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为他人作担保,新的担保司法解释,...
公司对外为他人作担保,新的担保司法解释,将《九民纪要》内容几乎全盘接收,用司法解释形式予以规定,基本主要有:
1、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不足认定担保生效,关键还是要有“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要审查公司章程内容)。
2、认定相对人是否善意,关键是“是否明知”以及有没有尽审查义务,“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对方是越权的,构成善意。
3、2/3以上股东签担保合同的,不用股东会决议也行(上市公司不适用,要看上市公告)。
4、其他的,与《九民纪要》仍有细微差别,具体案情,要具体分析套用,万变不离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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