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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农村赶集,非要隔几天一次,难道不能天天赶集吗?

农村赶集,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名称,北方称“赶集”,南方称“赶场”、“赶墟”、“赶圩”、“赶街”等。

我所在的湖南有两种名称,一种是“赶场”,一种是“墟(圩)”。

比如,曾获1982年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古华所著的小说《芙蓉镇》写道:芙蓉镇坐落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圩期循旧例,逢三、六、九,一旬三圩,一月九集。

这里的农村赶集叫“赶圩”。

我家乡靠近湘、桂、黔三省交界之地,对赶集的称谓,与古华小说中的芙蓉镇不同,称为“赶场”。

同样循旧例,每旬两场,每月六场。县境内分为南北,南北农村“场”的赶场期有所不同。

北边农村按公历赶场,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场期”,有16、27、38、49、50,也就是每旬的逢公历1和6、2和7、3和8、4和9、5和10的日子。

北边农村按农村赶场,有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同样是每旬逢这些数字的日子。不同的是,农历不是每月有三十日,遇到一个月只有二十九天的,那赶逢五和十场的地方,每月就要少一场。

县城老街也赶场,既不按公历,也不按阳历,而是按星期,每个星期的星期天赶场,算下来,平均每个月只有四场,比乡村集市要少两场。

赶场之地称场口,不同的地方的场口有大有小,场口大就是集市规模大,场口小就是集市规模小。

赶场开始称起场,结束时间称散场。

场口大的集市,起场时间为上午九时许,散场时间为下午四时许,赶场时间长达六七个小时,人流如织,非常热闹。

场口小的集市,上午十一时许起场,下午一时许散场,赶场时间也就一两个小时,人流较少,比较冷清。

所谓赶集是循旧例,集市起源于史前时期人们的聚集交易,但那时人们进行物资交换、商品交换,无固定的日子,也没有地点。

根据历史资料记载,我国农村赶集习俗的形成,最初起源于汉期。

汉朝初年,朝廷根据大臣陆贾和陈平的建议,发布明令规定:乡里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乡民物资交换集市,相邻的地方,分别按每旬逢“三、六、九”、“一、四、七”和“二、五、八”进行物资交换日期固定时间。

如此,乡里之间就形成了固定的集市,并在固定的时间进行交易。这种农村集市形成后,就作为一种习俗沿袭下来,直到现在仍然存在,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只是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习俗,有的地方一旬一集,有的地方一旬两集,有的地方一旬三集或三集以上。赶集的名称也有因各地的不同而不同。

那么,农村赶集非要隔几天一次,而不是天天赶集呢?

农村民众也希望家门口天天赶集,也很羡慕城里的集市或农贸市场,每天熙来攘往。农村民众称这是城里的“天天集”或“天天圩”、“天天场”。

也有一些人口规模比较大的农村镇子,在公布农村集市的公告上,标明是“天天集”的,主要是这些地方有城市一样的条件。

“天天集”这种集市的形成,要具备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集镇居住的人口多,工业和商业比较发达;二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少。如此,集市上的商品就不愁销售,而且有专门从事商品经营的人,大多属于市场流通类型。

大多数乡村刚好与这种经济比较发达的集镇相反,人口多散布在地广人稀的村庄,集市上的商品,大部分为农民自产自销,能卖就卖掉,卖不掉就拿回去。少数从事商贩,也是农村一些亦商亦农之人。

不过,现在农村交通便捷了,集市卖商品的,也有专门的队伍。这些人将这种行业称为“赶流集”,我们家乡称“赶流场”。这些人大多来自农村。

他们五到六人一起,开着自己的车子,装着货物和摆摊的用具,哪个乡村赶集就到哪里摆摊。

就拿我们家乡来说,都是每旬两场,相邻的四五个乡镇,赶场的日子不会重叠,一般分开了,你们乡是逢一和六,我们乡就是逢二和七,他们乡就是逢三和八,其他相邻的乡以此类推。

这样,他们就每天奔波于乡村各集市之间,成为农村比较活跃的,类似于过去挑担客的新型“行商”。

现在的相对偏远,人口稀少的农村一些集市,如果没有这些“行商”的支撑,恐怕难以为继。民众开玩笑说,集市上摆摊卖货的人,要多于赶集买货的人。

随着农村人口继续减少,大量人口外出务工定居城市,特别是近年来的乡村大力合并,机关单位搬走后,原来有“场口”基础的地方,这种基础被摧毁了,集市也正在萎缩。

现有的一些农村集市只能苦苦支撑,更不用说当地民众所希望的“天天集”了,恐怕一旬一集和两集也要逐渐消失。

事实上,这种农村集市的萎缩,不仅现在存在这种现象,在历史上也同样存在这种现象。

比如我家乡道光年县志记载,明末清初,我们县境内巫水沿河和湘黔古道的集市非常繁荣,清康熙年间吴三桂与清廷作战,我们县境内是主战场。

境内百姓向外逃亡,战后又发瘟疫,使人口锐减,后来又有湖广填四川,外迁了一部分人,致使百业凋敝,乡村集市冷清,半月一场,赶场的人也没几个。

乡村人为了保住自己的集市,繁荣市场,有人倡议,每到赶场的日子,各村的每家每户,至少要有一个人来赶场,不能空手到场上,要拿些东西来卖。到了场上后,多少要买东西,哪怕吃一碗米豆腐等小吃也好。

如此,很多集市就这样保存下来了。久而久之,这种做法形成了一种乡村赶集的习俗。

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每到赶场的日子,人们有事没事,都要到场上走走,也不管肚子饿不饿,都要到场上吃点小吃。

最后,农村毕竟要靠农业生产过日子,农业生产是主要的职业,天天赶集就会误农时,叫不务正业。

隔几天赶一次集,既不耽误农时,又利用赶集的日子,既可以休息一天,也能把一些农产品换成钱,还可以从集场获得一些种养的信息。

旧时,年轻人还可通过赶集相亲“看人”,也就是有了一定意向后,男女去偷偷地看相亲的对象,看中后就可以谈婚论嫁。

在旧时代,很多农村青年男女,在入洞房挑开红盖头之前,连对方是什么模样也没见过。这种通过赶集相亲“看人”,也算是封建时代的一种“进步”。

总之,集市自古以来就是乡村通向外面的一个窗口,在小农经济时代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旬两集还是三集,是根据当地实际决定,并长期传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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