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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全文及译文【55-63章】

《道德经》全文及译文【55-63章】

 

第五十五章 
[原文]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①不螫②,猛兽不据③,攫鸟④不搏⑤。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⑥,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⑦,和之至也。知和曰"常"⑧,知常曰"明",益生⑨曰祥⑩,心使气曰强⑾。物壮⑿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

道德涵养浑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婴孩。毒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虽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认识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贪生纵欲就会遭殃,欲念主使精气就叫做逞强。事物过于壮盛了就会变衰老,这就叫不合于“道”,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地死亡。

 

[注释]

1、毒虫:指蛇、蝎、蜂之类的有毒虫子。

2、螫:毒虫子用毒刺咬人。

3、据:兽类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鸟:用脚爪抓取食物的鸟,例如鹰隼一类的鸟。

5、搏:鹰隼用爪击物。

6、朘作:婴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哑。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和,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

9、益生:纵欲贪生。

10、祥:这里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强:逞强、强暴。

12、壮:强壮。

 

[引语]

本章讲处世哲学,即“德”在人身上的具体体现。前半部分用的是形象的比喻,后半部分讲的是抽象的道理,老子用赤子来比喻具有深厚修养境界的人,能返回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精之至”是形容精神充实饱满的状态,“和之至”是形容心灵凝聚和谐的状态,老子主张用这样的办法就能防止外界的各种伤害和免遭不幸。如果纵欲贪生,使气逞强,就会遭殃,危害自己,也危害别人。

 

[评析]

在本章里,老子用夸张的手法这样写道:把“德”蕴含在自己的身心里,而且积蓄得十分深厚,就像无知无欲的赤子,毒虫、猛兽、恶禽都不会去伤害他,同时他也不会去伤害禽兽虫豸,所以不会招引兽禽的伤害。他形象地说婴儿的生殖器勃起和大声哭喊,这是他精力旺盛和保持平和之气的缘故。他讲赤子的特点是柔弱不争和精力未散,其核心还是“和”。车载说,老子书谈到“和”字,有三处应予重视,一为“和其光”,一为“冲气以为和”,一为“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它以“和光”与“冲气”与“婴儿”来说明“和”,都是在谈统一,都是在谈“混成”的状态。“和光”就“复归其明”说,当光射到了物件的时候,有射到的一面与射不到的另一面,“和其光”是把两者统一起来,回复到“明”的“混成”的状态。“冲气”是万物的开端,万物含有负阴、抱阳的两方面,两者经常是统一的,表现出用之不盈无所不入的作用。婴儿是人的开端,少年、壮年、老年都以之为起点,但婴儿浑沌无知,与天地之和合而为一。“和”所表示的统一,包含着对立在内,是有永恒性的,所以说“知和曰常”。(《论老子》,第69页)老子承认“万物并作”的世界的多样性和普遍存在的矛盾,对社会上存在的占有、掠夺、欺诈、征战的状况极为悲愤,把统一看成他所要追求、所要恢复的事物的常态。-
 

第五十六章 
[原文]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①。塞其兑,闭其门②;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③,是谓玄同④。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⑤;故为天下贵。

[译文]

聪明的智者不多说话,而到处说长论短的人就不是聪明的智者。塞堵住嗜欲的孔窍,关闭住嗜欲的门径。不露锋芒,消解纷争,挫去人们的锋芒,解脱他们的纷争,收敛他们的光耀,混同他们的尘世,这就是深奥的玄同。达到“玄同”境界的人,已经超脱亲疏、利害、贵贱的世俗范围,所以就为天下人所尊重。

 

[注释]

1、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此句是说,知道的人不说,爱说的人不知道。另一种解释是,聪明的人不多说话,到处说长论短的人不聪明。还有一种解释是,得“道”的人不强施号令,一切顺乎自然;强施号令的人却没有得“道”。此处采用第二种解释。

2、塞其兑,闭其门:塞堵嗜欲的孔窍,关闭起嗜欲的门径。

3、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此句意为挫去其锐气,解除其纷扰,平和其光耀,混同其尘世。

4、玄同:玄妙齐同,此处也是指“道”。

5、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这几句是说“玄同”的境界已经超出了亲疏、利害、贵贱等世俗的范畴。

 

[引语]

四十二章和前一章讲的都是“和”,这一章接续前章,重点讲的也是“和”。四十二章说“冲气以为和”,是讲事物矛盾着的双方,经过斗争而达到和谐与统一。前一章讲的“知和曰常”,即以和为事物的常态。本章讲怎样可以保持常态的和。这三章之间层层深入,逻辑性极强,向人讲述了“和”的最高道德境界。不过这一章文字蕴含很深,这就不仅仅是指执政之人,而且也包括世间人们处事为人的人生哲理。他要求人们要加强自我修养,排除私欲,不露锋芒,超脱纷争,混同尘世,不分亲疏、利害、贵贱,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对待一切人和物。如此,天下便可以大治了。

 

[评析]

在老子看来,得“道”的圣人,即修养成理想人格的人,能够“挫锐”、“解纷”、“和光”、“同尘”,这就达到了“玄同”的最高境界。对此,车载评论说:“锐、纷、光、尘就对立说,挫锐、解纷、和光,同尘就统一说。尖锐的东西是容易断折不能长保的,把尖锐的东西磨去了,可以避免断折的危险。各人从片面的观点出发,坚持着自己的意见,以排斥别人的意见,因而是非纷纭,无所适从,解纷的办法,在于要大家从全面来看问题,放弃了片面的意见。凡是阳光照射到的地方,必然有照射不到的阴暗的一面存在,只看到了照射着的一面,忽略了照射不着的另一面,是不算真正懂得光的道理的,只有把‘负阴’、‘抱阳’的两面情况都统一地加以掌握了,然后才能懂得‘用其光,复归其明’的道理。宇宙间到处充满着灰尘,人世间纷繁复杂的情况也是如此,超脱尘世的想法与做法是不现实的,众人皆浊我独清的想法与做法是行不通的,这些都是只懂得对立一面的道理,不懂得统一一面的道理。只有化除成见、没有私心的人,才能对于好的方面,不加阻碍地让它尽量发挥作用,对不好的方面,也能因势利导,善于帮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同其尘’,是对立的统一道理的较高运用。”(《论老子》,第48面)-
 

第五十七章 
[原文]

以正①治国,以奇②用兵,以无事取天下③。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④:天下多忌讳⑤,而民弥贫;人⑥多利器⑦,国家滋昏;人多伎巧⑧,奇物⑨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⑩;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译文]

以无为、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以奇巧、诡秘的办法去用兵,以下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我怎么知道是这种情形呢?根据就在于此:天下的禁忌越多,而老百姓就越陷于贫穷;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法令越是森严,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所以有道的圣人说,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无欲,而人民就自然淳朴。

 

[注释]

1、正:此处指无为、清静之道。

2、奇:奇巧、诡秘。

3、取天下:治理天下。

4、以此:此,指下面一段文字。以此即以下面这段话为根据。

5、忌讳:禁忌、避讳。

6、人:一本作“民”,一本作“朝”。

7、利器:锐利的武器。

8、人多伎巧:伎巧,指技巧,智巧。此句意为人们的伎巧很多。

9、奇物:邪事、奇事。

10、我无为,而民自化:自化,自我化育。我无为而人民就自然顺化了。

 

[引语]

在二章、五章和十章里,老子已将天道自然的思想,推之于人道,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在本章里,老子以“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法令滋章,而盗贼多有”反证应以“无事取天下”,皆末托“圣人”之言,长言无为之治,章法井然。老子生活的时代,社会动乱不安,严峻的现实使他感到统治者依仗权势、武力、肆意横行,为所欲为,造成天下“民弥贫”、“国有滋昏”、“盗贼多有”的混乱局面。所以老子提出了“无为”、“无静”、“无事”、“无欲”的治国方案。他的政治主张在当时不可能被执政者所接受,也绝对没有实现的可能性。总之,这一章是他对“无为”的社会政治观点的概括,充满了脱离实际的幻想成分。但这对于头脑清醒的统治者为政治民,是会有益处的。

 

[评析]

先说“以奇用兵”。《道德经》不是兵书,但其中不排除有关于军事方面的内容,这是我们在前面章节里已经说到的问题。例如本章讲“以奇用兵”,实际上讲的是军事问题。在老子的观念中,用兵是一种诡秘、奇诈的行为,因而在用兵时就要注意想奇法、设奇计、出奇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出奇制胜。这表明,老子的用兵之计与治国安邦有截然的区别,即用兵要奇,治国要正。“以奇用兵”实际就是要变化莫测、神出鬼没。战争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是国家政治无法正常运轨时不得已而采取的下策。老子反对战争,但战争却不可避免。因此,老子在《道德经》里就不能不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个“以奇用兵”之计,不是为昏君、暴君出谋划策,而是为弱者、为正义之师设想的。

再说第二层意思。老子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是老子对国计民生的具体思考。胡寄窗写道:“老子把工艺技巧认定为社会祸乱的原因,他们要求废除工艺技巧,甚至认为盗贼之产生也是由于工艺技巧的关系”,“可见他们对工艺技巧的深恶痛绝。坚决反对工艺技巧是道家经济思想的特点。初期儒家并不根本反对工艺之事,只不赞成儒者从事工艺,甚至有时还承认工艺的重要作用。墨家之推重工艺自不必说。战国后期的儒法各学派,虽鄙视工艺,但尚肯定工艺之社会作用。只有道家才错误地把工艺看作是社会祸乱的根源。”“老子反对工艺技巧的这一观点,非常奇特,与战国各学派以及战国以后各封建时期的思想都迥然不同。这一观点本身不仅是消极落后,而且是反动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第211页)这种分析虽有其道理,但我们感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再作分辨。老子重视“无为”,重视“质朴”,重视“勤俭”,他反对工商的观点有其指导思想的原因,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客观地讲,老子并不是笼统地、绝对地反对工商,他主要反对的是统治者借工商积敛财货,过奢侈豪华、醉生梦死的荒淫生活,并不反对老百姓求富,因为在本章中,老子说“我无事,而民自富”。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证据。笼统地讲老子反对工商业的发展,恐怕还要再找一些论据。-
 

第五十八章 
[原文]

其政闷闷①,其民淳淳②;其政察察③,其民缺缺④。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⑤。正复为奇,善复为妖⑥。人之迷,其日固久⑦。是以圣人方而不割⑧,廉而不刿⑨,直而不肆⑩,光而不耀⑾。

[译文]

政治宽厚清明,人民就淳朴忠诚;政治苛酷黑暗,人民就狡黠、抱怨。灾祸啊,幸福依傍在它的里面;幸福啊,灾祸藏伏在它的里面。谁能知道究竟是灾祸呢还是幸福呢?它们并没有确定的标准。正忽然转变为邪的,善忽然转变为恶的,人们的迷惑,由来已久了。因此,有道的圣人方正而不生硬,有棱角而不伤害人,直率而不放肆,光亮而不刺眼。

 

[注释]

1、闷闷:昏昏昧昧的状态,有宽厚的意思。

2、淳淳:一本作“沌沌”,淳朴厚道的意思。

3、察察:严厉、苛刻。

4、缺缺:狡黠、抱怨、不满足之意。

5、其无正也:正,标准、确定;其,指福、祸变换。此句意为:它们并没有确定的标准。

6、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正,方正、端正;奇,反常、邪;善,善良;妖,邪恶。这句话意为:正的变为邪的,善的变成恶的。

7、人之迷,其日固久:人的迷惑于祸、福之门,而不知其循环相生之理者,其为时日必已久矣。(严灵峰释语)

8、方而不割:方正而不割伤人。

9、廉而不刿:廉,锐利;刿,割伤。此句意为:锐利而不伤害人。

10、直而不肆:直率而不放肆。

11、光而不耀:光亮而不刺眼。

 

[引语]

前面几章论述“德”在政治、社会、人生方面的体现,本章讲的是政治、社会、人生方面的辩证法。本章里提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对于此句将在本章评析中详细论及。对于此章的研究,有的学者认为各段落之间的文义不一致,不连贯,可能有错简的情况。我们这里仍依据原文引述,未做文字方面的调整。

 

[评析]

老子在本章里提出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一句,自古及今是极为著名的哲学命题,往往被学者们征引来用以说明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冯友兰在分析此句时这样说:“老子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剧烈的变革在人们思想中的反映。在中国哲学史中,从《周易》以降,即有辩证法的思想,但用一般的规律的形式把它表达出来,这还是老子的贡献。但是,老子还没有把客观辩证法作为自然界和社会中的最一般的规律提出来。除此之外,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还有很多严重的缺点,对形而上学思想作了很大的让步。第一,老子虽然认识到宇宙间的事物都在运动变化之中,但是认为这些运动变化,基本上是循环的,不是上升和前进的过程。它所谓‘周行’,就有循环的意义。第二,关于运动和静止,是哲学中重要问题,‘动’与‘静’也是中国哲学中的重要范畴。老子承认事物经常在变化之中,但是他也说,‘万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十六章)。万物的‘根’是道,‘归根曰静’。他认为‘道’也有其‘静’的一方面;而且专就这一句话说,‘静’又是主要的。因此,他在实践中特别强调清静无为,认为‘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二十六章),‘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六十一章),实际上表示对事物变化运动的厌弃。第三,对立面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互相转化,不具备一定的条件,是不能转化的。祸可以转化为福,福也可以转化为祸,但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是如此,例如主观的努力或不努力等,都是条件。照老子所讲的,好像不必有主观的努力,祸自动也可以转化为福;虽然有主观的努力,福也必然转化为祸。这是不合事实的。老子的这种思想,也是没落奴隶主阶级的意识的表现。他们失去了过去的一切,自以为是处在祸中,但又无力反抗,只希望它自动地会转化为福。老子认为对立面既然互相转化,因此就很难确定那一方面是正,那一方面是负。这样的‘其无正’的思想,就对相对主义开了一个大门。后来庄子即由此落入相对主义。”(《中国哲学史新编》第272页)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冯友兰先生的批评十分中肯,指出了其中的要害问题,但我们的看法又与冯先生略有不同。我们感到,老子的辩证法已经具备了矛盾对立统一的规律的性质,相反的东西可以相成,同时,他又知道相反的东西可以互相转化,这种观察事物、认识的事物辩证方法,是老子哲学上的最大贡献。-
 

第五十九章 
[原文]

治人事天①,莫若啬②。夫唯啬,是谓早服③;早服谓之重积德④;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⑤,可以长久。是谓根深固柢,长生久视之道⑥。

[译文]

治理百姓和养护身心,没有比爱惜精神更为重要的了。爱惜精神,得以能够做到早作准备;早作准备,就是不断地积“德”;不断地积“德”,就没有什么不能攻克的;没有什么不能攻克,那就无法估量他的力量;具备了这种无法估量的力量,就可以担负治理国家的重任。有了治理国家的原则和道理,国家就可以长久维持。国运长久,就叫做根深祗固,符合长久维持之道。

 

[注释]

1、治人事天:治人,治理百姓;事天,保守精气、养护身心。对“天”的解释有两种,一是指身心,一是指自然。此句意为保养天赋。

2、啬:爱惜、保养。

3、早服:早为准备。

4、重积德:不断地积德。

5、有国之母:有国,含有保国的意思。母,根本、原则。

6、长生久视:长久地维持、长久存在。

 

[引语]

本章讲治国与养生的原则和方法。从文字上看,老子讲了与别人不同的这样一个道理,他把吝啬当作人修身养性的重要美德加以颂扬,而不是专指财物的爱惜。老子认为,吝啬就是在精神上注意积蓄、养护、厚藏根基,培植力量。真正做到精神上的“啬”,只有积累雄厚的德,有了德,也就接近了道,这就与圣人治国联系到一起了。这里,把“啬”解释为节俭也可以,因为就老子而言,他十分重视“俭”德,这也是道家一贯的思想特征。

 

[评析]

首先谈“治人事天,莫若啬”。上面提到,“啬”可以解释为治国安邦的根本原则,同时也可以解释为节俭的美德。老子提出“啬”这个观念,这在春秋末年的思想界是很独特的。老子把“俭”当作“三宝”之一,他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他认为,要“俭”才可以进一步扩大生活的范围,否则必死矣。张松如说:“啬者,亦俭也。啬就是留有余地;留有余地,才能早为之备;早为之备,才能在事物即将发生之顷及时予以解决;在事物即将发生之顷及时矛以解决,才能广有蓄积;广有蓄积,自然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自然就具有了无穷的力量。老子认为大而维持国家的统治,小而维持生命的长久,都离不开‘啬’这条原则,都要从‘啬’这条原则做起。所以说它是‘长生久视之道也’。啬与俭当然符合‘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不过,如果强调它是一种消极、退守的政治倾向,就未免只从表面形式上看问题,不见得是看到了它的精神实质。”(《老子校读》第331页)-
 

第六十章 
[原文]

治大国,若烹小鲜①,以道莅②天下,其鬼不神③。非④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⑤,故德交归焉⑥。

[译文]

治理大国,好像煎烹小鱼。用“道”治理天下,鬼神起不了作用,不仅鬼不起作用,而是鬼怪的作用伤不了人。不但鬼的作用伤害不了人,圣人有道也不会伤害人。这样,鬼神和有道的圣人都不伤害人,所以,就可以让人民享受到德的恩泽。

 

[注释]

1、小鲜:小鱼。

2、莅:临。

3、其鬼不神:鬼不起作用。

4、非:不唯、不仅。

5、两不相伤:鬼神和圣人不侵越人。

6、故德交归焉:让人民享受德的恩泽。

 

[引语]

本章讲的是治国的道理,“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老子所说的一句传颂很广的名言。这是个比喻,“烹小鲜”就是煎烹小鱼。这是用烹鱼比治国。小鱼很鲜嫩,用刀乱切或在锅里频频搅动,肉就碎了。国家的统治者治理国家,要像煎小鱼那样,不要常常翻弄。此外,老子是无神论者,他并不相信鬼神,但这一章一再讲到鬼神,这里是说,鬼神都不伤害人,治理国家的统治者,就更不能够伤害、烦扰人民了。并不表明老子是有神论者。

 

[评析]

“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流传极广,深刻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家们。车载说:“这一段话就治国为政说,从‘无为而治’的道理里面,提出无神论倾向的见解。无为而治的思想,是老子书无为的主张在政治上的运用。老子书很看重‘无为’,提出‘为无为’,提出‘无为而无不为’,反复说明这个道理,多方运用这个道理,这是它的‘道法自然’的见解的发挥。它把这个道理运用在治国为政一方面,主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当‘民忘于治,若鱼忘于水’,就不需要再用宗教来辅助政治而谋之于鬼,于是鬼神无灵了。鬼神不再有任何作为,是为政的人‘无为’的结果,符合于‘道法自然’的无为的规律。这是它提出无神论倾向的一个方面。”的确如此,这句话喻示着为政的关键所在,在于安静无为,不扰害百姓,否则,灾祸就要来临。要保证国家的平安,执政者就必须小心谨慎,认真严肃,不能以主观意志随意左右国家政治,这句话用极其形象、简洁的语言概括了这个极其复杂的治国谋略。如果以个人的主观愿望去改变社会,朝令夕改、朝三暮四、忽左忽右,老百姓就会无所适从,国家就会动乱不安。相反,如果国家制定的政策法令能够得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就会收到富国强兵之效。如此,则一切外在的力量,都不至发生祸难的作用。-
 

第六十一章 
[原文]

大邦①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②。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③。大邦不过欲兼畜人④,小邦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

[译文]

大国要像居于江河下游那样,使天下百川河流交汇在这里,处在天下雌柔的位置。雌柔常以安静守定而胜过雄强,这是因为它居于柔下的缘故。所以,大国对小国谦下忍让,就可以取得小国的信任和依赖;小国对大国谦下忍让,就可以见容于大国。所以,或者大国对小国谦让而取得大国的信任,或者小国对大国谦让而见容于大国。大国不要过分想统治小国,小国不要过分想顺从大国,两方面各得所欲求的,大国特别应该谦下忍让。

 

[注释]

1、邦:一本作国。

2、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一本作天下之交,天下之牝也。交,会集、会总。

3、或下而取:下,谦下;取,借为聚。

4、兼畜人:把人聚在一起加以养护。

 

[引语]

本章是老子针对当时兼并战争带来的痛苦,讲到如何处理好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关系,表达了老子治国和国与国关系的政治主张。在老子看来,国与国之间能否和平相处,关键在于大国,所以一再提出大国要谦下,不可以强大而凌辱、欺压、侵略小国。这章中仍有社会政治的辩证法思想。大国应该像江海,谦居下流,天下才能交归。大国还应像娴静的雌性,以静自处下位,而胜雄性。这里的国,是指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本章文字浅显,易于读懂。

 

[评析]

春秋末期,诸侯国到处林立,大国争霸,小国自保,战争接连不断地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灾难。任继愈说:“这里老子讲的大国领导小国,小国奉承大国,是希望小国大国维持春秋时期的情况,不要改变。他希望社会永远停留在分散割据状态。这是和历史发展的方向背道而弛的。”(《老子新译》)任继愈先生这样分析,自然有其道理。因为老子学说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小国寡民。国与国之间相安无事,和平相处。然而,深入一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感到老子还有另外一种考虑。古今中外,人类社会能否得到安宁与和平,往往由大国、强国的国策所决定。大国、强国的欲望不过是要兼并和畜养小国、弱国;而小国、弱国的愿望,则是为了与大国修好和共处。在这两者的关系中,最主要的一方便是大国、强国。本章在开头和结语一再强调大国应该谦下包容,不可自恃强大而凌越弱小。只有这样,才可以赢得小国的信服。从此看来,老子的用心又是符合百姓们的愿望。-
 

第六十二章 
[原文]

道者,万物之奥①,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②。美言可以市尊③,美行可以加人④。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⑤,虽有拱璧以先驷马⑥,不如坐进此道⑦。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⑧,有罪以免邪⑨?故为天下贵。

[译文]

“道”是荫庇万物之所,善良之人珍贵它,不善的人也要保持它。需要的时候还要求它庇护。美好的言辞可以换来别人对你的尊重;良好的行为可以见重于人。不善的人怎能舍弃它呢?所以在天子即位、设置三公的时候,虽然有拱壁在先驷马在后的献礼仪式,还不如把这个“道”进献给他们。自古以来,人们所以把“道”看得这样宝贵,不正是由于求它庇护一定可以得到满足;犯了罪过,也可得到它的宽恕吗?就因为这个,天下人才如此珍视“道”。

 

[注释]

1、奥:一说为深的意思,不被人看见的地方;另一说是藏,含有庇荫之意。其实两说比较接近,不必仅执其一。

2、不善人之所保:不善之人也要保持它。

3、美言可以市尊:美好的言辞,可以换来别人对你的敬仰。

4、美行可以加人:良好的行为,可以见重于人。

5、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6、拱壁以先驷马:拱壁,指双手捧着贵重的玉;驷马,四匹马驾的车。古代的献礼,轻物在先,重物在后。

7、坐进此道:献上清静无为的道。

8、求以得:有求就得到。

9、有罪以免邪:有罪的人得到“道”,可以免去罪过。

 

[引语]

本章再一次宣扬“道”的好处和作用。老子认为,清静无为的“道”,不但是善良之人的法宝,就是不善的人也必须保有它。所以有人认为,这一章的新意就在于指出世人在“道”面前应该一律平等。“道”保护善人,但也不抛弃不善人,它有求必应,有过必除。这是“道”的可贵之处。如果说在上一章,老子强调统一即“和”的思想在国与国之间关系上的运用,这一章则是在人际关系上的运用。本章的目的,在于晓谕人君行“无为”之政。

 

[评析]

“道”是天地间最可宝贵的。所以可贵就在于“求以得,有罪以免邪?”这就是说,善人化于道,则求善得善,有罪者化于道,则免恶入善。“道”并不仅仅是为善良之人所领悟,不善人并不被道所抛弃,只要他们一心向道,深切体会“道”的精髓要义,即使有罪过也是可以免除的。老子在这里给人们包括有罪之人提供了新的出路,还是很有意义的。这种想法与孔子所言“君子过而能改”的说法是有相近意义的。君子不怕犯错误,只要能认真改正,就不算错误,而且,这只是君子才可以做到的。老子则从主客观两个方面为有错者提供了出路,“道”不嫌弃犯罪之人,肯定会给他改错的机会;而犯罪者本人也必须体道、悟道,领会道的真谛,主客观这两方面的条件缺一不可。-
 

第六十三章 
[原文]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①。大小多少②。报怨以德③。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④,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译文]

以无为的态度去有所作为,以不滋事的方法去处理事物,以恬淡无味当作有味。大生于小,多起于少。处理问题要从容易的地方入手,实现远大要从细微的地方入手。天下的难事,一定从简易的地方做起;天下的大事,一定从微细的部分开端。因此,有“道”的圣人始终不贪图大贡献,所以才能做成大事。那些轻易发出诺言的,必定很少能够兑现的,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势必遭受很多困难。因此,有道的圣人总是看重困难,所以就终于没有困难了。

 

[注释]

1、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此句意为把无为当作为,把无事当作事,把无味当作味。

2、大小多少:大生于小,多起于少。另一解释是大的看作小,小的看作大,多的看作少,少的看作多,还有一说是,去其大,取其小,去其多,取其少。

3、报怨以德:此句当移至七十九章“必有余怨”句后,故此处不译。

4、不为大:是说有道的人不自以为大。

 

[引语]

本章旨在阐发“无为而无不为”的道理,也可以说是一种处世哲学。老子讲“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的道理。从前几章的内容来看,老子反对以烦琐的禁令去捆住人民的手脚限制和扰乱百姓的生活,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采取顺应自然的态度,必须以平静的思想和行为对侍生活。他提醒人们注意,做任何事情都是从小到大,由少到多,由易到难的。

 

[评析]

老子理想中的“圣人”对待天下,都是持“无为”的态度,也就是顺应自然的规律去“为”,所以叫“为无为”。把这个道理推及到人类社会的通常事务,就是要以“无事”的态度去办事。因此,所谓“无事”,就是希望人们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一旦条件成熟,水到渠成,事情也就做成了。这里,老子不主张统治者任凭主观意志发号施令,强制推行什么事。“味无味”是以生活中的常情去比喻,这个比喻是极其形象的,人要知味,必须首先从尝无味开始,把无味当作味,这就是“味无味”。接下来,老子又说,“图难于其易”。这是提醒人们处理艰难的事情,须先从细易处着手。面临着细易的事情,却不可轻心。“难之”,这是一种慎重的态度,缜密的思考、细心而为之。本章格言,对于人们来讲,无论行事还是求学,都是不移的至理。这也是一种朴素辩证法的方法论,暗合着对立统一的法则,隐含着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的法则。同时,我们也看到,本章的“无为”并不是讲人们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求得“无不为”,他说“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这正是从方法论上说明了老子的确是主张以无为而有所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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