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人
共同犯罪人按作用划分,可以分为三种:①主犯;②从犯;③胁从犯。共同犯罪人按分工划分,可以分为四种:①组织犯;②实行犯;③教唆犯;④帮助犯。在第一种分类中,主犯是最必不可少的。在第二种分类中,实行犯是最必不可少的。当然,主犯和实行犯可能是同一个人。
实行犯,又称直接正犯。直接正犯的反义词是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是一种特殊的正犯。由于间接正犯并不以自己的身体动作直接实现构成要件,故被利用者必须客观上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由于违法具有相对性,利用被害人行为的除外)。概言之,之所以肯定间接正犯的正犯性,是因为间接正犯与直接正犯、共同正犯一样,支配了构成要件的实现,即“犯罪事实支配”,被利用者可以被归纳为三种情形:不知情、没有理解能力、没有选择余地。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请注意:是集团而非集团成员。对于其他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主犯既可能是首要分子也可能不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主犯也可能不是主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胁从犯只是部分被胁迫,而非完全被胁迫,否则将成为间接正犯的被利用工具;(2)胁从犯今后可以转化为从犯甚至主犯。
特别鸣谢:蔡雅奇老师
来源:法制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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