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德国劳动合同的陷阱

德国还是比较保护雇员的利益的。但是在雇佣合同中,存在对员工不利条款也并不少见。所以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前,应仔细检查所有条款。今天就来看看签署前应仔细检查哪些要点。

奥芬堡劳动法专业律师Jürgen Markowski表示,德国有些雇佣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也可能会成为员工的陷阱。员工只有在所有要点都清楚的情况下,才能签署雇佣合同。如果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有任何疑问,建议在签订前征求法律意见。德国工会联合会 (DGB) 法律保护部门的 Till Bender 也强调:“不要将合同视为您只需点头同意的一般性条款和条件。


书面合同的最低要求


原则上,根据德国《 证据法》规定,雇主必须在员工开始工作后的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合同。根据 Till Bender 的说法,合同至少要包括工作地点、薪水和解约通知期限等要点。

此外,不来梅劳工商会的 Kaarina Hauer 说,在面试中讨论和同意的内容也应反映在雇佣合同中。但哪些条款需要特别注意?

1

开始工作前就解约的排除条款:

通常,即使员工还没有开始工作,已经签好的雇佣合同也可以在正常的解约通知期内终止合同,例如,如果员工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但是,雇主完全可以通过相关条款排除这一点排除双方在开始工作之前就终止合同的可能性。律师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陷阱,因为员工可能因为该条款而受罚,一般是一个月的工资。

2

试用期和试用雇佣关系不同

试用期(Probezeit )通常在雇佣合同中就有约定,通常为六个月。根据Markowski的说法,试用期内,合同双方都可以在很短的解约通知期限内发出终止通知。但要小心:“试用期和解雇保护没有关系。”无论是否有约定的试用期,在前六个月,通常双方都可以无理由地发出解约通知,因为《解雇保护法》仅在六个月之后生效。


另外,试用期不要与试用雇佣关系(Probearbeitsverhältnis)相混淆。如果雇佣合同中有条款规定试用雇佣关系六个月,那么就意味着雇佣关系将在六个月后终止,无需另行通知。

3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Markowski 解释说,在没有进一步限制的情况下,提供一份全德甚至全球工作地点不定的工作通常是无效的。因为,如果工作地点不固定,雇主是可以具体确定的:“如果雇主有多个营业场所,这可能意味着员工被部署到多个地方,那么还是有工作地点的限制。此外,如果在面试期间讨论了家庭办公室的规定,这些也应在合同中记录下来。

对非全职员工尤为重要的是:必须在雇佣合同中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例如,如果你只能在早上工作,但合同上只说你每周应该工作20小时,那么雇主原则上也可以要求员工下午工作。

4

解约通知期:

如果没有任何规定,则适用法定通知期限。Markowski表示,建议谨慎对待将员工的解约通知期限与服务期限联系起来的条款。那么雇佣双方的解约通知期会随着雇佣关系延续的时间而不断延长。

5

撤销或自愿条款:

一些雇佣合同还包含撤销或自愿条款,例如在支付津贴或奖金方面。在这里获得法律建议可能也是值得的。Markowksi 说:“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在合同上签署关于雇主自愿提供或可撤销福利的条款。” “雇佣合同应规定强制性的福利。”

















欢迎访问

德国热线网站

https://

www.dolc.de

扫码查看更多内容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工作即合同:打开劳动合同法的“封印”
外国来华务工人员需要提防的十条用工陷阱
德国终止雇佣关系的六大常见法律误解
新签合同员工N大警示
HR不会告诉你的秘密:你这样离职能帮老板省一大笔遣散费
生活成本节节攀升! 雇员想要做第二份工作, 可以吗?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