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也已经提上日程,总体来看,应该是本着“政企分开”和“特许经营”两大原则,而“特许经营”有可能成为保护盐业经营者的最后屏障,就后者而言,要实施还需省级盐业公司的共同努力,而前者,从上半年情况来看,已经以省级为单位逐步启动。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将相关盐业行政职能陆续下放后,省一级政府正逐步成为盐业改革的主体,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政企分开最为明显,对于划转盐务局人员来说,最大收获是身份得以保留,甚至由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变为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尽管这种改革可能会增加一定的行政成本,但也是大势所趋。
政企分开方式有两种,一是单设盐务管理局,有利于保持盐业管理职能,但会增加财政支出;二是将相关职责并入省级工业信息化等部门,盐业部门人员由盐业公司消化,但可能会削弱盐政执法,盐业行政管理应该划归工业信息化部门,但盐政执法由哪个部门履行职责尚不明朗,由食药监局接管应该是方向。
原有政企分开省份:山西、辽宁、云南、北京、天津、青海、陕西、河南。
14年1月,河北省盐务管理局划归省供销合作总社管理,结束了河北盐业生产和销售领域由不同主管部门管理的局面,但省盐务管理局和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仍为两个平行机构,职责划分不变。
14年4月,吉林省粮食局决定盐业实行政企分开,吉林省盐务管理局和吉林省盐业集团作为省粮食局下属的两个平行单位。
14年6,黑龙江省盐业实行政企分开,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黑龙江省盐业集团为国有企业,地市一级也要逐步政企分开。
14年6月,江西盐业实行政企分开,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省盐务局牌子,改革比较彻底,具体承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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