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酒后猝死 同席三人共赔9万元
4人吃饭,3人喝下2斤白酒,其中一人醉酒后猝死。昨日,记者获悉,同席3人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9万元。
据了解,48岁的蒋某是安徽来汉务工人员,租住在东西湖区长青街革新村,此前与河南宁陵县45岁的农民工张某熟识。上月28日11时许,张某和另外两名男子结伴前往蒋某的出租屋串门。一番寒暄后,张某等三人准备起身告辞,被好客的蒋某留住吃午饭。
为此,蒋某特意让妻子到餐馆端来一个羊肉火锅。为了助兴,张某等三人又到附近副食店买来两瓶一斤装的白酒。席间,与张某同行的赵姓工友因吃过药,没有饮酒。蒋某、张某和另一名男子开始推杯换盏,不知不觉两斤白酒喝完。此时,酒量不大的张某已出现醉意。为安全起见,赵某等人还特意将张某送回其在三秀路的租住地,还扶他上床休息。
当日下午,蒋某多次联系张某,发现手机无人接听。因担心张某出现意外,18时许,蒋某、赵某等人一起前往张某家中察看,发现躺在床上的张某已没有了呼吸。120急救人员随后赶到,确认张某饮酒过量已不治。警方介入此事,通过医疗鉴定,确定张某系酗酒引起猝死。
经过东西湖警方调解,死者家属与蒋某等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称,“因蒋某等3人与张某一起饮酒,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等规定,蒋某等3人每人赔付3万元、共计9万元,作为赔偿共同饮酒而猝死的张某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