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去掉智慧,才可以明察;去掉贤能,才可以成就功业。
韩非子通过老子讲的“无为”智慧,将之移用到君王身上,从而实现了以法治国的目的。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意思是弃绝聪明才智,返归天真纯朴。韩非子在多个场合说过类似的话。比如,“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去智”“绝能”,使得臣下不能揣度君意。从而,很好的维护君王神秘莫测的“势”,便于在暗处观察臣子的所作所为。老子又说:“以智治邦,邦之贼也;以不智治邦,邦之德也。”告诫君主侯王,治理国家要“绝智弃辩”,要去除聪明才辩。还有,“绝智弃便,民利百倍。”也是说的同样的道理。韩非子加以利用,变成法家思想,说,“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即,不让智巧烦扰心境,不让私利拖累自身。以上论点,皆可作为此句话的另一种注脚。“去智”而有“明察”,“去贤”而有“功业”,让法律来辨别“明察”,让法律来辨别“功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以法治国,论功行赏,赏罚分明,公平公正,最终实现法治的“明察”,法治的“功业”。遇见是缘,点亮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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