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草书《胡桃帖》
胡桃帖,六行,四十九字。《十七帖》第二十七通尺牍。《右军书记》有此帖录文,但连属於《来禽帖》後,不提行。《宣和书谱》著录此帖目。上海图书馆所藏《十七帖》铜山张伯英藏本,此帖缺“今在田甲,惟以此”七字。
“胡桃” ,即今之核桃。帖中曰:“今在田里”,可证此帖王羲之写於永和十一年(三五五)去官之後。
帖文大意为:您所示信疏称:此果甚好,送来的种子,应当种下。送来的胡桃种子在这里种下後都生长出来了。我十分喜好种果树,现在辞官闲居,只为此事,所以致函告诉您。您送胡桃子与我,真是莫大的惠赠。
释文 足下所疏,云此果佳,可為致子,當種之。此種彼胡桃皆生也,吾篤喜種果,今在田里,惟以此為事,故遠及足下。致此子者,大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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