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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华录》惹争议,官妓当真卖艺不卖身?


《梦华录》给死气沉沉的内娱注入了一剂强心剂,“顾盼生辉”CP更是成为了古偶的CP标杆

但剧情里的双洁设定却引发了大家的不满。

今天小印就跟大家聊聊为什么古代官妓那些事。




官妓可以卖艺不卖身吗?

张好好凭借着歌喉娱人,宋引章凭着琵琶享誉京城,赵盼儿靠着管账跳舞谋生,大家都有一技之长,都不需要卖身媚俗。

乐妓歌妓们真的能两耳不闻窗外事,只负责吹拉弹唱吗?


“以言谈诙谐、善音律为主,以色为副品”。

即便是歌舞出众的月妓,也要出卖色相,乐妓同样具备商业性质



如果光凭才艺就可屹立不倒的话,《琵琶行》中五陵年少争缠头的琵琶女为何年老色衰后就门前冷落鞍马稀了呢。

在宋代,乐妓们有了一个新称呼叫“伎艺人”,在《宋代伎艺人的社会地位》一书中就写到伎艺人同时兼卖色相


她们的本职虽然从事歌舞表演,但官员是可以要求乐伎使之执技荐寝以自娱。

自荐枕席的乐妓们有几个是自愿出卖色相的,又有多大的可能性能够拒绝出卖色相呢?


梦华录中为自己身份自豪的张好好,是杜牧《张好好》诗中的原型,她十六岁被沈述师看中,十八岁就惨遭抛弃,沦落到酒店当垆卖酒。

即便是拥有一技之长的歌舞乐伎,想在青楼之中独善其身,也是难于上青天,歌舞才艺不过是给自己卖身的道路上增加一丝筹码罢了,想要靠它安身立命,无疑是痴人说梦。




官妓是铁饭碗?

官妓是一门职业,任务就是陪酒卖身表演歌舞。

虽然手捧“铁饭碗”,是国家创收的重要来源,但这却像五指山一样压得她们喘不过气来。


《三言两拍》中写道:“凡在籍娼户,谓之官妓;官府有公私宴席,听凭点名,换来祗应”,官妓在日常接客外,还要听凭官府的调遣。”

 宋代王安石的改革变法中,为了响应“不加赋而国足用”的治国理念,增加了官妓的工作内容,要求官妓担负起销售酒水的任务。


宋代王怺的《燕翼诒谋录》写道“则命娟女坐肆作乐,以蛊惑之,称其为设法买酒。”

这就开创了酒馆与妓院合营的新途径,让官妓既卖酒又卖身,政府靠着酒水行业大赚特赚。


汉武帝曾设立营妓制度,给士兵服务,这一举措在当时被称赞是皇帝的善解人意,关心士卒的仁慈心肠,但这与慰安妇又有什么两样呢。

这一措施一直延续到了宋朝,并且宋代地方政府划分为路州县,隶属于州县的官妓还要按照时间轮流服务军营,也就是说官妓与营妓是没有区别的。

官妓们要承担着繁重的工作,那她们的待遇呢?

根据北宋史料记载:“官妓岁选十人,各给身资十千”,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宋代,官妓们的工资每年只有两贯钱


这是什么概念?

《红楼梦》中的一等丫头每月一两银子,二等丫头每月一贯钱。

拥有铁饭碗、吃皇粮的官妓们,连一个大户人家的丫鬟都不如。


不仅如此,官妓应付官员嫖客十分辛苦

“妓用五更起,赴衙参约。一夕五鼓,方酣寝,姑父呼于外曰:判官诞日起贺,仓黄而出。”


并且,官妓们还不得赎身。

《皇刺通考.食货略五》中记载“乐籍,世世不得为良者。”

苏轼任地方长官时曾判过官妓从良的案件:

年迈的营妓想要从良,苏轼同意了;一个官妓也像脱籍从良,被苏轼以“色艺为一州之最”拒绝了


因为年轻的官妓从良会让政府要损失一大笔钱,身为卖家的政府又怎会轻易放走一棵摇钱树呢。

官妓的饭碗确实够铁,她们是靠国家财政供养,但她们赚的钱每一分都要上交给国家。


本质上还是被性剥削和性压迫的可怜人,哪有幸福可言,大家可不要被电视剧给骗了。





宋元妓女大不同?


《梦华录》改编自关汉卿的元杂剧《风月救风尘》,二者处于不同的时代背景下,那么妓女们的处境会因此而有所改变吗?

宋朝禁止官员狎妓,当时的说法叫“不得赴妓乐”,规定官妓只许陪酒卖唱,不得发生关系,但执行起来犹如一纸空文。


官妓薛希涛娱杭州知府祖无择私通,被发现后,王安石将薛希涛棒打而死,而祖无择没有得到任何处罚。

即便官妓真的被迫卖身,也是有苦难说,因为执政者不会处罚他们的同僚,最后的牺牲品只有自己。


而元代则是来了一个制度大创新。

实行义务制度和买卖制度并行的经营方式:义务制度向政府卖身,没有钱赚,买卖制度向民间卖身,赚钱纳税。



妓女们被分为官妓和家妓,分级管理。

家妓在郊外卖身,官妓要应官身,去侍奉官员和各国使臣,剩余时间面向社会,对外卖身。

所以元代和宋朝的妓女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宋朝对于官妓对外卖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元代则是明令要求官妓在闲暇时间对外卖身。


所以王朝更替,不会给妓女的处境带来一丝一毫的变化,因为妓女的存在就是为了促进经济。





人有高低贵贱,妓分三六九等?

《梦华录》中张好好凭借着动人的歌喉得到了皇上的赞许,不需要卖身媚俗,整日穿金戴银,呼奴携婢,日子过的好不快活,言谈举止间全是对市妓、私妓女的鄙视。


古代阶级划分等级,难道妓女也分为三六九等?

在古代,妓女分为官妓、家妓、营妓和私妓。

这四种类型的妓女,在本质上没有任何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她们的主人不同。

古代的妓女也要学习琴棋书画,妓女中也不乏出类拔萃之人,但出类拔萃的才华能让她们活得堂堂正正成为独立女性吗?


答案是不可能的。

秦淮八艳之一的马湘兰画技超群,她的《墨兰图》被东京博物馆收藏。

但她并没有摆脱妓女的身份。

她所住的幽兰馆,也是靠着客人们的馈赠所得,而非卖画所得。马湘兰也在华颜日衰老后,门上宾客稀少。

马湘兰 兰竹湖石图

在《红楼梦》第二十八回中写道:“冯紫英先命唱曲儿的小厮过来让酒,然后命云儿也来敬。”

薛蟠在宴席上也是对着云儿大放厥词,动手动脚,言语艳俗浅薄,毫无尊重可言。


如果真能活得堂堂正正的话,对于嫖客们的轻视侮辱早就义正严词的拒绝了。

就算妓女们有着一技之长名誉天下,也依旧是嫖客们眼中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万玩物。


只要是妓女,不管你有没有一技之长,都无法逃脱卖身的命运。

在世人眼中,官妓与私妓都是一样的,不过是以色侍人、娱人耳目的商品,不会因为谁会唱歌谁会弹琴就能高人一等,活得正大光明。


要说划分三六九等,那也只是妓女们的心理安慰和老鸨为了敛财的说辞罢了,毕竟等级越高的妓女卖身钱就越贵。




政府不收保护费,一心只为呵护她?

总有观众认为,身为官妓她们的权利是得到保障的。

官妓制度的存在真的是为了保护妓女们吗?

我们前面提到过,政府设立官妓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敛财,不存在保护一说。


宋代的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同时也把妓女的商业化程度做到了顶峰。

妓女身上的利润到底有多大呢?

《梦梁录》中写道:“下库所售之资“听充本府赡军,激赏公支,则朝家无一毫取解耳,激赏公支,则朝家无一毫取解耳”,由此可见,文官薪酬与边防军费的主要开支都源于酒税。


宋代依靠农业赋税已经无力偿还赔款和巨额的军费开支,只能依靠妓女们的卖酒钱充实国库。

官妓与政府建立的是不平等的奴隶制契约,宋代政府充分利用了契约关系,将利益发展到了最大化。


而元代,不光要求妓女卖身,还要妓女们还要依法纳税,领取凭证,以便清查。

为了更好的压榨妓女,还要求官妓入籍在册,一旦官方传召,就要无条件为官方服务,侍奉官员与外国使臣。

《马可波罗游记》中记载:“每当外国专使来到北京,并负有关系大汗利益的使命,照例由皇家接待。为了表示对外客的盛情款待,特别命令总管给使节团的每个人每夜送去一个高等妓女,每夜换一个人,妓女们也把这种差役看成是对皇帝应尽的义务,所以不收取任何报酬。”


在妓女商业化高度成熟的宋元时期,政府的存在对于官妓来说只是为了剥削她们,根本不存在保护一说。

妓女作为封建社会下最被压迫的女性群体,她们被迫出卖身体,但女性的贞洁从不在罗裙之下,她们一样拥有着善良的品质和伟大的人格,请正视她们的苦难与伟大。



参考文献:话说古代官员之嫖妓,道客巴巴
                  宋代官妓研究,道客巴巴
                  两宋乐妓研究
                  






 作者:居小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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