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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宗友丨《晉中經簿》解題考
《晉中經簿》解題考
張宗友
张宗友,文学博士,南京大学文学院副教授。致力于中国古典文献及清代学术史研究。著有《经义考研究》(中华书局,2009)、《朱彝尊年谱》(凤凰出版社,2014)等。
【内容提要】中古時期是中國目錄學史上由六分走向四分的關鍵時期,由于此期目錄都已亡佚,面貌模糊不清,留下了許多懸而未決的學術難題,荀勖《晉中經簿》解題問題,就是其中之一。在學術史上,《晉中經簿》以開創四分法而著稱。關于該簿是否有解題的問題,朱彝尊持肯定意見,余嘉錫、王重民等持否定意見,汪辟疆、姚名達等未明確判定;趙望秦認爲該簿有敍錄,張固也則予以反駁。從劉向、歆父子以降官方校理圖書之傳統、《晉中經簿》著錄之容量、現存文字片斷以及《上〈穆天子傳〉序》、《諸葛氏集目錄》等書錄之實例等推斷,《晉中經簿》是有解題的。但其解題,並非将校理各書之書錄全文照搬,而是有所撮取;所取者大致包括各書篇題、撰者生平事行大略、校定繕寫情況等内容,並且有所删减、潤色;同書錄全文相較,簿中解題文字,在篇幅上約省去三分之二。作爲國家藏書目錄,《晉中經簿》解題的直接前承,既非《别錄》,亦非《漢志》,而是《七略》;從解題類型上看,則是簡略的敍錄體。《晉中經簿》係官修綜合性目錄,同荀勖所撰、作爲文學專科目錄的《新撰文章家集敍》,因撰述旨趣有所不同,因而存在内容與形式上的差異。
【關鍵詞】《晉中經簿》 解題 荀勖 敍錄體 《七略》 《新撰文章家集敍》
中古時期[1]是中國目錄史、學術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個時期,不僅在書目分類上,由六分走向四分;而且在書目解題[2]的類型上,由敍錄體逐漸分化出傳錄體、輯錄體等,深刻地影響了中國傳世典籍與學術的分類格局。此期產生了幾部著名的目錄,如《晉中經簿》[3](荀勖等撰。以下或簡稱“荀《簿》”)、《七志》(王儉撰。以下或簡稱“王《志》”)、《七錄》(阮孝緒撰。以下或簡稱“阮《錄》”)等,上承劉向、歆父子的《别錄》、《七略》,下開《隋書·經籍志》(以下簡稱“《隋志》”),具有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由于這一時期的目錄絕大多數都已亡佚[4],各目面貌因此極難考求,雖經學界不懈努力,仍然留下了許多懸而未決的學術難題。本文將要討論的荀勖《晉中經簿》的解題問題,就是其中之一。
一、引論:問題之提出
在學術史上,荀勖(217?—289)《晉中經簿》以開創目錄四分法而著稱,改變了漢代劉向、歆父子奠定的六分載籍的目錄學傳統;後經李充調換乙、丙兩部書之次序(使史居子前。《晉元帝書目》),魏徵《隋書·經籍志》確立經、史、子、集四部之名目,終使四分法成爲中國古代典籍分類的主流,深刻地影響了古代中國文獻分類與學術思想的格局。學人推尊荀《簿》,認爲該簿“上承《七略》,下開四部,至爲重要”[5],“是中古前期整個時期内最好的一部官修目錄”[6]。由于其書久佚(《隋志》《舊唐書·經籍志》[以下簡稱“《舊唐志》”]《新唐書·藝文志》[以下簡稱“《新唐志》”]俱作十四卷,其後則未見著錄。余嘉錫因推此目“至宋遂佚”[7]),因此,關于此簿的一些問題,引起了學人的持續關注與探討。
解題是目錄學家“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章學誠語。見《校讎通義敍》)的重要手段。事實上,目錄學作爲一門古老而日新的學科,經過古代學者鄭樵(《通志·校讎略》)、章學誠(《校讎通義》)等之理論探索,並經現當代學人余嘉錫、汪辟疆、王重民、姚名達、程千帆、徐有富等先生之持續努力,已經形成了較爲明晰的學科範式與價值體系。目錄學之宗旨,學界公認由章學誠所標舉之“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八字足以當之。值得追問的是,目錄學家如何能够“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作爲一代大家,余嘉錫先生就特别強調小序(即部類之序)與解題的重要性,并且以二者之有無,作爲重要標準,將目錄書分爲三類[8],體現了非凡的學術眼光。如果要考察目錄學家“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手段,或者說,要衡量一部書目編纂水平與學術價值的高下,那麽,以下幾個方面可以作爲思考的出發點:(一)著錄是否全面。即所著錄之圖書,能否反映某一範圍(如時代、地域、學科等)之全部面貌。(二)著錄是否成其體系。即是否有嚴整的以書名爲中心的條目體系、以類目爲中心的分類體系。(三)是否有條別學術源流的文字。即是否有全目總序、部類小序與圖書解題等。余嘉錫先生所強調的,正是第(三)個方面的内容。
就荀勖《晉中經簿》而言,上述第(一)個方面已然無從全面考求,而僅能從後世之徵引中,考出部分被該簿著錄的圖書。至于第(二)、第(三)兩個方面,通過學界之探索(詳下節),尚能窺其一麟半爪;但對于《晉中經簿》的著錄體例問題,例如本文將要討論的解題問題等,仍未得到很好的解決。
二、學界既有研究之回顧
回顧學界對《晉中經簿》之研究,其焦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論題上。其一,《晉中經簿》是否有二級分類?如果有,那麽,《隋志·總序》所著錄之“六藝”、“小學”、“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詩賦”、“圖讚”、“汲冢書”等十四個名稱,是否爲其二級類目(“分類之名”)?抑或僅是其“分卷之名”?其二,《晉中經簿》是否有“敍錄”(解題)?如果有,其面貌如何?
按:二級分類是書目分類體系的組成部分,有無二級分類的問題,涉及到目錄學家對當時學術、思想體系的認知水準,極爲重要。對于《晉中經簿》的分類問題,學界討論較多[9],但其中仍有未盡,可以說迄未定論。(筆者擬另文探討,此不具論。)而《晉中經簿》“敍錄”(解題)之有無等問題,則涉及編目者(以荀勖爲主)如何對劉向、歆父子奠定的目錄學傳統進行因革損益、如何對新出文獻之學術價值進行準確之把握、能否產生學術影響等各個層面,關涉極廣,意義重大,是中古時期諸目錄學難題中最稱關鍵者之一。
《晉中經簿》有無解題?學界認識不一。清初學者朱彝尊,于《〈崇文總目〉跋》中云:
《崇文總目》六十六卷,予求之四十年不獲。歸田之後,聞四明范氏天一閣有藏本,以語黄岡張學使,按部之日,傳抄寄予。展卷讀之,祗有其目。當日之叙釋,無一存焉。……書籍自劉《略》、荀《簿》、王《志》、阮《錄》以來,不僅條其篇目而已,必稍述作者之旨,以詔後學。故贊《七略》者,或美其“剖判藝文”,或稱其“略序洪烈”。其後殷淳則有《序錄》,李肇則有《釋題》,必如是而大綱麁舉。若盡去之,是猶存虎豹之鞟,與羊犬何别歟?[10]
朱氏所云“叙釋”,要在能“稍述作者之旨,以詔後學”,實即解題。朱氏将《晉中經簿》同劉歆《七略》、殷淳《四部書序錄》(《新唐志》載有三十九卷)、李肇《經史釋題》等解題目錄相提並論,無疑認爲該目是有解題的。朱彝尊作爲一代名家,曾採用以輯錄體爲主而兼用輯考體的解題體例,撰成經學目錄的集大成之作——《經義考》,無疑具有敏銳的目錄學意識。但朱氏此跋,重在致憾于《崇文總目》解題刊去之可惜,並没有對《晉中經簿》的解題面貌作更進一步的探求與討論。
民國以降,目錄學作爲一門研治古代文史之學的基礎學科,日益受到學界的重視,研究者不乏其人。其中貢獻卓著、具有代表性的學者,首推余嘉錫。關于《晉中經簿》之解題,余氏云:
晉武帝太康二年,得汲冢古文竹書,以付秘書,於是荀勖撰次之,因鄭默《中經》,更著新簿,遂變《七略》之體,分爲甲乙丙丁四部,是爲後世經史子集之權輿,特其次序子在史前。《隋志》謂其“但錄題,及言盛以縹囊,書用緗素,至于作者之意,無所論辯”。“但錄題”者,蓋謂但記書名;“盛以縹囊,書用緗素”,則惟侈陳裝飾,是其書並無解題。而今《穆天子傳》,載有勖等校上序一篇,其體略如劉向《别錄》,與《隋志》之言不合。據《晉書》勖傳,則勖之校書,起於得汲冢古文,或勖第於汲冢書撰有敍錄,他書則否也。[11]
知余嘉錫認爲《晉中經簿》“並無解題”,或“第於汲冢書撰有敍錄,他書則否也”。其他治目錄學者,在《晉中經簿》解題問題上,大約有以下幾種態度:
(一)置而不論,或僅僅致憾于該簿之未能發明作者之意。如汪辟疆云:“自荀勖之書既行,劉、班之學遂晦。……且所貴乎目錄者,在能明其條貫,撮其指意。劉、班之書,罔不如此。荀勖對于收藏書籍之法,能計及縹緗之用,而於作者之意,鮮有發明。輕重之間,未免倒置。此固不能曲爲荀氏諱者也。”[12]又如來新夏云:“《新簿》的體製是登錄書名、卷數和撰人,並有簡略的說明,可是没有很好地繼承劉向寫書錄的傳統,缺乏對圖書内容的評述和論辯。”[13]其實襲用《隋志》之持論。
(二)認識不清,意見摇摆。如姚名達認爲:“兩晉、南北朝之秘閣目錄,自荀勖‘但錄題及言,盛以縹囊,書用緗素;至於作者之意,無所論辯’後,介紹撰人,解釋内容,批評得失之敍錄,遂被摒棄不用。”[14]同時又云:“其書當與後來王儉《七志》同一體制,有解題而極略。”[15]姚氏前後意見相左,是因爲還没有對《晉中經簿》之解題問題,作更爲深入之探析[16]。
(三)持否定意見。如王重民云:“《晉中經簿》没有提要或解題,與我國傳統的解題目錄比較起來是有一些弱點的。”[17]
進入新世紀以來,《晉中經簿》的解題問題,重新引起學人之注意與思考。其中貢獻較著者,當推趙望秦《荀勖〈中經新簿〉是有敍錄的》一文(以下簡稱“趙文”)[18]。趙文共分六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從荀勖校書活動長達十年以上之事實,推其能“從容撰寫敍錄”。第二個部分,從荀勖《本傳》“依劉向《别錄》,整理記籍”,推斷荀氏效法劉氏,爲所校圖書撰寫敍錄。第三個部分,從《晉中經簿》以十四卷之篇幅,著錄四部書達到一千八百八十五部之事實,推斷此簿必有敍錄。第四個部分,通過勾稽佚文,推斷《晉中經簿》之甲部有敍錄。第五個部分,以《文章敍錄》佚文爲例,證明《晉中經簿》之丁部有敍錄。第六個部分,《隋志·總序》對王儉“不述作者之意”的批評,承前對荀勖“作者之意,無所論辯”之批評,恰可表明荀《簿》有敍錄,祇是詳于事迹而略于學術而已。趙文是研究《晉中經簿》解題問題的專文,思路明晰,爬梳甚力,頗具卓識。
針對趙文,張固也先生撰(《荀勖〈中經新簿〉是有敍錄的嗎?》一文[19](以下簡稱“張文”)加以探討,對趙文所提出的六個方面,逐一加以反駁,結論是:“古書中所引《中經新簿》,没有一條稱得上是敍錄。”[20]總體上否定了趙文的觀點。張文還對“皇覽簿”之含義等問題,提出了精到的見解。
大約與張固也先生同時,吳光興先生對荀勖《文章敍錄》及諸家“文章志”之面貌、體例淵源,有精到之探討。至于《晉中經簿》,吳先生認爲:“代表荀勖校書成就的《晉中經簿》事實上卻是個單純編目的目錄書,並不包含《别錄》式的‘敍錄’。”“《晉中經簿》是没有解題的單純目錄。”[21]其判斷同前揭余嘉錫、王重民等先生一致。
任何研究,都有助于對論題所涉真相的探尋,乃至最終解決。上揭趙望秦、張固也、吳光興三位先生之研究,均以有限而堅確的史料作爲依據,加以縝密之分析,雖持論可能相反,而都有助于朝事實真相不斷邁進。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趙文、張文題中所稱“敍錄”一詞,實即後世之“解題(提要)”。兹略作辨析。按,“敍錄”一詞,屬于本書目錄(也即一書之目錄)的概念。中國古典目錄,包括一書之目錄(或曰本書目錄)與群書之目錄(簡稱書目)兩大類;一書之目錄,以篇目(或曰篇名、篇次)爲核心,由本書篇目、本書敍錄兩大部分構成;以“錄”字兼包“目”與“敍”二者[22],故一書之目錄又稱爲本書書錄(由篇目、敍錄兩部分構成)。至于群書之目錄(書目),則以書名爲核心;針對該書之論說文字(非指作者、卷數等著錄項),通常稱爲解題或提要(本文統稱解題);有解題之書目,通常稱爲解題目錄(或提要目錄),而解題目錄則由以書名爲中心的條目部分及解題部分組成。敍錄通常是構成解題的重要來源,例如,《别錄》的解題,來源于劉向等爲每書撰寫的敍錄之文;《四庫全書總目》著錄書部分的解題,來源于《四庫全書》每部書的書前敍錄等。雖然敍錄同解題關係密切,但是,嚴格地說,二者實際上分屬不同之層次:敍錄附本書以行,是本書目錄之組成部分;解題則係解題目錄的重要内容,屬于群書目錄(書目)之組成部分。執此以論,趙文、張文對荀《簿》敍錄問題的探討,其實是在探討荀《簿》有無解題的問題,而非嚴格意義上的有無敍錄的問題。實際上,由于荀《簿》久佚,此書有無敍錄的問題(即荀勖是否爲《晉中經簿》撰寫題解),已很難考知。
三、《晉中經簿》有無解題之新探
作爲古典目錄四分法的開創之作,《晉中經簿》是一部“沒有解題的單純目錄”,還是一部有解題的目錄?或者說,該簿所著錄之書,書名下有無解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要從制度(中央藏書整理之傳統)、體例(《晉中經簿》内在結構及容量)及實證(遺存文字之輯佚)等層面,加以討論。
(一)官方整理藏書之傳統
中國歷來有官方管理藏書的傳統。老子曾爲周守藏室之史(《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而司馬氏世典周史(《太史公自序》)。整理藏書,是王官世守的重要職責。漢代劉向、歆父子奉詔領校中外藏書,使先秦以來的傳世典籍首次得到大規模的、系統性的整理,形成官方定本,成爲後世官方整理藏書的典範,影響極爲深遠。“及後漢蘭臺,猶爲書部”(阮孝緒《七錄序》),知班固等司理藏書,即以向、歆父子爲取法的對象[23]。
同《晉中經簿》密切相關的文獻,僅有以下數條:
甲、阮孝緒《七錄》序文:“魏、晉之世,文籍逾廣,皆藏在秘書中、外三閣。魏秘書郎鄭默,刪定舊文,時之論者,謂爲朱紫有別。晉領秘書監荀勖,因魏《中經》,更著《新簿》。雖分爲十有餘卷,而總以四部別之。惠懷之亂,其書略盡。江左草創,十不一存。後雖鳩集,淆亂已甚。及著作佐郎李充,始加刪正,因荀勖舊簿四部之法,而換其乙、丙之書,沒略衆篇之名,總以甲、乙爲次。自時厥後,世相祖述。”[24]
乙、魏徵《隋志·總序》:“魏氏代漢,采掇遺亡,藏在秘書中、外三閣。魏秘書郎鄭默,始制《中經》。秘書監荀勖,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爲四部,總括群書:一曰甲部,紀六藝及小學等書;二曰乙部,有古諸子家、近世子家、兵書、兵家、術數;三曰丙部,有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四曰丁部,有詩賦、圖讚、汲冢書,大凡四部合二萬九千九百四十五卷。但錄題,及言盛以縹囊,書用緗素。至於作者之意,無所論辯。惠、懷之亂,京華蕩覆,渠閣文籍,靡有孓遺。”“東晉之初,漸更鳩聚。著作郎李充以勖舊簿校之,其見存者但有三千一十四卷。充遂總沒衆篇之名,但以甲乙爲次。自爾因循,無所變革。”[25]又《簿錄篇》:“《晉中經》十四卷(荀勖撰)。”[26]
丙、《晉書·荀勖傳》:“荀勖,字公曾,穎川穎陰人,漢司空爽之曾孫也。……仕魏,辟大將軍曹爽掾,遷中書通事郎。……武帝受襌……拜中書監,加侍中,領著作,與賈充共定律令。……俄領秘書監,與中書令張華,依劉向《别錄》,整理記籍。……及得汲郡冢中古文竹書,詔勖撰次之,以爲《中經》,列在秘書。”[27]
丁、《晉書·李充傳》:“李充,字弘度,江夏人。……善楷書,妙參鍾、索,世咸重之。辟丞相王導掾,轉記室參軍。……服闋,爲大著作郎。于時典籍混亂,充刪除煩重,以類相從,分作四部,甚有條貫,秘閣以爲永制。”[28]
按:漢成帝、哀帝時劉向、歆父子先後領校群書,撰成《别錄》《七略》,奠定了校書的基本規範與原則,使目錄學成爲一門獨立的學問。在劉向、歆父子形成的校讎與著述傳統中,整齊篇目、撰寫敍錄、編成書目,是其中最爲重要的幾個步驟。《别錄》《七略》體製較爲完備,解題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本文第六節所舉《晏子書錄》,就是二目中《晏子》解題的重要來源)。向、歆父子所開創的校書傳統,爲歷代校理官書、編寫官簿者所繼承。荀勖“領秘書監,與中書令張華,依劉向《别錄》,整理記籍”,即遵循向、歆父子奠定的校讎與著述傳統,釐定篇目,撰寫敍錄;敍錄文字,必在《晉中經簿》中有所體現,構成相應的解題内容(《新撰文章家集敍》中也有,而範圍、詳略不同。詳本文第六節)。此一傳統,至東晉李充因“典籍混亂”而僅“删除煩重”,撰成没有解題的簡目,纔有所改變。
(二)《晉中經簿》著錄之容量
從《晉中經簿》著錄體例(如著錄形式、結構要素等)的層面,來審視該簿解題有無的問題,不失爲一個有效的途徑。但是,荀《簿》的著錄形式與内在結構(解題是非常重要而並非必需的結構要素),由于文獻不足徵,目前還無法做出全面的描述與進一步的判斷。幸運的是,荀《簿》著錄形式中的容量要素(即本書卷數、著錄圖書之種數等)是明確的,這一客觀史實,爲該簿解題有無之探討,提供了可靠的基石。
《晉中經簿》的著錄容量,首見于阮孝緒《古今書最》“《晉中經簿》”條:
四部書一千八百八十五部,二萬九百三十五卷。其中十六卷佛經。書簿少二卷,不詳所載多少。
一千一百一十九部亡,七百六十六部存。(釋道宣《廣弘明集》卷三。)
阮孝緒出于“窮究流略,探盡秘奥”(《七錄序錄》)的撰述宗旨,對歷代書目之著錄及當時存亡之實際,作了詳盡考察,從而留下了有關《晉中經簿》的兩個關鍵數字:一千八百八十五部、二萬九百三十五卷。前者是荀《簿》著錄的圖書種數,後者是著錄圖書的總卷數。實際上,對于考察一部書目的著錄容量而言,祇有前者(圖書種數)纔是一個有效的衡量指標,而著錄圖書總卷數的相關程度不是很强。因爲圖書種數的多少,直接決定了目錄著錄條數的多少。
衡量目錄著錄容量的另一個重要指標,則是目錄本身的卷數。在載體相同、各卷容量大致均衡的前提下,書目的卷數越多,其著錄容量也就越大。《晉中經簿》之卷數,《隋志》之簿錄篇作十四卷(見前揭),《舊唐志》之雜四部書目類(題作“《中書簿》”)[29]、《新唐志》之目錄類[30],其著錄均與《隋志》相同。
結合《古今書最》與隋、唐《志》之記載,知《晉中經簿》以十四卷之篇幅,共著錄圖書一千八百八十五部,大致相當于每卷著錄圖書一百餘部(種)。僅從這個結果本身,並不能對該簿是否有解題的問題加以推論;衹有將其置于書目著錄的系列中加以類比,纔有可能得出較有价值的結論。
《晉中經簿》之前,面貌較爲清晰而可作類比的書目,有《别錄》、《七略》、《漢志》等。《别錄》係劉向、歆父子校書時所撰書錄之匯集(《七錄序》:“昔劉向校書,輒為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隨竟奏上,皆載在本書。時又别集衆錄,謂之《别錄》,即今之《别錄》是也。”),由現存《孫卿書錄》《晏子書錄》等完篇可知,該目是内容完備的解題目錄,文字豐碩,信息量大。根據《古今書最》,《七略》有書六百零三家(即種),凡七卷。除去《輯略》(占一卷),著錄書目者凡六卷,平均每卷在一百種左右。《七略》係以《别錄》爲基礎,“總群書”(《漢志序》)而成(《七錄序》:“歆遂總括羣篇,奏其《七略》”,“子歆撮其指要,著為《七略》”),在兩部書之體製、格局相同的情況下[31],知二者之别,主要是在内容之豐儉上;從卷數上看,由二十卷變爲七卷,内容壓縮幾近三分之二。《漢志》係裁取《七略》而成,僅有一卷,而著錄圖書多達五百九十六家。《漢志》書名、卷數、撰者等著錄要素基本齊備,同《七略》之區别,主要在于解題文字之有無。如將荀《簿》同《漢志》相較,知荀《簿》除書名、卷數、撰者等要素外,平均每卷另有大約五倍于《漢志》的文字。這些文字,必然是荀《簿》解題中的内容。
《晉中經簿》之後,面貌清晰而可作類比的書目較多,不妨以相距最近而無闕佚的《隋志》爲例。《隋志》四卷,其著錄之數,如下表所示:
卷次
著錄
第一卷(經部)
六百二十七部(通計亡書,合九百五十部)
第二卷(史部)
八百一十七部(通計亡書,合八百七十四部)
第三卷(子部)
八百五十三部
第四卷(集部)
五百五十四部(通計亡書,合一千一百四十六部)
可見《隋志》之著錄,每卷均在八百多部(種)以上,第四卷(集部)更是高達一千一百四十六部;再加上附注道經、佛經二類之内容(盡管未列細目),該卷之容量尤爲驚人。值得指出的是,《隋志》每卷著錄圖書之種數能有如此之多,其實同以下兩個因素密切相關:
其一,《隋志》作爲正史構成的性質。與《漢志》相同,《隋志》亦係史志目錄。作爲正史的一個組成部分,《隋志》要受到“志”之體裁的限制,所以每條僅有簡單之著錄(書名、卷數,偶有附注等),不可能有繁富的解題文字。
其二,“卷”作爲計量單位的特性。如所周知,早期的著述(文獻)是以簡帛作爲物質載體的,編簡成篇,捲帛成卷,“篇”“卷”具有顯示載體的物質意義;著述(文獻)既已形成,“篇”“卷”便具有了標記内容起訖的形式意義。而随著書籍載體的不斷更新,“篇”“卷”逐漸同簡帛等載體脱離,其物質意義便不斷虛化。至《隋志》之時,古典文獻已經進入紙書時代[32],此時之“卷”,基本上已不再與實際的物質載體相關,而僅具有形式上的意義,標示相關内容的起訖,因此,各卷之著錄容量,因爲内容的豐儉而具備相當的彈性。
通過上述比較,知《晉中經簿》以十四卷之篇幅,而著錄圖書一千八百八十五部,平均每卷著錄一百餘部;以書名爲中心的每條著錄内容,遠較《漢志》、《隋志》爲富,而同《七略》大體相倣,因此應當具備相應的解題内容。
四、《晉中經簿》遺存文字之分析
如果說,上揭對官方校理藏書之傳統、《晉中經簿》著錄之容量等考察,尚屬文獻繹讀、理論推導之層面,那麽,通過輯佚,找出《晉中經簿》遺存之文字而加以分析,則有可能從實證層面解決該問題,不失爲解决問題的一條佳徑。但是,由于荀《簿》亡佚已久[33],尋找實證之路頗爲不易。前揭趙望秦先生所爬梳之文字片斷,較爲零碎,信息量有限,即難以支撐其立論,因此爲張固也先生所否定。
《晉中經簿》保存下來的文字片斷,約有二十餘處,大多僅據此簿而列出某種著述的名稱、撰者及卷數等。其中信息量稍豐、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有十數條。以下試按其相關性,分組加以探析。
(一)第一組
(1)臣松之案:此人姓周生,名烈。何晏《論語集解》有烈《義例》。餘所著述,見晉武帝《中經簿》。(《三國志·魏志·王肅傳》:“自魏初徵士燉煌周生烈、明帝時大司農弘農董遇等,亦歷注經傳,頗傳於世。”裴松之注“周生烈”文[34]。)
(2)見《姓苑》。今人呼人,亦曰某生,不必外生也。《晉中經簿》云:“魏侍中周生烈,本姓唐,外飬周氏。”(鄭樵《通志·氏族略第二》“周生氏”下注[35]。)
按:以上兩條資料,均介紹同一人物(周生烈)。《晉中經簿》領撰者爲荀勖,晉初人,“晉武帝《中經簿》”者,即荀勖領撰之《晉中經簿》。阮孝緒于《中經簿》前增一“晉”字(《古今書最》),是爲了同鄭默所撰之《中經》相區别(二者相對,後者通常稱作《魏中經簿》)。裴松之引《晉中經簿》,在于介紹周生烈的著述,因爲周生氏著述除《論語義例》外,均著錄于《晉中經簿》。第二條資料,係鄭樵(1104—1162)所引,在于推溯周生氏之源起。此條文字,不再局限于書名、作者、卷數等簡單著錄,内容上稍豐,顯然屬于解題中文字。但是,當鄭樵之世,《晉中經簿》久已亡佚,鄭氏如何得見荀《簿》文字?根據本條文字提供的信息,可以推知,鄭樵可能是依據《姓苑》而加以轉引。《姓苑》此書,後世不存,但在唐宋文獻中,多有引據。考《隋志》譜系篇内有《姓苑》一卷,題“何氏撰”[36];《舊唐志》雜譜牒類著錄十卷,題“何承天撰”[37]。在鄭樵身後,陳振孫(1179—1262)于其《直齋書錄解題》譜牒類著錄有《姓苑》二卷,解題云:“不著名氏。古有何承天《姓苑》。今此以李為卷首,當是唐人所為。”[38]據此可知,唐時譜牒學興盛,著《姓苑》者尚不止何承天一家,至南宋時此類圖書頗有存者;藏書大家陳振孫既有收藏[39],那麽,比陳振孫年代更早的鄭樵,能親見《姓苑》其書而加以轉引,就極有可能。作爲譜牒類著作,《姓苑》自會採錄存世文獻中有關名人之著述、生平等資料;《晉中經簿》唐時尚未全佚,因此能被《姓苑》著者所採錄。保存在《姓苑》中的《晉中經簿》文字,又被鄭樵轉引,以釋周生氏之源起;其間文獻傳承之脈絡,較爲明晰,允合情理。鄭氏所引文字,屬于人物介紹範疇;而人物簡介,正是劉向、歆父子所撰書錄的有機組成部分,在書目中即屬于解題的内容。在判斷《晉中經簿》具有解題的問題上,鄭樵此條,極爲有力。
(二)第二組
(3)卜商字子夏,衛人。孔子弟子,魏文侯師。《七略》云:“漢興,韓嬰傳。”《中經簿錄》云:“丁寛所作。”張璠云:“或馯臂子弓所作,薛虞記。”虞,不詳何許人。(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注解傳述人·易》“子夏《易傳》三卷”條下注[40])
(4)(劉表)字景升,山陽高平人。後漢鎮南將軍、荆州牧、南城侯。《中經簿錄》云:“注《易》十卷。”《七錄》云:“九卷,《錄》一卷。”(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注解傳述人·易》“劉表《章句》五卷”條下注[41])
(5)又案: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此書不行已久,所存者多失真本。又荀勗《中經簿》云:“《子夏傳》四卷,或云丁寛所作。”是先達疑非子夏矣。又《隋書·經籍志》云:“《子夏傳》,殘缺,時六卷,今二卷。”知其書錯謬多矣。又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云:“《易傳》,子夏韓氏嬰也。”今題不稱韓氏,而載薛虞記。又今秘閣有《子夏傳》薛虞記,其質粗略,旨趣非遠,無益後學,不可将帖正經。謹議。(司馬貞(679-732)《孝經老子注易傳議》[42]。)
(6)“其治合之齊,則存乎神農子儀之術”云者,案:劉向云:“扁鵲治趙太子暴疾尸蹷之病,使子明炊湯,子儀脉神,子術案摩。”又《中經簿》云:“子義《本草經》一卷。”儀與義一人也。若然,子義亦周末時人也。竝不說神農。(《周禮·天官·疾醫》“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賈公彦疏鄭玄注“其治合之齊,則存乎神農、子儀之術云”文[43]。)
按:今日所見《晉中經簿》遺文,通常僅有隻言片語,而且以說明此簿著錄有何人何書爲主,如本組第(4)條,陸德明引劉表《周易注》十卷;第(6)條,賈公彦引子義《本草經》一卷等。第(3)條内《中經簿錄》,即《晉中經簿》之别稱;同第(5)條,均涉及《子夏易傳》之撰人。陸德明引《晉中經簿》,取其“丁寬所作”一語;司馬貞所引,亦“或云丁寬所作”之語。二氏所引文字雖短,而討論的都是《子夏易傳》的作者問題。與司馬貞同時,劉知幾《孝經老子注易傳議》中亦論及該問題:
又按:《漢書·藝文志》,《易》有十二家,而無子夏作傳者。至梁阮氏《七錄》,始有《子夏易》六卷,或云韓嬰作,或云丁寛作。然據《漢書·藝文志》,韓《易》有十二篇,丁《易》有八篇,求其符會,則事殊隳剌者矣。[44]
劉知幾(661—721)、司馬貞(679-732)所以同時討論《子夏易傳》之撰人,是因爲唐玄宗“敕令有司詳定四書得失,具狀奏聞”( 劉知幾《孝經老子注易傳議》)。實際上,《子夏易傳》的作者問題、真僞問題,一直是學術公案,故四庫館臣于該書提要中稱:“說《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書。其偽中生偽,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書。”[45]根據陸德明、劉知幾、司馬貞三家所引,不難得出自《七略》以來關于《子夏易傳》之著錄事實:
(甲)《七略》云:“漢興,韓嬰傳。”(陸德明)
(乙)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此書不行已久,所存者多失真本。(司馬貞)
(丙)又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云:“《易傳》,子夏韓氏嬰也。”(司馬貞)
(丁)《漢書·藝文志》,《易》有十二家,而無子夏作傳者。(劉知幾)
(戊)《中經簿錄》云:“丁寛所作。”(陸德明)
(己)荀勗《中經簿》云:“《子夏傳》四卷,或云丁寛所作。”是先達疑非子夏矣。(司馬貞)
(庚)至梁阮氏《七錄》,始有《子夏易》六卷,或云韓嬰作,或云丁寛作。(劉知幾)
(辛)又《隋書·經籍志》云:“《子夏傳》,殘缺,〔梁〕時六卷,今二卷。”知其書錯謬多矣。(司馬貞)
(壬)今題不稱韓氏,而載薛虞記。(司馬貞)
(癸)又今秘閣有《子夏傳》薛虞記,其質粗略,旨趣非遠,無益後學,不可将帖正經。(司馬貞)
《漢志》本于劉歆《七略》,其《六藝略》之《易》類載有十三家《易傳》,其中没有明確標明“子夏”所作者。由上揭事實,知荀勖對其時所流傳的《子夏易傳》的作者問題予以討論,以爲“或云丁寬作”。度其文意,大約默認子夏爲孔子弟子卜商,而據當時傳本之實際,又懷疑當係丁寬所作者;由此可知,當時流傳的《子夏易傳》之傳本,必然號稱出于丁寬所作。根據《漢書·儒林傳》,丁寬(子襄其字。號丁將軍)是漢代《易》學大家,“作《易說》三萬言,訓故舉大誼而已,今《小章句》是也”[46]。其說經田王孫而再傳至施讎、孟喜、梁丘賀,均列于學官,顯赫一時。而丁寬之《易》學,根據《儒林傳》,其授受源流是:
孔子—魯商瞿子木—魯橋庇子庸—江東馯臂子弓—燕周醜子家—東武孫虞子乘—齊田何子裝—丁寬
由于《周易》未罹秦火,所以上述傳承譜系極其清楚,同時可知,丁寬《易》學同孔子弟子卜商(子夏)並没有什麽關係。荀勖等對此事實,當然明瞭,所以“或云”二字,正是顯示對當時《子夏易傳》號稱丁寬所作之存疑,頗爲謹慎。王儉《七志》引《七略》,指出其中所謂《子夏易傳》之“子夏”,實即韓嬰。說明王儉試圖根據《七略》的記載,將“《韓氏》二篇(名嬰)”同“子夏”聯繫起來,對當時流傳的《子夏易傳》的作者問題,進行探索。阮孝緒綜採荀《簿》、王《志》之說,以爲“或云韓嬰作,或云丁寛作”,其實並没能明確加以辨析。陸德明認爲“子夏”即卜商(由陸氏引卜商傳記可知),而又惑于韓嬰所傳(《七略》)、丁寬所作(《晉中經簿》)之說,及薛虞所記(號稱馯臂子弓所作)之傳本(據張璠之說),也未能予以辨明。至遲在東晉之時[47],即有號稱薛虞所記之《子夏易傳》,更將其傳人由丁寬上推至馯臂子弓,托古自重,愈托愈古,實則足以彰其可疑。
不難看出,《子夏易傳》之作者問題,同後出之僞本問題相纏雜,困擾著諸多學人,直至四庫館臣,也未能加以解決。獨清代學者臧庸,復倡《子夏易傳》之作者實爲漢儒韓嬰,並以“子夏”爲韓嬰之字;陳鴻森先生表彰臧氏之說,補以孫志祖所考漢人多以孔門弟子之字爲字之事例,證明韓嬰之字確爲“子夏”[48]。由前揭事實可知,王儉實已試圖將《漢志》所載之“《韓氏》二篇(名嬰)”同“子夏”相關聯,臧庸則更進一步,指出“子夏”爲韓嬰之字,使這種關聯更具有可信度。陳先生經過考證,持論云:“是《易傳韓氏》與《子夏易傳》其爲一書,固可毋庸置疑”[49],“此(引按:指《子夏易傳》)與《漢志》所著錄之‘《易傳韓氏》’實同爲一書”[50]。
實際上,《漢志》易類所載“《韓氏》二篇(名嬰)”之表述,係班固出于史志書寫的需要,盡量予以高度提煉的結果,其完整著錄,當從首條“《易傳周氏》二篇(字王孫也)”之例,作“《易傳韓氏》二篇(名嬰)”;又從《春秋》之“《公羊》《穀梁》《鄒》《夾》之《傳》”(《漢志·春秋類》小序),可分别作《(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春秋)鄒氏傳》《(春秋)夾氏傳》之例(後世即通稱《春秋公羊傳》等),也可以寫作“《(周易)韓氏傳》”。(度《别錄》《七略》中之著錄,或即如此。)那麽,無論是“《易傳韓氏》”,還是“《周易韓氏傳》”,均不作“《子夏易傳》”。也就是說,經過劉向、歆父子之領銜校理,韓嬰之《易傳》並不寫作《子夏易傳》。後世號稱“《子夏易傳》”者,顯然向壁虛造(當然,其中可能也保留有部分古注),托古以自高(由丁寬而馯臂子弓),實際上並非韓嬰所傳之原本。
回顧學術史,不難發現,提出《子夏易傳》的作者問題並首先進行探討的,正是荀勖《晉中經簿》。事實上,當荀勖之世,《别錄》《七略》俱存,其中關于“《易傳韓氏》”的著錄與解題,荀氏必能看到;而荀氏之所以要探討其作者問題,一定是當時見到號稱《子夏易傳》之傳本,而其書實際上並不能同《别錄》《七略》之著錄、解題相契合。這就說明兩個問題:其一,漢代所傳之“《易傳韓氏》”,至晉初至少已佚失大半。考慮到兩漢之間、東漢末年以及三國時代戰亂之頻仍與惨烈,這種散佚乃至失傳的可能性是極大的。其二,當時已出現號稱《子夏易傳》的傳本,而且聲稱由丁寬所作。限于文獻無徵,荀勖等無法辨明此本之真僞,衹能在談及作者時,標明“或云丁寬作”,以示謹慎。隨著“《易傳韓氏》”的逐漸亡佚及僞本《子夏易傳》的流行,至陸德明時,已不能辨其真相,從而將“子夏”坐實爲孔子弟子卜商。
基于上述探討,知《晉中經簿》所稱“或云丁寬作”,雖寥寥數字,卻也是關于作者探討的内容,度其原文,或許别有更爲豐富的文字。顯然,此類文字的性質,也應屬于解題文字。
(三)第三組
(7)趙商作鄭玄碑銘,具載諸所注箋驗論,亦不言注《孝經》。《晉中經簿》,《周易》《尚書中候》《尚書大傳》《毛詩》《周禮》《儀禮》《禮記》《論語》凡九書,皆云:“鄭氏注。名玄。”至於《孝經》,則稱“鄭氏解”,無“名玄”二字。其驗五也。(《孝經注疏·孝經序》“御製序并注”下邢昺疏[51]。)
(8)唐劉子玄曰:“《晉中經簿》凡九詩,皆曰‘鄭氏注。名玄’。”(王應麟《小學紺珠》藝文類“鄭氏九書”條:“《周書》《尚書》《尚書中候》《尚書大傳》《毛詩》《周禮》《儀禮》《禮記》《論語》。”注[52]。)
按:以上兩條,均談《晉中經簿》著錄鄭玄九部著述(兩條所引,互有闕誤,合而觀之,知此九部著述分别是《周易》《尚書》《尚書中候》《尚書大傳》《毛詩》《周禮》《儀禮》《禮記》《論語》),而于撰人介紹,均稱:“鄭氏注。名玄。”這一著錄形式,同一般直接標出撰人姓名者有異。細繹其文,“鄭氏注”三字,當是其來有自的歷代著錄;“名玄”二字,則是對“鄭氏”究係何人而加以討論的文字。由于反例的存在(即不著“名玄”二字者),後世學者遂能據以討論《孝經注》的撰者問題。
(四)第四組
(9)《晉中經簿》云:“盛書用皂縹嚢,布裏。書函中皆有香囊。素裹封書也。”(《北堂書鈔·儀飾部七·囊八十》“盛書用皂縹”條下注文[53]。)
(10)盛書有青縑袠、布袠、絹袠。(《晉中經簿》)袠,書衣也。(《說文》)(祝穆《古今事文類聚·别集·儒學部·書籍》[54])
按:本組兩條,内容相近,俱談書籍之外在形製(書衣及材質)。《隋志·總序》謂荀《簿》“但錄題,及言盛以縹囊,書用緗素”者,即指此。但細讀兩條文字,似非針對某一具體圖書而言,而是概括之詞。如果針對某一具體圖書,極可能取裁自解題文字(如係附注,不可能于每書之下,不厭其煩地羅列形製);如果是概括之詞,則有可能節取自總序(全書之序)或小序(部類之序)。惜資料較少,難以遽斷。
(五)第五組
(11)孟康曰:“姓計名然,越臣也。”蔡謨曰:“《計然》者,范蠡所著書篇名耳,非人也。謂之計然者,所計而然也。羣書所稱句踐之賢佐,種、蠡為首,豈聞復有姓計名然者乎?若有此人,越但用半策,便以致霸,是功重於范蠡。蠡之師也,焉有如此而越國不記其事,書籍不見其名,史遷不述其傳乎?”師古曰:“蔡説謬矣。據《古今人表》,計然列在第四等,豈是范蠡書篇乎?計然一號計研,故《賓戲》曰‘研、桑心計於無垠’,即謂此耳。計然者,濮上人也。博學無所不通,尤善計算。嘗南遊越,范蠡卑身事之。其書則有《萬物錄》,著五方所出,皆直述之。事見《皇覽》及《晉中經簿》。又《吳越春秋》及《越絶書》並作計倪,此則倪、研及然聲皆相近,實一人耳,何云書籍不見哉?”(顔師古注《漢書·貨殖傳》“昔粤王句踐困於會稽之上,乃用范蠡、計然”句[55]。)
(12)《晋中經》言:佛本臨倪國世子。父曰屑頭邪,母曰莫邪。身服色黃,發如青絲。初,莫邪夢白象,始孕。及生,從左脅出。生而有髻,墮地能行。(董逌《書〈西昇經〉後》[56]。)
按:本組兩條,都涉及人物介紹,應是解題的有機組成部分。第(11)條,顔師古爲駁蔡謨之說,引及計然之傳文(“計然者……皆直述之”),那麽,“計然”的確是人名而非書篇之名。據顔師古自述,此段傳文來源有二,即“事見《皇覽》及《晉中經簿》”。張固也先生云:
如果據此認爲《中經簿》著錄《萬物錄》一書,介紹了計然的生平,並介紹其書内容爲“著五方所出,皆直述之”,那真是一篇典型的敍錄了!但這幾條主要說明《中經新簿》對作者可能有簡單的注釋,《新唐書·藝文志》自注文字比這要詳盡得多,從來没有有稱之爲敍錄;計然一條,顔注所據可能主要是《皇覽》,《中經新簿》則詳載《皇覽》篇目,或曾略及其事。因此,我們認爲古書中所引《中經新簿》,没有一條稱得上是敍錄。[57]
固也先生之說,不無可議。顔師古所引計然小傳,因混言出自《皇覽》及《晉中經簿》,那麽,其主體均有出自二書之可能性,甚至二書所引全同,也不無可能;實際上,清代學者的確根據顔師古此注,將計然簡要事行一節,採入《皇覽》輯本[58]。但是,即使果如張固也先生所擬測(“顔注所據可能主要是《皇覽》,《中經新簿》則詳載《皇覽》篇目,或曾略及其事”),那麽,即使“略及其事”,也說明《晉中經簿》内有對人物的簡要介紹。《晉中經簿》作爲書目,計然《萬物錄》必在著錄之列,由“著五方所出,皆直述之”二語,即可覘知。這兩句,顯然是對《萬物錄》的解題,必然是《晉中經簿》中文字無疑。至于以《新唐志》自注文字之詳盡,來否定此段計然小傳之解題屬性,這種推斷,其實並不可靠。判斷書名下文本之屬性,主要以其文本内容爲據,也就是說,要看其内容是僅及作者姓名、圖書卷數,還是兼及其他。如果僅有作者姓名、圖書卷數,那就視作附注,是書目内各條著錄的有機組成部分;如果在作者姓名、圖書卷數之外,還有篇卷分合、校理情形等,那麽,這條較爲豐富的文字,其實就不妨視作該書之解題。另外,就全目而言,是否判斷爲解題目錄,就要看該目之主體,即大部分書名之下,有無附注或解題。一部書目(如《新唐志》),其主體可能僅以著錄書名、略加附注爲主,通常不被視作解題目錄,但這並不排除小部分書名之下,具有解題。
第(12)條,是董逌爲《西昇經》作跋時,對《晉中經簿》進行轉引,内容恰是對佛(釋迦牟尼,即佛陀)的介紹,其性質即是小傳。阮孝緒《古今書最》著錄《晉中經簿》時有云:“其中十六卷佛經。”可見,《晉中經簿》對佛經確有著錄(雖然已不清楚著錄的是何種佛經)。佛教大约于東漢明帝永平年間(58—75年)傳入中國,譯經事業逐漸展開,至西晉統一全國時,譯成漢文的佛經近二百六十五部,四百一十卷[59]。不過,當時佛教勢力還很微弱,佛經進入上層社會有一個緩慢的歷程,所以進入國家官藏的佛教典籍僅有十六卷。這類典籍,對荀勖等人來說,屬于新見之書。荀勖等領校圖書,既要依據《别錄》《七略》,梳理舊籍,也要對新出之書(如新傳來的佛教典籍,如新問世的文章家集,如新出現的汲冢書等),加以校理。校理之時,釐定篇次、撰寫書錄,就是應有之義。將這類書錄,裁入《晉中經簿》,就是解題。本條董逌轉引之小傳,雖然不清楚其傳承脈絡,但董氏明白宣稱“《晉中經》言”,那麽淵源于《晉中經簿》無疑,爲此簿具有解題,添一例證。
綜上討論,由第(2)條、第(11)條、第(12)條,可以確證《晉中經簿》著錄各書之下,有關于作者生平事行之簡要介紹;通過對現存《别錄》佚篇之類比,可知此種介紹,顯然是解題的有機組成部分。由此返視,前文所揭諸家引據《晉中經簿》之隻言片語,如第(3)條、第(5)條之“(或云)丁寬所作”,第(7)條、第(8)條之“鄭氏注。名玄”等,其實都是從解題中節取出來的。如果作進一步推測,那麽,第(1)條、第(3)條、第(4)條内對撰者之簡介,實際上也應該參考或直接引據了《晉中經簿》之解題。對《晉中經簿》進行引據的文獻,其性質各有不同:《周禮注疏》賈公彥疏、《孝經注疏》邢昺疏、《經典釋文》(《序錄》)等,屬經部;《漢書》顏師古注、《三國志》裴松之注、《通志》(《氏族略》)等,屬史部;《北堂書鈔》、《小學紺珠》、《古今事文類聚》等,屬子部;《文苑英華》等,屬集部。因文獻性質不同,各書之撰(編)者都是根據實際需要而對《晉中經簿》加以取用,因此在形式上體現出差别;正是這種形式上的差别,使得《晉中經簿》佚存的文本顯得支零破碎,從而爲今人考察、構擬《晉中經簿》的原貌,带來了極大的困難。
如上所考,傳世文獻中直接標明引據《晉中經簿》的文字,其實非常有限,而且多爲隻言片語,考索匪易。如果擴大文獻考查的範圍,從荀勖等人其他著述中尋找有可能納入《晉中經簿》的文字,那麽,或許會有更新的發現,不失爲考察《晉中經簿》是否具有解題問題的有效途徑。
荀勖是晉初校理官書的核心人物。其著述,除《晉中經簿》《新撰文章家集敍》(詳下)外,另有《荀勖集》三卷、錄一卷(見《隋志》)。但其集已佚,保存下來的僅有《省吏議》《讓樂事表》《甲乙問對》《奏條牒諸律問列和意狀》《與王導書》《爲晉文王與孫皓書》及《蒲萄賦》等十餘篇(見嚴可均輯《全晉文》),多非完璧,而且與校理圖書無關。但是,其中有一篇《上〈穆天子傳〉序》,提供了值得深入探討的線索。
五、新出汲冢竹書書錄之分析
根據前揭《隋書·經籍志·總序》,汲冢書是《晉中經簿》丁部著錄的三類圖書之一(另二類是詩賦、圖讚)。包括《穆天子傳》在内的汲冢遺書的出現[60],是中國學術史上的一件大事,其意義可以同此前之孔壁古文經、後世之殷墟卜辭、敦煌遺書等發現相提並論;在當時即受到統治者的高度重視,“武帝以其書付秘書校綴次第,尋考指歸,而以今文寫之”(《晉書·束晳傳》)[61]。“至晉太康元年,汲郡人發魏王冢,得古竹簡書,字皆科斗。發冢者不以爲意,往往散亂。帝命中書監荀勖、令和嶠,撰次爲十五部,八十七卷。”(《隋書·經籍志》古史類小序。)[62]以荀勖爲代表的一批傑出學者,先後投入到汲冢竹書的整理與研究之中。根據前賢研究,汲冢竹書在晉代經過三期校理:第一期,自武帝太康二年(281)至太康八、九年(287、289),係荀勖、和嶠分編時期,《穆天子傳》、《紀年》(初定本)皆寫定于此期;第二期,自惠帝永平元年(291)二月至六月,爲衛恒考正時期;第三期,自惠帝元康六年至永康元年(296—300),是束晳考正寫定時期,《紀年》重新改編,全部竹書七十五篇得以釐清[63]。這些著作,除《汲冢周書》《穆天子傳》等少數幾種外,大多逐漸蕪没[64]。幸運的是,諸書内容大旨,或多或少地保存在《晉書·束晳傳》中。兹據該傳所述[65],表列如次:
上表中關于前十五種著作内容大旨之論述,應該節取自束晳爲各書撰寫之書錄。試將《紀年》一條,同下揭荀勖《上〈穆天子傳〉序》對照,便能瞭然。唐初修《晉書》之時,取束氏文字以說明束氏功業,可謂得法。因係節取,且過于簡省,難以窺其原貌;雖屬一鱗半爪,卻可以據此證實,晉代校理官藏,承續的是劉向、歆父子以來校理官書、撰寫書錄的著述傳統。
《束晳傳》内,關于汲冢書之總括云:“大凡七十五篇,七篇簡書折壞,不識名題。”[66]但是根據上表,由《紀年》至《圖詩》,凡十五種,五十篇;合計雜書(四種、十九篇),則有十九種,得六十九篇;合“簡書折壞,不識名題”之七篇,得七十六篇,尚有一篇之出入。朱希祖以爲《紀年》當作“十二篇”,乃合[67]。
荀勖等奉武帝之命校書,“依劉向《别錄》,整理記籍”(見前揭《晉書·荀勖傳》),如前所論,必然如向、歆故事,釐定篇次,撰寫敍錄,載入官目。所謂“校綴次第,尋考指歸”(《晉書·束晳傳》)者,正是此意。因此,荀勖校理汲冢書,必然撰有書錄。今存《上〈穆天子傳〉序》一種,即是書錄幸存之篇:
序。古文《穆天子傳》者,太康二年汲縣民不准盜發古冢所得書也,皆竹簡素絲編。以臣勖前所考定古尺度,其簡長二尺四寸,以墨書,一簡四十字。汲者,戰國時魏地也。按所得紀年,蓋魏惠成王子今王之冢也,于《世本》,蓋襄王也。案《史記·六國年表》,自今王二十一年至秦始皇三十四年燔書之歲,八十六年,及至太康二年初得此書,凡五百七十九年。其書言周穆王游行之事,《春秋左氏傳》曰:“穆王欲肆其心,周行於天下,將皆使有車轍馬迹焉。”此書所載,則其事也。王好巡守,得盜驪騄耳之乘,造父爲御,以觀四荒,北絕流沙,西登昆侖,見西王母,與太史公記同。汲郡收書不謹,多燬落殘缺,雖其言不典,皆是古書,頗可觀覽。謹以二尺黄紙寫上。請事平以本簡書及所新寫,並付秘書繕寫,藏之中經,副在三閣。謹序。[68]
荀勖此文,既是一篇上奏之文,同時也是《穆天子傳》一書的書錄。其文包括如下部分:(甲)本書來源。(乙)原書形製(尺寸)、書寫樣式。(丙)墓主考證及距當時時間跨度。(丁)本書内容大略及與傳世史書之對照。(戊)本書價值。(己)校上形製及存貯方式。同劉向、歆父子所撰書錄(如下節所引《晏子書錄》)相較,知《上〈穆天子傳〉序》文字稍簡,但是校讎情形、内容大略及本書價值、校上習語等主體部分,具備無遺。由此可證,荀勖等校理群書之步驟、撰寫書錄之構成等,都步武向、歆父子之前軌。荀勖等在編撰《晉中經簿》這一國家藏書目錄時,汲冢書即已囊括在内(附于丁部之末);那麽,這篇書錄,必然成爲《晉中經簿》内《穆天子傳》解題的取裁來源。
那麽,荀勖整理汲冢書,有無更多書錄文字保存下來?試觀《隋志》古史類小序:
自史官放絕,作者相承,皆以班、馬為准。起漢獻帝,雅好典籍,以班固《漢書》文繁難省,命潁川荀悅作《春秋左傳》之體,爲《漢紀》三十篇。言約而事詳,辯論多美,大行於世。至晉太康元年,汲郡人發魏襄王冢,得古竹簡書,字皆科斗。發冢者不以為意,往往散亂。帝命中書監荀勖、令和嶠,撰次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雜碎怪妄,不可訓知,唯《周易》、《紀年》,最為分了。其《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紀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無諸侯國別。唯特記晉國,起自稱殤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盡晉國滅。獨記魏事,下至魏哀王,謂之“今王”。蓋魏國之史記也。其著書皆編年相次,文意大似《春秋經》。諸所記事,多與《春秋》、《左氏》扶同。學者因之,以為《春秋》則古史記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體。今依其世代,編而敘之,以見作者之別,謂之古史。[69]
如所周知,《隋志》之成書,有其前承,而荀勖《晉中經簿》、阮孝緒《七錄》等,均是重要參考書目。《隋志》古史一類之設立,其直接前承則爲《七錄》記傳錄之注曆部,其遠源可上溯至《晉中經簿》丙部之“舊事”。因此,古史類小序,應該對《七錄》注曆部小序有所取用;其中關于《紀年》之描述(“《紀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文意大似《春秋經》”),實際上就是根據荀勖撰《紀年》書錄而加以節取、改寫。此段文字,同前揭束晳所撰《紀年》書錄,雖側重不同,而内容相倣,知二者性質相同。蓋荀勖、束晳前後校理汲冢竹書,均有“校綴次第,尋考指歸”(《晉書·束晳傳》)之作爲。“尋考指歸”者,撰寫書錄之謂也。那麽,同爲《紀年》撰寫書錄,爲何《晉書》、《隋志》分别取材,不相雜混?可能因爲《晉書》爲束晳作傳,所以從束氏著述中取材;而《隋志》爲書目,所以從《晉中經簿》中取裁。
進一步推斷可知,荀勖等校理汲冢書,既已“撰次為十五部,八十七卷”,那麽,將此類特殊典籍著于《晉中經簿》丁部之末,自在情理之中。因此,上揭《隋志》古史類小序“至晉太康元年,汲郡人發魏襄王冢,得古竹簡書,字皆科斗。發冢者不以為意,往往散亂。帝命中書監荀勖、令和嶠,撰次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雜碎怪妄,不可訓知”等語,大約也本于荀勖爲此類典籍所寫之說明(等同于小序),而加以轉寫。
六、新撰文章家集書錄之分析
荀勖之著述,除《晉中經簿》及前揭零篇之外,另有一部文學專科目錄,即《新撰文章家集敍》(該目《隋志》著錄作《雜撰文章家集敍》十卷,《舊唐志》作《新撰文章家集》五卷,《新唐志》作《新撰文章家集敍》五卷);前人引據此目時,或省稱作《文章敍》、《文章敍錄》等。此目也早已亡佚,但仍有若干被引據之片斷保存下來。吳光興先生曾予輯佚,自《三國志》裴松之注輯出七節,自《世說新語》劉孝標注輯出五節,自《文選》李善注輯出一節,自《藝文類聚》輯出二節,凡十五節。除去重複,得到夏侯惠、荀緯、應璩、應貞、韋誕、孫該、杜摯、裴秀、嵇康、繆襲、何晏等十一人之傳記片斷。各節文字豐儉有差,但都是魏朝後期至西晉初期之人物。例如:
(夏侯)惠字稚權,幼以才學見稱,善屬奏議。歷散騎黄門侍郎,與鍾毓數有辯駁,事多見從。遷燕相、樂安太守。年三十七卒。(《三國志》卷九《夏侯淵傳》注引《文章敍錄》)
(應)璩字休璉,博學好屬文,明帝時,歷官散騎侍郎。曹爽多違法度,璩爲詩以諷焉。典著作,卒。(《文選》卷二一注引《文章錄》)[70]
如前所論,荀勖領校圖書,這些新出的文章家集,當然在校理之列,而且倣劉向、歆父子故事,爲新出的文章家集撰寫書錄;上述輯佚出來的文字片斷,以人物事行之簡介爲主,可見是各書書錄的組成部分。由向、歆父子所撰書錄及前揭《上〈穆天子傳〉序》可知,荀勖等爲新出文章家集所撰書錄,其内容當然不僅僅限于人物事行之簡介而已。幸運的是,當時負責整理諸葛亮集的是陳夀,因爲撰寫《三國志》的機緣,陳夀所撰《諸葛氏集目錄》,得以保存在《三國志》内:
諸葛氏集目錄
開府作牧第一、權制第二、南征第三、北出第四、計算第五、訓厲第六、綜覈上第七、綜覈下第八、雜言上第九、雜言下第十、貴和第十一、兵要第十二、傳運第十三、與孫權書第十四、與諸葛瑾書第十五、與孟達書第十六、廢李平第十七、法檢上第十八、法檢下第十九、科令上第二十、科令下第二十一、軍令上第二十二、軍令中第二十三、軍令下第二十四
右二十四篇,凡十萬四千一百一十二字。
臣壽等言:臣前在著作郎,侍中領中書監濟北侯臣荀勖、中書令關内侯臣和嶠奏,使臣定故蜀丞相諸葛亮故事。亮毗佐危國,負阻不賓,然猶存錄其言,耻善有遺,誠是大晉光明至德,澤被無疆,自古以來,未之有倫也。輒刪除複重,随類相從,凡為二十四篇。篇名如右。
亮少有逸羣之才,英霸之器……
青龍二年春,亮帥衆出武功,分兵屯田,為久駐之基。其秋病卒。黎庶追思,以為口實。至今梁益之民,咨述亮者,言猶在耳。雖《甘棠》之詠召公,鄭人之歌子産,無以逺譬也。孟軻有云:“以逸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人,雖死不忿。”信矣!論者或怪亮文彩不豔,而過於丁寧周至。臣愚以為,咎繇大賢也,周公聖人也,考之《尚書》,咎繇之謨略而雅,周公之誥煩而悉。何則?咎繇與舜、禹共談,周公與群下矢誓故也。亮所與言,盡衆人凡士,故其文指不得及逺也。然其聲教遺言,皆經事綜物,公誠之心,形于文墨,足以知其人之意理而有補於當世。
伏惟陛下,邁蹤古聖,蕩然無忌,故雖敵國誹謗之言,咸肆其辭而無所革諱,所以明大通之道也。謹錄寫,上詣著作。臣壽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泰始十年二月一日癸巳,平陽侯相臣陳壽上。(《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附)[71]
此篇書錄,係陳夀奉荀勖、和嶠之命而作,爲我們考察荀勖領校群書之體製,提供了一個極爲珍貴而且更爲詳盡的樣本。爲更好地說明問題,現將劉向《别錄》中完篇之一“《晏子》八篇”之書錄,照錄如次,以便比較:
内篇諫上第一,凡二十五章。
内篇諫下第二,凡二十五章。
内篇問上第三,凡三十章。
内篇問下第四,凡三十章。
内篇雜上第五,凡三十章。
内篇雜下第六,凡三十章。
外篇重而異者第七,凡二十七章。
外篇不合經術者第八,凡十八章。
右《晏子》凡内外八篇,總二百十五章。護左都水使者光錄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史書五篇、臣向書一篇、臣參書十三篇,凡中外書三十篇,爲八百三十八章。除複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外書無有三十六章,中書無有七十一章,中外皆有以相定。中書以“夭”爲“芳”,“又”爲“備”,“先”爲“牛”,“章”爲章,如此類者多,謹頗略椾,皆已定,以殺青書,可繕寫。晏子名嬰,謚平仲,萊人。萊者,今東萊地也。晏子博聞強記,通於古今,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盡忠極諫道齊。國君以得以正行,百姓得以附親。不用則退耕於野,用則必不詘義。不可脅以邪,白刃雖交胸,終不受崔杼之劫。諫齊君懸而至,順而刻;及使諸侯,莫能詘其辭。其博通如此,蓋次管仲。内有親親,外能厚賢,居相國之位,受萬鍾之祿,故親戚待其祿而衣食五百餘家,處士待而舉火者亦甚衆。晏子家苴布之衣,麋鹿之裘,駕敝車疲馬,盡以祿給親戚朋友,齊人以此重之。晏子蓋短。其書六篇,皆忠諫其君,文章可觀,義理可法,皆合六經之義。又有復重,文辭頗異,不敢遺失,復列以爲一篇。又有頗不合經術,似非晏子言,疑後世辨士所爲者,故亦不敢失,復以爲一篇。凡八篇,其六篇可常置旁御觀。謹第錄。臣向昧死上。(《晏子》宋刻本)[72]
本篇書錄,包括如下内容:(甲)本書篇次。(乙)校讎情形,如校勘所用之衆本、校定之原則、異文之舉例。(丙)撰者(晏子)之生平與事功之大略。(丁)本書内容之價值評判及内外篇之裁定原則。(戊)校上習語。
不難看出,《諸葛氏集目錄》的體例,同上揭劉向、歆父子所撰《晏子書錄》等極爲相似:首列篇目,次陳校理緣起及校讎情況,次述作者生平事行與功業,復加品評,明其當下之價值與意義,末列校上習語。如所周知,劉氏父子校書時曾“别集衆錄”而成《别錄》,那麽,同此相類,《新撰文章家集敍》正是荀勖等將當時新出之文章家集的書錄集合而成。因此,這篇《諸葛氏集目錄》,其實就是《新撰文章家集敍》中的一個完篇。由此可以反推,前揭夏侯惠、應璩等人之文集敍錄,絕不僅限于簡述人物生平事行之文字片斷,而是有著同《諸葛氏集目錄》結構相似、體量或許相當的文字,内容十分豐富。所謂“新撰”之“新”,就是指對當時“新”出的文章家集進行整理、撰寫書錄之“新”。荀勖等職責所在,理宜固然。
同前代書目相比,可知《晉中經簿》是荀勖領撰的國家藏書目錄,其性質與《七略》相同。《七略》成書之時,對《别錄》著錄之書,全部納入,同時也對其書錄(解題)加以裁取。可以想見的是,荀勖等在編撰《晉中經簿》之時,也必然對新出的文章家集加以著錄,同時對各集之書錄(如《諸葛氏集目錄》),加以節取、删潤,成其官簿。
七、《晉中經簿》解題内容與體例之探討
《晉中經簿》既有解題,那麽,下述問題必然引起我們的思考:上揭《諸葛氏集目錄》、《上〈穆天子傳〉序》的内容,是否能全部納入荀《簿》?換句話說,荀《簿》的解題内容,能否如《諸葛氏集目錄》、《上〈穆天子傳〉序》一樣豐富?荀《簿》解題的内容,應該包括哪些層面?從解題體例上看,荀《簿》之解題,當屬何體?有何學術前承?這些問題,無一不是目錄學與學術史上的難點,而且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以下試討論之。
(一)《晉中經簿》解題之内容
通過前文之探求可知,《晉中經簿》的佚文片斷,極爲簡略,即使周生烈、計然、夏候惠等人之傳文,也並不豐碩;另一方面,作爲《晉中經簿》解題取裁對象的《上〈穆天子傳〉序》、《諸葛氏集目錄》,文字又較爲豐富,信息量頗大。那麽,《晉中經簿》解題之内容,應當處于何種狀態,包括哪些層面?
如前所述,同《七略》之解題係減省《别錄》匯集之書錄而成相類似,《晉中經簿》的解題内容,也是在《諸葛氏集目錄》等書錄的基礎上減省而成的。考察《諸葛氏集目錄》的構成,知其包括本書篇目(篇名、篇次)與本書敍錄兩個部分,而本書敍錄,又包括四個方面的内容:
(甲)本書校讎情況。
(乙)作者生平大略(事行、功業、學術貢獻等)。
(丙)本書價值判斷,即内容(或作者事功、思想等)之品評。
(丁)校定繕寫情況。
那麽,上述各個層面,哪些爲《晉中經簿》所取材,哪些又被删省?似難遽言。但細繹相關文獻,仍然有其端緒可尋:
其一、《七錄序》云:“魏晉之世,文籍逾廣,皆藏在秘書、中、外三閣。魏秘書郎鄭默,刪定舊文,時之論者,謂為朱紫有别。晉領秘書監荀勖,因魏《中經》,更著《新簿》。雖分為十有餘卷,而總以四部别之。惠懷之亂,其書略盡。江左草創,十不一存。後雖鳩集,淆亂已甚。及著作佐郎李充始加刪正,因荀勖舊簿四部之法,而換其乙丙之書,沒略衆篇之名,總以甲乙為次。自時厥後,世相祖述。”李充編寫《晉元帝書目》時,鑒于當時圖書劇減(“十不一存”)及“淆亂已甚”之實際,採取了“没略衆篇之名”的舉措,大體上按甲乙之序編次而已。所謂“没略衆篇之名”,是指編寫書目時,省去各書之篇名(即本書之篇目部分)。李充編目,以《晉中經簿》爲依據與藍本,由此可以反證,《晉中經簿》著錄之各書,必詳其本書篇目(篇名、篇次)。《隋志·總序》云:“秘書監荀勖,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為四部,總括群書……但錄題,及言盛以縹囊,書用緗素。”所謂“但錄題”,非指本書書名(此係任何書目之核心,毋庸強調),而是指本書篇題(即篇名)[73]。以上兩例,正反呼應,均說明《晉中經簿》之解題内,包含有各書篇目(篇題、篇名)。
其二、《隋志·總序》云:“(《晉中經簿》)但錄題,及言盛以縹囊,書用緗素。至於作者之意,無所論辯。……儉又別撰《七志》……然亦不述作者之意,但於書名之下,每立一傳,而又作九篇條例,編乎首卷之中。文義淺近,未為典則。”本段論述,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所謂“盛以縹囊,書用緗素”,屬于上揭敍錄之第四點(即“校定繕寫情況”)的内容;此屬荀《簿》所取用者。其次,所謂“作者之意,無所論辨”,是指上揭敍錄之第三點(即“本書價值判斷”);此屬荀《簿》之删削者。王儉《七志》,係承荀《簿》而論及(由“亦”字可知),“不述作者之意”者正同。而《七志》所謂“但於書名之下,每立一傳”,即上揭敍錄之第二點(“作者生平大略”);由此逆推,《晉中經簿》亦必有“每立一傳”之内容,也即簡列作者生平大略的内容。(《七錄序》稱:“儉又依《别錄》之體,撰爲《七志》”,即指《七志》也有解題。)
綜合以上兩點,知《晉中經簿》之解題,至少包括以下三個層面的内容:甲、本書篇目;乙、作者生平大略;丙、校定繕寫情況。三者之中,甲、丙兩個方面比較固定、客觀,因而當以第二個方面(作者生平大略)爲論述重點。當然,出于文本自洽性之考慮,荀勖並非機械地予以删取,而在文字上必然有所潤飾。
(二)《晉中經簿》解題之類型
王重民先生在論述中國中古前期(公元前6年至公元618年)圖書目錄事業的發展時指出:
我為稱名的方便,擬把從劉向敍錄直到《四庫全書總目》的提要都稱為敘錄體的提要,把用傳記方式的都稱為傳錄體的提要。看來,這一時期最發達的是傳錄的提要。另外,還有輯錄體的提要,就是不由自己編寫,而去鈔輯序跋、史傳、筆記和有關的目錄資料以起提要的作用。這一方法是在這一時期內由僧祐開其端,而由馬端臨的《文獻通考·經籍考》、朱彝尊《經義考》得到進一步發揮,和敘錄體、傳錄體並稱,我擬稱之為輯錄體。[74]
王先生把提要(即解題)體例分為敍錄體、傳錄體、輯錄體三種,基本概括了清初以前的解題類型,構建了一個比較合理的解題分類體系,因此廣爲學界所認可。《晉中經簿》的解題,包括了本書篇目、作者生平與校定繕寫情況,較劉向、歆父子的敍錄體爲少而比傳錄體爲豐,處于二者的中間狀態,因此仍當屬敍錄體,不過是在内容上有所簡化的敍錄體。
(三)《晉中經簿》解題之前承
從前揭著錄容量上看,《晉中經簿》並不同于《漢志》之簡要著錄(僅列書名、撰者,偶有附注),而是具有解題。但從解題層次上看,該簿也不同于《别錄》之匯集衆錄,極爲豐富。應當看到,荀勖等人深諳劉向、歆父子校書故事,並且其時《别錄》《七略》二書具在,不僅對劉氏父子已校之書,可以徑直取用相關解題文字;而且對于新出之書(文章家集、汲冢書等),也可以按既有體例,加以校理。那麽,《别錄》與《七略》,哪一部對荀勖等影響更大,是《晉中經簿》更爲直接的學術前承?
《别錄》同《七略》,雖然都是劉、向歆父子校理漢代藏書的成果,但二者其實頗有不同。方之後世,《别錄》頗類似于清代所修《四庫全書總目》,而《七略》則近似于《四庫全書簡明目錄》(但無著錄與存目之别)。從性質上說,《别錄》雖源于劉氏父子領校群書,但卻是劉向“别集衆錄”的結果(體現出劉向個人卓越的文獻意識);在一定意義上,該目還具有私撰的性質。《七略》則是成于劉歆之手的國家藏書目錄,是劉氏父子校書最終告成的標志性成果,反映國家藏書面貌,體現皇帝統治意志,因此是漢代的代表性書目。阮孝緒《古今書最》通考歷代藏書源流,取《七略》而不取《别錄》,正是基于對二目性質的準確認知。
荀勖《晉中經簿》是西晉國家藏書目錄,其性質與《七略》相同。而《新撰文章家集敍》其實是荀勖等校理中央藏書的附屬成果,其性質與《别錄》相同(祇是收書限于新出之文章家集而已)。因此,深諳劉向、歆父子校書故事並能親覩《别錄》《七略》二書的荀勖等人,在編撰一代藏書目錄《晉中經簿》時,在内容層次與體例安排上,更多地取法了《七略》。換句話說,《晉中經簿》的學術前承,主要是《七略》而非《别錄》[75]。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荀勖《晉中經簿》同其《新撰文章家集敍》之間,著錄圖書數量上有多寡之別(後者僅載新出之文章家集),解題內容上亦有簡繁之異(如陳夀所撰《諸葛氏集目錄》,《晉中經簿》僅節取其中部分内容,而《新撰文章家集敍》則予以全錄),原因在于,荀勖編撰二目之旨趣不同。前揭《諸葛氏集目錄》與《上〈穆天子傳〉序》,恰好是兩類文獻的代表性書錄:一類是在《别錄》《七略》之後,新出現的文章家集[76];一類是新出土的文獻,猶如後世之特藏圖書。因爲兩類都是“新”出之書,所以荀勖等纔有撰寫書錄的需要;至于傳世文獻,《别錄》《七略》俱在,荀勖《晉中經簿》可以直接根據需要加以著錄、取用,無須新撰(當然並不排除在文字上有所潤飾)。至于爲新出文人别集所撰寫之敍錄,荀勖亦遵循劉向“别集衆錄”之前例,另外編成《新撰文章家集敍》一書。該目能有十卷之多,足見其繁富。《晉中經簿》係官撰綜合目錄,《新撰文章家集敍》則屬文學專科目錄,二者之間,既有聯繫,又有區别[77]。至于荀勖是否匯集汲冢書之目錄而另成一書的問題,因文獻無徵,不能遽斷。
八、結論
本文以上以七節之篇幅,對《晉中經簿》的解題問題,進行了較爲全面的探討。通過上述分析與討論,可以得出如下認識:
(一)《晉中經簿》是荀勖等領撰的國家藏書目錄,是當時國家藏書校理的成果。晉初國家藏書,來源有二:舊有之藏書及新出之典籍。新出典籍,至少有如下三類:(甲)新出現之文章家集,(乙)新發現之汲冢書,(丙)新產生之佛教典籍。由于其時劉向、歆父子之《别錄》《七略》尚存,凡舊有之藏書而獲見于二目者,荀勖等均可從《别錄》《七略》中直接取裁,因此,其校理圖書之重點,就是包括上述文章家集、汲冢書、佛教典籍在内的新出典籍。
(二)荀勖等校書,“校綴次第,尋考指歸”(《晉書·束晳傳》),“依劉向《别錄》,整理記籍”(《晉書》荀勖本傳),遵循的仍是劉向、歆父子傳承下來的官書校理範式。因此,每書校畢,當依照向、歆故事,撰寫一篇同《晏子書錄》相類似的書錄。前揭《諸葛氏集目錄》《上〈穆天子傳〉序》等,就是遺存至今的完篇,是當時撰寫書錄的明證。
(三)荀勖對當時新出之文章家集特别留意,將其書錄匯集在一起,别成《新撰文章家集敍》(通常簡稱《文章敍錄》)一種。雖然同屬荀勖等校理官書之成果,但該目屬文學專科目錄,與作爲國家藏書目錄的《晉中經簿》,在性質上有所不同。兩部書目在著錄數量、解題容量等方面存在差異,既有聯繫,也有區别,主要是因爲撰述旨趣不同,從而在内容與形式上有不同的體現。
(四)《晉中經簿》作爲國家藏書目錄,具有解題,是一部解題目錄。其解題之來源,主要有兩類:(甲)舊有之藏書,取材于《别錄》《七略》之解題。(乙)新出之典籍,取材于包括《新撰文章家集敍》所收者在内的新撰書錄。
(五)《晉中經簿》《新撰文章家集敍》問世之後,其著錄(如圖書之撰人、卷數等)與解題,往往爲後世學人所取材。保留至今的部分人物(如前揭周生烈、計然、佛陀等)之傳記片斷、荀勖所撰《紀年》書錄之片斷、陳夀所撰《諸葛氏集目錄》之完篇,就是當時《晉中經簿》解題取材的對象,是該簿具有解題的明證。
總之,荀勖的領校群書與編撰書目,同劉向、歆父子極爲相似,其規模與範式,均應引起重視。《晉中經簿》的撰寫,不僅深刻影響了後世書目分類之格局(由六分轉爲四分),也深刻影響了後世書目解題之體例(從敍錄體開始向傳錄體轉變)。期待本文對荀勖《晉中經簿》解題問題的探討,不僅可以更新學界既有之認識[78],也能推動對中古時期目錄學與學術史更爲深入的研究。
本文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朱彝尊論學詩研究”(批准號:17BZW118)階段性成果,貴陽孔學堂入駐研修成果。
注釋:
[1]按:本文所說的“中古時期”,指魏晉南北朝時期。[2]按:解題,又稱提要,是書目中對著錄的圖書進行解說的文字。余嘉錫先生說:“書名下論說,名稱屢變”,“以普通均呼之爲解題,姑用以立說”。(見氏著《目錄學發微》卷一,成都:巴蜀書社,1991年,第2頁。)今循其例,通稱解題。[3]按:荀勖此目,阮孝緖《古今書最》著錄作“《晉中經簿》”,《隋志·簿錄篇》著錄作“《晉中經》”(均見下文),因此,其正式名稱當作《晉中經簿》(鄭默所撰者則稱《魏中經簿》)。阮氏《七錄序》有“因魏《中經》,更著《新簿》”一語,《隋志》因之,因此後世又别稱作《中經新簿》。又按:關於荀勖領校群書,時賢考其大約始於西晉泰始六、七年(270—271)間,初期同中書令張華一起負責,後期則和嶠一起負責。(詳吳光興:《荀勖〈文章敍錄〉、諸家“文章志”考》,載莫砺鋒編《周勛初先生八十夀辰紀念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177頁。)[4]按:中古時期的目錄,如果不考慮一書之目錄(即本書目錄),而就群書之目錄(即書目)來看,僅有《古今書最》、阮孝緒著述簡目等極少數目錄,因特殊機緣而保存下來(以上二種,保留在釋道宣《廣弘明集》内)。[5]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一,第2—3頁。[6]王重民:《中國目錄學史論叢》,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41頁。[7]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三,第88頁。[8]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三,第2頁。[9]按:對《晉中經簿》分類問題加以專精之研究的,有唐明元、王德平、張固也等。前二者合撰有《〈中經新簿〉四部之小類問題辨析》(《圖書館理論與實踐》,2006年第3期)、《再論〈中經新簿〉四部之小類問題》(《圖書館理論與實踐》,2009年第9期)等;後者有《四部分類法起源于荀勖說新證》、《也談〈中經新簿〉四部之小類问題》、《再談〈晉中經簿〉四部之小類問題》等文(均收入氏著《古典目錄學研究》一書)。[10]朱彝尊:《曝書亭集》卷四四,康熙甲午(1714)刻本。[11]余嘉錫:《目錄學發微》卷三,第88頁。[12]汪辟疆:《目錄學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0年據1934年初版影印,第21頁。[13]來新夏:《古典目錄學》,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98頁。[14]姚名達:《中國目錄學史》(王重民校閱本),上海書店,1984年(據商務印書館1957年版影印),第163—164頁。[15]姚名達:《中國目錄學史》(王重民校閱本),第174頁。[16]按:姚名達先生(達人,顯微。江西興國人。1904—1942)畢業于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受業于梁啟超等諸大家。抗戰爆發,以中正大學教員而參加戰地服務圑,于新淦遇敵,犧牲于石口村,年僅三十九歲。先生所著,已有《目錄學》《中國目錄學史》《中國目錄學年表》《劉宗周年譜》《邵念魯年譜》《朱筠年譜》《章實齋年譜》等。(詳王重民先生所撰《後記》,《中國目錄學史》,第425頁。)儻先生未犧牲而專力學術,必有更多發明,成就未可限量。[17]王重民:《中國目錄學史論叢》,第42頁。[18]趙望秦:《荀勖〈中經新簿〉是有敍錄的》,《中國典籍與文化》,2004年第4期,第10—15頁。[19]張固也:《荀勖〈中經新簿〉是有敍錄的嗎?》,載氏著《古典目錄學研究》,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36—48頁。該文原載《圖書館雜志》2008年第7期。[20]張固也:《荀勖〈中經新簿〉是有敍錄的嗎?》,第41頁。[21]吳光興:《荀勖〈文章敍錄〉、諸家“文章志”考》,第178頁、184頁。[22]余嘉錫曰:“何謂目錄?目謂篇目,錄則合篇目及敍言之也。……必有目有敍乃得謂之錄。錄既兼包敍及目,則舉錄可以該目。……因編校之始,本以篇目爲主,故舉目言之,謂之目錄也。諸書所載向、歆之奏,亦或謂之敍錄。蓋二名皆舉偏以該全,相互以見意耳。”(《目錄學發微》卷一,第16頁。)[23]按:東漢官方大規模校書有四次,其專門校書機構有蘭臺、東觀等,均按劉向、歆父子《别錄》《七略》分類之法,部次典籍。說詳張宗品《東漢校書考》一文(載《漢學研究》第35卷第3期,2017年,第67—104頁)。[24]〔唐〕釋道宣:《廣弘明集》卷三,《四部叢刊》影明汪道昆刻本。按:該書保存的阮孝緒相關資料,計有:《七錄》序文、《古今書最》、《七錄目錄》(以上合稱《七錄序錄》)、阮氏著述簡目、阮氏傳記等。[25]〔唐〕魏徵等:《隋書》卷三二,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906頁。[26]〔唐〕魏徵等:《隋書》卷三三,第991頁。[27]〔唐〕房玄齡等:《晉書》卷三九,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152—1154頁。[28]〔唐〕房玄齡等:《晉書》卷九二,第2389—2391頁。[29]〔後晉〕劉昫等:《舊唐書》卷四六,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2011頁。[30]〔宋〕歐陽修、宋祁等:《新唐書》卷四八,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497頁。[31]按:《别錄》同《七略》相類,也有《輯略》。關於此目,研究者衆,要以張滌華先生之研究,最稱精審。詳其《〈别錄〉的作者及其撰輯的時期》《〈别錄〉的亡佚及其輯本》《〈别錄〉釋名》等文(分載《阜陽師範學院學報》1982年第1期、第2期、第4期)。[32]錢存訓先生考察了中國古代書寫材料的分期:(1)竹簡、木牘:自上古至公元三世紀或四世紀。(2)縑帛:自公元前六世紀或前五世紀至公元五世紀或六世紀。(3)紙:自公元前後直至現代。(載氏著《書于竹帛——中國古代的文字記錄》,上海書店出版社,2006年,第64頁)。錢先生又指出,到公元二世紀後半葉,紙已經成爲“最普遍的書寫材料”;後來風行于三至四世紀的晉代,取代了竹簡和部分縑帛的用途;四世紀時,桓玄甚至下達了禁簡令:“古無紙,故用簡,非主于敬也。今諸用簡者,皆以黄紙寫之。”(同前書,第102頁。)[33]按:從下文所揭文字片斷上看,唐宋時對《晉中經簿》偶有引據,宋以後則無,那麽,該書有一個不斷散佚之過程,至遲于宋元之際全部亡佚。[34]〔晉〕陳夀撰,〔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一三,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420頁。[35]〔宋〕鄭樵撰:《通志二十略》,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40頁。[36]〔唐〕魏徵等:《隋書》卷三三,第990頁。[37]〔後晉〕劉昫等:《舊唐書》卷四六,第2012頁。[38]〔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29頁。[39]武秀成先生云:“古代文化之盛,莫盛于宋代;宋代典籍之富,莫富于直齋。直齋謂誰?吳興陳振孫也。”(載氏著《陳振孫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251頁。)[40]〔唐〕陸德明撰,吳承仕疏證:《經典釋文序錄疏證》,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37頁。[41]〔唐〕陸德明撰,吳承仕疏證:《經典釋文序錄疏證》,第39頁。[42]〔宋〕李昉等:《文苑英華》卷七六六,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4035頁。[43]〔漢〕鄭玄注,〔唐〕賈公彦疏:《周禮注疏》卷五,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總第667頁。[44]〔宋〕李昉等:《文苑英華》卷七六六,第4034頁。按:“十二家”,當作“十三家”。[45]〔清〕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武英殿刻本,《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册,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54頁。[46]〔漢〕班固:《漢書》卷八十八,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597—3598頁。[47]按:陸德明《經典釋文·敍錄》著錄“張璠《集解》十二卷”,注云:“安定人。東晉秘書郎,參著作。”(《經典釋文序錄疏證》,第43頁。)結合前揭陸氏《敍錄》“子夏《易傳》三卷”條下所引張璠之說(“或馯臂子弓所作,薛虞記”。其說大約即出於《集解》),則至遲到東晉之時,已有號稱馯臂子弓所作、薛虞所記之《子夏易傳》通行于世。[48]陳鴻森:《“子夏易傳”考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56本2分,1985年,第371—372頁。[49]陳鴻森:《“子夏易傳”考辨》,第373頁。[50]陳鴻森:《“子夏易傳”考辨》,第404頁。[51]〔唐〕李隆基注,〔宋〕邢昺疏:《孝經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總第2539頁。[52]〔宋〕王應麟撰:《小學紺珠》卷四,《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48册,第464頁。按:“凡九詩”,“詩”當作“書”。[53]按:孔廣陶校注云:“今案:陳本脫‘素裹’句,餘同。考《御覽》七百零四引《中經簿》,無‘布裏’兩字,‘囊’下有‘二’字,亦無末句。”(〔隋〕虞世南撰,〔清〕孔廣陶校注:《北堂書鈔》卷一三六,南海孔氏三十有三萬卷堂校注重刊本,《續修四庫全書》第121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46頁。)“陳本”指明人陳禹謨萬曆刻本。[54]〔宋〕祝穆撰:《古今事文類聚·别集》卷三,《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27册,第545頁。[55]〔漢〕班固撰,〔唐〕顔師古注:《漢書》卷九一,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683頁。[56]〔宋〕董逌《廣川畫跋》卷二,清陸心源刻《十萬卷樓叢書》本。[57]張固也:《荀勖〈中經新簿〉是有敍錄的嗎?》,載氏著《古典目錄學研究》,第41頁。[58]〔清〕孫馮翼輯:《皇覽》,清刻本,《續修四庫全書》第1212册,第6頁。[59]葛兆光:《佛藏序》,《佛藏》(《永樂北藏》本)第1册,上海書店出版社,2011年,第3—4頁。[60]按:汲冢書係汲郡人不準,盜發魏王墓所得。據朱希祖所考,墓主可能是襄王、昭王、安釐王、景湣王等,但不能早於襄王以前。墓發於咸寧五年(279)十月,諸書至遲於太康元年(280)正月,歸藏於秘府;命官校理則在太康二年(281)春。(載氏著《汲冢書考》,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1頁、第5頁、第37頁。)[61]〔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五一,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433頁。[62]〔唐〕魏徵等:《隋書》卷三三,第959頁。[63]朱希祖:《汲冢書考》,第40-43頁。[64]按:如《竹書紀年》一種,古本逐漸亡佚,今本則是後出僞托之書(其中保留有部分古本資料)。關于此書,學界探討較多,詳邵東方所編《竹書紀年研究(1980—2000)》(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及程平山《竹書紀年與出土文獻研究之一:竹書紀年考》(中華書局,2013年)等。[65]〔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五一,第1432—1433頁。[66]〔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五一,第1433頁。[67]朱希祖:《汲冢書考》,第21頁。[68]〔清〕嚴可均:《全晉文》卷三一,見《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四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322頁。按:據文末自注,知嚴氏輯自道藏本。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有該書,解題云:“舊題曰古文。又晉郭璞注,荀勗校定。嚮爲楊五川藏書,依元刋本傳錄,葉心有萬卷樓雜錄五字。後馮巳蒼得之,以錫山秦氏鈔本校過,改正譌字,補錄序首結銜五行。其文云:侍中中書監光祿大夫濟北侯臣勗(一),領中書會議郎上蔡伯臣嶠言部(二),秘書主書令史譴勳給(三),秘書校書中郎張宙(四),郎中傅瓚校古文《穆天子傳》已訖謹並第錄(五)。別本皆無之。”(〔清〕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光緒常熟瞿氏家塾刻本,《續修四庫全書》第926冊,第291頁。)據朱希祖考辨,“中書會議郎上蔡伯臣嶠言部”當作“侍中領中書令議郎上蔡伯臣嶠”。(《汲冢書考》,第39頁。)[69]〔唐〕魏徵等:《隋書》卷三三,第959頁。[70]吳光興:《荀勖〈文章敍錄〉、諸家“文章志”考》,第181頁、183頁。[71]〔晉〕陳夀:《三國志》卷三五,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929—931頁。[72]〔清〕姚振宗輯錄,鄧駿傑補錄:《七略别錄佚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9—40頁。[73]張固也已指出:“《隋書·經籍志》總序所謂‘題’,其實不是指書名,而是指篇題或篇目、篇名。”(《荀勖〈中經新簿〉是有敍錄的嗎?》,第42—43頁。)[74]王重民:《中國目錄學史論叢》,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80頁。[75]按:從今天《別錄》《七略》之佚文來看,《別錄》尚有數首完篇(如《晏子》《孫卿子》《列子》之書錄等)保留下來,而《七略》基本上僅有零字斷文,不成其篇。原因可能在于,二書同時行世,但因《別錄》更爲繁富,所以學者更樂於取用。關於二書之輯佚,匯總性成果有鄧駿捷《七略别錄佚文 七略佚文》一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76]吳光興先生考察後指出:“從《文章敍錄》的佚文與唯一完整保存的《諸葛亮集敍錄》來看,涉及到的作者都是建安以下至魏晉之交的人物。”《荀勖〈文章敍錄〉、諸家“文章志”考》,第178頁。)[77]關於荀勖《晉中經簿》同《文章敍錄》之關係,吳光興先生《荀勖〈文章敍錄〉、諸家“文章志”考》一文,論述較詳,卓識頗多,可以參考(載莫砺鋒編《周勛初先生八十夀辰紀念文集》,第174—203頁。)[78]如余嘉錫先生認爲:“晉武帝太康二年,得汲冢古文竹書,以付秘書,于是荀勖撰次之,因鄭默《中經》,更著《新簿》,遂變《七略》之體,分爲甲、乙、丙、丁四部,是爲後世經,史、子,集之權輿,特其次序子在史前。《隋書·經籍志》謂其‘但錄題及言,盛以缥囊,書用缃素,至于作者之意,無所論辯’。‘但錄題’,蓋謂但記書名;‘盛以缥囊,書用缃素’,則惟侈陳裝飾,是其書並無解題。而今《穆天子傳》,載有勖等校上序―篇,其體略如劉向《別錄》,與《隋書·經籍志》之言不合。據《晉書》勖傳,則勖之校書,起於得汲冢古文,或勖第於汲家書撰有敘錄,他書則否也。”(《目錄學發微》卷三,第88頁。)其中對荀勖校書源起及《晉中經簿》有無解題之觀點,都應修正。注:本文发
注:本文发表于《历史文献研究》第43辑,此据作者原稿,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张宗友老师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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