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的公告颁布以来,我公司为保证患者安全、产品质量以及数据完整性,同时给我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保证计算机化系统符合其在药品生产工艺中的预定用途,并满足现有GMP法规的要求,参照《良好自动化生产实践指南第五版》(GMAP5),对本公司药品生产、检验过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所需的计算机化系统进行识别,并根据各系统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确认其风险因素,明确计算机化系统分类的原则,并对其进行分类,以建立一个良好的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策略。《良好自动化生产实践指南第五版》(以下简称GMAP5)“质量风险管理”规定:计算机化应按照系统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流程进行评估分类,并根据分类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管理策略包含系统采购计划、规范、配置和编程、验证、报告与发布、移交、服务管理和性能监控、突发事件、纠正和纠正预防措施、变更管理等措施。
GMAP5中计算机化系统的定义,对我厂的计算机化系统进行识别并列表(系统列表从略);并根据GMAP5中“质量风险管理”规定的计算机化系统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流程进行评估及分类,进而根据分类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流程如附图。
2.1 评估标准 根据GMAP5,计算机化系统风险评估的判断标准分为三个:①所支持流程的重要程度;②流程内功能的具体影响;③系统的性质(主要考虑复杂性与新颖性)。
2.2 评估方法 参考GAMP5使用的FMEA法进行风险评价的原则,以风险得分RPN为评估依据。RPN由计算机化系统所支持流程的重要程度得分、流程内功能的具体影响得分、计算机化系统的性质得分相乘得到,即:风险得分RPN=所支持流程的重要程度得分×流程内功能的具体影响得分×系统的性质得分。
而上述三个得分各自的评估标准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风险得分(RPN)分值越高,风险越大;分值越低,风险越小。风险按高低分为:①高级风险H:风险得分12~27,此风险必须降低。②中级风险M:风险得分8~9,此风险必须降低至尽可能低。③低级风险L:风险得分3~6,此风险必须降低至尽可能低。④微小风险S:风险得分1~2,通常可以接受的风险。
2.3 计算机化系统分类 III类:对应风险评估为“高级风险H”的计算机化系统。II类:对应风险评估为“中级风险M”的计算机化系统。I类:对应风险评估为“低级风险L”的计算机化系统。
对应风险评估为“微小风险S”的计算机化系统,因为微小风险是通常可以接受的风险,此系统不需要列入分级管理,因此不列入分类。分类见附表4(仅列出部分)。
对III类、II类、I类计算机化系统的管理策略参照GAMP5制定,见附表5。
确定计算机化系统类别后,应依据上面管理策略确认其生命周期中适用的管理过程。上面管理策略是完整生命周期中适用的管理过程,如需增减,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在对计算机化系统的生命周期进行管理时,应对已识别和分析的风险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得低于评估管理策略的标准。若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进行计算机化系统进行再评估,以持续改进。①计算机化系统发生变更;②产品、过程监视测量中识别出需对计算机化系统风险进行再次评估。
对本公司计算机化系统进行识别,并对其进行分类,可确保计算机化系统管理策略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公司计算机化系统管理水平,保证计算机化生产环境下的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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