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母亲去世留套房 爹再婚送后妈 女儿起诉判无效 后妈上诉被驳回

田女士的母亲在1998年病逝了,给独女留下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归田女士和其丈夫田老爹共同所有。

1.父亲再婚 瞒着女儿将房屋赠给后老伴

时间转眼来到2014年,鳏居多年的田老爹已经74岁高龄了,终于等来了爱情的再次开花结果,同比自己小12岁的李女士再婚了。

黄昏恋、夕阳红

新婚的田老爹沉浸在爱情的幸福里,在结婚次日,就到有关部门,将前妻留下的房屋赠给了新娘子李女士,并变更产权为夫妻二人所有,似乎完全忘记了女儿田女士的存在。

等一切都尘埃落定,田女士才知道自己父亲再婚的消息,进而也知道了母亲留下的房屋,已经成了父亲和后妈的房子了,跟自己没有了关系。

2.女儿起诉,一审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无效

夕阳无限好

对此无法接受的田女士一审上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田老爹就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对李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将上述房屋变更登记至田老爹名下。

在一审法庭上,田老爹说,涉案房屋确实是我与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前妻去世之后该房屋没有进行继承。今年3月初,李女士给我打电话说“咱们先结婚,不要和你女儿说”,于是3月10日我们登记结婚。3月11日我应李女士的要求将房屋变更至李女士的名下。

同时,对于女儿田女士的诉讼请求,田老爹表示同意。

对此李女士则称,2008年左右自己就与田老爹认识,二人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才登记结婚。我们多次提及房屋的事情,田老爹没有说过房屋是与前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双方才在3月11日变更夫妻更名、共有该房屋。因此不同意田女士的诉讼请求。

房子!!!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房屋是田老爹与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居住的,在前妻去世后,其继承人并未进行析产继承,田老爹亦未举证证明是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因此涉案房屋应为田老爹与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

前妻去世后,其继承人对其在该房屋享有的份额未实际明确和分割,故该部分份额属于其继承人共同共有财产。现老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对房屋进行处分,侵害了其他继承人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田老爹对李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该房屋于判决书生效之日所有权登记恢复至田老爹名下。

3.后妈不服判决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李女士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涉案房屋应为田老爹的个人财产。原审判决明显不公,违背了田老爹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审判决将房屋的全部产权恢复到田老爹名下,推翻了田老爹对自己所有的产权的处分,违背了田老爹的真实意思表示。

同时,田老爹、田女士均同意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田老爹是否有权处分涉案房屋。

本案中,涉案房屋是田老爹与前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相关的成本价出售直管公有住宅楼房手续,并在《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房价计算表》中明确记载合计计算了男女双方工龄,其中女方工龄29年。

其后,虽田老爹在前妻去世后办理了后续购房手续,并将房屋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但房改房属特定历史时期国家福利政策分房,具有补偿性、社会保障性、享受权利的一次性等特点,使用了包括工龄在内的优惠,而且一般情况下,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故原审法院认定涉案房屋应为田老爹与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并无不当。

在前妻去世后,遗产分割前,应属继承人共同共有,田老爹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应认定无效。

综上,法院认定李女士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内容信息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案件|父女签订易房承诺,离婚却将房留给前妻
【警情】入赘男离婚争夺房产,顺义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汪峰前妻葛荟婕疯了?亲口说自己是小三!章子怡成最成功后妈
丈夫“死亡”20年后现身,要求妻女补偿260万,背后有什么隐情?
父亲从小愧对女儿,送外孙60万当补偿,女儿怒斥:拿回去,不稀罕
男方房屋拆迁获56万元,消失18年前妻要求平分,法院会怎判决?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