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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在一个低碳发展课题开题会上的发言(2021.5)

谢谢。我争取尽可能简短地谈谈自己的看法。

讲三个层次,第一个是关于咱们这一课题的审题。我感觉虽然直接表述是碳达峰约束下重点行业煤炭控制路线图,其中的关键词“煤炭”和“路线图”这两个概念都很明确,但实际上要把这个课题做好,我理解一定是牵连到整个中国的能源体系的,并涉及现在中央表述了的“双循环格局”之下中国和外部世界的互动。这样一个对于课题的理解成立的话,现在课题产出的设计——几个行业的研究报告,我认为仅仅还是子报告的意义与作用。我个人认为,说得比较直率一点儿,中央现在强调的是系统性思维,整个大系统运行中间,这个报告要真正达到能够于现实生活中,使各个方面都愿看,都参与,起到它应有的作用的话,还是需要有一个罩着这几个行业而连通整个能源系统宽阔眼界的综合报告。

因为要为部门中心工作服务的政府研究机构,不像高校、非政府的研究机构那样,研究出来的成果可以突出某一个侧面,比如其中的模型做得特别好,有参考作用,那么高校、象牙塔式的研究机构就过关了。但我们如果面对着部党组,面对着国务院,面对着全国、全局对课题的需求来看,我觉得一定要有各个方面看过以后都觉得可以理论联系实际地对接到行业、区域、具体的主体而获得建设性认识的价值。这我的第一个层次的看法。

跟着讲第二个层次,我觉得现在已经有的课题总体设计,是技术性的勾画为主,这是结合着前面“路线图”这样一个关键词的。这当然非常有必要。但是客观地讲,技术性勾画为主,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虽然会努力做尽可能细致的量化测算——这是多少年一直在做的,但是实际上难度很大,不可能做得很精确。有些因素可能估计不足,有些因素可能估计过度,这么多的变量合在一起,到底怎么样去对应2030年的碳达峰,2060年的碳中和,这里面的各种变化组合,无法穷尽。面对这样一个现实的问题,其实有一个我们在做课题中和以后交代这个课题时要说清楚的事情:所有这些测算只是基于假设情境,有些量化预测,我们可以有高中低这种选择来展示不同假设条件下的量值,以大体对应于未来的不同情境,这是完全合理的。我印象里,前些年大家讲光伏发电的作用很重要,但是成本高,要多少年才能够解决光电最后不要补贴入网的问题,但没想到由于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当下已经是光伏电不需要补贴了——我昨天听到原来在发改委工作的££同志说,现在光伏电甚至可以在成本上低于咱们传统的火电了,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变化。但另外一些因素可能也是估计不到的,那时讲国内频频发现大油田,大气田,一会儿是近海,一会儿是西部什么地方,结果后来实际上的支撑力都明显不足。这些事情相关的因素非常复杂,跟有些行业当时的短期行为有关,跟一些特定既得利益集团的倾向性也有关。这些变量,我们要想在测算中做到精确,实话实说很难。这个难度放在那里,我们可以在必须要做的技术性勾画中,尽可能给出高中低不同量值的对比。但是同时,还有另外一个特别重要的视角,就是和我们现在整个中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中央说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相关的龙头因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上现代化的“关键一招”这个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怎么结合?我觉得这个角度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这个课题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结合地做研究,那就必须考虑在测不准、说不到特别精细化的这些量值的旁边,勾画出又确实具有一些确定性的东西,即一定要抓住不放的以制度机制创新打开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空间,调动潜力推进现代国家治理而必须说清楚的事情。

那么这就进到第三个层次,即制度机制的问题。在这方面比较直率地谈谈自己的看法。如果紧扣煤这样一个视角,实际上又对接整个能源体系建设关联的“两碳”目标,更合理化的低碳绿色发展“内在的机制”——最值得推崇、最重要的,应是经济学概念里的所谓“内生机制”,即让社会成员在利益导向之下,他们能自觉地去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推进两碳目标的实现过程。从原理上来说,煤在中国是最主要的基础能源,虽然现在的比重在逐渐下调,但在可以预见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它还是雄居第一号位置的。使用煤的清洁化难度是最高的,带来的相关碳排放等等,是全世界都面临的难题。而且,中国又必须有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的守正出奇、守正创新方面的超常规发展这样一个现代化、追赶-赶超战略诉求,那么对于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一招”(这是总书记关于改革的原话),就不能停留在一般的套话式说法上,一定要落到我们这个课题里,改革它到底怎么关键,它怎么是龙头因素,它怎么有可能使整个能源体系能够适应我们现代化战略的基本要求。那么这个内生的机制,无非就是把用煤和用其他能源的比较利益这个事情抓住不放,使我们在运用经济手段实施调节这方面依托改革的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地调动潜力,形成在比较利益引导之下,企业也好,居民也好,科研创新者也好,大家形成合力来激发绿色创新、尽可能节能降耗、减排治污方面的积极性,打开这个潜力空间。

按这个原则思路来说,就可以举个例子来分析认识:在中国,前些年整个电力供应里,用煤发出的火电曾经高达80%以上,现在也至少是60%以上,达2/3左右(未来慢慢可以调低)。一方面,当然我们要努力地使用煤发电的相关技术清洁化,但另外一方面,它再怎么清洁化,相比可再生能源和其他的一些化石能源比如天然气来说,它就是比较脏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在比较利益机制的作用这方面,可看到现实生活中的悖反现象——就是改革开放40年出头儿了,大家认可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行为,中央也说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发挥总体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后面又紧跟着一句政府更好发挥作用,那么使用煤炭能源方面这个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更好发挥作用,是个典型的机制性结合,一方面要有市场的力量,另一方面又要有政府校正市场失灵的作用。这几十年走下来,煤的市场化大家都看到了,计划用煤的什么几种调拨价,最后全都并轨而合入市场轨了;用煤发出的电,现在大势所趋推进电力改革,也要对接市场机制。但政府在这里面应该做的还包括非市场化行为,比如对民用电价,很明显还要有行政性手段控制。现在是按照三个阶梯来控制的,这方面比较利益机制应该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到位: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在北京,民用电一度的电价是一毛六分几,现在第一个阶梯(每个电表一年2880字这个范围内)是四毛八分几,就是增长了两倍、为原来的三倍,那么北京老百姓过日子其他的东西,什么黄瓜、西红柿、大白菜,涨了多少倍呢?一百倍可能都不止。企业这方面也是,虽然工业用电、商业用电价格也是涨的,但跟企业的料工费、人员工资、差旅费……各种各样其他的支出相比,电价的涨幅是最小的。于是居民也好,企业也好,什么要精打细算,什么要看得金贵,什么可以不太上心,什么可以忽略不计,不是明摆着吗?谁也不真正把节电当回事儿,然而不把这个当回事儿,实际上作为结果的不节电,就是不节煤,就是在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情况下,继续放大我们这个以煤为主的副作用:这个道理我觉得是十分清楚的。但要真正把这个事情解决好,什么叫形成内生机制呢?就要啃硬骨头了,到了改革的深水区,就是在配套改革里,在比价关系与价格形成机制上,能不能把原来不节煤的反向调节,变成节煤的低碳化顺向调节,把使用煤的所谓外部性,逼到“外部成本内部化”,让种种形成污染源的主体,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努力地去节能降耗;使相关主体努力地去开发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产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手段为主”,它应该依托“内生机制”来发挥作用。

其他的手段肯定有必要:法律的手段,行政的手段,一样都不能少,但如果以为有了一个我们现在明确写入规划,写入各个地区切块分配的指标控制,就可以大功告成、解决问题,那便是大错特错了。比如,前些年发改委在五年规划中就明确写入了单位GDP能源降耗是指令性的、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结果逼得有些地方在看着要突破指标时,拉闸不供电了,实际效果是什么呢?是逼着这些地方的企业使用自己的小柴油发电机,造成更严重的污染。又比如北京周边不许烧煤了,把所有烧煤的灶都给封了,捣毁了,但天然气跟不上,老百姓冰天雪地里民怨沸腾,结果经济问题社会化、政治化。在中国,如果以为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说起来堂堂正正的环保法铁嘴钢牙,就解决了问题,一定会出现严重的扭曲,一定会出现一些始料不及的经济问题社会化、甚至政治化这样的危机因素。所以,我觉得应该特别看重前述内生机制的打造。

这种内生机制的打造,是有效市场加有为、有限政府的一种结合:首先得承认,随着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得对接市场机制,包括节能降耗项目的投入,得对接到现在前沿概念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来做一些大型的增长点项目;另外,还必须承认明显的市场失灵必须得到矫治——这是“有为”政府要做的事,而且政府做得又必须“有限”、要合理,如果有些事情该做而不做,有些事情不该做却做了,这就是出现严重的扭曲。消除悖反的一些事情,比如适当提高电价以节电,要做起来会很得罪人,得罪既得利益集团,得罪部门,得罪一些地方,也得罪老百姓。可联想一下:那时候北京市讲要控制PM2.5,有官员说了一句老百姓大火热油炒菜也造成PM2.5,结果被骂得狗血淋头,他无非说到的是一个基本事实的陈述。老百姓的反感这方面,是惹不起的,那么怎么办?就得潜移默化地让这种节能节煤降耗的事情使他们可接受,以比价关系调整他们的消费行为——比如中产阶层在比价关系的引导之下,如果电价走高,大多数人会越来越注意节能,自己能算出来节能灯泡更合算,就会使用节能灯泡。真正的富豪他不在乎,那没办法,他们怎么样豪华用电,一般来说比价关系这种手段调不了,但大多数的社会成员则可调。对低收入阶层、低保户,要及时跟上比价关系的变化由政府提高低保标准,使他们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这就解决了问题,就维护了社会稳定。

这一套涉及体制机制的系统工程,在我们这个课题所说控制煤炭促进绿色发展的路线图里,我觉得至少要勾画出来,虽然也很难量化,但是这只是与技术性路线上的很难量化直观上类似,意义上却大不一样——这是抓住整个机制转换里主观而为可行的、可具有的确定性,与中国的现代化,与中国现代国家治理里面构建真正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息息相关。这方面要做的事情,当然涉及攻坚克难,要展开讨论,也有些话可能得罪部门,得罪地方,得罪老百姓,得罪某些政策制定环节,引发激烈争议(如内部关于碳税的不同意见)。但是我们至少可以从研究的角度,虽委婉但客观地把它勾出来——有些时候点到为止也可以的。其实点到为止,就潜移默化地会起作用,领导机关那里他们都相当敏感,可以听明白。

总之我的建议,还是要在总的课题把握上,认识到现在讲控煤,必然要联系整个能源体系和中国经济社会转轨问题,还是应该考虑到,在对技术性的种种分析争取做到极致的同时,一定还要有罩着整个体系的我们一个关于如何全面把握机制性建设的大框架。特别是应在顺应市场发挥作用的内生机制这方面,勾出建设性的思路和要领。

供各位参考。谢谢!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是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后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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