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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75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规范总整理

刑法第175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点击上面蓝字查看)本内容由法库云精准法律专家出品。包含:法律条文、法律概念、司法解释、司法观点、地方规定、裁判要旨、证据指引、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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