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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坠楼遭碾轧身亡 车主被判担交通事故主责!

近日,一则“吸毒男子坠楼后遭碾轧身亡,车主担主责”的网上热传,并引发巨大争议。

2017年10月29日23时30分左右,李某驾驶轿车驶入某小区后,停在该小区通往地下车库的主要通行道路上,车内开着广播。

大概两分钟后,吸毒者林某从11米高的四楼坠地。坠楼地点就在李某临时停车车头前方。

三分钟后,对一切毫无觉察的李某开动车辆向前行驶。

车辆行驶过程中,李某感觉车辆行驶受阻,于是下车察看。查看后,李某以为轮胎破损,并没有察看车底下方,也就未能发现林某,然后上车继续驾车前行

在行驶中,仍然感觉不对劲,李某于是第二次下车察看。这次,他发现车底有个人,于是立即倒车将林某身体露出,李某立即报警并报120急救,林某被送到医院时有自主呼吸,两天后于11月1日晚经抢救无效死亡。

结合病历资料、法医学鉴定书、现场勘验笔录、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可以证明林某坠落地面时并未当场死亡,原告一方放弃尸体解剖从而导致无法查明详细死因。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李某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嘉宾:曾刚强律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合作人

方弘:李某是否构成过失杀人或者交通肇事罪?

曾刚强律师:一般来说,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注意或者已经注意到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的情况。

根据《刑法》133条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本案中,交警没有给出李某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认定。因此,李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的一种特例。

另外,林某从11米高的四楼坠楼,一般情况下这种高度坠下会造成死亡。而林某被送到医院还有呼吸。这说明林某坠楼的时候并没有死亡。

因此,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林某到底是坠楼死的还是因交通事故死的。

在死者家人不同意对林某做尸体解剖的情况下,李某的死因不确定,也就不能追究驾驶员李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方弘:法院最终认定李某承担交通事故70%的责任。有些人就不太理解,因为李某在碾压林某之前,林某是从四楼坠落,继而李某又驾驶车辆碾轧,为什么李某要承担相对比较高的责任呢?

曾刚强律师:这个问题要分开来看。

高空坠楼和车辆的两次碾压是致林某死亡的共同原因。综合法律分析以及参考意见分析,坠楼在林某的死因中占了55%,被李某的车辆碾压在林某的死因里占45%。

因为,交通事故在林某的死因中所占比例没超过一半。所以,没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而李某两次开车碾压林某,存在比较大的疏忽大意。因此,在45%的交通事故责任里,李某承担70%的责任。

当事人林某的家属索赔116万,根据上述责任比例,李某需要承担31万多。

我认为这样的判决综合判断案件具体情况,是比较合理的。

方弘:因此,这个案件并不像很多人所理解的,对于李某的死亡,李某要承担70%的责任。而是李某在交通事故当中的45%的责任当中承担70%的责任。这样来理解法院的判决了,或许就不会受到那么大的非议了。

另外,如果林某坠楼时就死亡了。那么,驾驶员李某是否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方弘:因为家属放弃了尸体检验,没有法医鉴定。所以,这就造成林某具体死因不清。

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考虑,法院多多少少都要判司机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死因很难分清,而林某坠楼在先,李某碾压在后。

如果死因很清晰明了,林某坠楼后就死亡了,李某碾压的仅仅是尸体。李某可以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即交通30%到40%是比较合理的。

但是,本案死因没有弄清楚,李某在林某死亡的 45%的责任中承担交通事故的

70%的责任,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这里要注意李某的倒车又造成了二次伤害的情节。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未尽注意及安全驾驶义务,对本次交通事故存在主要过错。一是李某未能及时发现坠楼落地的林某;二是第一次下车查看时未能排除异响原因;三是第二次下车查看时发现林某后倒车,造成林某再次被车辆推挤。

关于各被告如何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林某死亡的损害后果中,45%属于交通事故处理范围,在该45%的损失中,根据林某以及李某在本案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大小,酌定因林某自身过错行为可减轻被告李某的赔偿责任,故李某应承担交通事故70%的责任,即林某死亡损失的31.5%(45%×70%)。

涉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责任限额为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共计39万余元。

曾刚强律师:本案,死者家属没有同意尸体解剖,似乎默认林某是坠楼死亡。另外,本案据法官透露,林某坠楼前吸食了冰毒。因此,综合各方面因素来讲,法院即便判李某承担50%的责任,也是在合理的范围。从人道主义考虑,李某承担交通事故70%的责任,是法官的自由裁量个自由心证综合平衡的结果。

方弘:李某事发时,车内开着广播,应该广播的声音比较大。否则,一个人从四楼坠地,并且就落在自己的车辆前方。只听到声音,都会马上下车注意的。而且从一个人身上碾压过去,第一次没有察觉到。

所以,提醒广大驾驶员,车内广播音乐的声音不要放的太大声,发现车辆行驶异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立即下车仔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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