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教学创新团队 阳少侠 编写
2016年9月13日,北京师范大学发布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这一举动标志了学生应该具备的、能够适应未来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必备品质与关键能力有了最新的权威界定。各学科也出现了学科核心素养标准,信息技术学科以其鲜明的时代特点,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划分为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以及信息社会责任四个子素养。
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个体通过评估和选择常见的数字化资源与工具,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的能力,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具备数字化学习能力的学生能够认识到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势和局限,适应数字化学习环境,养成相应的学习习惯;掌握数字化学习系统、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的功能和用法,并用来开展自主学习、协同工作、知识分享与创新创造。
通过进一步对比《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及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可以发现,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与“信息意识”、“技术运用”两个子素养有相近的特点,这也标志着学生所应该具备的核心素养是从各个学科体系中培养而来的。“信息意识”提出“具有数字化生存能力”,“技术运用”提出“具有学习掌握技术的兴趣和意愿”,“能将创意和方案转化为有形物品或对已有物品进行改进与优化”。通过文本分析,可以发现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要求学生适应数字化学习环境,能够利用数字化资源与工具,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生成数字化学习思维的一个全过程。
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由数字化学习而来的,不同的学者对e-learning的特点有不同的界定。斯蒂芬·唐斯认为e-learning2.0意味着“学习者为中心”、“沉浸式学习”、“联结学习”、“基于游戏的学习”、“非正式学习”、“移动学习”。有效利用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工具,启发学生信息意识,是这个时代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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