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编者按:本文作者曹金亚早前在看守所工作数年,曾和各类死刑犯零距离交流,撰写了一些关于法律、人性、生死感悟的文章,本公众号将陆续推出,以飨读者。
上一集回顾——(请点击下面黄标内文字)
三
1998年8月,他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享年32岁,姑且称他为k吧!那时网络不普及,今作此文,证明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他都来过……
k既聪明又新潮,上世纪80年代末,他留着爆炸头,在灵璧西关电影院前开店卖磁带,后来又买了日本进口大客车跑运输,属于“先富起来”的那拨人,我们相识,缘于他的客车,专跑从县城到我派出所驻地的乡镇,熟悉以后,我自然是免票的,他也经常到派出所找我,偶尔喝两杯,兴致来了,还切磋过拳脚,仅此,算是朋友了吧!
两年后,我调离该派出所,和他暂无交集。再次见面时是四年后,那是我调到看守所任副所长,上班第一天就发现号子里的他,彼此尴尬万分。所长介绍:“灵璧最近发生的数起团伙入室抢劫案,是他勾结外地人干的,他负责踩点,定为主犯!”我不禁大吃一惊!
由于彼此熟悉,我自然成了他的倾诉对象。“公安刚抓我时,我就觉得势头不对,20多把冲锋枪对着我,肯定不是小事,” “只抢了三次,我都没有进屋,分的钱也少,为什么定我为主犯?” 那时,就感觉他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反反复复的念叨。
很快,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下来了,死刑!戴上脚镣的k彻底崩溃,我每天上班都去看看他,告诉他犯罪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并且劝导他可以上诉。
他喜欢看书,我就把大学时的法律书全部抱给了他,他边看边做笔记,关于《刑法》不懂的问题,还经常向我请教,不久,他就写了几本厚厚的学习笔记。
其中,有一段笔记是这样写的: “我真羡慕那些犯小法的,三五年出来,还可以重新做人!我不懂法,犯的法一步到位,连改过的机会都不给。”
“曹所长,我如果能改判,将来出去能不能考律师?” “我们抢劫没有伤人,为什么三人都是死刑?判的太重了……”他的问题,我都给予正面积极的回答,教育和鼓励并重,目的就是安抚他遵守监规,认罪伏法,看他表现不错时,还会提出来奖励一根烟。
二审死刑复核期间,我成了他唯一的精神寄托,聊人生,聊家庭,聊孩子,和我聊天时,他几乎忘了身上沉重的镣铐。“曹所长,你说我能改判吗?”这是他每天的定点话题,我让他遵守监规,好好表现,机会还是有的……
1998年8月,我去浙江出差半个月,回来后才知,k已被执行枪决了!所里同事说了这件事,我听了唏嘘不已。
执行死刑那天,中级法院的法官验明正身后,问他有无遗言或信件时,他忽然说:“我只想给曹所长磕个头”,其他同事说我出差了,k当时一脸遗憾,在看守所同事的争取下,k戴着沉重的镣铐,在武警的搀扶下,在我办公室门口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踉跄着被架上刑车……
21年过去了,k,我想说,如果你已投胎,也是成年人了!希望你遵纪守法,做个好人吧!
(作者当年在灵璧看守所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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