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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实务』No.62:介绍嫖娼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介绍嫖娼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实务
知识

【案例】甲、乙二人到某城市出差,发现所住宾馆竟然没有嫖娼的小卡片。二人遂在晚上想出门找个地方嫖娼,但不知道什么地方有卖淫的。二人站在路边,一会儿,过来一个老汉丙,甲、乙二人遂上前搭话,丙说:你们正北方250米处有一小红理发店,那里的“货”不错。甲、乙二人遂前往,但二人在嫖娼过程中被抓。

问:丙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无罪。刑法只规定了介绍卖淫罪,并未规定介绍嫖娼罪。介绍嫖娼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素材来源:张明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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