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因为有同学在后台留言建议冰姐出一期公众号聊一下上述问题,就有了这一期的内容!希望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积极留言,冰姐都会给大家进行解答!
第一、警纪处分,全称警察纪律处分,《人民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了警察纪律、《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也规定76种违纪行为,如果违反,将会受到警纪处分,包括延期晋升警衔、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同时根据严重程度,具体定性定责,也可能联动其他处分或处罚,如政务处分、刑事处罚。
第二、行政处分和政务处分内容一样,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随着2018年3月份监察委的成立,3月20日《监察法》的出台,行政处分由于调整对象范围过窄,不能满足《监察法》调整对象(六大类)的需求,而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三、纪律处分是一种统称,任何单位内部都有纪律,违反纪律必然会带来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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