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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时空」赵越云 樊志民|中国北方地区的家马引入与本土化历程

赵越云

博士,副教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学科点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农业史,农业文明史,中国古农学。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

樊志民

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遗产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馆长。研究方向为区域与断代农业史、农业与农村社会发展。

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在网络平台发布。

摘 要:晚商以前,经过人为驯化的家马开始被零星引入中国北方地区。但环境的制约和家马利用方式的欠缺,使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晚商以前,先民与马之间保持着一种相对松散的关系。从晚商时期开始,环境转变与家马“服劳”功能的开发,使家马的本土化历程迅速展开。在中原地区,家马成为拉车的役畜,拓展了旱作农业的内涵,促进了农耕民族的发展;在北方地带,家马成为骑乘的对象,为游牧业和游牧民族的形成提供了条件。两种不同的家马本土化路径,都经历了风土适应、技术改造和文化接纳三个环节,同时衍生出北方地带和中原地区两种不同的经济结构演变趋向,或是造成中国晚商西周春秋时期社会大变革的最初动因之一。

关键词:家马;晚商;北方地区;本土化

殷周之际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变革期。对此近代以来王国维等多位学者已经从礼制、文化、经济等多个层面予以了较为充分的讨论。本文认为,殷周变革以经济结构的变化为先导,而家马引入与其在不同地理区的本土化,是导致商周春秋时期经济结构演变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试图在厘清家马引入与本土化进程的基础上,探讨晚商以来中国北方地区农业经济结构的演变历程,并进一步阐释农业发展在早期文明进程中的作用与影响。

一、晚商以前家马引入中国北方地区的考古学证据

中国家马的起源问题是目前动物考古学领域的重要命题之一,也吸引了众多学科研究者参与讨论,形成诸多卓有成效的成果。目前可以肯定,从晚商时期开始,家马在中国北方地区的考古遗址中大量出现,因此,晚商时期成为学界普遍认可的家马起源的时间节点。如袁靖通过对考古学资料的全面梳理,认为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家马起源于商代晚期”,并进一步推测,鉴于新石器时代马与人基本没有什么关系,“而到了商代晚期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突然出现了大量的家马,这可能与外来文化的传播有关”。但迄今为止,又在中国北方地区的考古发掘中积累了不少新材料,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晚商以前的马骨遗存(详见表1和表2)使已有观点具有进行反思与修正的必要。中国北方地区在历史时期逐渐产生了两个经济结构、文化内涵彼此不同的地理区域:一个是中原地区,是农耕民族的历史舞台,一个是北方地带,是游牧民族的活动空间。鉴于此,本文对北方地区两个亚区内出土的马骨遗存分别列表。

上述两表基本囊括了中国北方地区截至目前为止,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到晚商以前出土的全部马骨遗存。这些马骨遗存因其零碎,且大部分遗址马骨数量极少,在出土动物骨骼的总量中微乎其微,甚至不具备统计学意义而无法进行量化分析。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上述情况却揭示出,新石器时代晚期到晚商以前,北方地区确实存在为数不多的马,同时也揭示出北方地区并非野马的主要活动区域。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马是一种群居动物,会在适合自身生存的区域里成群出现,而在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的北方地区,狩猎生计方式的产出尚属人们的重要生活来源。假设北方地区在当时适合野马生存,那么,人们势必会对野马进行大量捕获。因为,早在旧石器时代北方地区的人们已具备捕获野马的能力。在山西北部的峙峪遗址中便有大量野马骨骼出土,根据贾兰坡等人鉴定,遗址中野马“以牙齿和少数掌、距骨为代表,根据右上第三臼齿计算,总数至少有120个个体。牙齿的马折清楚,其大小也与现生的蒙古野马无明显的差异”。由此推知,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北方地区的先民没有理由不具备捕获野马的能力。但相比于表1和表2所列大部分考古遗址中出土动物骨骼的总量而言,各遗址中马骨的数量微乎其微。对这种现象的解释当是:北方地区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晚商以前,并不是野马的主要活动区域。

气候考古学研究成果也能佐证,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晚商以前,北方地区不是野马主要活动区域。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发展与气候史上全新世大暖期的来临有着密切关系,施雅风等根据“全新世孢粉及其他古植物、古动物、古土壤、古湖泊、冰芯、考古、海岸带变化等多方面研究资料,推断中国全新世大暖期出现于8.5-3ka BP,延续达5.5ka”,虽然期间有多次剧烈的气候波动与寒冷事件,但总体上,北方地区处于气候温暖湿润,降水显著增加,植被比较繁茂的状态。而野马却喜欢生活在气候干冷的草原生态环境之中,因此,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到晚商以前,北方地区不太可能出现大量野马。即便在相对偏西偏北的北方地带,出土的马骨遗存也如表2所示,极为少量。总之,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晚商以前,中国北方地区不是野马的主要活动区域,从而大大降低了先民们本土驯化野马为家马的可能性。

按照驯化动植物的一般理论,只有在一种动植物的野生祖本广泛生长的区域里,才有可能对野生动植物进行人为驯化。在一些驯化动植物具有原初形态的考古遗址中,往往会出现野生种与驯化种共存的现象。因此,既然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晚商以前,北方地区不是野马的主要活动区域,那么北方地区在这一时期发掘出土的明确鉴定为家马的资料,也不太可能是源于本土驯化的结果,而是源于域外引入。

由目前所掌握的考古资料来看,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晚商以前,野马大量生活于欧亚草原地带,驯化野马为家马的人类行为也在欧亚草原地带有较为明显的迹象。在公元前3500—3000年的柏台遗址中,出土三十余万块动物骨骼,马骨占80%,Dorcas Brown等人认为,柏台先民将马主要用来食用、随葬、祭祀和骑乘等,且为数众多的马骨中至少存在一部分为家马。从而显示出马从野生种到驯化种的演化迹象与序列。在公元前2000—1750年间,被认为是安德罗诺沃文化前身的辛塔什塔—彼德罗夫卡文化的遗址中,“墓地中有些墓葬带有墓上建筑,有些墓有多个墓室,并葬有车马,墓中还有马、狗、牛和绵羊殉牲。墓中随葬品丰富,有陶器、石制和青铜制装饰品、武器和工具”。柏台遗址中所出马骨的属性虽至今仍有争论,但可以确证,辛塔什塔—彼德罗夫卡文化中存在被驯化的家马。到公元前17—13世纪时,安德罗诺沃文化在欧亚草原逐渐兴起并向东扩张,以“发达的冶金业、轻型战车和大量驯养马匹的应用”为文化特色,并零星进入新疆地区,最终在公元前12—9世纪时强势进入新疆西部地区,却受到来自甘青地区与新疆本地两种文化因素的阻挡。由此揭示出,中国北方地区与欧亚草原地带在公元前12—9世纪存在接触的史实,但相互之间零星的交流或要早于这一时期。欧亚草原地带公元前3500年以来,存在驯化野马为家马的人类行为,家马伴随人群的流动进入中国北方地区具有极大可能性。因此,有理由相信中国北方地区的家马可能是从欧亚草原引入的结果。

结合表1和表2所列材料与前文所论,本文认为,在陕西神木石峁、内蒙古喀喇沁旗大山前与甘肃永靖大何庄等遗址中出现的家马,当是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从域外引入的结果。而对于表1和表2中所列大部分未经鉴定的马骨而言,本文认为最起码不宜将其草率地理解为野马,或简单地以其不具备统计学含义为由而不予考虑。此外,是否用于祭祀与殉葬被认为是判定动物是否被驯化的一项社会因素,在甘肃永靖秦魏家墓地中则存在用马随葬的现象。总体来看,基本可以肯定,晚商以前的中国北方地区,存在零散地从域外引入的家马。

根据中国北方地区和中亚草原地带的马骨遗存情况,结合马自身的生物性特征和气候考古的相关研究成果,基本可以判断,中国北方地区晚商以前已存在由域外引入的家马。但马骨在各遗址中出土动物骨骼的总量中微乎其微,揭示出新石器时代至晚商以前,中国北方地区总体上并不适宜马的生存,人们虽已识得家马,但只能与家马保持一种相对松散的关系。

域外动植物的大量引入与本土化历程,往往需要经历风土适应、技术改造和文化接纳三个环节。其中,风土适应是动植物从域外大量引种并对其进行本土化改造的基本前提。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晚商以前,中国北方地区“风土适应”条件的缺失,当为家马在这一时期只能零星引入却未开始本土化改造的基本原因,也使家马在这一时期缺乏大量引入的可能性。技术改造是对域外动植物进行本土化改造的关键环节。马在中国古代往往作为役畜为人们提供“服劳”之能,而不是简单的作为一种肉食资源为人们提供“养体”之用。清人杨屾在综论中国古代对驯化动物的利用时即有精论,他认为:“(畜牧)实王政之大端,乃生民之要务。养体兼衣皮,食肉而言也。服劳,大而耕牛乘马,小而夜犬晨鸡,以及驴、骡、驼只之类,皆是也。”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晚商以前,以肉食资源而论,猪、牛、羊等家养动物皆可为人们提供“养体”之用,因此,当时人们虽识得家马,却也不太具有大量引入家马的迫切性与必要性。只有在晚商以后,针对家马的技术改造开始兴起,家马“服劳”功能被开发后,家马才大量出现在中国北方地区。文化接纳是域外动植物本土化进程最终完成的标志。只有某一种动植物在社会文化上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们喜爱崇拜的对象,才能说明这种动植物已完全融入迁入地并完成本土化进程。家马在晚商以后,逐渐在北方地区被赋予社会功能、文化意涵,标志着其本土化进程的完成。

气候转变或为晚商以来家马大量出现在中国北方地区的契机,气候的干冷化趋势使家马逐渐可以在中国北方地区生存,从而使北方地区具备了家马引入与本土化的基本前提——风土适应。关于商代气候的已有研究成果表明,商代晚期已进入全新世大暖期的最后阶段,气候开始向干冷化转变。如周伟通过地下水位的变化,结合文献记载与考古资料,论证了晚商时期气候虽存在变化波动,但总体上偏于干旱。王晖等人通过对甲骨文资料和古文献记载进行双重互证,认为“商代后期气候出现了干旱化”,并引发周人东迁、商人南向发展、武王伐纣等一系列社会变动。

基于气候干冷化趋势造就的风土适应,中国北方地区成为马的适生区,家马开始大量出现,也为晚商以来的家马本土化进程提供了前提条件。相比于本文表1和表2所列的马骨遗存,晚商以来,北方地区发现马骨的遗址数和遗址中马骨的绝对数量都有显著增长。具体情况将在本文后两部分中陆续说明,此处不再赘述。梳理现有相关材料可以发现,在北方地区的两个亚区内,人们都依托对家马“服劳”功能的开发,实现对家马利用技术的改造。《庄子·秋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所谓“落马首”即是指人对马的驾驭,具体则是将其用来为人们“服劳”,而不是作为一种肉食资源发挥其“养体”之用。也只有当人们认识到家马能够为其“服劳”时,才具有了大量引入家马并将其本土化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总之,晚商以来的气候干冷化趋势为家马在中国北方地区的大量出现提供了可能性,而家马“服劳”功能的开发,则为人们大量引入家马并对其进行本土化改造提供了必要性。但在北方地区的两个亚区内,人们对家马“服劳”功能的开发却呈现出不同之处,从而形成两种不同的家马本土化路径:一种是中原地区以车马为典型代表的路径;一种是北方地带以骑乘为典型代表的路径。

二、车马:家马在中原地区的本土化路径及影响

在中原地区,家马的本土化路径具体表现为马与车的结合,使马为人“服劳”,形成独特的车马文化。其中,技术改造的环节主要表现为家马利用技术——车马技术和家马饲养技术——圈养技术的出现;文化接纳的环节主要表现为马与马车获得重要的社会地位。

中国马车的来源是学界争讼已久的问题,主要有“本土说”和“西来说”两种观点。如翟德芳、郑若葵、林梅村等人,便主张中国马车为本土起源;而林巳奈夫、王巍、龚缨晏、王海城等则认为中国马车是中西文化交流的产物,来源于中亚或西亚地区。持本土说观点者往往注重晚商以来的马车与西亚、中亚地区早期车子的差异,而持西来说观点者则更多地关注两者的共同之处。本文认为,探讨马车的起源,不能单就马车而论马车,应当将马与车区别对待。西亚、中亚地区的车也并不是一出现便以马牵引,根据翟德芳对西亚地区车的发展历史的介绍,在6根辐条的马车占主要地位的公元前1400年左右之前,当地的车主要以骡子、野山驴、牛等畜力作为牵引。从车到马车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中国晚商以前的考古遗址中也同样存在双轮车辙遗迹。

中原地区晚商以前的双轮车辙遗迹,及其揭示的人力或畜力牵引的迹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晚商以来马与车相互结合、马车出现的先声。在二里头遗址,“发现了两道大体平行的车辙痕,发掘区内车辙长5米多,且继续向东西延伸……两辙间的距离约为1米”。二里头遗址的车辙印痕表明,在公元前1700年前后,中原地区便存在双轮车,但具体是以动物还是人力牵引尚不能确定。在偃师商城东北隅早商时期的遗迹中,“发现两道与城墙并行的车辙印,轨距约为1.2米……两道车辙之间与车辙两侧附近的路土面和车辙以南相比较,路土面明显凹凸不平,布满不规则小坑,这可能是驾车动物踩踏所致”。发掘者试图通过清理“蹄印”探索双轮车的牵引畜力而未果,但偃师商城车辙的发现最起码可以表明,晚商以前存在动物牵引的双轮车,且由两只动物共同牵引,否则,留下的蹄印无法出现在车辙两侧,而只能在车辙之间。两只动物共同牵引双轮车与晚商时期二马一车的马车具有极大相似性。近年来殷墟考古也发现较多车辙痕迹,如2012—2015年发掘的大司空村东地商代遗存中,在一条道路遗迹上,“发现的车辙宽约1.5米,与2008年殷墟刘家庄北地所发现的车辙宽相同”。上述材料揭示出中原地区双轮车轨距逐渐变宽的趋势,也揭示出夏商时期存在以人力、畜力牵引的双轮车。从双轮车到畜力牵引双轮车,再到马车的车辆进化历程,与西亚、中亚地区马车的形成历程具有相似性,两地马车的起源当具有相互独立的渊源。中国北方地区和西亚、中亚处于北半球基本相同的纬度上,自然地理环境虽存在微观差异,但水热条件、地形地貌等又存在极大相似性。相距千里之遥的两地,人们会在一定历史阶段面临大体相同的生产生活问题,一方面为两地文化因素交流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促使人们能够产生相同的技术创造与发明。因此不宜见到相同的文化因素便过分夸大文化交流的影响。

车马坑作为晚商以来中原地区极为常见的考古遗存,广泛分布在中原地区。刘允东曾作过统计,现抄录如下:

商代晚期:河南安阳殷墟、陕西西安老牛坡、山东滕州前掌大。

西周时期:陕西岐山、长安、扶风、宝鸡、西安、北京房山琉璃河、河南洛阳、浚县、新郑、山东胶县、甘肃灵台。

春秋时期:山西侯马、临猗、太原、山东长清、临淄、沂水、陕西凤翔、户县、河南三门峡、南阳、淅川。

从以上所列地点来看,从晚商到春秋,中原地区的车马坑随时代变迁,从一个中心区域逐渐向四周扩散。从而与“马车西来说”的认识形成反差。

中原地区晚商时期的马车是家马本土化进程中的产物,是对以往其他动物牵引的双轮车进行技术改造的结果。考古学发掘出土的晚商车马坑,首先是作为一种高规格祭品随葬。据已有研究成果,“殷代车马坑随葬表现出鲜明的等级性……车马坑主要陪葬在甲字形、中字形或亚字形大墓附近,而这些大墓的主人往往是殷代王公贵族或达官贵人等高级贵族。同时墓葬的规模不同,随葬车马的数量也有差别。”由此可见,马车在晚商时期拥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其次,从晚商时期发掘出土并复原的马车来看,马车的功能主要是贵族交通工具和战争狩猎装备。在车马坑中往往随葬各式武器和工具,根据杨宝成对殷墟出土的车马坑随葬物进行的整理,主要包括戈、镞、刀、砾石等武器,弓形器、锤、锛等工具。前者主要用于狩猎或打仗时砍杀、射杀猎物与敌人,后者则主要用于武器保养与车辆维修。此外,殷墟出土的车马坑有半数用人随葬,随葬者生前当为所葬马车的驭手,揭示出马车在晚商时期与普通民众无关,只能是贵族的交通工具。在制造技术上,晚商时期的马车当非常复杂。这一时期的马车包括两轮、一轴、一辕、一舆、一衡等部件,同时还有较为复杂的青铜车马饰。“在车马坑中,往往会发现各种青铜车饰和马饰,铜马饰有马衔、马镳、节约、各类兽形饰、各类铜泡等,铜车饰有軎、辖、踵、轭等。”可见,传世文献中“故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周礼·考工记》)的记载当为史实,但三代王朝“工商食官”,王公贵族豢养大批工匠,为马车制造提供了技术可能。晚商时期的马车制造或由高水平工匠集体攻关和协作创新而成,较高的技术要求只有晚商王公贵族能够承担,因之,马车的所有权自然归于王公贵族,而与普通平民无缘;同时也可以佐证,晚商时期的马车制造技术未必源于域外科技传播,不宜小觑高水平工匠团体的创新能力,从中原地区早已有之的双轮车制造技术到马车的一步之遥,有可能本土完成。由此也可以解释中原地区马车制造技术何以突然地、成熟地出现于晚商时期。

考诸传世文献,有所谓“胲作服牛”“相土作乘马”“奚仲作车”(《世本·作篇》)的记载。其中,奚仲被认为是夏代车正,“胲”即商族先公王亥,相土亦为商族先公。这里所谓“作车”“乘马”“服牛”,当为三件彼此相关又相对独立的事件。据王国维考证:“盖夏初奚仲作车,或尚以人挽之,至相土作乘马,王亥作服牛,而车之用益广。”所言从车到马再到马车的发展序列,与前文中考古资料所揭示的情况极为契合。夏初奚仲作车与二里头车辙痕迹相互印证,以人挽之或以其他动物挽之则与殷墟车辙遗迹相互印证,服牛乘马之后车之用益广又与殷墟以来大量车马坑的存在相互印证。由此,传世文献中奚仲作车之车当仅为双轮车,而相土作乘马之乘,当作车乘之乘。

总之,从考古学提供的现有材料来看,晚商时期的家马实现了与双轮车的结合,标志着家马“服劳”功能的开发。马车成为贵族出行的交通工具,死后的随葬用品,还被应用于军事领域,揭示出马车在贵族层面上获得文化接纳。

甲骨文是研究晚商历史的重要材料,其中也存在大量关于马与马车的记载。通过对甲骨文资料的梳理,一方面可以与考古发掘证明的结论相互印证;另一方面也揭示出:晚商时期,中原地区的人们对马的饲养策略进行了技术改造,变放养为圈养,使家马饲养方式与中原地区的自然环境及已有经济结构相互契合。本文以三条广泛被引的甲骨卜辞为例,对上述观点进行说明:

(1)甲午王往逐兕,小臣□车,马硪,□王车,子央亦坠。(《合集》10405)

(2)丁巳我毋其

,于来甲子

。旬又一日癸亥车弗其

,之夕至甲午允

。(《合集》6834)

(3)王畜马在兹牢。(《合集》29415)

上述(1)、(2)两条资料,皆与马车有关。前者描述了商王乘坐马车与小臣□一起狩猎的情景,后者则讲述了商王派军队用战车进行征伐的史迹。晚商时期的狩猎与军事活动往往难于区分,狩猎的目的在于捕获各种野生动物,军事活动也带有捕获奴隶和掠夺畜牧产品的目的,即狩猎与战争均有获取物质利益的目的包含在内。根据姚孝遂的研究,甲骨文揭示的狩猎形式中,“围猎”规模最大,“这一种狩猎方式需要动员很多的人员在一个大规模的范围内,力求将所有野兽驱出巢穴,尽可能地聚而歼之,这种狩猎活动与军事行动极其类似,因此,古代也以此作为军事训练的一种手段”。孟世凯也认为,晚商时期的狩猎活动本身是一项军事活动,“通过田猎可以演习阵战,锻炼士卒实战意志,加强军事后勤的能力”。因此,甲骨文资料同样可以印证,中原地区在晚商时期将马与车结合为战车,用于战争和狩猎。上述第(3)条资料,则与马有关。结合前人关于甲骨文中“牢”字意思的考证,虽在具体含义上有所分歧,但基本认同其引申义与祭祀有关。如姚孝遂认为,“牢”是指经过人为特别圈养以供牺牲之用的动物。又如胡海琼认为,“牢”的常用义为,“经过专门饲养、用于祭祀的牲畜”。那么,上述第(3)条资料则可揭示出,马在晚商时期被用作牺牲,从而说明晚商时期马在中原地区有较为重要的社会地位,已获得文化接纳。考诸传世文献,“六畜”中马的地位也在晚商西周春秋时期逐渐上升,至迟在战国秦汉时已经成为六畜之首。有学者对成书于这一时代的《尔雅·释畜》中所记录“六畜”类汉字进行量化统计,共109个汉字中,“马的各种专名51个,牛的各种专名18个,猪专名13个,羊专名11个,犬专名10个,鸡的专名6个。马的不同颜色就有十六个专名。”充分说明马为六畜之首的社会认知,凸显出家马在中原地区获得文化接纳的史实。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甲骨文中“牢”字本意的追溯,上述第(3)条资料还可说明晚商时期中原地区对家马饲养方式进行的技术改造。“牢”在甲骨文中有多种写法,分别从羊、从牛、从马等。裘锡圭认为,“商代人用表意字,往往比后世分的细”,所以各有专字,“牢字也有从牛与从羊二体,到周代就只用从牛的牢字了”。而上述第(3)条资料的“牢”从马,当指专门养马的场所。此外还有一个从牢从马的字,写作“”(见《合集》29420、36985、36986等),朱彦民认为“是一种马的名称。这种马之得名,当与牢圈饲养有关。”可见,晚商时期先民以圈养的方式饲养家马。考诸传世文献,往往将驯育利用牛马的功绩归于商族名下,“殷人之王,立帛牢,服牛马以为民利,而天下化之”(《管子·轻重戊》)。殷人“立帛牢”以“服牛马”的记载,体现出中原地区先民以“圈养”之法饲养牛马的史实。

马是适宜在草原上放养的草食性动物,放养更加符合马的生物性特征,但在中原地区,采取圈养的方式饲养马匹却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家马本土化进程中技术改造的重要一环。相比于北方地带,中原地区相对温湿,因此在家马的饲养繁殖方面,中原地区依然处于相对劣势。自然环境决定,中原地区的人们必须寻找合适的微环境饲养家马。因此,晚商王朝在全国各地专设牧场、变放养为圈养、派专人饲养马匹,“(商王)牧场的设置是较多的,在地域上,遍于全国各地,就牧场所在地而言,有设在国之边鄙者……有设在商王的狩猎地……也有的设在农业地区”。相对固定的牧场设置,无疑是寻找到合宜微环境的结果,由于放养马匹需要随季节更换牧场,相对固定的牧场使这种季节性迁移无法实现,因此,与固定牧场相协调的饲养方式只能是圈养。在专营牧场上圈养马匹,须由专人负责。甲骨文中多见“马小臣”等记载,当为专门管理马匹饲养的职官。可知晚商时已围绕马匹饲养形成一套职官体系。此外,虎患或是晚商时期家马面临的主要外部威胁。甲骨文中有“贞我马有虎,隹祸。贞我马有虎,不隹祸”(《合集》11018)的卜问,可见当时虎会袭击马群。采用圈养的方式饲养马匹,可以有效防范虎患。

总之,变放养为圈养,对家马饲养技术的改造,使晚商时期的中原地区可以选择合宜的微环境饲养马匹,从而拥有了家马生产的能力,也保证了家马的产出,满足了商王朝对马的需求。马与双轮车的结合,实现了家马利用技术的改造,使家马的“服劳”功能得以开发。由此,家马在中原地区进一步获得文化接纳,成为重要的军事物资、祭祀用品和交通工具。基于上述结论,可以对家马在中原地区完成本土化进程对经济结构、社会变革等产生的影响作进一步讨论。

首先,指派专人在专营牧场上圈养家马的技术改造,使家马恰当地融入中原地区已有的旱作农业类型中,拓展了旱作农业类型的内涵,使中原地区的经济结构发生转变,“以农为主、农牧兼营”的经济结构逐步形成。已有研究表明,晚商时期的中原地区属于以旱作农业类型为基础的农耕社会。这种农业结构表现为以种植粟黍等旱作农作物为主,辅之以猪等家庭养畜业,并零星地以家庭舍饲、近地放养相结合的方式饲养牛羊。已有的经济基础决定,中原地区的人们必须规避谷物种植与家马饲养之间的矛盾:在农区牧马很难避免马群践踏农田造成损失,《诗经·小雅·白驹》中便有“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皎皎白驹,食我场藿”的诗句;从事旱作农耕的人也很难在劳作时间上兼顾马匹饲养,《诗经·周颂·载芟》中便有“千耦其耘”的记载,单纯经营种植业在西周时期尚且需要以集体协作的劳动形式予以完成,晚商时期的人们更加难以兼顾谷物种植与马匹饲养。

中原地区接纳家马,必须考虑诸多难题:如何在农业区划上使谷物种植与马匹饲养分离;如何在农业劳动时间和劳动力分配上使谷物种植与马匹饲养兼顾等。商王划定专营牧场圈养马匹的举措,使谷物种植与马匹饲养在空间上得以分离,从而规避了马群踩踏农田的风险。商王指派专人圈养马匹,则从根本上解决了从事谷物种植的人难于兼顾马匹饲养的难题。总之,农耕国家划定专营牧场圈养家马,解决了马匹饲养与谷物种植之间的诸多矛盾。国家负责马匹饲养、民间负责谷物种植的初步分工,使得旱作农业类型中,各种动植物的生产彼此兼容,又互为补充,完善了旱作农业类型的结构。“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农业经济局面,成为中原地区社会文化变革的经济基础。谷物种植能够满足人们追求富足的愿望,而马匹饲养则能强化国家实现强兵的能力,“农以富国、牧(马)以强兵”逐渐成为晚商西周春秋时期,国家寻求富强的指导原则,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值得进一步讨论的是,国家选择合宜的微环境进行马匹饲养,晚商时期形成的这种经济分工被后世王朝帝国所继承,并逐渐发展为一项国家制度——马政。周秦汉唐都曾在宜牧地区设置国营牧场。例如,史载秦人先祖非子曾为周王朝牧马于汧渭之间,相传赵国始祖造父也因善御而被封于赵城。秦汉时开始在边郡设置牧师苑,以西汉为例,在边郡地区设置36所,“分布于河西六郡中”。隋唐时则在陇右设置牧马监,史载唐初“得突厥马二千匹,又得隋马三千于赤岸泽,徙之陇右,监牧之制始于此”,“自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马七十万六千,置八坊岐、豳、泾、宁间,地广千里”。马关系着一国实力之强弱,王夫之即有精论:“国以马为强弱:秦之强也,肇于非子,而赵唯骑射,乃能以一国抗初张之匈奴。汉唐之所以能张者,皆惟畜牧之盛也。”非常明显,这里所谓“畜牧”是单指养马而言。

可见,晚商时期家马在中原地区的本土化进程在经济结构演变方面产生极大影响。在晚商西周春秋时期,中原地区的农业经济结构得以完善,农业生产的社会分工与制度安排也更加合理。一方面为中国早期文明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也推动了晚商西周春秋时期的社会变革。

其次,马与双轮车的结合,即马车的出现,使家马的“服劳”功能得以开发。马车成为贵族生前的交通工具、死后的祭祀随葬用品,马车也被用于军事领域,成为重要的军事物资。《左传》成公十三年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说法。如果“祀”是国家履行对内社会统治职能的集中反映,“戎”则是国家履行对外防御打击职能的集中体现,“祀与戎”构成较为完整的国家职能。马车则在上述两大方面,皆有极大用途。

马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自然便利了贵族生活,也彰显了使用者的社会地位,但其更为重要的意义则在于加强区域间的沟通与联系。在国家层面上,无论是政令的上传下达,还是物资的互通有无,亦或信息的传递送达等,马车都能提供极大便利。《易·系辞下》记载,“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当是对马车上述功能的精炼表达。马车的出现对晚商西周春秋时期国家履行对内社会统治职能产生了积极影响,使农耕民族能够更加有效地对内维护社会秩序。

马车作为一种高规格的祭祀随葬用品,直观地反映出其在“祀”这一领域的功能。前文已述,晚商时期车马随葬已表现出鲜明的等级性,作为祭祀随葬用品的马车,在“别贵贱”方面已具备特殊的作用。西周春秋时期,车马随葬作为礼仪制度的一环被逐渐定形。崔大庸曾对考古发现的两周车马坑进行研究,认为:“古代车马埋葬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变化,是伴随其他礼仪制度发展变化而逐渐定型化的……西周早中期,陪葬有车马的墓葬基本继承了殷商时期的特点……从西周晚期开始,随葬车马的范围有所扩大……入春秋以后,不仅随葬车马的范围不断得以扩大,而且在陪葬方法上也有了一些变化。”车马埋葬作为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晚商西周春秋时期逐渐形成,身份地位不同的人在使用马车随葬时有不同规定,起到了区别贵贱尊卑的作用。除去“祀”的领域能够区别尊卑,王公贵族生前对马车的使用在西周春秋时期也逐渐形成比较严格的规定,不同身份的人能够使用的马车规格不同。《后汉书·舆服上》载“所御驾六,余皆驾四,后从为副车”,刘昭注提到先秦文献中有“天子驾六马,诸侯驾四,大夫三,士二,庶民一”、“四马为乘……天子至大夫同驾四,士驾二”等诸说,记载虽有所冲突,但基本反映出,马车的使用在晚商西周春秋时期逐渐成为身份的象征,表明它在规范社会等级方面起到积极影响。由此可见,马车作为交通工具能够引重致远,作为礼仪工具能够区别尊卑;马车在维护社会等级秩序、保证社会稳定运行、加强区域协调治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助推作用,助力于国家对内职能的履行。

马车在晚商西周春秋时期还被用于军事领域,成为国家履行对外职能的利器。一方面,马车在防御、打击异族侵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车战逐渐成为晚商西周春秋时期的主要战争形式;另一方面,马车成为王国邦国对外彰显自身实力的重要指标。按照军事史的研究成果,“商代的兵种主要是车兵和徒兵两种,或用徒兵单独作战,或用车徒配合”;到西周时期,车徒组合发生演变,“车战成为主要作战形式,因而围绕战车组建的部队分为车兵(甲士)、步兵(徒卒)和杂役人员”。春秋时期,虽兵种开始多元化,甚至个别地出现骑兵的雏形,但车兵依然是“大多数国家军队中的主力兵种”。这说明,从晚商到春秋,马车在军事领域的重要性随时代变迁而逐步强化,直到战国时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骑兵才逐渐取代车兵的地位。古典文献中“千乘之国”、“万乘之国”的记载,无疑表明战车数量是衡量一国实力的重要指标。马车在军事领域,为国家履行对外武力防御、打击,彰显自身实力等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中原地区在旱作农业类型的基础上,以车马为具体路径,通过技术改造与文化接纳两个环节完成家马本土化进程。以此为契机,原有的农业经济结构得以完善,为中原地区晚商西周春秋时期的社会变革提供了经济基础。尤其是家马“服劳”功能的开发,马车的出现,在祭祀、交通、军事等领域发挥作用,助力于国家职能的履行,对外保障了农耕民族的安全性,对内强化了农耕民族的凝聚力,从而推动了中国早期文明的发展。

三、骑乘:家马在北方地带的本土化路径及影响

晚商以来的气候干冷化趋势,使家马可以在中原地区选择适宜的微环境(专营牧场)生存繁衍。相较于中原地区,北方地带所处纬度更高,也更靠近内陆,因此,气候干冷化的程度也更加强烈。北方地带不仅仅成为家马的适生区,也成为野马的活动范围,即北方地带比中原地区更加适宜马的生存。风土适应的程度有所不同,或是造成北方地带与中原地区家马本土化路径有所差异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野马开始出现在北方地带,因此,家马的域外引入与本土驯化相互交织,也是北方地带家马本土化进程不同于中原地区的一个特点。

马衔与马镳相互配套,是一组御马器。在北方地带属于夏家店上层文化的遗址中,出土大量青铜马衔、镳,其中,一种带倒刺的钉齿马衔、镳,在功能上更多地体现为驯化性情暴躁的烈马或野马。韩茂莉便认为:“宁城南山根出土的锚状有倒刺的马衔显示了驯马初期对马衔的刻意加工,其两端倒刺的外端有可以转动的环,只要马头偏离方向,倒刺便刺入嘴中,任何野马也容易驯服。”这种形制的马衔、镳,在宁城县南山根墓地和小黑石沟墓地中出土多件。其中,南山根墓地出土1件,小黑石沟遗址出土2件、并征集到3件。以小黑石沟遗址出土的一件为例,其形制为:“圆柱状横梁,两端端头为圆扣形帽,一端利用端头圆帽卡住活套,另一端距端头圆扣形帽1.9厘米处为一个卡住活套的帽。套于横梁上的活套为长方形四齿状,中间存有圆形穿孔正好卡于横杆之上。”这些遗物揭示出,至迟在西周晚期,西辽河流域已出现人为驯化野马的行为,但参考本文第一部分的论述,家马在西辽河流域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那么,可以做出如下推测:北方地带的家马首先以域外引入的形式得以起源,之后随着气候变迁北方地带开始转变为野马适生区,先民又开始捕捉野马并将其驯化。蔡大伟等通过对赤峰地区青铜时代古马线粒体DNA的检测分析,认为当地“古马的母系遗传呈现出高度多样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家马起源的复杂性”。上述这种域外引入与本土驯化相互交织的现象,或可为中国家马起源的复杂性提供一个注脚。由于从时间上来看,中国北方地带家马的域外引入先于本土驯化而出现,因此,北方地带的家马并非独立起源,本土驯化以域外引入为先导与刺激。但不可否认的是,晚商以来的气候干冷化趋势造成的风土适应,为北方地带家马本土化历程提供了前提条件。

需要看到的是,气候的干冷化趋势无疑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北方地带开始家马本土化进程提供了风土适应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也给当时北方地带的人们带来极大威胁。原本与中原地区一致,北方地带同样拥有极为悠久的旱作农业传统,并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形成较为完整的旱作农业类型:以种植粟黍等旱作谷物为主,以养殖猪狗等杂食性动物为辅。而且,从新石器时代末期到晚商时期,牛羊等草食性动物作为新的农业因素,出现在北方地带的生计模式中。干冷化趋势带来的气温降低、降雨减少,不利于旱作谷物的生长,使已有的农业类型无法为人们提供充足的食物来源,人们必须转变生计模式以满足基本的“养体”追求。因此,即便当时人们已经识得家马,也常能见到野马,但马的“服劳”功能并不能够解决当时人们最为迫切的需求。人们只有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将马作为一种肉食资源。加之,比之于牛羊,马并不温顺,不易捕获,马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也就始终远不如牛羊。因此,家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与北方地带的人们保持着一种比较松散的联系,很难谈及对马进行本土化改造。

面对气候的干冷化趋势带来的威胁,北方地带的人们首先进行了生计模式的调适,主要表现为由旱作农业向半农半牧的转变。人们在生计模式中越来越多地依赖动物养殖,而越来越少地依赖谷物种植。因为气候干冷化趋势在对谷物种植造成威胁的同时,也为牛羊等草食性动物的生存提供了条件。由此在生计模式调试的过程中,牛羊养殖的地位逐渐上升。本文第二部分已经讲述过马匹养殖和谷物种植之间存在的矛盾,而牛羊养殖与谷物种植之间同样存在类似问题。人们必须考虑如何在放养牛羊时避免牛羊踩踏农田谷物,如何在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的分配上兼顾谷物种植和牛羊养殖等问题。由于北方地带并不像中原地区那样,形成了国家负责马匹饲养、民间负责谷物种植的社会经济分工,这些问题的解决并非易事,因而北方地带的人们对生计模式的调试经历了较长时间。

根据韩茂莉的研究,从前2000年到前1000年间,北方地带不同地区的人们都在气候变迁的时代背景下,先后开始了生计模式从原始旱作农业向半农半牧业的转变。在半农半牧的农业类型中,牛羊养殖和谷物种植具有基本相同的重要性,人们必须兼顾两种不同的生产领域。一般而言,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主要以谷物的糟糠和人们食用谷物后的残羹剩炙为食,而且,一般采取圈养的方式饲养,因此,饲养猪可以很好地依附于谷物种植,从而使旱作农业类型具有较为稳定的特点。但是,牛羊作为一种草食性动物,对水草的追逐成为必要,移动性是牛羊养殖的一大特点。与此同时,谷物种植于土地上,需要人们长期照料,又要求人们必须相对固定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因此,半农半牧的农业类型在结构上远不如旱作农业稳定。牛羊养殖的移动性和谷物种植的固定性使人们难于作出取舍,在两种不太兼容的生计方式中,无论放弃哪一种都无法得到充足的食物来满足迫切的“养体”需求。人们只能在不断调试中寻求谷物种植与牛羊养殖之间的平衡,勉强地兼顾两种生计方式。在位于北方地带的内蒙古中南部地区,朱开沟文化时当地先民已经开始了生计模式从原始旱作农业类型向半农半牧的转型与调适。到殷周时期,这一地区目前所发现的人类活动遗迹较少,只有西岔文化的遗址分布在南流黄河东岸,虽延续的时间较长,也在西周晚期时消失,这一地区由此出现了人类文化的断层,直到春秋中期以后毛庆沟文化和桃红巴拉文化出现为止。在生计模式调适的过程中,人类活动遗迹逐渐减少甚至出现断层,充分说明半农半牧农业类型的不稳定性,也揭示出人们在兼顾两种不太兼容的生计方式时的不易。

只有当一种新的农业类型得以确立,并发展到稳定状态,解决了人们面临的最为迫切的“养体”追求时,家马的“服劳”功能才能获得人们的关注,从而开始对家马进行本土化改造。由此才能解释:尽管正如本文表1和表2所揭示的那样,北方地带家马出现的时间显然比中原地区更早,马骨遗存的数量也比中原地区更多,晚商以来的气候环境也比中原地区更加适宜马的生存,但何以考古资料所揭示的情况却是,直到西周时期甚至更晚一些,北方地带才开始出现家马本土化的端倪。正由于北方地带是在完成了生计模式的调试之后才开始家马的本土化改造,北方地带的家马本土化历程建立在半农半牧的农业类型基础之上,而不同于中原地区建立在旱作农业类型的基础之上,或是造成北方地带与中原地区家马本土化路径有所差异的另一个原因。

北方地带和中原地区虽在家马本土化路径上存在差异,但也存在一些相同的地方:都是在风土适应的基本条件下,在人们实现了“养体”追求的基础上,才开始了对家马“服劳”功能的开发与利用。

北方地带家马本土化历程中的技术改造环节,以骑乘术为典型代表。这一点,可以通过考古学材料加以说明。在位于北方地带的西辽河流域,夏家店上层文化的遗存中,有充足的考古遗物证实当时的先民们将家马用于骑乘。在南山根遗址M3中出土1件“双人骑马追兔”的铜环:“三边呈弧形,横断面圆形;一边平直的,横断面方形。环外侧铸有两个骑马人像,其一马前铸一奔兔像。从环的直边磨损痕看,可能是系在带上的。”这件铜环的形象,表现出西辽河流域夏家店上层文化时期,先民骑乘家马以狩猎的史实。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对现有考古材料进行细致分析,得到家马骑乘的隐性证据。马衔与马镳在中原地区亦有时代更早且为数不少的发现,但基本出于车马坑之中,与车共存,但在北方地带出土的马衔、镳的地点,则很少有车共出。夏家店上层文化的遗址中出土的所谓车马器,以作为御马器的马衔、镳的数量为最多。马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无外乎养体、服劳等,在服劳方面,一则为人拉车,一则供人骑乘,北方地带马衔、镳很少与马车或车具共出于考古遗址的现象,表明当地先民更多地将马用来骑乘。有人以南山根遗址出土的一块刻纹骨板为依据,认为在夏家店上层文化时期,马车在北方地带已很普及。这件刻纹骨板出土于南山根遗址M102号石椁墓:“(骨板内容)可分为三部分:前面有两鹿,一人手持弓矢;中间有两车,一车在前一车在后,两车各驾有双马,其中后车在两马的前面还各有一狗;后面部分为两排对错的三角纹”。但原报告认为:“(这件骨板上)车马的图像几乎和甲骨文、金文的字体一致……同时这种双马驾辕的两轮车的形制,同殷周时期有密切的联系。”本文认同原报告的结论。对骨板内容的恰当解释,应当是它受到中原地区影响的结果,而不能将其作为马车普遍出现于北方地带的证据。在不否认夏家店上层文化时期西辽河流域存在车马的前提下,骑乘当是这一时期家马利用方式的主流。

在位于北方地带的内蒙古中南部地区和甘青地区,虽然还难以找到类似于西辽河流域那种直观材料,证实家马被用于骑乘,但依然可以通过墓葬中随葬马的情况加以推测。在甘青地区卡约文化时期的墓葬中普遍随葬羊,但马已经体现出一定的特殊功能,主要表现在以马随葬的现象多发生在墓主人为男性的墓葬中,而且与马一起随葬的往往有狗。例如大华中庄遗址的卡约文化墓葬中,男性墓中多殉马,而女性墓中多殉牛。青海湟源县的花鼻梁M11是一座男性墓葬,其中随葬“马的下肢骨九条,狗骨一条。”马与狗是狩猎与放牧的主要帮手,男性则是狩猎与放牧的主要劳动力,马与狗一起为男性随葬表明先民对马的利用已不限于“养体”需求的满足,而是在生产领域为人服劳,家马已成为先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王明珂的理解,“以象征'移动’的动物腿骨陪葬,说明他们也意识到'移动’在这种新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而能够彰显移动性的,则非家马骑乘莫属。骑马放牧和骑马狩猎,佐之以猎狗的配合,都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生计方式。因此,由男性墓葬中随葬马和狗、尤其重视马的肢骨的现象,似乎可以推测出,在甘青地区家马主要用来骑乘。在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也有类似现象,从而揭示出家马在当地用于骑乘的史实。在年代属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的西麻青墓地,殉牲“均为羊肢骨”;在年代属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的和林格尔新店子墓中,殉牲“种类主要为羊、牛、马的头骨、蹄骨及肩胛骨”,清水河县阳畔墓地中,“殉牲种类以羊、牛、马头骨为主,有少量的蹄骨”;在年代属于战国时期的桃红巴拉墓地中,其中一处墓葬,“在人骨架的上面,距现地表10厘米以下有马、牛、羊的头骨,层层叠压。计有马头骨九具,牛头骨四具,羊头骨二具。其中有的马嘴中尚有马衔,头两侧散有马面饰”。在内蒙古中南部地区,马在殉牲中的数量比例,由早到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渐成为主要随葬品的过程,从而反映出人们对家马的本土化改造过程。同时,在墓葬中随葬马的蹄骨,则揭示出,人们重视马的移动性,将马用于骑乘。

经过对家马利用技术的改造以及家马骑乘术的出现,家马很快融入到北方地带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以骑乘术的出现为基础,对家马的文化接纳也得以顺利展开。上文中已提到殉马现象,将马用于祭祀领域充分表现出家马社会地位的重要性。除此之外,通过对考古遗址中出土的器物进行细致考察,也可以揭示出当时人们对马的喜爱,从而说明人们对家马的文化接纳。

在位于北方地带的西辽河流域,人们对家马的文化接纳主要表现为对马的喜爱、青睐与珍视。首先,在诸多遗址的墓葬中,有大量与马相关的青铜器出土。以宁城南山根遗址101号墓为例,墓中出土的随葬品主要是青铜器,达500多件,其中,出土车马器包括衔1件、銮5件、圆形穿孔饰12件、环2件、泡284件,此外还有两件可能是泡的铜器,共计306件,占全部青铜随葬品的半数以上。这一情况充分表明出墓主人生前对马的喜爱,反映出他们对马的接纳。其次,动物纹装饰与青铜雕像也可以反映出西辽河流域夏家店上层文化时期的人们对马的珍视与喜爱。其中,以马为主题的动物纹与雕像自然非常直观地表达了人们对马的喜爱,而以虎豹等猫科动物为主题的动物纹与雕像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对马的珍视。前文已述,晚商时期养马面临的最直接的外部威胁便是虎患,在甲骨文中便有卜问马是否会受到虎患的卜辞。将虎豹等猫科动物作为艺术装饰尤其是在马具上雕刻虎的形象,或可表达出当地先民对马的珍视。在小黑石沟遗址,有一处墓葬中出土两件马衔,一个“中间为两个弧三角形环套接,两端各衔一虎形饰虎均呈蹲踞状,体饰重圈纹”,另一个“中间为两个圆环套接,一端端头为圆柱状,另一端为圆环状并衔一蜷曲的虎形饰,体饰重圈纹,背部为桥纽”。直接以马为主题的装饰除前文已述及的南山根“双人骑马追兔”铜环外,也能在小黑石沟遗址的墓葬随葬品中找到实物。例如在一处墓葬中出土1件铜剑,“环首上饰以圆圈纹,直柄上饰有九个抽象的马纹,两侧饰以锯齿状纹”。此外,与其共出的还有1件马形青铜牌饰,“马呈伫立觅食状,双腿粗壮有力”。与马相关的青铜器、以马为主题的艺术品以及以虎豹等动物纹装饰的马具,体现出人们对马的喜爱,标志着西辽河流域人们对家马的接纳,也揭示出家马在当地本土化进程的完成。

类似情况在同属北方地带的内蒙古中南部地区也有发现。在时间上属于春秋中期以后的毛庆沟文化与桃红巴拉文化的遗址中,可以发现类似于西辽河流域的马衔、镳和以马、虎等为主题的艺术品。例如,在桃红巴拉墓地出土马衔2副、马面饰24件,另外,还有1件长方形牌饰,“中间为三马形图案,二马头向一致,另一马头向相反。”在时代稍晚的西沟畔墓地,除出土1件马衔、2件马镳外,还出土5件卧马纹银饰片和7件银虎头节约,以及卧马纹金饰片、双马纹金饰片、马纹金饰片各1件。在时代更晚一些的玉隆太遗址中,除出土马衔、镳等马具和以马为主题的装饰艺术品之外,还有2件骨镳,“兽形,一端兽头,从眼、耳观察,类似虎头”。上述与马相关的青铜器、以马为主题的艺术品以及动物纹装饰的马具,与西辽河流域具有大体相似的风格,只不过在时间上稍晚一些,但无疑可以说明内蒙古中南部地区的人们对家马的文化接纳。

在甘青地区,人们对家马的文化接纳,一方面如前文所述,在殉葬方面,家马逐渐取代羊成为主要随葬动物,获得较高社会地位;另一方面与西辽河流域、内蒙古中南部地区有所差异,主要体现在家马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到时代稍晚的沙井文化时,甘青地区先民对家马的使用出现新的方式——对马皮的加工使用。在蛤蟆墩墓地,有4座墓葬中出土皮革:“有半熟和全熟之分。多为半熟革……一般做成长条形,将各种铜饰牌缝缀其上,以供佩戴。全熟革性能好,但量很少。多用来做护手物,刀鞘和腰带等……从皮质和毛孔观察,多是牛、马皮。”由上所述,至迟到春秋战国时期,甘青地区的先民已实现对家马的文化接纳,从而完成其本土化进程。

通过上文论述,基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北方地带,气候的干冷化趋势一方面使其成为马的适生区,在家马域外引入的刺激下,开始本土驯化野马,另一方面也为人们满足最迫切的“养体”追求产生威胁;当人们完成生计模式的转型与调适、满足自身的“养体”需求之后,在风土适应的基本条件下,在半农半牧的农业类型基础上,马的“服劳”功能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人们以骑乘术对家马的利用方式进行技术改造,从而使家马的“服劳”功能得到充分利用,也使家马迅速获得人们的文化接纳,最终完成家马的本土化进程。基于上述结论,可以对北方地带家马本土化进程对经济结构、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影响作进一步分析。

首先,北方地带的先民在半农半牧的农业类型基础之上,以骑乘术接纳家马,促进了牛羊养殖与谷物种植的分化。前文已述,牛羊养殖的移动性和谷物种植的固定性使得半农半牧的农业类型具有很大不稳定性。家马骑乘的出现,增强了人们的移动性,使人们在从事牛羊养殖的时候如虎添翼。正如许倬云所说:“初步的游牧生活,限于人类的体力,不能超越一定的空间。须在驯养马匹的知识,由中亚逐步传入东方草原后,东亚方才有了长程移动的游牧,谋生的能力遂大为增强。”许倬云所讲的初步的游牧生活,事实上便是指半农半牧的农业类型下,人们养殖牛羊的生产活动。除去人的体力之外,另一个因素则是要兼顾谷物种植,所以人们无法长程移动。当人们掌握骑乘术之后,可以骑马放牧牛羊,从而使牛羊养殖的产出大大提高。人们可以仅仅依靠养殖马牛羊等草食性动物的所得,而满足自身的“养体”追求,因此谷物种植的必要性大大降低。当人们可以骑马在草原上赶着牛羊追逐丰茂的水草,而无需顾及谷物种植的时候,牛羊养殖便可以和谷物种植相互分离,一种纯粹的游牧农业类型也随之产生。因此,骑乘术的出现为农业经济结构的演变提供了条件,北方地带由此实现了从半农半牧向游牧农业类型的转变。

其次,游牧农业类型的形成为游牧民族的产生提供了经济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家马骑乘也发挥着积极作用。游牧民族从事游牧农业类型,逐水草而居,具有较大移动性,使得人群与人群之间的交流联系较为松散。家马骑乘赋予人们一种远距离交流的能力,为强化游牧民族内部的凝聚力提供了条件。按照《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在匈奴崛起之前,北方地带拥有为数众多的游牧族群,他们“各散居谿谷,自有君长,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然莫能相一”。家马骑乘赋予人们长程移动的能力与速度,无疑为这些相互之间联系较为松散的人群在特定条件下的偶然聚合提供了便利,从而也促进了游牧民族各族群之间的相互认同,加强了游牧民族各族群之间的交流联系。

更为重要的是,游牧民族从事的游牧农业类型,主要以养殖马、牛、羊等草食性动物为主,而逐渐抛弃了谷物种植。但是,相比于旱作农业类型,游牧农业类型的结构并不健全、功能并不完整。学界对此也有诸多共识,如王毓瑚便认为:“讲到草原上的牧民,虽说习惯于以乳肉为主食,但由于生理上的原因,他们仍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植物性食物。”李根蟠等同样认为:“游牧经济是一种不完全的经济,它需要从邻近的部落或民族换取部分必需的粮食和手工业品。畜牧业并不能完全脱离种植业,游牧部落内部种植业基础薄弱恰恰需要外部的种植业的发展为其必要的补充。”因此,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似乎具有与生俱来的矛盾,游牧民族也会经常性地“侵盗暴虐中国”。在这一过程中,骑乘家马、骑马作战则成为游牧民族侵扰农耕民族的主要形式,而这种形式无疑又极大增强了游牧民族对外武装掠夺的能力。

综上所述,北方地带在风土适应的基本条件下,在半农半牧的农业类型基础上,以骑乘为具体路径,通过技术改造与文化接纳两个环节完成家马本土化进程。以此为契机,原有的农业经济结构开始分化,游牧农业类型逐渐形成,为北方地带游牧民族的形成提供了经济基础。尤其是家马“服劳”功能的开发,骑乘术的出现,在加强游牧民族内部凝聚力和对外掠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余 论

通过上文论述,可以得出如下基本结论:作为一种域外引入的家养动物,家马在北方地带和中原地区有不同的本土化路径;北方地带以骑乘为特点的家马本土化路径建立在半农半牧农业类型的基础之上,中原地区以车马为特点的家马本土化路径建立在旱作农业类型的基础之上,但其共同点在于都是将家马用于“服劳”;无论是北方地带、还是中原地区,风土适应、技术改造、文化接纳皆为家马本土化历程中的三个基本环节,在域外农业因素引入甚至文化传播领域当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意义。

以不同的家马本土化路径为基础,晚商西周春秋时期,中国北方地区逐渐裂变为两个经济结构、文化内涵皆有所不同的区域。北方地带逐渐转变为游牧农业类型与游牧民族的活动空间,中原地区成为旱作农业类型与农耕民族的历史舞台。广义的农业生产,资生民衣食之源:中原地区的农耕民族经营旱作农业,粒食五谷,丝麻为衣,营建城郭,车马出行;北方地带的游牧民族经营游牧农业,乳肉为食,皮毛为衣,组建部落,骑马驰骋。两种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人们在观念上逐渐开始区别我者与他者。中原地区的人们开始认为“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其性也,不可推移。……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礼记·王制》)。北方地带的人们也认为,“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左传》襄公十四年)。

历史时期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旷日持久的冲突与争斗也逐渐拉开序幕。面对来自北方地带的侵扰,中原地区晚商西周春秋时期的不同政权,展开一系列应对措施。从殷周时期的羌方、鬼方、猃狁到春秋战国时期的义渠、林胡、楼烦、山戎、东胡等族群,长期侵扰中原地区。与之相应的,便是甲骨文中商人对羌方、鬼方的征伐,文献中“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邦”(《周易·未济》),“齐桓公北伐山戎,山戎走”等记载。在经历《公羊传》僖公四年所谓“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如线”的局面后,“(秦)宣太后诈而杀义渠戎王于甘泉,遂起兵伐残义渠。于是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而赵武灵王亦变俗胡服,习骑射,北破林胡、楼烦。筑长城,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而置云中、雁门、代郡。其后燕……袭破走东胡,东胡却千余里。……燕亦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至此,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第一次冲突,以农耕民族的胜出而终结,北方地带与中原地区也有了较为明确的界线——长城。但是,上述诸游牧族群成为草原游牧文化的先驱者,当匈奴在北方地带崛起之后,又部分地参与了匈奴帝国的构建。

文化上的彼此区别与实际中的相互冲突,逐渐在中国北方地区的两个区域之间产生,两种异质性文化之间的冲突,当是推动中国早期文明获得初步发展的一个原因。

【注】文章原载于《历史研究》2017年第6期。

责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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