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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汝平丨新见陆游从祖兄陆升之墓志发覆

新见陆游从祖兄陆升之墓志发覆

钱汝平

钱汝平(1975— ),浙江嵊州人,文学博士。绍兴文理学院越文化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越地文献。 

摘要】陆游与陆升之是同曾祖的从兄弟,陆升之长陆游十二岁,年龄的悬殊并不能阻隔陆游与陆升之的亲近。才华横溢、长身玉立的陆升之一直是陆游心目中的偶像。新发现的陆升之墓志对于纠正传世文献及当代研究论著中关于陆升之生卒年的考证错误有较高的文献史料价值,同时墓志中隐约透露的陆升之依附秦桧、讦发李光的情况也可与陆游诗文集中的记载相印证。通过陆升之墓志,结合传世文献,勾勒了陆游与陆升之的交往过程,总结了山阴陆氏家族对陆升之依附秦桧、讦发李光之事的总体认知。

【关键词】陆游;陆升之;陆静之;李光;告讦

近日,笔者参观了位于绍兴市坡塘村的会稽金石博物馆,博物馆由志石收藏家张笑荣创办。这是一个颇具规模和声望的公共博物馆,收藏越中古代墓志和古甓十分丰富。在所藏墓志中,又以关涉越中文献者居多,尤以宋代墓志为最多最精。有一方南宋墓志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这方墓志的主人是陆游同曾祖兄弟陆升之[1]。志盖已缺,且全志也有不少残缺,但剩余部分文字清晰。从内容来看,提供了丰富的历史信息,对于考察山阴陆氏家族情况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兹先将其文字释读,再略作阐述。由于此志上半部残缺较多,一行中究竟缺了几字很难精确统计,故对上半部残缺之字径用(缺)表示;下半部保存基本完好,偶有缺字,可按常例推知究竟缺了几字,故用囗表示;对漫漶难辨之字,亦用囗表示。

(缺)卒,享年六十有二。其年九月之壬寅[2],诸孤子徽等奉其囗囗囗(缺)十馀步,谓死者有知,令可望而见者,亦治命之所及。囗囗囗(缺)赠金紫光禄大夫,考讳长民,故任朝请大夫、尚书右司员囗囗(缺)除,改迪功郎、台州宁海县尉,次监潭州南岳庙,又其次沿江安(缺)酒库所,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司,以次为之。属其一准备差遣,馀(缺)小学教授,次知大宗正丞,次两浙路提举市舶,终主管台州崇(缺)者十一也。其累阶自迪功郎至朝奉郎。虽其间尝因奏举之官(缺)赏而得之者多焉。凡其所迁者,八也。先夫人田氏,赠大宁郡夫(缺)彝、子耕[3]、子林、子震,皆习进士业。五女子,适宣教郎新两浙西路(缺)处州遂昌县尉任仲悆,适迪功郎信州上饶县主簿王履常,(缺)次皆分葬于会稽、山阴两县。仲高为人孝悌慈祥,聪明敏达,先(缺)所不读,亦无所不通。至于为文,闳丽逸发,兼备众体,要之词必(缺)进士第,方是时,诸公贵人往往皆闻其才,所欲得而引重,而吾党(缺)骋之际,可谓盛矣。宜乎一奋而出,超取显美,以自致于朝廷。持橐(缺)奈何车坚马良,驾于中道,奇祸一跌,非可预防,人皆为之惊呼。失(缺)以使事领海舶。属秦丞相桧薨,有新贵人擿觖其党诬告,人之(缺)仲高特以其间罗织之狱所及,前执政子某人者[4]实预闻其戏(缺)既数千里而后得至其处,实海康郡,荒远瘴疠,殆非人境,阖门自(缺)所言。至遇(缺)仲高自是凡再上书投匦,自讼其冤,乞付有司追阅具狱,以究(缺)曾公怀、前同知枢密刘公珙[5]皆极知其本根,与同罪者异。欲(缺)私也哉!然既再还旧官,事方施行,率为省部一囗要(缺)不获。然至既仆且起,辄夺于一二人之手,若囗囗然(缺)之日久矣。其后南迁,又能深味禅悦,盖自文字言语(缺)之乎!逆顺之境,如前所云,盖其意未尝以是为欣且戚。(缺)俛首奉祠,得禄未久,不幸属疾,继之以死。文集二十卷。(缺)然谓久而必伸,此固其理,令也富贵寿考,遂皆不得至。(缺)者,皆为之悲,而况于余乎?死丧之戚,兄弟孔怀,盖不知(缺)。余因序次其实,俾尽刻之,以慰吾弟于泉下。若夫他日(缺)。朝囗郎新差权通判建囗囗府主管学事兼管内劝农(缺)    四明陈才[6]刊(图见后)

这方残志无头无尾,凭何确定志主为陆升之呢?这是因为志文中出现了“长民”“仲高”字样,据陆游《渭南文集》(四部丛刊影明活字本)卷三十三《浙东安抚司参议陆公墓志铭》,陆静之字伯山,其仲弟为陆升之,字仲高,其父为陆长民,故可推知此残志志主必为陆升之无疑。墓志又云:“余因序次其实,俾尽刻之,以慰吾弟于泉下。”则此墓志撰写者当是陆静之。而且墓志的结衔是“朝囗郎新差权通判建囗囗府主管学事兼管内劝农”,而《浙东安抚司参议陆公墓志铭》亦云陆静之曾“通判隆兴府、建康府,资当守郡”,则此残志“建”下当是“康”字,盖其时陆静之尚在通判建康府任上。据景定《建康志》(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二十四《官守志一》所载通判厅题名,陆静之于淳熙五年(1178)十二月十四日到任,淳熙八年(1181)闰三月初一日任满,官阶为朝散大夫。而墓志所云陆静之官阶为“朝囗郎”,盖陆静之撰写墓志时为为“朝囗郎”,后来已积阶至朝散大夫了。嘉泰《会稽志》卷六《冢墓》会稽县有“陆右司长民墓在上皋尚书坞,参议静之、提举升之、教授光之并祔右司墓”的记载,可据以推测这方墓志出土的地点[7]。 

据陆游《渭南文集》卷十七《复斋记》:“仲高于某为从祖兄,某盖少仲高十有二岁。”陆游的出生年月是完全可考的,《剑南诗稿》(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卷三十三《十月十七日,予生日也。孤村风雨萧然,偶得二绝句。予生于淮上,是日平旦大风雨骇人,及予堕地,雨乃止》诗云:“少傅奉诏朝京师,舣船生我淮之湄。宣和七年冬十月,犹是中原无事时。”可知陆游生于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十月十七日,陆升之大陆游十二岁,则当生于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8]而此残志明确记载陆升之“享年六十有二”,则其当卒于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邹志方先生据《山阴陆氏宗谱》定其卒于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1]74,不确。孔凡礼先生《陆游家世叙录》推测其卒于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甚确。但据《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定其生年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2]379,则又大误。据上所引景定《建康志》,陆静之的“建康府通判”一职是淳熙五年(1178)十二月十四日到任的,那么这方墓志是不是撰于淳熙五年(1178)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墓志上的陆静之的题衔是“新差权通判建康府”,所谓“新”,就是刚刚被任命的意思。宋朝因为冗官泛滥,导致差遣的竞争异常激烈,往往前任官员任期尚未满,就提早任命下任官员,以此来安定人心。至于正式上任,往往有在数年之后者。虽然这方墓志残缺过甚,很难在文中找出强证来证明它一定撰于陆升之所卒的淳熙元年(1174),但从开头“其年九月之壬寅,诸孤子徽等……”一句看来,其撰于淳熙元年(1174)陆升之卒后是可以大致肯定的。盖其时陆静之已被任命为建康府通判,但尚未上任,其正式上任则已在数年之后的淳熙五年(1178)了。

陆升之和陆游是同曾祖的堂兄弟。陆游曾祖陆珪生有四子:佖、佃、傅、倚。陆佖生二子:表民、长民。陆升之是陆长民的次子;陆佃生七子:宦、宇、寘、宰、宲、容、宁。陆游是陆宰的第三子,因此陆升之与陆游血缘关系尚近。血缘关系近尚在其次,关键的是陆游与陆静之、陆升之兄弟感情深挚,已经超越了血缘的范畴。虽然陆游与陆静之、陆升之兄弟年龄悬殊,但这并不妨碍陆游自幼就与他们亲近,《渭南文集》卷十九《跋范元卿舍人书陈公实长短句后》:“绍兴庚申、辛酉间,予年十六七,与公实游。时予从兄伯山、仲高、叶晦叔、范元卿皆同场屋,六人者,盖莫逆也。公实谓予‘小陆’。”对功名的共同憧憬和相互间的惺惺相惜使他们打破了年龄的隔阂而成为了莫逆之交。两位才华横溢、名播遐迩的堂兄可能对陆游还有师资之谊。《渭南文集》卷十七《复斋记》:“仲高于某为从祖兄,某盖少仲高十有二岁。方某为童子时,仲高文章论议已称成材,冠峨带博,车骑雍容,一时名公卿皆慕与之交,诸老先生不敢少之。”又同书卷三十三《浙东安抚司参议陆公墓志铭》:“于是中朝名胜士莫不知陆伯山,慕与之交,而公仲弟升之仲高,亦以文章有名,号‘二陆’。”一位才气纵横而又神情潇洒的翩翩世家公子的形象已跃然纸上。这在墓志里也有反映,“至于为文,闳丽逸发,兼备众体”。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陆静之、陆升之、陆游三兄弟是山阴陆氏家族子弟中的白眉。

吊诡的是,这样情好甚笃的两兄弟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人生道路。陆游因喜论恢复得罪秦桧,导致一生与科名无缘,在秦桧死后的绍兴二十八年(1158)才以福州宁德县主簿的微官踏入仕途。而陆升之则很早就阿附秦桧以取宠,对此墓志中已有隐约透露:“(缺)进士第,方是时,诸公贵人往往皆闻其才,所欲得而引重。”可能陆升之此时就已投入秦氏门下[9]。陆升之中进士后,先为左奉议郎淮西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10],绍兴十九年(1149)十月充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绍兴二十年(1150)正月,陆升之讦发秦桧政敌李光私撰《小史》语涉讥谤而得秦桧器重,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六十云:“(绍兴二十年正月)丙午,两浙转运判官曹泳言右承务郎李孟坚省记父光所作《小史》,语涉讥谤,诏送大理寺。初,光在贬所常作私史,孟坚间为所亲左奉议郎新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陆升之言之,升之讦其事,遂命泳究实申省。及是进呈,上曰:‘光初进用时,以和议为是,朕意其气直,甚喜之,及得执政,遂以和议为非。朕面质其反复,固知光倾险小人,平生踪迹于此扫地矣。”这桩告讦事件的来龙去脉是清楚的,当事人李光在自己的文章中多次提到,《庄简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十三《移昌化军安置谢表》称“下石反挤,近出乡人之手”;同书卷十五《与胡邦衡书》中又称“乃因次子孟坚为乡人所中”,后一封还直接点名指出“如陆升之,乃倾陷仆与孟坚者”。陆升之和李光是姻亲。据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四部丛刊影明嘉靖本)卷九十二《荣国夫人管氏墓志铭》,李光妻荣国夫人管氏生有五女,其第三女出适进士陆权之;又《庄简集》卷十三亦有《答陆氏求婚启》,可知此前陆表民曾为第四子陆权之求婚于李光第三女,证明李、陆两家确为亲家。而陆权之正是陆升之四弟。[11]

陆升之的告讦酿成了一场文字狱,此案牵连甚广。直接的后果是李光由原来的贬所琼州(今海南海口)再贬昌化军(今海南儋州),《宋史》(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卷三百六十三《列传》第一百二十二《李光传》:“居琼州八年,仲子孟坚坐陆升之诬以私撰国史,狱成。吕愿中又告光与胡铨诗赋倡和,讥讪朝政,移昌化军。”而宋熊克《宋中兴纪事本末》(清雍正影钞宋本)卷七十五“绍兴二十年岁在庚午春正月”条则对此案牵涉之人记载颇详:“于是贬(李)光昌化军,(李)孟坚编管峡州,而龙图阁学士程瑀、宝文阁学士张焘、徽猷阁待制潘良贵、新福建参议官贺允中、新福建机宜吴元美并贬秩有差,徽猷阁直学士胡寅落职,皆缘与光通书之故。”秦桧为了彻底打垮政敌李光,屡屡威逼利诱小人诬陷正人,掀起了一场告密的高潮,陆升之为了个人仕途的升迁而从事政治投机,不惜以姻家的贬谪甚至性命为代价,可使我们了解当时人心之险恶,政治环境之残酷。总之,陆升之的告讦是为当时士论所不齿的。

告讦后的陆升之果然屡迁要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六十三:“(绍兴二十二年冬十月)辛巳左承议郎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陆升之知大宗正丞,秦桧以其讦李光故用之。”又同书卷一百六十八:“(绍兴二十五年五月)甲寅左朝奉郎知大宗正陆升之提举两浙路市舶。”这在志文中也有反映,志文云“次知大宗正丞,次两浙路提举市舶”,“累阶自迪功郎至朝奉郎”,完全可与上述传世文献相印证。

不料,绍兴二十五年(1155)十月秦桧去世,陆升之的靠山轰然倒塌,他亨通的仕途戛然而止,噩梦也随之而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壬午……执政进呈刑部状开具到前后告讦人:右朝奉郎张常先,先任江西运判,告讦知洪州张宗元与张浚书并寿诗;右通直郎直秘阁汪召锡、左从政郎莫汲并告讦衢州寄居官赵令衿有谤讪语言;右朝散郎范洵告讦和州教授卢傅霖作《雪》诗,称是怨望;左朝奉郎提举两浙路市舶陆升之告讦亲戚李孟坚将父光所作文集告人,及有讥谤语言;左从政郎福建路安抚司干办公事王洧任两浙转运司催纲日告讦知常州黄敏行不法等事……上曰:‘此等须痛与惩艾,近日如此行遣,想见人情欢悦,感召和气。’于是并除名勒停。(张)常先送循州,(汪)召锡容州,(莫)汲化州,(范)洵梅州,(陆)升之、(郑)炜雷州,(王)洧南恩州,(王)肇高州,(雍)端行宾州,并编管。”可见秦桧死后不到两月,陆升之即受编管雷州处分。同书卷一百七十三:“(绍兴二十六年六月)甲戌,宰执进呈秘书省校书郎黄中面对札子,言:‘……去年十月以后,因言章及告讦编置居住人曹泳(吉阳军)莫伋(化州)王洧(南恩州)王肇(高州)汪召锡(容州)陆升之(雷州)张常先(循州)康与之(钦州)徐樗(高州)王会(循州)雍端行(宾州)林东(英州)郑炜(雷州,已上并编管)吕愿中(封州安置)王曮(建昌军)曹云(柳州,已上并居住)未见申到贬所,乞令所在州押发,稽留者抵罪。’从之。”可见到绍兴二十六年六月陆升之被正式押发雷州。被贬雷州的苦况,墓志中也有所反映,“既数千里而后得至其处,实海康郡(唐代称雷州为海康郡),荒远瘴疠,殆非人境”。陆升之在自己的文章中也提到了谪窜雷州的经过及生活场景:“绍兴乙亥岁十月七日,余触祸徙海南滨,始由富濑溯桐溪,观严子陵钓石,拜祠堂,道江东,西渡章贡,逾大庾岭,过苍梧山,想有虞之遗风,叹韶音之不作。溯流祗容,南访勾漏,徘徊久之。凡四阅月,历六千余里,然后抵海康郡。太守赵侯哀其穷,馆余于驿。余惧罪,不敢舍而僦张氏屋以容其躯。屋之西有隙宇,弊甚,又丐于主人,因而葺之,乃植弓蕉桃竹、拒霜黄花于前,以观风雨寒暑之变。”[3]卷20艺文志远谪的陆升之时刻不忘回乡,故乡山林、双亲家眷常出现在梦寐之中,这导致他把自己的陋室也取名为梦归堂。在荒蛮的雷州苦熬过七年时光才蒙恩回乡,《渭南文集》卷十七《复斋记》:“及其丞大宗正,出使一道,在他人亦足称美仕,在仲高则谓之蹉跌不偶可也,顾曾不暖席,遂遭口语,南迁万里,凡七阅寒暑,不得内徙。”可为证明。

陆游与陆升之虽然兄弟情深,陆游的诗文集里多次提到陆升之,此不赘举,但陆游对陆升之依附秦桧之举是一直颇不以为然的。《剑南诗稿》卷一《送仲高兄宫学秩满赴行在》云:

兄去游东阁,才堪直北扉。

莫忧持橐晩,姑记乞身归。

道义无今古,功名有是非。

临分出苦语,不敢计从违。

绍兴二十二年(1152)十月,陆升之因讦发秦桧政敌李光撰史事,以左承议郎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知大宗正丞,陆游此诗当作于此时。此诗直白无碍,不必过多解释。陆游在诗中对陆升之投靠秦桧之举予以规儆。“道义无今古,功名有是非”,道义是不分古今的,它有永恒的价值,然而功名却是有是非之分的。求取功名而不悖于道义,自当努力求取;求取功名而有悖于道义,则不如弃而不取,洁身自好,“莫忧持槖晩,姑记乞身归”,陆游以古代士人出处行藏的大节委婉讽喻陆升之不要在这条道上走得太远。但是正走在亨通仕途上的陆升之对陆游的规劝也不以为然。绍兴二十三年(1153),陆游第三次赴行在参加锁厅试,陆升之遂以陆游原诗奉还,宋韦居安《梅涧诗话》(清嘉庆宛委别藏本)卷中:

放翁《送仲高兄宫学秩满赴行在》诗云:“兄去游东阁,才堪直北扉。莫忧持橐晚,姑记乞身归。道谊无今古,功名有是非。临分出苦语,不敢计从违。”其兄不悦。后放翁入朝,仲高亦用此诗送行,只改“兄”作“弟”字。

从中不难发现兄弟两人的思想分歧。但当陆升之被贬雷州后,陆游对陆升之更多的是出于兄弟友于之情的同情和回护。他虽然不回避陆升之依附秦桧的事实,但也指出陆升之的被贬是遭“口语”(诬陷诽谤)所致。隆兴元年(1163),陆游罢枢密院编修官,还家待缺,而其时陆升之也已从雷州贬归山阴,睽违多年的兄弟重相聚首,两人联床夜话,谈至丙夜,陆游并答应陆升之为其撰写《复斋记》。可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势的改变,兄弟之间的隔阂也在逐渐消除。陆升之自己也对昔日的生活颇致悔意:“余少时惟知读书掇科第、窃升斗以养,幸而得之,则从事于四方,日力尽于奔走簿书之间,略无毫发之善使人称道。及被恶名削籍,囚丑地,乃遗吾亲以无穷之忧。每一念及此,岌若刀锯鈇钺,薄于四体,未尝少宁,甚惫则如縳得释,如病得愈。” [3]卷20艺文志可见经过岁月的磨砺和思考的沉淀,陆升之的人生理想和生活观念与往昔相较,确实有了很大的转变。陆升之回乡后客居临安,对自己的流落不偶也有深切的体会,宋王明清《玉照新志》(明沈士龙等刻本)卷三:

秦妙观,宣和名娼也,色冠都邑,画工多图其貌,售于外方。陆升之仲高,山阴胜流,词翰俱妙。晩坐秦党中,遂废于家。尝语明清曰:“顷客临安,雨中一老妇人蓬首垢面,丐于市,藉檐溜以濯足,泣诉于升之曰:‘官人曾闻秦妙观否?妾即是也。’虽掩抑困悴,而声音举措固自若也,各与之金而遣之去。”仲高言已,泪落盈襟,盖自怆其晩年流落不偶,特相似耳。言犹在耳,兴怀太息。 

如此流落不偶、老境颓唐的陆升之,陆游对之岂能没有丝毫同情回护之意?等到淳熙元年(1174)陆升之的死耗传来,远在数千里之外的蜀中的陆游不禁悲从中来,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剑南诗稿》卷六《闻仲高从兄讣》:

去国万里游,发书三日哭。

久矣吾已衰,哀哉公不淑。

寄书墨未干,玉立在我目。

天高鬼神恶,生世露电速。

丹心抱忠贞,白首悲放逐。

九阍不可叫,百身何由赎。

文章果何罪,一斥独不复。

上寿阿母前,悔不早碌碌。

在已入老境的陆游眼中,青年时期才华横溢、长身玉立的堂兄陆升之一直是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如果说隆兴元年(1163)为陆升之撰写《复斋记》时陆游对陆升之的道德人品还有所保留的话,那么至此陆游对陆升之的怀念终于不可抑止地喷薄而出,而对他的道德人品的评价也随之完全正面化,“丹心抱忠贞,白首悲放逐”。陆游认为,陆升之的被逐是因过于优秀而遭人诬陷,而他的冤枉至死也未获伸,“九阍不可叫,百身何由赎”,隐含着陆游对朝廷的不满。陆游完全不提陆升之依附秦桧和讦发李光的历史污点,在此时的陆游看来,这些都已微不足道。从此,老年的陆游经常沉入对陆升之的回忆之中,《剑南诗稿》卷十五《绍兴中与陈鲁山、王季夷、从兄仲高以重九日同游禹庙,后三十余年,自三桥泛舟归山居,秋高雨霁,望禹庙楼殿重复,光景宛如当时,而三人者皆下世,予亦衰病无聊,慨然作此诗》:

重楼杰阁倚虚空,红日苍烟正郁葱。

乡国归来浑似鹤,交朋零落不成龙。

人生真与梦何校,我辈故应情所锺。

泪渍清诗却回棹,不眠一夜听鸣蛩。

又,同书卷四十二《枕上口占》:

蹋雨敲门觅季夷,襞笺同和仲高诗。

回思五十年前事,恰似今宵梦里时。

                      

又,《老学庵笔记》(明津逮秘书本)卷二:

   

柳子厚诗云:“海上尖山似剑芒,秋来处处割愁肠。”东坡用之,云:“割愁还有剑芒山。”或谓可言割愁肠,不可但言割愁,亡兄仲高云:“晋张望诗曰:愁来不可割。此割愁二字出处也。”

在老年陆游的心目中,与堂兄陆升之的交往是萦绕心头挥之不去的值得珍重的美好记忆之一,因此寤寐间常出现与陆升之诗酒追逐的场景,连带地亡兄对自己诗学上的指授也成为了陆游对往日生活的温馨缅怀。

陆游与陆升之的交往,经历了从年幼时的崇拜到青年时的隔阂再到老年时的回护的过程。他对陆升之的隔阂和回护,均因陆升之依附秦桧、讦发李光之事引起,那么陆氏家族对此事的认知到底如何呢?恐怕与陆游的认知也相似。这篇陆升之亲兄陆静之所撰的墓志或许可以提供一些信息。在这篇墓志中,关于陆升之讦发李光之事似乎占了较大篇幅,不啻是为陆升之鸣不平的伸冤书,可见陆升之讦发李光之事对陆升之本人以及陆氏家族影响之巨。墓志铭在古代历来有谀墓的传统,明徐师曾说:“按志者,记也;铭者,名也。古之有德善功烈可名于世者,殁则后人为之铸器以铭,而俾传于无穷。”[4]2119毕竟人死为大,对死者的戚友来说,死者生前人品上的某些瑕疵或事业上的某些失误已经微不足道。这篇墓志自然没有脱离述德扬善的传统,但也隐约透露了陆升之依附秦桧的事实,如把陆升之因依附秦桧而得美官说成是“宜乎一奋而出,超取显美”,似乎是完全凭自己的能力获得的;把陆升之的被贬说成是“奈何车坚马良,驾于中道,奇祸一跌,非可预防,人皆为之惊呼”。说此事纯属秦桧死后执政的新贵人罗织罪名所致,“属秦丞相桧薨,有新贵人擿觖其党诬告,人之(缺)仲高特以其间罗织之狱所及”,又说前执政曾怀、刘珙等人对所谓陆升之讦发李光之事知之甚详,他们也认为陆升之的情况与同罪者(指同样因告密被贬者)有所不同,“曾公怀、前同知枢密刘公珙皆极知其本根,与同罪者异”。因此,陆升之的告讦李光和被贬雷州纯属冤枉。而且对陆升之两次上书伸冤竟不获理之事颇致不满[12],也对朝廷之事执于一二人之手啧有烦言,“然既再还旧官,事方施行,率为省部一囗要(缺)不获。然至既仆且起,辄夺于一二人之手”。另外,这方墓志的笔法甚至行文遣词与陆游的《复斋记》也颇有重合之处。比如,把陆升之告讦得罪说成是“奇祸一跌,非可预防”,而《复斋记》则称是“蹉跌不偶”;把陆升之被谪雷州的原因归结为“罗织之狱所及”,而《复斋记》则称是“遭口语而南迁”;把陆升之在雷州的生活说成是“能深味禅悦”,故不以“逆顺之境”而“为欣且戚”,而《复斋记》则云“然客自海上来,言仲高初不以迁谪瘴疠动其心,方与学佛者游,落其浮华以反本根,非复昔日仲高矣,闻者皆怅然自以为不足测斯人之浅深也”。总之,都是从同情和曲为回护的角度出发,刻意淡化陆升之依附秦桧、告讦李光的历史污点,并着重点出陆升之因“深味禅悦”而“落其浮华以反本根”的可贵,说明陆升之已非复昔日依附秦桧、告讦李光的陆升之了,以此博取社会的宽容、舆论的同情,这应该是陆氏家族对陆升之依附秦桧、告讦李光之事的整体认知,也是这方墓志给予我们的启示。

注释:


[1]陆升之是南宋著名文士,可惜其诗文集已佚。今其诗见于《全宋诗》者只有代刘珙所作《皇后阁春帖子》一首,其实尚可从明嘉靖《广东通志》(明嘉靖刻本)卷十六《舆地志四》辑得《戏题海康南楼》一首、明万历《雷州府志》(明万历四十二年刻本)卷二十一《古迹志》辑得《会梦归堂》一首;其文也可从明万历《雷州府志》卷二十《艺文志》辑得《梦归堂记》、《平贼碑》二篇。

[2]淳熙元年(1174)九月壬寅为九月十八日。

[3]子耕,邹志方《陆游家世》据后出之陆氏宗谱作“子发”,见该书第74页,北京出版社2004年版。

[4]按:这里的“前执政子某人者”当指李孟坚,“前执政”当指李光。

[5]陆升之曾为刘珙代作《春帖子》云:“内仗潮初退,朝曦满翠屏。砚池浑不冻,端为写兰亭。”见宋桑世昌《兰亭考》(清知不足斋丛书本)卷三《宪圣慈烈皇后》。

[6]网友方仲元发现在浙江宁绍地区出土的墓志和碑刻中,四明陈氏至少有22个刻工参与了雕刻,他们分别是陈锐、陈璋、陈曦、陈祐、陈晔、陈奕、陈冲、陈铎、陈钜、陈裕、陈炳、陈源、陈渭、陈洪、陈希等,时间跨度达200年,从北宋初年一直到南宋末年。见微信号“mf13905842325201854日所发。此四明陈才也应该属这个家族。

[7]上皋尚书坞在宋代应该属五云乡(今柯桥区平水镇)。1957年,陆游第四子陆子坦及其妻许氏的墓志出土,墓志都提到两人葬于五云乡云门先茔之左,可见这个地方应该是山阴陆氏的家族墓地。陆子坦墓志全称《宋故佥判宣义陆公圹志》,拓片见绍兴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编:《绍兴摩崖碑版集成》第6册,第  页,中华书局2005年版。

[8]陆升之登进士第于绍兴十八年(1148),《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云:“(第四甲)第九人陆升之,字仲高,小名高僧,小字法护。年三十四,五月二十九日生。外氏田。偏侍下。第七十四。兄弟四人。三举。娶王氏。曾祖珪,故任国子博士,赠太尉;祖佖,故任中大夫,赠右光禄大夫;父长民,故任左朝请大夫、尚书右司员外郎。”据此,则陆氏生于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然古代科举考试,举子往往会将年龄填小,因此就有官年、实年之分。与其同年登科的周汝士也填小了七岁,可为证明。说详拙作《南宋嵊县进士周汝士生平考略及周氏家族与王十朋因缘述论》,《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7年第6期。

[9]李心传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六十“(绍兴二十年正月)丙午两浙转运判官曹泳言右承务郎李孟坚省记父光所作小史语涉讥谤”下注云:“《日历》:绍兴十九年十月壬戌,左奉议郎新淮西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陆升之充诸王宫大小学教授。恐即缘讦此事得迁,当考。”可参。

[10]墓志提到的“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司”之前的头衔是陆升之中进士前的履历。

[11]王兆鹏、吕厚艳据《山阴天乐李氏宗谱》卷二十四署名朱熹所撰的《庄简公墓志》中有第三女“适山阴陆升之子权”字样就认定李光和陆升之为亲家(见《家谱所见李光墓志及李光世系考述》,《文献》2007年第2期)。这其实是受了晚出的家谱的误导,陆升之并无名权之子,陆升之五子:子徽、子彝、子耕、子林、子震,墓志上记载得明明白白。因此,只能说李光和陆长民为亲家,不能说李光和陆升之是亲家,王兆鹏、吕厚艳搞乱了辈份。实际上,朱熹文集里并没有收李光墓志。此所谓《庄简公墓志》明显是李氏后人伪托无疑。清沈奎《虞志刊误》(抄本)“(原)李光墓”条云:“在二都姜山。按李光墓在竹山,至今尚有守冢后人三十余家。案:竹山与姜山不数里而遥,庄简公墓自在姜山,墓碑字系朱夫子所书,苍劲古质,洵非庸笔。”2008年余姚姜山岀土了《宋故参知政事李公墓志铭》,证实李光墓志是其次子李孟传所撰所书,而非朱熹所撰,详见任群、李金海《余姚出土李孟坚撰<李光墓志>及其文献价值》一文,《文学遗产》2010年第1期。当然不排除朱熹也写过李光墓志,但绝不会是李氏宗谱里所收的那篇。可能朱熹给李光墓碑题过字,李氏后人遂以为朱熹给李光写过墓志了。又,宋罗大经撰《鹤林玉露》(明刻本)卷二《存问逐客》云:李泰发(光)忤秦桧,贬海上,雷州守王彦恭存问周馈甚至。桧闻之,贬彦恭辰阳。陆升之,泰发侄婿也,告讦泰发家事,得删定官。”以陆升之为李光侄婿,亦误。据邹志方《陆游家世》,陆升之娶王氏,非李氏,见该书第74页,北京出版社2004年版。上引《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也明确说陆升之“娶王氏”,可以为证。

[12]陆升之因讦发李光被流雷州一事,或许确有冤情。因为据陆升之《梦归堂记》,陆氏书房是由胡铨题匾的:“会前编修胡公邦衡自崖而返,请隶三大字榜楹间,梦归之胜,遂传一郡。”胡铨以正直著名,且李光在给他的信中曾直接点名指出“如陆升之,乃倾陷仆与孟坚者”(见上引),若陆升之真是讦发李光之人,按胡铨的为人,似不屑与之为伍。但胡铨竟也慨然为之题匾,其间透露的信息值得参详。

注:本文发表

注:本文发表于《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此据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钱汝平老师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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