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否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王伟华抢劫案——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否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裁判要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不具备转化型抢劫罪的基础,不能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对于行为人未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判决主文应表述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形式上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行为要件。但由于被告人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刑法中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否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在实践中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能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法律知识:犯罪构成要件——自然人犯罪主体
法律知识:刑事责任年龄之探讨
串通投标罪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考点 1 刑事责任年龄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