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郑州召开全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进一步保障学生安全出行,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车辆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优化学校周边的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值得注意的是,接送学生车辆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将纳入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三好学生考核评价范围。
部分网友认为此举属于“连坐”,有违公平法治原则;
他们表示各单位应该各司其职。交通管理应该是交警部门的责任,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划清楚标志标线,告知学校予以宣传和配合组织家长学生们遵守规则。何况,对于违法违章问题,有监控有记录,并不难找到责任人。
将家长的过错连带到学生身上并不公平,即便是有效的管理方式,缺乏应有的公平客观,也难以让人心服口服。
也有网友认为,学校门口的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用管孩子来管家长,不失为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家长的行为都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孩子会不会觉得爸爸妈妈接送我们很不容易,违章也没关系。我以后长大了,也很不容易的时候,我可不可以违章呢?这跟父母犯罪,孩子不能考公的底层逻辑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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