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女贞德退出了群聊……不争论、不折腾。所以英国才在当时欧陆一片人脑子打出狗脑子、伽利略和开普勒都官司缠身的大背景下,给了牛顿们一个安心思考、发展的空间。 同样的思维方式,此时也存在于总督威廉·菲普斯的脑中。他觉得这帮这帮清教徒就是在瞎搞——真以为跑到新大陆来,王法就管不到你们了么?有念于此,这位刚刚回来的总督立刻下令,解散塞勒姆当地由领民自己组成的草根法庭,改由总督府亲自任命法官,组成正式的代表国王的巡回审判法庭(Court of Oyer and Terminer),在军队的护送下前往塞勒姆当地,审理这场猎巫案。这位细心的总督,还给这个巡回法庭制定了几条审理原则:巡回法庭不得接受所谓“我能看到女巫的光圈”之类的主观证词,巡回法庭不得采用当场触摸来检验女巫的做法,巡回法庭若要定罪,必须要有清楚的令人信服的物证,而不是只听信证人们的一面之词,“如果一个指控只存在人证而不存在物证,那么有多少证词也都不能讲被告送上绞架。”……在制定了这套审判原则,并且巡回法庭开始派驻当地,取代当地审理机构持续运转之后。曾经言之凿凿,甚嚣尘上的“女巫恐慌”,很快就烟消云散了。1693年5月,在最初的审巫案仅仅一年以后,原本纷乱如麻、“阴谋巨大”的塞勒姆巫案被迅速审结,所有证人都撤回了自己指控,原本宣称自己“被毒害”的人大多数都短时间内神奇的病愈。于是总督菲普斯下令,释放所有被指控的人。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当然,菲普斯没敢做一件事,那就是给那些被诬告、已经冤死的人平反。因为他知道塞勒姆当地大量民众都参与了这场诬告当中,平反、追查、清算将触怒当地的民意,重新掀起争论的巨浪。而身为总督想要的,他无意实现死者的公正,他想要的其实只是领民们消消停停的,别添乱。至于那些已经被吊死的“女巫”、“男巫”……算他们倒霉吧,白死了。我们无意苛责菲普斯总督,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了。直到1992年,塞勒姆猎巫案整整300周年时,美国马萨诸塞州议会才想起旧事,通过决议,宣布恢复在那场风潮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复名誉。然而此时,所有事件相关者,无论受害者、还是加害者,先加害又受害的人,亦或先受害又加害的人,都已经消失了。多说一句,在当年最初审理猎巫案的当地法院法官中,有一个人叫约翰·霍桑。霍桑家的后代里,出了一个大作家,就是写了《红字》的那塔尼尔·霍桑。
全文完本文10000字,写的很累,但我觉得值得。我不知道有多少读者,在这个时代,仍有耐心把这篇长文读完。愿您读后有所收获。请相信,您的耐心与理性,将是我们时代的珍宝。今天的音乐,是北美民歌,《Hard Times Come Again No More 》苦难的日子不再来。人性相通,每个民族其实都有自己不堪回首的羞耻与苦难。重要的是,怎样走向文明与现代,让苦难的日子不再来。长文不易,公众号写作也越来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