘉錫束髮受書,先君子自課之(先君子諱嵩慶,字子澄,光緒丙子進士,以戶部主事出為河南知縣,官至湖北候補知府。著有《緝芳仙館詩詞鈔》《借酒集》《豆塍瑣議》諸書,稿藏於家,多為日寇所毀),常坐之案頭,口授章句、五經、《楚辭》《文選》。既卒業,即命觀四史、《通鑒》,學為詩古文,不令習時藝也。[8]
而未定稿序言從余嘉錫曾祖寫起,內容更加詳細:
吾家素貧,鮮藏書。先曾祖朴庵公自立於學,專治三禮,顧終身不遇,遺書僅數十種,丹黃殆徧。先君子少即橐筆客遊,所主多名公卿,嘗借書而讀,通籍後始稍稍購置,又不幸毀於火,並先世遺書俱燼。先君子為吏廉,平生無長物,布衣蔬食終其身,宦轍所至,惟以一車載書數簏而已。嘉錫束髮受書,先君子自課之,雖屢權劇邑,三入幕府,公牘旁午,常坐之案頭,口授章句、五經、《楚辭》《文選》。既卒業,即命觀四史、《通鑒》,學為詩古文,不令習時藝也。[9]
余嵩慶據宮中官員履歷單所載:
余嵩慶現年六十歲,系湖南武陵縣人,由優貢生中式光緒元年乙亥恩科舉人,丙子恩科中式貢士,殿試二甲,朝考二等,奉旨以主事用,簽分戶部廣東司行走。八年二月學習期滿,呈請改歸知縣,分發河南。九年四月到省。十三年六月委署新鄉縣知縣。因鄭工運料出力,奏保以直隸州知州用。十五年十一月,委署新安縣知縣。二十一年四月,委署偃師縣知縣。二十三年三月,委署商丘縣知縣,旋報捐免,補知縣,以直隸州知州留省補用。二十七年加捐知府,指分湖北試用。本年五月初十日經吏部帶領引見,奉旨照例發往。[10]

余嵩慶生於道光二十三年(1843),見《光緒二年丙子恩科會試同年齒錄》[11],光緒二十八年(1902)60歲時進京引見光緒帝。未定稿序言稱余嘉錫“丙午(光緒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入都,到官甫三月而先君子棄養於武昌”,可知余嵩慶卒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清代人物生卒年表》僅得生年無卒年,可據此補。

清朝咸豐、同治後捐例大開,余嵩慶雖是科甲出身,但從履歷單看出,他至少兩次通過捐納補缺或者晉升,一次是在光緒二十三年委署商丘知縣不久,通過捐免期滿而擔任正式知縣;一次是在光緒二十七年(1901)由直隸州知州加捐知府,指分湖北試用。余嘉錫稱他父親“為吏廉,平生無長物”雖是事實,另一方面也可知平時即使有所積蓄,也多花在了捐納上。最後一次捐納後,余嵩慶於光緒二十八年赴京經吏部帶領引見光緒皇帝,五月分發湖北知府試用,還沒正式補缺即於四年半後逝於任所,未定稿序言稱“先君子棄養於武昌,貧無以斂。嘉錫戴星奔赴,拮据營辦,僅得歸葬。既歸,家徒四壁,並日而食”,一位已是官居從四品的湖北候補知府如此貧窮潦倒,正是晚清候補官員因捐納而返貧的歷史真實寫照。

2.出生地考

所謂“委署知縣”,指原任知縣出缺之後,由督撫臨時委派官員署理該縣政務,待吏部銓選官員到任後即行還政,仍回省城待命。余嵩慶是光緒二年(1876)丙子恩科賜進士出身第二甲第84名,未定稿序言稱他“屢權劇邑”,先後臨時署理過河南新鄉、新安、偃師、商丘的知縣事務,光緒二十三年(1897)三月被督撫派去署理商丘時,很快獲得機會通過捐納免去試用期正式擔任知縣。余嵩慶出任商丘知縣已是光緒二十三年,余嘉錫生於光緒十年(1884),故知《余嘉錫先生傳略》所言余嵩慶“官於河南商丘,為七品縣令。先生生於任所”不確。[12]根據履歷單,余嵩慶光緒九年(1883)以候補知縣身份到達河南省城開封,直到光緒十三年(1887)才被委署新鄉知縣,余嘉錫即生於此間。余嘉錫《宋江三十六人考實》案語:“余十余歲時,尚見此紙牌(按:指鬥葉子之戲)於開封。”[13]亦可為余嘉錫生於開封之一證。

3.中舉時間考

《余嘉錫先生傳略》云:“先生於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辛丑中鄉試舉人,時年18歲,主考者為翰林院編修侍讀山東膠州柯劭忞先生。”[14]牟潤孫《學兼漢宋的余季豫先生》亦云:“光緒二十七年辛丑中舉,是柯蓼園先師典試湖南所取的得意門生。”[15]獨張舜徽《誠摯的仰慕,深切的懷念》云:“(余嘉錫)年十九,舉壬寅科湖南鄉試。”[16]今考湖南鄉試因庚子(光緒二十六年,1900)事變,推遲至壬寅年(光緒二十八年,1902)八月才補行庚子、辛丑恩、正併科鄉試,余嘉錫於1902年中舉,時年19歲,而非1901年。譚延闓與余嘉錫是鄉榜同年,而譚延闓正是於此年八月“應補行庚子辛丑恩正併科本省鄉試中式第九十九名舉人”[17]。此時柯劭忞以翰林院編修提督湖南學政,而簡放的正、副主考官分別是翰林院侍講李士鉁、修撰夏同龢,這兩人同為余嘉錫和譚延闓的座師。此外,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1929年8月3日(六月廿八日)日記記載:“伯峻侄北大同學常德余讓之(遜)來,問之為余季豫(嘉錫)之子。季豫為伯兄壬寅同年。”[18]亦可證。

4.六品小京官考

余嘉錫“兩赴公車輒報罷”,指的是他中舉後分別參加了光緒二十九年(1903)癸卯補行辛丑、壬寅恩、正併科會試和光緒三十年(1904)甲辰恩科會試,因為余嘉錫中舉後科舉制度已是強弩之末,只剩下了最後這兩次會試,可惜均名落孫山。此事蹟在任何紀念文章都不見提起。甲辰科是清代最後一次科舉考試,這一科湖南的會元是譚延闓,長沙人,殿試成績是賜進士出身第二甲第35名。1905年9月袁世凱等奏請停科舉,清廷詔准自1906年開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余嘉錫隨即從此斷絕了會試這一晉身之階,但是身為舉人,仍有入宦之途。所謂“入貲為郎”,即以捐納得官。清代捐納比前代為宏,晚清較各朝尤濫,但是有些官職只對舉人開放,因此余嘉錫可以通過捐納得以在京城任職。余嘉錫《亡室陳恭人墓表》云“嘉錫於清季官吏部”,《余嘉錫先生傳略》云“先生後來到北京被選為吏部文選司主事”[19],臺靜農云:“(余嘉錫)原是前清舉人,在北京做過官,自己說是六品小京官。”[20]而吏部文選司主事的品級恰是正六品。《啟功口述歷史》稱“余老先生在清朝末年做過七品小京官”[21],不確。

余嘉錫光緒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進京,三個月後因父喪回籍丁憂守制。1910年丁憂開缺三年期滿,回京復官,又因母親年老多病,次年二月決定回籍養親,未定稿序言中《留別都門友人》詩云:“他日拏舟如見訪,洞庭西畔一漁翁。”此詩作於1911年,全詩未見,僅餘此二句。余嘉錫前一年有《庚戌(1910)都門客感詩》四首,第一首云“自悔擔簽到上京,從軍獻賦兩無成”,正是當日困窘寫照。1947年余嘉錫將這四首詩寫給周叔弢,由周士琦錄自手跡。“擔簽”無義,應做“擔簦”,形近而誤。

5.湘帥交往考

據張舜徽回憶:“辛亥以後,譚延闓督湘,與先生為鄉榜同年。視事之始,即電請先生出山,共濟時艱,先生竟辭不往。”[22]未定稿序言亦自稱“革命軍興,湘帥強相,置署不就”,此事應發生在1911年11月譚延闓正式就任湖南省都督之後。余嘉錫堅辭不就的具體原因不得而知,但應與他服膺朱子尊崇理學有關,牟潤孫稱他“深於義理之學,是真正的朱子信徒”[23],這與譚延闓堅持推翻滿清、擁護民主共和的理念顯然不太相合。譚延闓政府成立伊始,亟需拉攏各派組成聯合政府,他的省級政府是一個立憲派、革命党人和實力派舊軍官混雜的政府,[24]而思想上趨於保守的余嘉錫不屬於這其中的任何一派。譚延闓在地方上,建立以開明紳士和受過新式教育的知識份子為主的地方政權,余嘉錫此時在湖南常德養親,應是受到譚延闓邀請出面主持地方政事,遭到余嘉錫推辭。余嘉錫雖然沒有出面任職,但經常參與地方事務的管理,“數為鄉人所驅迫使之,調停奔走不得休息”,應仍然與譚延闓有一定交往。《譚延闓日記》1917年2月23日記載“余嘉錫來,數年不見矣”[25],此時是譚延闓第二次督湘後不久,說明辛亥以後譚延闓第一次督湘時二人曾一度短暫往來。

6.變姓名亡命考

余嘉錫出身雖非巨族世家,但“地方上多富商大賈,而余氏獨為仕宦之族,名重鄉里”[26],父親在世時官至湖北候補知府,自己身為前清舉人,又做過六品京官,在湖南常德屬於享有一定特權的紳士階層。未定稿序言透露出余嘉錫熱心公益的一面,正反映出這個階層人士承擔的社會職責。“他們視自己家鄉的福利增進和利益保護為己任。在政府官員面前,他們代表了本地的利益。他們承擔了諸如公益活動、排解糾紛、興修公共工程,有時還有組織團練和徵稅等許多事務。他們在文化上的領袖作用包括弘揚儒學社會所有的價值觀念以及這些觀念的物質表現,諸如維護寺院、學校和貢院等”[27]。據學者研究,“紳士階層和紳權勢力在近代中國的發展,以湖南為尤甚”[28]。在清末劇烈的社會變革中,湖南紳士有的順應歷史潮流,完成了社會角色的轉換,成為新派紳士,比如譚延闓;有的則抱殘守缺,懷念勝朝獲得的功名地位,仍以傳統文化的托命人自居,比如葉德輝。長沙葉德輝年長余嘉錫20歲,屬於前輩中人,楊樹達曾云“湘中前輩大抵以橫拙剛毅見長”,作為葉德輝的弟子,楊樹達此言也應包括他的老師;而據楊樹達觀察,作為同齡人的余嘉錫則“性情忳摯,聞見廣博,而能識微”[29]。葉、余為人處世如此不同,也無資料顯示二人曾有交往,但是各自作為本地紳士階層的上流人物,在1926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衝擊。

1927年11月22日(十月廿九日)余嘉錫給陳垣的信中說:“(《四庫提要辨證》稿)其每篇皆有擦損塗滅處,原系賤名。因去年避禍,變姓名亡命,攜此自隨,懼為所偵察,是以塗去,並以附陳。”[30]1926年是湖南的多事之秋,7月北伐軍進入湖南,農民運動從秘密轉入公開,迅猛發展。早在4月,常德縣就成立了農協組織,8月湖南省農民協會在長沙成立,月底國民黨省黨部通告組織新農會,並促請湖南省政府查辦在各地出現的土豪劣紳和團防局破壞農運的活動。1927年1月4日,湖南審判土豪劣紳特別法庭成立,4月初判決葉德輝等人死刑。“在暴風驟雨般的農村革命群眾運動中,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過火的舉動”[31],文獻學大家葉德輝之死就是其中一例。余嘉錫在1926年“變姓名亡命”,逃出湖南,而葉德輝也曾被人勸說離湘赴日避難,鹽谷溫《先師葉郋園先生追悼記》云:“去歲(1926)以來,廣東'赤化’運動浸染湘中,省城內外漸覺不安,人或勸先師避難,先師以革黨內不乏相知弟子,且堅信蒼天不喪斯文,未從人言。”[32]一念之差,遂使葉德輝與余嘉錫的命運分道而行。

7.《目錄學發微》被竊考

《辨證》未定稿序言云:“且平生著述都未付刻,遂使郗紹《晉書》被攘於法盛,向秀《莊子》見竊於子玄(拙著《目錄學發微》已被人屢竊不一竊)。”[33]這句話在通行本中已刪去。何法盛偷盜郗紹《晉中興紀》事見《南史·徐廣傳》,郭象竊取向秀《莊子》注事見《世說新語》“文學”第17,余嘉錫評論後者云:“《四庫總目》一百四十六《莊子提要》嘗就《列子》張湛注、陸氏《釋文》所引秀義,以校郭注。有向有郭無者,有絕不相同者,有互相出入者,有郭與向全同者,有郭增減字句大同小異者。知郭點定文句,殆非無證。”[34]《目錄學發微》自30年代以來一直以講義行世,直到1963年才由中華書局刊印成書。1936年姚名達《中國目錄學史》出版,這本書在1956年商務印書館重印時王重民稱譽道:“不論在采輯資料方面,或在編寫內容方面,都應該以姚先生這部書為最好。”[35]另據200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國目錄學史》卷前導讀云:

《目錄學發微》雖遲至1962年(按:實際應為1963年3月)才正式出版,但余嘉錫從1930年起即持為講義,在北京各大學講授,翻印傳抄,習者眾多。他的“目錄體制”學說,旋為後來目錄學著作承襲沿用,視同經典。如1931年出版的劉紀澤《目錄學概論》,論體制、派別,就已一本其說;姚名達《目錄學》“目錄的派別”一節亦同其說,該書出版於1933年。不過,余嘉錫論述解題只在原原本本推尋敘錄體例的本原,對其發展演衍出來的各種變例無一闡發,而這在《中國目錄學史》裡得到了很好的繼承。[36]
可見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已被人屢竊不一竊”的抱怨並非空穴來風。類似的說法亦見《啟功口述歷史》:“其他如《目錄學發微》更被別人'屢抄不一抄’(這是他自己的話,意思是抄來抄去),《古籍校讀法》《世說新語箋疏》等也都是力作。”[37]

(二)其他文字刪改

1958年科學出版社《辨證》“出版者說明”云:“二十四卷全稿之繕成,復際著者晚年病中,精力有所不逮,徵引浩繁,不免間有脫誤,編輯者於緝校中曾盡可能檢核群書,並和北京大學余遜教授(著者之子)商榷,做了必要的釐訂。”科學出版社成立於1954年,在出版或再版學術著作時,常與作者商榷刪改序言問題,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記載1954年9月25日(八月二十九日)“作信與科學社,說《小學論叢》沈序應存之”,又9月28日(九月二日)“科學社來書,欲去祭梁先生文,余主不去”,又10月23日(九月二十七日)“校《高等國文法》,刪去與時代不合處,作記,告科學出版社”等等,[38]都反映出新時代到來之後編輯出版的特點,而所謂“刪去與時代不合處”,也就成了《辨證》未定稿序言遭遇刪改的主要原因。

1.一般字句修改

比如“最經史子集四部”改為“合經史子集四部”,“迫於講授”改為“迫於講課”,“使我憤而自勉”改為“使我得有所啟牖”;等等。有些改動實屬沒有必要,比如“最”字即“聚合”之意,是文人序言常用語,如宋陸游《〈澹齋居士詩〉序》:“最其詩,得三卷,屬某為序。”[39]改後反失典雅。“講授”一詞又見《跋舊抄本中興館閣錄》:“顧余老矣,又困於饑寒,忙於講授,手寫必不能終卷。”[40]為余嘉錫慣用,可知“講課”蓋為手民所改。

2.修改尊稱諡號以及對統治階級的溢美之詞

如“張文襄”改為張之洞,“紀文達”改為紀昀,“或有足為文達諍臣者”改為“或有足為紀氏諍友者”,未改之前的詞語都反映了封建君臣史觀,有美化地主統治階級的嫌疑。甚至如果地主統治階級包含作者的父親,也在嚴加刪汰之列,如未定稿序言中“嘉錫束髮受書,先君子自課之,雖屢權劇邑,三入幕府,公牘旁午,常坐之案頭,口授章句、五經、《楚辭》《文選》”一句話,通行本序言刪去了“雖屢權劇邑,三入幕府,公牘旁午”,這幾句描畫了傳統封建社會中一位兢兢業業的循吏,形象太過正面,因而也被刪去。

3.刪去兩處雙行夾註

通行本序言“然則高宗初意本不責以錄略之體,及諸臣承詔撰述,遂能鉤玄提要,旁引群書,加以考證,原原本本,動至數百言,不肯以檃括崖略塞責,可謂通知著作之義矣”之後,[41]未定稿序言尚有“故繕寫奏進,屢荷溫綸(見《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三十八年八月諭及《總目》卷首三十九年七月諭),蓋喜其非始願所及也”一句,[42]大字部分是對最高統治者的褒揚,與當時階級批判史學的語境格格不入,故而刪去,但是同時刪去夾註,則使讀者不知所據。今考《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三十八年八月諭”指乾隆三十八年八月十八日“諭內閣紀昀陸錫熊校書勤勉著授為翰林院侍讀以示獎勵”[43],《總目》卷首三十九年七月諭亦見《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諭內閣著四庫全書處總裁等將藏書人姓名附載於各書提要末並另編《簡明書目》”[44],兩諭經余嘉錫檢出,自可省卻讀者繙檢之力。

又通行本序言中紀昀“一手修改,考據益臻詳贍,文體亦復暢達”後,[45]未定稿序言尚有雙行夾註“紀氏親筆塗改殘稿今藏天津徐氏”[46],徐氏為徐世昌,清末著名政治人物和藏書家。夾註中所提徐氏藏稿今不見傳。上海圖書館藏24冊提要殘稿,卷首鈐“貞壽堂邵氏所藏”朱文長方印,[47]上有紀昀刪改添補筆跡,不知是否與徐氏藏本有淵源關係。

二、《辨證》未定稿的正文

《辨證》未定稿出版後得到了學者的徵引,如胡適《〈易林〉斷歸崔篆的判決書》一文即多所引用。1943年4月1日余嘉錫在給胡適的信中說:“拙著已經陸續增改,與刊本不同者十之四五矣。”可見余嘉錫對已出版的篇目無日不在補苴當中,他在信中自述對《易林》篇的修訂云:

拙著自印行後續有增改,即如此篇,除前所引《修文殿御覽》殘卷及《秘府略》外,後又檢得《太平御覽》卷三百四十七引崔贛《易林》曰:“桃弓葦戟,除殘去惡。”卷七百四十引崔贛《易林》曰:“癭瘤瘍瘃,為身害傷。”蓋皆沿襲《修文御覽》改之未盡者。《藝文類聚》卷九十引崔顥《易林》曰:“白鶴銜珠。”此又抄自《修文御覽》而誤“贛”為“顥”者也(此當是唐宋時傳寫之誤)。[48]

以上內容都體現在了通行本《易林》篇中。通行本《易林》辨證也有引用胡適文章之處,余嘉錫在給胡適的信中說:“拙作中尚沿用牟庭新、信聲同之說,未加糾正,又妄謂漢人避諱不嚴,不知系臨文不諱,殊屬疏忽之至,謹即援引尊論重新改定矣。”[49]但是余嘉錫去世時,正值胡適思想批判運動方興未艾之際,故《易林》篇未能具載胡適之名,並非掠美剽竊。胡適《〈易林〉斷歸崔篆的判決書》有副標題“考證學方法舉例”[50],所用關鍵材料多半已經余嘉錫在未定稿中檢出,只不過重新排比解釋,意在展示考據學如何進行正確的邏輯推理。但由於此文刊行在前,通行本出版在後,《易林》篇中證據何者是余嘉錫先已發明,何者是胡適重新解釋,已然淄澠難辨,再加上胡適大名不容出現,欲斷定歸屬更是不易,多虧有未定稿可以覆按,後人才可明白二者在學術思想史上的淵源關係,而不至於治絲益棼。

未定稿包含史部4卷55篇(通行本新增53篇),子部8卷171篇(通行本新增47篇,刪去1篇),共12卷226篇,與未定稿序言所云“因取寫定之稿二百二十有四篇畀之手民” 有異。[51]《辨證》通行本包含余嘉錫撰寫的辨證計經部2卷61篇、史部7卷108篇、子部10卷217篇、集部5卷103篇,共24卷489篇,與通行本序言所云“取其成稿四百九十篇”不符。[52]《余嘉錫先生傳略》亦作490篇,雲南人民出版社《辨證》重刊弁言作488篇,[53]均誤。具體增改情況如下:

(一)未定稿刪去一篇辨證

《辨證》通行本489篇辨證不全都是書籍提要的辨證,余嘉錫還辨證了經部兩篇小序:“五經總義類小序”和“小學類小序”,此外還辨證了一篇子部“術數類數學之屬後案語”,這三篇屬通行本新增,為未定稿所無。未定稿除書籍提要辨證外,只有一篇子部“雜家類雜學之屬後附案語”辨證(以下簡稱“案語”辨證),而這篇在通行本中不見收錄,是唯一一篇從未定稿中刪去的辨證。這篇辨證長達約2500字,和“小學類小序”辨證一樣,皆屬長篇大論,在已出版的余嘉錫各種學術著作中均未見收錄,只存在於《辨證》未定稿中,迄今未見學者引用或提起,堪稱是一篇余嘉錫的學術“佚文”,略云:

謹案:《漢志》所謂諸子出於王官者,不過推本其所自出而已,傳之既久,自不能無弊,豈必篤信謹守不失尺寸,始得為某家之學也哉?(略)《提要》之意,以為諸子同是堯舜,同非桀紂,故以為皆出於儒,不知孔子祖述堯舜而堯舜非儒也,猶之道家稱說黃帝而黃帝非道也,墨子宗法夏禹而夏禹非墨也,否則孔子言禹“無間然”,然則儒家出於墨乎?且充《提要》之意,名、墨、縱橫失儒之本原便為雜學,則九流十家孰非儒之失其本原者?何不變子部為雜部、合十家為一家乎?[54]
《漢志》中的雜家是一個專門的學術流派,並非班固等為了圖書分類方便而設置,只有集眾家之長而能融會貫通者方可著於錄,可是四庫館臣卻將凡是難以歸類的書籍都歸入雜家。不僅如此,館臣還將日漸衰微的名、墨、縱橫併入雜家,更使得雜家成為一個大雜燴,殊失目錄學“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本意。余嘉錫雖然主張:“夫可以書之多而分,獨不可以書之少而合乎?”[55]但從上文來看,不僅不是“一家之學”不可合併,而且更不得將一級類目中的“名、墨、縱橫”之書合併到二級類目中的“雜家類雜學之屬”。

“案語”辨證使得《漢志》中所呈現的先秦學術脈絡鬚眉頓現,雖然不出目錄學範疇,但已通過“即類求書,因書究學”,上升為更高層次的學術史研究。民國時期的“諸子出於王官說”論爭是著名的學術史事件,參與論爭者有章太炎、胡適、柳詒徵、繆鳳林、傅斯年、梁啟超、郭沫若等人,[56]已有學者論之甚詳,但余嘉錫迄今仍在研究者視野之外。這篇“案語”辨證的重新發現,可知當時余嘉錫曾經以辨證《提要》的方式加入過這一“戰團”。

“諸子出於王官說”本於《七略》,見於《漢志》,是追溯諸子淵源的學說,主張儒家、道家、陰陽家、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雜家、農家、小說家皆“《六經》之支與流裔”[57],胡適於1917年發表了帶有“疑古”傾向的《諸子不出於王官論》,認為《漢志》所言“皆漢儒附會揣測之詞,其言全無憑據”[58]。四庫館臣淆亂諸子源流,並將諸子看作儒學之支裔,本質上雖是尊經抑子,但是沒想到卻與民國以來“諸子不出於王官論”思潮不謀而合,而館臣所謂“墨家稱出於清廟之守,並不解其為何語”,也與胡適《諸子不出於王官論》“其最謬者,莫如墨家為出於清廟之守”的批駁異代同調。[59]余嘉錫先是利用藏於日本的宋版《重廣會史》證明北宋時《漢書》已經誤“官”為“守”,接著又指出《呂氏春秋》中即存在墨家出於清廟之官的證據,糾正了館臣的謬誤,也等於間接批駁了胡適的觀點。

這篇為《漢志》張目的“案語”辨證最終在通行本《辨證》出版時刪掉了,原因大概是作者有意將其收錄到《漢書藝文志索隱》一書中。《余嘉錫先生傳略》云:“未刊行的有《漢書藝文志索隱》及《元和姓纂校補》八卷手稿本,存否至今不明。”[60]余嘉錫現存《小說家出於稗官說》一文是《漢書藝文志索隱》先出之一篇,此文作於1937年清明日,幾乎與出版《辨證》未定稿同時,文末云:“自後漢以來,注《漢書》者無慮數十百家,而《藝文》一志,因考證不易,獨少發明,劉班指意,鬱而不彰。不揣固陋,竊欲提要鉤玄,理而董之。綆短汲深,汗青無日,姑先出此一篇,就正當世之君子云爾。”[61]《漢書藝文志索隱》雖已散佚,但是從“案語”辨證和《小說家出於稗官說》可以略窺其撰述宗旨。

胡適《諸子不出於王官論》從四個方面進行論說,其中第一個也是全文的中心論點曰:“劉歆以前之論周末諸子學派者,皆無此說也。”[62]而《小說家出於稗官說》則云:“余嘗以經傳所言官之職掌,考之九流所出之官而皆合。”[63]《漢書藝文志索隱》應該就是一部旨在對群經諸子詩賦文辭特別是九流十家探源竟委,必得其立說之源的考據著作,一旦書成,對胡適《諸子不出於王官論》的中心觀點不啻是釜底抽薪。小說家不入“九流”,而且古書中有關“稗官”的史料最為隱晦不彰,可是余嘉錫䌷繹經傳,考其官職,原原本本,信而有徵。《小說家出於稗官說》一文相當於余嘉錫專門挑選了一個最具難度挑戰性的學派進行示範考證,以支持《漢志》的“諸子出於王官說”。胡適《諸子不出於王官論》問世之後,論者多所非難,但從未遇如此有力之回應,惜研究者尚未加以措意。

(二)通行本內容上詳徵博引,多所補充

未定稿226篇辨證體例與通行本一致,都是先引《提要》後加案語,全書“謹案”兩字在通行本中改為“嘉錫案”。全書雖無現代標點,但為防止引文摻入正文,一般在引文末尾都標注了黑實陰文“止”號。和通行本比對之後,發現全書超過三分之一的篇目都有不同程度改動。

1.未定稿考辨《提要》謬誤闕失的文字雖非孤證,但在出版後作者又出入百家,旁徵博引,證備方才愜意。如《鮑氏戰國策注》篇,《提要》只言作者鮑彪官尚書郎,而不知其隸何曹司,余嘉錫詳考其仕履,未定稿中引用了《建炎以來繫年要錄》《金石萃編》記載,通行本中又補充了《咸淳毗陵志》《宋會要》兩書內容為證;又如《揮麈前錄、後錄、第三錄、餘話》篇,為考王明清平生逸事,補充了《中興行在雜買務襍賣場提轄官題名》、洪邁《夷堅三志》、陸游《渭南文集》、樓鑰《攻媿集》、龔頤正《芥隱筆記》等材料;又如《愛日齋叢鈔》篇,為考作者本末仕履,補充了陸心源《宋詩紀事補遺》、洪諮夔《平齋文集》、魏了翁《鶴山大全集》、劉克莊《後村題跋》、俞文豹《吹劍錄》等內容。

2.未定稿輯錄部分《提要》糾謬後,在通行本中又摘引《提要》其他文字樹為鵠的進行辨證。如《黃石公三略》篇,原文只有幾行字,又增考《提要》其他內容,等於又是一篇《辨證》;又如《巢氏諸病源候論》篇、《外台秘要》篇,增加《提要》其他內容進行辨證,內容超過原篇幅;又如《庚申外史》篇,未定稿只考庚申帝事,所以只節錄了部分提要,而通行本又考此書記事時間與提要所言不合,於是整篇提要均錄入;其他如《唐闕史》篇、《司馬法》篇、《鐵圍山叢談》篇、《東南紀聞》篇、《周易參同契通真義》篇等,都增加了新的提要內容進行辨證。

3.於未定稿疏漏不備之處補充雙行夾註。如《舊唐書》篇,未定稿引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六“劉昫傳不言修唐史”條:“《五代會要》:'晉天福六年二月,敕戶部侍郎張昭、起居郎賈緯、秘書少監趙熙、吏部郎中鄭受益、左司員外郎李為先等修撰唐史。’”[64]通行本下加注云:“嘉錫按:'李為先’當作'李為光’。”[65]考《五代會要》作“李為先”,《舊五代史》作“李為光”。同一篇中未定稿引趙翼《廿二史劄記》:“今據薛、歐二史及《五代會要》諸書考之,晉天福五年詔張昭遠、賈緯、趙熙、鄭受益、李為光同修《唐史》,宰臣趙瑩監修。”[66]通行本下加注云:“嘉錫按:《舊五代史》卷七十九《晉紀》作天福六年二月。”[67]又如《學林》篇,陸心源《儀顧堂題跋》考作者王觀國仕履,稱其累升祠部郎中,通行本下加注云:“按據《繫年要錄》卷一百五十一,觀國乃祠部員外郎,非郎中。”[68]又如《帝王經世圖譜》篇,未定稿引元邵桂子《雪舟脞語》,通行本改為宋邵桂子《雪舟脞語》,並加注云:“載明鈔本《說郛》卷五十七,題為宋末國初人。按:《萬姓統譜》卷一百三云,邵桂子字德芳,淳安人,咸淳七年進士第,任處州教授。棄官歸隱,鑿池構軒其上,名曰雪舟,則桂子蓋宋之遺民入元者。”[69]

(三)通行本結論上祛惑決疑,益臻詳贍

1.修改了未定稿的錯誤。如《孤臣泣血錄》篇,《提要》疑《孤臣泣血錄》為偽託,未定稿引《北盟會編》云:“《會編》卷八十六又云《泣血》等諸書,太學諸生所記,其間不無為邦昌粉拭其事者。”[70]通行本改為:“《會編》卷八十六引《遺史》(趙甡之撰)曰:'邦昌命董逌諭諸生,慰勞備至,巡齋宣佈邦昌之意。蓋自圍閉,諸生困於薺鹽,多有疾病,迨春尤甚,日死不下數十人者。邦昌具知,乃用撫諭之使,又命選醫官十人,於諸齋日逐看候,人人給藥餌之資。由是諸生感悅,故《泣血》等諸書,太學諸生所記,其間不無為邦昌抆拭其事者。’”[71]不僅內容加詳,而且修正此條材料的真正來源是《遺史》而非《會編》;又如《通鑒問疑》篇,未定稿引《輿地紀勝》有關內容誤作卷二十一,通行本改為卷二十七。

2.祛除了原來的疑惑。如《季漢書》是明代謝陛改寫《三國志》的史書,《提要》列出宋蕭常、宋李杞、元郝經、明吳尚儉均有類似著作問世。未定稿又考出宋翁仲山有同樣題材書,但不知翁仲山是何人,“俟再考”[72]。至通行本則已考出翁仲山是翁浦,同時名單裡又增加了北魏梁祚、元張樞;又如《玉照新志》篇,《新志》謂王堯臣死於靖康初年(1126)建康任上,而《輿地紀勝》則謂王堯臣終於南平郡守,未定稿疑不能定,通行本則從《建炎以來繫年要錄》發現他紹興三十一年(1161)還在世,則《新志》誤;又如《刊誤》篇,關於作者李涪,《新唐書·宗室世系表》中蔡王房有詹事府丞李涪,又大鄭王房亦有名李涪者但不書其官,因為作者李涪曾官國子祭酒,那麼一定不是官詹事府丞的李涪。可是余嘉錫憑著自己對史書和官制的熟悉,在未定稿中並未遽爾立論,而是疑不能定,在雙行夾註中說:“《唐書·世系表》所書官爵多不可據,故不能謂官詹事府丞者必非此李涪。”[73]一直到了通行本中,因為又分別在《北夢瑣言》卷六、卷九找到了新材料,才最終確定此李涪正為彼大鄭王房李涪,原未定稿中雙行夾註自然刪去;又如《能改齋漫錄》篇考吳曾之仕履,《嘉靖通志》云吳曾知嚴州,可是《嚴州圖經》並無吳曾之名。清陸心源《宋史翼》言吳曾“除知金州改嚴州致仕”,余嘉錫在未定稿中因此猜測:“或者曾改嚴州未蒞任即致仕歟?”[74]而在通行本中,余嘉錫在宋樓鑰《攻媿集》中找到吳曾知嚴州更堅強的證據,於是斷定《嚴州圖經》無吳曾之名只是因為偶爾遺漏,從而又刪去了陸心源《宋史翼》這一晚出的證據。

3.論斷更加謹嚴、精當和周詳。如《靖康要錄》篇,未定稿已考出《靖康要錄》卷二將人名“方會”誤會為“方聚會”之意,通行本又補充云:“按考之《要錄》卷一云:'大觀六年四月,以給事中方會為詹事。八月,方會罷。’則此時實有方會其人。考會,興化人,弟軫以劾蔡京流嶺外,京以鄉曲故,猶用會為待制。見《揮麈錄》卷三。”[75]則說明《要錄》是偶爾疏忽,並非不知有方會其人;又如《北史》篇,在考《北史》的脫誤時,引李慈銘《北史劄記》考《魏書》之殘闕,通行本又補雙行夾註云:“《冊府元龜》卷五百六十一引魏收《後魏書·自序》亦云'收祖父悅,濟陰守。子建,益州刺史’,與《北齊書·魏收傳》不同。蓋修《元龜》時所據《魏書》亦脫誤之本矣。”[76]從而又考《魏書》殘闕之時間;又如《明宮史》篇,所引《蜨仙外史》未定稿夾註“不著撰人名氏”[77],通行本則補作者姓名高繼珩;又如《中說》篇,未定稿的結論是:“以文中子擬孔、孟者,乃唐人皮日休、司空圖之徒,又非講學家也。”[78]通行本補充了一系列內容後,結論更為周詳:“以文中子擬孔、孟者,於唐則皮日休、司空圖,於宋則釋契嵩,又非講學家也。”[79]

4.削弱了結論留待以後深考。如《東都事略》篇,作者字季平,取權衡之意,故作者應為王稱而非王偁,余嘉錫在未定稿中又舉了版本例證,則作者應為王稱本已確鑿無疑,可是通行本中新出的一條證據卻又再啟疑竇:“《分類夷堅志》有'眉州異僧’一條,末云:'眉山王稱季舉所傳。’與《書錄解題》作字季平者不同,未詳孰是。”[80]考《爾雅·釋言第二》:“偁,舉也。”[81]如此則字季舉者應為王偁。此條材料雖不能推翻結論,但有待深考;又如《庚申外史》篇,《提要》疑元順帝為宋恭帝子事非實,未定稿則引全祖望說、王國維說證成之。通行本又補萬斯同說,雖然與全祖望說同調,可是余嘉錫卻指出其中一處漏洞。又引王國維說,卻又指出王國維說一處與理不合之處。因此通行本不再對元順帝事深信不疑,而是採取了從疑的態度。

5.推翻了原先的結論或全篇改寫。如《北狩行錄》篇,《提要》疑此書作者為王若沖,或者蔡鞗述事,王若沖潤色,余嘉錫在未定稿中考證作者是王若沖,但在通行本中則考證此書是王若沖纂修,蔡鞗監修,蔡鞗職位在王若沖之上。又考證王若沖是太監之能文者;又如《孔氏談苑》篇,未定稿辨此書之真偽,通行本則全部刪去,而改考王安石子王雱其人其事,將余嘉錫刊登於《輔仁學誌》第11卷的《王雱不慧有心疾辨》撮要錄於此條之下;又如《齊民要術》篇,補充論證之後,導致幾乎全篇改寫,又增考《提要》其他內容,篇幅增益約2500字。

(四)未定稿版本上可以校通行本

“讀破連楹簡,鎔成幾卷書。”[82](《懷季豫北平》)這是楊樹達在聽聞《辨證》史子兩部付梓後的詩句,可是余嘉錫卻將此“幾卷書”視為未定稿——“此未得為定稿也”。他在未定稿序言中說:“如幸得天地清寧,歸老故里,優遊無事,當益取此編及未刻之稿潤色之,更增益所未備,約可得千有餘篇,然後合四部為一而並刻焉。四方君子與我同志倘蒙告之以所聞,而匡其不逮,將盡采以刊正吾書,則是編僅堪覆瓿,是區區之願也。”可見《辨證》最終的成書計畫是完成1000餘篇,可惜天不假年,最後只出版489篇辨證即匆遽去世。

未定稿成書於1937年,鼙鼓聲中能有著述問世,已是萬幸。這本書除自序外,與余嘉錫友善之陳垣、楊樹達無一字序言,在那個時代似乎是不可思議的一件事。大約是余嘉錫深自謙抑,只是將未定稿視作“錄副”,留待定稿再請人作序。楊樹達1946年8月8日(七月十二日)日記云:“閱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數篇,精博之至,前人所未有也。”[83]比未定稿更上層樓的通行本第一次問世已是1958年,楊樹達此時已無緣看到。物是人非,各種主客觀因素又一次讓定本仍然沒有他人的序言。

余嘉錫說待定稿一出,未定稿“僅堪覆瓿”,今人雖無瓿可覆,可是確實已經把未定稿忘之腦後了。可是未定稿離成為一件文物為時尚早,和通行本比起來,未定稿仿佛是學術名著的手稿,不僅從中可覘原撰之精神意趣,而且從版本校勘的角度來看,未定稿有不誤而通行本反誤者,可據之以校通行本。

1.讎校字句。如《中說》篇,《辨證》引皮日休《文中子碑》,未定稿作“孟子之門人,鬱鬱於亂世;先生之門人,赫赫於盛時”[84],通行本“鬱鬱於亂世”作“鬱之於亂世”[85],考《皮子文藪》,正作“鬱鬱於亂世”[86],通行本誤;又如《青溪寇軌》篇,文中“無奕進意”“奕”字下有夾註“疑誤”[87],通行本刪去,不妥。“奕”字被余嘉錫校出,應保留;又如《鐵圍山叢談》篇,未定稿“以此惎賞鑒家,恐賞鑒家不樂聞也”[88],通行本作“以此惎贈鑒家,恐賞鑒家不樂聞也”[89],後者誤。

2.核對引文。如《證類本草》篇,未定稿引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十四“證類本草”云:“今所傳政和本,乃元初平陽張存惠重刻”,“題記云'泰和甲子下己酉冬’,實際引數定宗後稱制之年,距金亡已十有六載矣,而存惠猶以'泰和甲子下’統之,隱寓不忘故國之思。或以為金泰和刻,則誤矣。”[90]通行本在“今所傳政和本,乃元初平陽張存惠重刻”後增入余嘉錫“案張存惠字魏卿,精於星曆之學,州里以好學見稱,見元好問《遺山文集》卷三十六《集諸家通鑒節要序》”一句,[91]遂將所引錢大昕“題記云'泰和甲子下己酉冬’”以下文字並作余嘉錫案語。未定稿不誤,錢大昕引文下有黑實陰文“止”號。

3.訂正衍誤。如《刊誤》篇,未定稿考作者李涪之官職云:“《刊誤》自言嘗為尚書郎,蓋在為宗正卿之前,然不見於《郎官石柱題名》,或其名適在剝落之內耳。”[92]考趙魏《郎官石柱題名》,李涪在金部郎中內,考王昶《郎官石柱題名》,李涪也在金部郎中內,未定稿疏漏。通行本則曰:“《刊誤》自言嘗為尚書郎,考之《郎官石柱題名》,在金部郎中內孫光憲稱涪為尚書,則不知是何部尚書也。”[93]不明何解。細審其意,應為:“《刊誤》自言嘗為尚書郎,考之《郎官石柱題名》,在金部郎中內。”而“孫光憲稱涪為尚書,則不知是何部尚書也”應為前方文字所竄入。雖然未定稿疏漏,但通行本經過覆核原書終於補上,這一過程經由未定稿得以展示,因此刊行時不小心出現的衍誤才被輕易發現。

注釋:

[1]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序錄,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46頁。

[2] 張舜徽著,周國林點校:《壯議軒日記》,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315頁。

[3]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前“出版者說明”,北京:科學出版社,1958年。

[4] 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年,第23頁。

[5] 余嘉錫:《目錄學發微》,第42頁。

[6]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長沙:嶽麓書社,1997年,第587頁。

[7]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卷前敘錄,1937年,第13葉下至第14葉下。

[8]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序錄,第46頁。

[9]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卷前敘錄,第13葉上。

[10] 秦國經主編:《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第7冊,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51頁上。

[11] 江慶柏編著:《清代人物生卒年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第338頁。

[12]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第663頁。

[13]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第319頁。

[14]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第663頁。

[15] 周祖謨主編:《余嘉錫先生紀念文集》,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29頁。

[16] 周祖謨主編:《余嘉錫先生紀念文集》,第44頁。

[17] 譚延闓:《慈衛室詩草·粵行集·訒庵詩稿》(附《茶陵譚公年譜》),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68輯,臺北:臺灣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25頁。

[18] 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43頁。

[19]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第660、663頁。

[20] 臺靜農:《臺靜農代表作·輔仁舊事》,北京:華夏出版社,1998年,第262頁。

[21] 啟功口述,趙仁珪,章景懷整理:《啟功口述歷史》,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120頁。

[22] 周祖謨主編:《余嘉錫先生紀念文集》,第44頁。

[23] 周祖謨主編:《余嘉錫先生紀念文集》,第39頁。

[24] 許順富:《譚延闓:政壇不倒翁》,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61頁。

[25] 譚延闓:《譚延闓日記》第5冊,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53頁。

[26]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第664頁。

[27] 張仲禮:《中國紳士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0頁。

[28] 許順富:《湖南紳士與晚清政治變遷》,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2頁。

[29] 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第209、72頁。

[30] 陳智超編注:《陳垣來往書信集》(增訂本),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0年,第366頁。

[31] 陳繼馨:《湖南農民運動概述(1921-1927)》,載中國革命博物館、湖南省博物館編:《湖南農民運動資料選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72頁。

[32] 鹽谷溫撰,海客甲譯:《先師葉郋園先生追悼記》,《斯文》1927年第8期。

[33]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卷前敘錄,第13葉上。

[34] 〔南朝宋〕劉義慶著,〔南朝梁〕劉孝標注,余嘉錫箋疏,周祖謨、余淑宜、周士琦整理:《世說新語箋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07頁。

[35] 姚名達:《中國目錄學史》,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第358頁。

[36] 姚名達撰,嚴佐之導讀:《中國目錄學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9頁。

[37] 啟功口述,趙仁珪,章景懷整理:《啟功口述歷史》,第121頁。

[38] 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第389頁。

[39] 〔宋〕陸游著,馬亞中、涂小馬校注:《渭南文集校注》第2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48頁。

[40]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第572頁。

[41]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序錄,第50頁。

[42]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卷前敘錄,第16葉下。

[43]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上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45頁。

[44]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纂修四庫全書檔案》上冊,第228頁。

[45]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序錄,第51頁。

[46]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卷前敘錄,第16葉下。

[47] 沈津:《校理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殘稿的一點新發現》,《中華文史論叢》1982年第1輯。

[48] 耿雲志主編:《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29冊,合肥:黃山書社,1994年,第192-193頁。

[49] 耿雲志主編:《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29冊,第193-194頁。

[50] 歐陽哲生編:《胡適文集》第10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202頁。

[51]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卷前敘錄,第13葉上。

[52]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序錄,第48頁。

[53]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上冊卷前,昆明:雲南人民文學出版社,2004年,第5頁。

[54]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3冊子部五雜家類一,第4葉下至第7葉上。

[55] 余嘉錫:《目錄學發微》,第144頁。

[56] 劉巍:《“諸子不出於王官論”的建立、影響與意義——胡適“但開風氣不為師”的範式創新一例》,《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1期。

[57] 〔漢〕班固撰:《漢書》第6冊卷三十,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746頁。

[58]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附錄一《諸子不出於王官論》,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300頁。

[59]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附錄一《諸子不出於王官論》,第301頁。

[60]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第668頁。

[61]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第258頁。

[62] 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附錄一《諸子不出於王官論》,第300頁。

[63] 余嘉錫:《余嘉錫文史論集》,第246頁。

[64]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史部二正史類二,第7葉上。

[65]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第214頁。

[66]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史部二正史類二,第7葉下。

[67]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第215頁。

[68]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3冊,第883頁。

[69]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3冊,第984頁。

[70]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史部二別史類存目,第25葉上。

[71]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第293頁。

[72]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史部二別史類存目,第17葉上下。

[73]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3冊子部五雜家類二,第8葉下第9葉上。

[74]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3冊子部五雜家類二,第13葉下。

[75]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第229-230頁。

[76]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第213頁。

[77]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2冊史部四政書類二,第27葉上。

[78]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2冊子部一儒家類一,第37葉下。

[79]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2冊,第575頁。

[80]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1冊,第270頁。

[81] 〔晉〕郭璞注:《爾雅》,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16頁。

[82] 楊樹達:《積微居詩文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6頁。

[83] 楊樹達:《積微翁回憶錄》,第243頁。

[84]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2冊子部一儒家類一,第33葉下。

[85]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2冊,第568頁。

[86] 〔唐〕皮日休著,蕭滌非,鄭慶篤整理:《皮子文藪》,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42頁。

[87]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1冊史部二雜史類存目一,第24葉上。

[88]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4冊子部七小說家類二,第25葉下。

[89]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3冊,第1070-1071頁。

[90]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3冊子部三醫家類一,第3葉上。

[91]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2冊,第677頁。

[92]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史子兩部鉛排本第3冊子部五雜家類二,第9葉下。

[93]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第3冊,第872頁。

【作者簡介】
楊勇軍,洛陽師範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華東師範大學博士,臺灣清華大學博士後。研究方向為清代歷史與文學。曾在《清史研究》《史學史研究》《中華文史論叢》《民族文學研究》《紅樓夢學刊》《明清小說研究》《中國典籍與文化》《古籍整理研究學刊》等期刊發表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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