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收费
http://www.yuxinews.com 2011-07-06 16:03:41
玉溪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龙斌 孙发金 张平)7月5日上午,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在市交警直属大队举行,这标志着中心城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格局形成。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玉溪中心城区车辆、人流的迅猛增长,交通事故时有发生,2010年中心城区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接警数达7558起,平均每天的接处警数近21起。民警事故处理除要开展日常的事故勘查、侦破工作以外,还承担了调解处理工作,极大地牵制了事故处理民警的精力,影响了工作效率。
此次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领域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是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有利于方便群众,化解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有利于缓解警力紧张和办案民警工作压力,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和办案质量;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格局。
据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主要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人民调解协议生效后,协议可以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编辑:吴坤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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