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满达)新买的车在4S店还没提,车尾保险杠就被撞了个洞,而4S店称因新车已上牌,不能更换。昨日,在武昌公正路一4S店,车主郑先生郁闷不已。
郑先生介绍,9月下旬,他在该店看中了一款12万余元的轿车,支付了相关款项,并由4S店代办上牌等手续。
9月28日4时51分,销售员高小姐通过微信让郑先生选择车牌号。没过多久,高小姐就来电称,郑先生的车在4S店内被撞了。郑先生赶到现场一看,车尾保险杠被撞凹一个洞,部分油漆被刮擦。
“车还没提就被撞了,”郑先生说,自己心里很不爽,遂提出更换一辆新车或退款,遭到店方拒绝。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该4S店。负责销售的刘经理拿出相关材料称,9月28日下午,工作人员将郑先生的车停在4S店停车场,一名姓周的女士开车从院内经过,撞了郑先生的车。他们随即报警,交警赶来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时他们已经为郑先生的车办理上牌等手续,该车已归郑先生所有,故无法为其换车。他们只能更换保险杠,并要求周女士赔偿相关损失。
对此,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郑先生可查询车辆上牌和撞车的具体时间,如果撞车时车辆确实已上牌,那么4S店可以拒绝换车,但郑先生可向4S店索赔;如果撞车时车辆尚未上牌,那么4S店应当为郑先生更换一辆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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