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0天来,国家相继颁布2018版新婚姻法,放开三胎政策,以及人大代表提议婚龄降至18岁,女人们炸毛了。” “开放三胎,职场歧视把女人赶回家。”
这我就纳闷了,生几胎本来就是个人的事,这几十年来国家都在侵犯公民的生育权,这在别的国家眼里是违反人性不人道的。现在终于松了一个口子,女人们反而不愿意了,可见思想的改造有多么可怕。
当然这些女人们倒也有充分的理由,女性因为要生娃带娃一些企业会歧视女性,开放三胎,在职场上女性更会被企业歧视。
但是企业也没有错啊,一方面是女性天性比男人更适合照顾家庭,另一方面女性更愿意找个比自己优秀的男人。照顾家庭自然更多的是落在女性的身上,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更愿意找男人也是没错的。
可谁叫你是女人呢,人要学会认命的,生理结构都不一样,怎么可能处处男女平等,与男人一起成长实际上女性要比男性付出更多的代价与努力。与其抱怨不如调整心态,性别带来的劣势我们无法改变,所以说性别带来的优势一定要发扬光大。哈哈。
无论是生不生?生几个?肚子是你的,你有绝对的话语权。工作不工作?是努力工作还是敷衍了事?女性比男人有更多的选择权,这就优势啊,没有选择权的人生才是最可怕的。
一个优秀的,愿意努力的人即便做个全职主妇,一定也会在成长和进步的,不会被社会淘汰。一个平庸的不努力的人,即便在工作也只是安慰自己而已。一个人的成长与身份无关。
还有对于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就比较有意思了。我看过两篇文章,一篇是《2018版新婚姻法真正保护的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而是......》,她的意思是保护的是财产,特别是婚前出资的部分,谁出资离婚后归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财产面前不分男女。后面留言相对比较理性。
同一条法律,另一篇文章《新婚姻法颁布:女人,你真的只有一条路可走了》解读出了完全不同的味道,她的意思女人只有独立一条路可走了。可是独立也不行啊,一胎,二胎,三胎早把女人大好年华耗尽,年近四十,事业基本荒废。万一婚姻破裂,按照新婚姻法判决,“男人大可两手摊:钱我挣的多,房子我婚前买,你还房贷的钱还你,我拿走大头”家务?孩子?老人?这些付出不算数,尤其是全职家庭妇女。
后面的留言那真是炸毛了“新婚姻法是男人写的吧”,“新婚姻法如此无耻,还是因为男人写的”,“所以女人就不应该结婚生子”,“让男人去生孩子吧”,“女孩子们,你们可以游戏人间了,如果还有人劝女性结婚生子简直就是害人啊”......
婚后财产平分,并不分谁赚钱多少,这不就是承认全职主妇的价值吗?不认可家务劳动我是真没看出来。男人婚房大多数情况是男方父母半辈子的积蓄,你离个婚好意思带走吗?
即便很理性的作家都说:我们的婚姻法确实比有些国家残酷。我是听说过法国的,日本的,离婚后女性在未结婚之前,男方还是有义务善养女方。这样对男方不是也很不公平吗?女性首先是个人,是个独立的个体,然后才是个女人。做个家庭主妇一是家庭的需要,二是夫妻之间有互相照顾的义务。所以让男人养着是天经地义。可是离婚了还让男方养着,这不就是在否定女性作为独立的个体吗?
我是女的,是个不会赚钱的女人,还生了一个女儿。为什么在我眼里天经地义的事,某些女人就解读成这样的愤愤不平。哎,我也是糊涂了。
性别带来的优势,必须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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