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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全译 第31章 ~ 第40章

第31章

【原文】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1),物或恶之,故有道者弗处(2)。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3)。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4)。铦庞为上,勿美也(5)。若美之,是乐杀人也(6)。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7)。是以吉事上左,丧事上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居之也(8)。杀人众,以悲哀蒞之;战胜,以丧礼处之(9)。

【题解】

这一章是上一章的继续,也讲战争之道。《老子》作者反对一切战争的态度,与法家“以战去战”的原则是不相同的。

注释:

(1)马王堆本乙本如此,甲本“也”字损掩。傅奕作“美兵”,河上及诸王本作“佳兵”,俱无“也”字,河上并无“者”字。《永乐大典》无“之器”二字。

(2)此依王、傅,并参照马王堆本写定。马王堆本甲本“道”字作“欲”,“处”字作“居”,乙本损掩;王、傅“弗”字作“不”。景龙及唐人写本残卷,无“者”字。吴澄、明太祖、范大有,下有“也”字。陈象古《古本道德真经解》,无此二句。马叙伦说:“此十字乃因二十四章错简而复出者,成于此二句无疏,是成无此文。石田羊一郎以此二句为衍文。”处,接近。

(3)马王堆本甲乙本与河上、王弼本如此。傅、范前有“是以”二字。高亨说:“《周书·武顺篇》:'吉礼左还,顺天以立本。武礼右还,顺地以利兵。’《诗·裳裳者华》:'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毛传:'左,阳道,朝祀之事;右,阴道,丧戎之事。’并与老子此文相合。”

(4)马王堆本甲本如此。乙本无前“也”字,第二句重“兵者”二字。王、傅及诸通行本,无“故”字及两“也”字,“不祥之器”在“非君子之器”前。刘师培说:“案此节王本无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语必系注文,盖以'非君子之器’释上'不祥之器’也。本文当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衍文。”马叙伦说:“《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释慧皎《高僧传·八义解论》曰:'兵者不祥之器,不获已而用之。’盖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两句,系二十四章错简;'君子’两句,乃下文而错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释'不祥之器’也。”

(5)马王堆本甲本如此。乙本“庞”作铦庞,傅作“恬憺”,河上作“恢憺”,亦作“恬惔”,王、范、开元、广明作“恬淡”,《释文》作“恬澹”。勿美也,傅、范作“故不美也”,景龙、敦煌、龙兴碑作“故不美”,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铦,锐利。

(6)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景龙同,无“也”字。王作“而美之者,是乐杀人”。

傅奕及景福、《道德真经》《永乐大典》诸本作“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

(7)马王堆本甲本乙本如此。河上、傅、范,“人”下有“者”字。景龙、开元、敦煌、龙兴碑及苏辙、李道纯诸本,有“者”字,无“以”字及“矣”字;“志”或作“意”。

王弼“不”字上有“则”字。

(8)马王堆本甲本如此,乙本同,“吉事”后六字损掩。河上、王弼无两“是以”,两“上”字俱作“尚”,“丧事”作“凶事”,“居之也”作“处之”,无“也”字。傅、范前一“是以”作“故”,两“上”字亦俱作“尚”;“丧事”亦作“凶事”,两“居”字俱作“处”。《逸周书·武顺》篇:“天道尚左,日月西移;地道尚右,水道东流。”又云:“吉礼左还,以顺天以立本;武礼右还,顺地以利兵。”(解说见前)崔述《丰镐考信别录》卷三:“隋唐以来,世皆以左为上。余考之《春秋传》皆上右者,惟楚人上左耳。故季梁(季梁,随国大臣。事见《左传》桓公八年)曰:'楚人上左,君必左。’必言楚人上左者,明诸侯之国皆上右也。老子,楚人也,以从楚俗,故云'吉事上左,凶事上右’也。”马叙伦说:“案,'故吉事尚在’至'言以丧礼处之’五句,皆是以'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注文误入者也。范同此。”

(9)马王堆本甲本如此,惟“哀”字假作“衣”,“蒞”字省作“立”。乙本前句多损掩。河上与诸王本作:“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傅、范诸本作:“杀人众多,则以悲哀泣之;战胜,则以丧礼处之。”罗运贤说:“泣者,蒞之讹。字当作。《说文》:'临也。’之与下句'处之’正同。”马叙伦说:“案,'故吉事尚左’以下,文甚浅露,不似老子之文,疑注者所加。”

石田羊一郎说:“此章有脱误,有重出,有错简,有古注语羼入。”其言甚是。

清代如李慈铭、陶绍学,近代如高亨、朱谦之等人,都作了修订。余以朱氏所作,尤为允当。朱氏说:“此章虽多古注窜入之处,惟其中如'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等语,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试删其冗複,订定经文如次: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胜而不美,若美之,是乐杀人。夫乐杀者,不可得意于天下。)战胜,以哀礼处之。(言居上世,则以丧礼处之。)”

【今译】

凡兵器都是不吉祥的器物,谁都厌恶它,所以有“道”的人不愿意接近它。君子平时以左为贵,战时以右为贵。所以兵器不是君子的器物,是不吉祥的器物,迫不得已才使用它。锐利、坚固的兵器是好兵器,但不要认为这是好东西。如果认为这是好东西,那就是以杀人为乐了。要是以杀人为乐,就不能实现统治天下的心愿啦。因此,吉庆事以左边为贵,凶丧事以右边为贵,因此,不专杀的偏将军,站在兵车的左边,主杀的上将军,站在兵车的右边,这就是说,要以参加丧礼的心情来参加战争。战争杀人众多,大家要以悲痛的心情来对待,打了胜仗,大家也要用丧礼的仪式来处理。

第32章

【原文】

道恒无名。朴,虽小,而天下弗敢臣(1)。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2)。天地相合,以降甘露(3),民莫之令,而自均焉(4)。始制有名。名已既有,夫亦将知止(5),知止,所以不殆(6)。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也(7)。

【题解】

此章老子继续阐述“道”是脱离物质、超时空、超感觉的精神实体。

它永恒存在,如无名之朴,幽微深妙;侯王如能遵守,万物自然宾服;它变动不居,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历久常新。

注释:

(1)马王堆本乙本如此,“虽”作“唯”,古通用。甲本“唯”字下七字损掩。今通行诸本,“恒”作“常”,无“而”字。“弗敢”,傅、范及诸王本作“莫能”;《释文》及诸唐本宋本作“不敢”,王弼句末有“也”字。张松如说:“'朴’字当与'无名’并列,既不连上,亦不属下,其意若云:道恒常无名,又近似于朴。'小’有幽微、微妙之谊。一切具体事物莫不出于'朴’,而'朴’则不可以一器名,有名者皆器也,无名者始称'朴’。下云:'虽小而天下莫敢臣’,其主语仍是'道’,非指'朴’。”

(2)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甲本“侯”字损掩,河上及诸王本亦同。范作“王侯”。傅与景龙、敦煌、龙兴碑及《道德真经》等,亦作“王侯”,并无“之”字。

(3)河上、王、傅及诸通行本皆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降甘露”假作“俞甘洛”。

(4)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甲本“之”下四字损掩,乙本“民”字损掩。傅奕与广明及《道德真经》、景福同。王与河上,无“焉”字。范与景龙、开元、古观楼、龙兴碑及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诸本,亦无“焉”字,“民”作“人”,当是唐人避太宗讳所改。蒋锡昌说:“'自均’即五十七章'自化’之谊。此言天地相合,则甘露下降。

上行无为,不发号施令,而民乃自化也。”

(5)马王堆本乙本如此,甲本有八字损掩。王、傅及诸通行本尽同。惟景龙,“夫”作“天”,无“亦”字。河上末句作“天,亦将知之。”张松如说:“'天’字当是形误,'之’字当是音讹。”

(6)马王堆本乙本如此,甲本损掩,只剩“所以不”三字。傅、范与开元、景福及道藏王本皆同。武英殿王本“所以”作“可以”。景龙、敦煌、龙兴碑,无“所以”二字。河上“止”作“之”。马叙伦说:“此句乃四十四章错简,校者不敢删,因复出矣。”

(7)傅、范如此。马王堆本“譬”字,甲本作“俾”乙本作“卑”。“川谷”乙本作“川浴”,甲本只剩一“浴”字。王弼及他本,无“也”字。开元无上“之”字,景龙、敦煌、龙兴碑,并无两“之”字。武英殿王本,“与”字作“于”,道藏王本仍作“与”不误。蒋锡昌说:“此句倒文,正文当作'道之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盖此文以江海譬道,以川谷譬天地万物。六十六章:'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也,故能为百谷王。’江海善下,与道相似,故老子取以为譬也。'道之在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言道泽被于万物,则万物莫不德化,譬犹江海善下百川谷,则川谷无不归宗也。此句与上文'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句相应。”

【今译】

“道”永远没有名称,好像未经雕琢的素材,它的本性虽幽深微妙,可是天下没有谁敢支配它。侯王们若能遵守它,万物都会自动地服从。天地间阴阳之气交合,就降下了甘露,人们没有谁去命令它,但自然分布均匀。制度一经制定,各种名分、地位也就随之确定。名分、地位既已明确,侯王们掌握它,也就有了分寸。掌握好了分寸,国家就不会发生危险。“道”充塞于天下,好比溪谷之水流归江海一样。

第33章

【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1)。

【题解】

此章,老子阐述精神修养观点,用肯定的语气,递进的手法,正面地说明“知人”与“自知”、“胜人”与“自胜”一系列有关人生的道理。

主宾相衬,重点突出,强调人们要有自知之明,要有克服自己弱点的毅力,这些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也宣扬知足、知止之说,又涂上一层消极、保守的色彩了。

注释:

(1)开元、河上、诸王本悉如此。“胜人”、“强行”二句,景龙、敦煌省去“者”字,以就四字句,非是。傅、范各句下各有“也”字。马王堆本甲乙本八句下均有“也”字,“死而不亡”之“亡”作“妄”。易顺鼎说:“《竟林》'亡’,作'妄’。'死而不妄’,谓得正而毙者也。河上本虽亦作'亡’,而注云:'目不妄视,耳不妄听,口不妄言,则无怨恶于天下,故长寿。’是亦读'亡’为'妄’矣。”“亡”、“妄”古通用,此处“亡”义较长。高亨说:“左氏襄公二十四年传:'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死而不亡’,犹云'死而不朽’也。”

【今译】

识别他人的叫做智慧,认识自己的叫做高明;战胜别人的攻击的,叫做有力,克服自己弱点的,叫做刚强;知道满足的就是富有,坚持力行的,叫做有志;不迷失本性的,就能持久,身死而精神长存的,叫做长寿。

第34章

【原文】

大道汜兮,其可左右(1)。万物恃之以生而弗辞(2),成功遂事而弗名有(3)。衣被万物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4)。万物归焉而弗知主,则恒无名也,可名于大(5)。是以圣人之能成大也,以其不为大也,故能成大(6)。

【题解】

此章老子阐述“道”既是宇宙本性,又是普遍规律:它既体现了最小与最大的普遍性,又综合了正与反、有与无的逻辑形式。但由于时代与阶级的局限,因而他对“道”的阐明,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泥坑。(采张松如说)

注释:

(1)武英殿王本、宋刊河上本、道藏李道纯、李嘉谋诸本皆如此。“汜兮”道藏王本、河上本作“汛兮”。傅本作“汛汛兮”。范本作“汜汜兮”,开元作“汛”。景龙、敦煌作“汜”,皆省去“兮”字。马王堆本乙本作:“道,沨呵,其可左右也。”甲本只残留一个“道”字,余悉损掩。马叙伦说:“汜、汛二字古通假。《礼记·王制》:'汜与众共之。’《释文》:'汜,本亦作汛。’其例证也。《说文》:'汜,滥也。’'汛,浮貌。’二义不同,作'汜’是。”高亨说:“《广雅·释诂》:'汜,博也。’《释言》:'汜,普也。’此言道体广大,左之右之,无往不在也。”

(2)依傅、范及诸唐本写定如此。“弗”字原作“不”,依马王堆本词例改作“弗”,以求与下文一律。马王堆本甲乙本俱无此句。河上与道藏、武英殿两王本,“以”字作“而”。

(3)合马王堆本甲乙本写定如此。甲本“成功”二字损掩,乙本“事而”二字损掩,两本句末俱有“也”字,今删。景龙、开元作“成功不名有”。王、范作“功成不名有”。广明作“功成而不名有”。傅奕及《道德真经》作“功成而不居”。遂事,事情办成。

(4)参照马王堆本及傅本写定如此。傅本作“衣被万物而不为主,故常无欲,不名于小矣”。马王堆本甲乙本作“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

“衣被”,景龙、开元、广明、景福、古观楼诸唐本作“爱养”,道藏、武英殿两王本作“衣养”。“而弗为主”,依马王堆本,他本“弗”俱作“不”。“则恒无欲也”,依马王堆本,傅、范作“故常无欲”,诸王本无“故”字,敦煌、龙兴碑及成玄英《疏》、顾欢《道德真经注疏》、李荣《老子道德真经注》,并无此句。“可名于小”,马王堆本及诸王本同此,范“于”字作“为”,傅及景福、《道德真经》等,句末有“矣”字。范应元说:“衣被,犹覆盖也。”蒋锡昌说:“衣被即五十一章'盖之覆之’之谊。”

(5)依马王堆本,傅、范本,并参照吴澄注写定。马王堆本乙本作“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命于大”。甲本“而弗”二字损掩,“命”作“名”。傅、范作“万物归之而不知主,可名于大矣”。王本作“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上“为”字,傅、范本作“于”。“知”,范应元说:“'万物归之而不知主’,王弼、司马公同古本”。

蒋锡昌说:“言万物皆归道以生而不知其主也。”作“知”字是。下“为”字,傅、范及诸唐、宋本多作“于”。蒋锡昌说:“'于’'为’虽通,然王本作'于’。王注:'此不为小,故复可名于大矣。’可证,当据改正。”作“于”字是。张松如说:“诸本俱无'则恒无名也’句,此据吴澄《道德真经注》。”

(6)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甲本“圣人”假作“声人”。傅作“是以圣人能成其大也,以其终不自大,故能成其大”。景龙、开元、敦煌、及河上诸本作“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诸王本无“是以圣人”之文,而作“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今译】

大道非常广泛,它可以无所不在。万物依靠它生存,它并不推辞。

功业成就了,事情办完了,并不夸耀自己有功。“道”覆育万物,却不作它们的主宰,它永远没有什么欲望,可以称得上精微;万物都归附它,却不知道谁是主宰,它永远没有名字,可以称得上浩大。因此圣人之所以能达到浩大的境界,是由于它并不自以为大,所以能达到浩大的境界。

第35章

【原文】

执大象,天下往(1)。往而不害,安平泰(2)。乐与饵,过客止(3)。道之出言(4),淡兮其无味(5)。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6)。

【题解】

此章是老子对“道”的歌颂。“道”虽看不见,听不着,说不出,却弥纶六合,化育万物,物阜民康,家给人足,一派雍熙景象。

注释:

(1)马王堆本乙本如此,甲本“天下”二字损掩。河上、王弼及诸唐本同。傅、范“象”下有“者”字。蒋锡昌说:“大象,即指大道而言。盖以道有法象,可为人君之法则,故谓大道为大象也。四十一章'大象无形’,言大道无形也。'执大象,天下往’,谓圣人守大道,则天下万民归往也。”成玄英疏:“大象,犹大道之法象也。”

(2)傅、范、开元均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泰”作“大”,道藏王本同。他本皆作“太”。“太”“大”古隶互通,本字当作“泰”,“泰”“太”一字。安,于是,乃。王引之《经传释词》:“安,犹于是也,乃也,则也。老子曰:'往而不害,安平太。’言往而不害,乃得平泰也。”

(3)诸本皆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客”假作“格”。吕惠卿《道德真经传》,“与”作“于”。

(4)傅、范如此。范应元说:“'出言’。王弼同古本。”今诸王本俱作“出口”,其注则作“出言”。第二十章王注引此文亦作“出言”。开元同今王本作“道之出口”,景龙、敦煌、龙兴碑作“道出言”,无“之”字。马王堆本甲乙本作“道之出言也,曰”。

(5)傅、范、景福、《道德真经》如此。王弼、开元,“兮”作“乎”。景龙、敦煌、龙兴碑作“淡无味”,省“兮”“其”二字。马王堆本甲乙本作“淡呵其无味也”。

(6)河上,傅、范及诸通行本多如此。景龙、敦煌、龙兴碑及李荣本,省去三“之”字。唐玄宗《疏》,上“足”作“可”,陈象古《解》无二“足”字。王弼本“不可既”作“不足既”。马王堆本甲乙本,三句末均有“也”字。

【今译】

谁要是掌握了“道”,天下人都会归附他。归附他而不互相伤害,天下就太平了。好听的音乐和好吃的食物,过路人都被吸引住了。

“道”从嘴里说出来,人们感到平淡无味。看它,是看不见的;听它,是听不到的;用它,是用不完的。

第36章

【原文】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1);将欲去之,必姑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2)。是谓微明(3)。柔弱胜刚强(4)。鱼不可脱于渊(5),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6)。

【题解】

这一章老子提出了一些含有辩证法因素的命题,归结为“柔弱胜刚强”这一脍炙人口的著名原则。老子这一系列思想,对法家“术”与“势”的理论形成,有一定的影响。

注释:

(1)王弼本如此。诸本大致相同。惟“歙”字,傅、范、景龙、《道德真经》及《韩非子·喻老》所引作“翕”;景福、敦煌、龙兴碑及河上公诸本作“噏”。《释文》作。《说文》:“歙,缩鼻也。”有缩义,故与“张”为对。范应元说:“翕,敛也,合也,聚也。王弼同古本。”足证歙、翕、噏、诸异体,均为通用之字。马王堆本乙本作“将欲之,必古张之;将欲弱之,必古强之”。甲本“强之”上二字损掩,字讹作“拾”。字当亦“歙”、“翕”古写。马叙伦说:“固读为姑且之姑。《韩非子·说林》上引《周书》曰:'将欲取之,必姑予之。’是其证。下同。”马王堆本甲乙本“姑”省作“古”。

(2)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河上、王、傅与诸唐本,俱作“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夺之”,彭耜、范应元作“取之”。马王堆本“举之”作“与之”,与、举古通用。举与去正为对。后人以下“予之”一本作“与之”,因“与”字叠见,遂臆改上“与”作“兴”,并改“去”作“废”。此处“举”、“予”为韵,“兴”字则失韵矣。(采张松如说)(3)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韩非子·喻老》:“起事于无形,而要大功于天下,是谓微明。”

(4)河上、王弼如此。傅、范及宋徽宗、邵若愚、林希逸、彭耜诸本作:“柔之胜刚,弱之胜强。”马王堆本甲乙本作“柔弱胜强”。无两“之”字。张松如说:“此盖阐述'微明’之妙用。能歙之张之,弱之强之,去之举之,夺之予之者,无形而柔弱者也。为其所歙所张,所弱所强,所去所举,所夺所予者,有形而刚强者也。则柔弱之胜刚强也,有必然矣。”

(5)王弼如此。傅、范及《道德真经》,“脱”作“侻”。马王堆本乙本同,“脱”作“说”,古通用。甲本无“可”字。韩非《喻老》所引,“渊”上有“深”字。周如砥本,“于”字作“深”。《后汉书》中,《隗嚣及公孙述列传》及《翟酺传》章怀太子注所引,俱作“鱼不可脱于泉”,盖避唐高祖李渊讳,故改“渊”作“泉”。

(6)河上、王弼如此。唐宋诸本亦多相承作“国”。傅、范及焦竑、周如砥、《道德真经》诸本,“国”字作“邦”。马王堆本甲本作:“邦利器。不可以视人”。乙本作:“国利器,不可以示人”。韩非《喻老》所引作“邦”,《淮南子·道应训》所引作“国”。可证古本原作“邦”,入汉,避高祖讳,遂改“邦”作“国”。龙兴碑“之”作“有”,无“以”字。《庄子·胠箧》:“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此重利盗跖,而使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过也。故曰:'鱼不可脱于渊,国利器不可以示人。’彼圣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所以明天下也。”韩非《喻老》:“赏罚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则制臣,在臣则制君。”张松如说:“'利器’云者,乃指人君赏罚之权,所以控制臣下者也。前句'鱼不可脱于渊’,正为此句作喻,意谓若鱼脱于渊,则失去其生机;国之利器示于人,则丧其权势。”按,利器一词,不单指治国的赏罚,还包括治军的策略在内,应释为“治国、治军的策略”。

【今译】

想要收敛它,必须暂且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须暂且加强它;想要废弃它,必须暂且支持它;想要夺取它,必须暂且给予它。这就叫做深沉的预见。柔弱必定战胜刚强。鱼不能离开深渊,治国、治军的策略,不能随便让别人知道。

第37章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1)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2)。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3)。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4)。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5)。

【题解】

此章主旨,可与三十二章互相发明。老子的“道”含有二重性:就其无目的、无意识来说,它是宇宙本体,永恒不变,是“无为”的,就其生长万物来说,它是万物发展变化的最后原因和总规律,是“无不为”的。

老子常常用“天道”以论证“人道”,用“自然”以推论“社会”。在社会政治方面,希望理想的执政者“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注释:

(1)诸本悉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都作“道恒无名”。蒋锡昌说:“道常者,道之真,一章所谓'常道’也。'无为’者言其体,'无不为’者言其用。王夫之亦读'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蒋、王二氏皆以“常”字混同于十六章“复命日常,知常日明”之“常”,实则此乃“恒”字,因避汉文帝讳而改为“常”字耳。

(2)马王堆本乙本及诸王本如此。马王堆本甲本“化”作。傅奕、龙兴碑、《道德真经》诸本,“侯王”作“王侯”,并无“之”字。范本亦作“王侯”,而有“之”字。阮籍《通老论》:“道者法自然而为化,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易》谓之太极,《春秋》谓之元,《老子》谓之道。”

(3)马王堆本乙本及河上、王、傅、范、唐宋诸本悉如此。马王堆本甲本“化”作。邵若愚、林希逸、彭耜、《道德真经集注》本,无上“之”字。马王堆本乙本“镇”作“阗”。甲本句中七字损掩。

(4)马王堆本乙本如此,惟“欲”作“辱”,当是音假,据今本改。甲本无“镇之以”三字。傅、范亦无“镇之以”三字,全句作“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诸王本“不欲”作“无欲”。龙兴碑无“之”字、“夫”字,作“无名朴,亦将无欲”。景龙、开元、景福及苏辙、邵若愚、林希逸等唐宋诸本,多无“夫”字。高亨说:“余疑此文当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转写捝去'镇之’二字耳。本章皆连环句法,'化’字叠,'镇之以无名之朴’七字叠,'无欲’二字叠”。

(5)傅、范与诸唐本、道藏河上本皆如此。宋刊河上本及诸王本,“正”作“定”,马王堆本乙本作“不辱以静,天地将自正”,甲本“静”假作“情”。劳健说:“定字本从正,义得互通。《说文》引古文'正’作'正’,夏竦《古文韵》'定’字引汉简作形并近同。”

【今译】

“道”经常是没有什么作为的,然而,又没有什么不是它的所为。

侯王如能遵守它,万物都会自然变化。万物在变化中而有私欲产生,我将用没有名称的“道”来镇伏它们。用没有名称的“道”来镇伏它们,那么就会根绝私欲。根绝了私欲就可以得到宁静,天下就自然达到安定。

第38章

【原文】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1)。上德无为,而无以为(2)。下德无为,而有以为(3)。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4)。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5)。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6)。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7)。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也(8)。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9)。

【题解】

“道”和“德”是《老子》哲学的基本概念。“道”原含“法则”和“普遍规律”的意义,老子却把它看作是产生和支配万物的精神实体,“德”是“道”的基本特征和体现。本章提到“上德”,即基本上能认识和掌握“道”的人,所以有德;“下德”,即不能认识和掌握“道”的人,所以无德。中间提到仁、义、礼、智(前识),重“道”轻“礼”,反对儒家的仁、义、礼、智,认为它们破坏了“道”的完整性。(采《老子注释》的意见)

注释:

(1)马王堆本乙本如此。诸本并同。韩非《解老》所引,无后二句。马王堆本甲本损掩,只剩末一“德”字。

(2)河上公与诸王本、诸唐本悉如此。马王堆本乙本同,惟末有“也”字;甲本“为而”二字损掩。“无以为”,傅、范及景龙作“无不为”。韩非《解老》所引作“无不为也”。以,何。杨树达《词诠》:“以,假借为台,何也。”下同。

(3)朱谦之《校释》如此。马王堆本及韩非,均无此句。“无为”二字,河上公、王弼及诸唐本均作“为之”。“有以为”三字,傅、范俱作“无不为”,劳健从之,并补“也”字。蒋锡昌从陶鸿庆说,谓上句当从韩非作“上德无为,而无不为”,此句当作“下德为之,而有不为”,与上句反正互明。张松如说:“景龙本,'为之’二字原泐,据他本补。”朱谦之《老子校释》以为“为之”二字实误,应补“无为”二字,全句当作“下德无为,而有以为”。衡以上下文,“上德”与“下德”为对,“上仁”与“上义”为对,均以“无以为”对“有以为”。他解错落难通,朱说是,今从之。

(4)马王堆本甲乙本与韩非所引及众他本悉如此。惟马王堆本及韩非所引,均有“也”字,他本皆无。马王堆本甲本前句句中“而无”二字损掩。

(5)王弼、范应元及《释文》如此。马王堆本乙本前句末有“也”字,“扔”,省作“乃”。甲本同,惟“上礼”与“攘臂”间八字损掩。韩非《解老》所引,无“则”字,“扔”亦作“仍”。朱谦之说:“御注、遂州、邢玄、庆阳、蟠溪、楼正诸石本,严遵、傅奕、奈卷、室町、顾、彭诸本皆作'仍’,范本作'扔’,作'扔’是也。《广雅》曰:'扔,引也。’《广韵》曰:'扔,强牵引也。’'扔’与'仍’音义同,但'扔’字从手,与攘臂之义合。”范应元说:“揎袖出臂曰攘。”高亨说:“《广雅》:'扔,引也。’攘臂而扔之者,谓攘臂以引人使就于礼也。”

(6)马王堆本乙本及后世诸通行本悉如此。甲本衍“失道矣”三字。“失义而后礼”句,“失”及“后礼”三字损掩。韩非《解老》所引,多四“失”字。作:“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蒋锡昌《校诂》:“此云人君失无为之道,而后以德化为治,失德化而后以仁爱为治,失仁爱而后以分义为治,失分义而后以礼敬为治也。”其言颇近老子之旨。

(7)傅、范及景福、《道德真经》诸本悉如此。马王堆本乙本“薄”作“泊”,上句多一“也”字。甲本前句八字损掩。韩非《解老》所引作:“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乎!”王本并无下“也”字。严遵、程大昌、吕知远诸本无“夫”字。李道纯《道德会元》无“而”字。

(8)傅、范及《释文》《群书治要》诸本悉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前句多一“也”字,甲本“前识者”三字损掩。韩非《解老》所引,同马王堆本,两句末皆有“也”字。

王本无下“也”字。李道纯《道德会元》无“而”字。

(9)王弼如此。傅、范、严遵及《群书治要》诸本,与韩非《解老》所引,两“居”字均作“处”。景龙、开元、古观楼、龙兴碑、《道德真经》及苏辙、宋徽宗诸本,前“居”字作“处”,后“处”字作“居”。马王堆本甲乙本两“处”字均作“居”,“薄”字均假作“泊”。甲本前句句中多一“而”字,“彼”字省作“皮”。乙本前句损掩三字,后句中多一“而”字,“彼”假作“罢”,末句作“故去罢取此”。

【今译】

品德高尚的人,不在乎形式上的“德”,因此有德。品德低下的人,死守着形式上的“德”,因此就没有德。品德高尚的人没有什么作为,而且不想为着什么去作为。品德低下的人没有什么作为,却想为着什么去作为。最仁爱的人有所作为,但是不想为着什么去作为。最正义的人有所作为,而且是想为着什么去作为。最有礼节的人有所作为,可是人家都不理睬他,他就扬起胳膊,指引人们遵守礼节。所以,失去了道然后才有德,失去了德,然后才有仁,失去了仁然后才有义,失去了义然后才有礼。所谓礼节这个东西,标志着忠信的不足,意味着祸乱的开始。所谓“先见之明”这回事,乃是大道的虚华,也是愚昧的开始。因此,大丈夫立身淳厚,不居于浇薄,存心朴实,不居于虚华。所以要舍弃那后者(彼、礼、簿、华),而采取这前者(此、道、厚、实)———崇道薄礼。

第39章

【原文】

昔之得一者(1):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2)。其致之也(3),谓天无以清,将恐裂;谓地无以宁,将恐发;谓神无以灵,将恐歇;谓谷无以盈,将恐竭;谓万物无以生,将恐灭;谓侯王无以为正,将恐蹶(4)。故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5)。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6)。是其以贱为本也,非欤(7)?故数至舆,无舆(8)故不欲琭琭若玉,珞珞若石(9)。

【题解】

“一”在《老子》书中,有两种解释:一指“道”,即产生万物和支配万物的客观精神;一指由“道”外化或派生的原始物质———混沌未分之气。这里指“道”。《老子》作者强调一切都要以“道”为准则。不论是天、地、神、谷、万物、侯王,都来源于“道”。如果失去了“道”或背离了“道”,天、地、神、谷、万物、侯王,都将不能存在下去。并进一步主张“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充分反映了老子“无为而治”与“致虚”、“守静”的思想。

注释:

(1)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诸本悉同。高亨说:“《老子》书中之一,厥义有三:一曰,一者身也,说见十章。二曰,一者大极也,说见四十二章。三曰,一者道也,本章诸'一’字;即道之别名也。”

(2)河上与景龙碑本如此。“侯王”,傅、范、龙兴碑作“王侯”。“正”,傅、范、开元与诸王本皆作“贞”。范注:“贞,正也。一本作正,后人避讳也。”王念孙说:“河上本'贞’作'正’,注云:'为天下平正。’《尔雅》曰:'正,长也。’《吕氏春秋·君守篇》:'可以为天下正。’高注曰:'正,主也。’'为天下正’,犹《洪范》言为'天下主’耳。”又云:“'侯王无以贵高’,贵高二字正承'为天下正’言之,是'正’为君长之义,非平正之义也。王弼本'正’作'贞’,借字耳。”马王堆本甲乙本均作“正”,均无“万物”句。“侯王”句,乙本同今本,甲本句中多一“而”字,无“天下”二字,作“而以为正”,“而”字上三字损掩。严遵,敦煌,亦无“万物”句。

(3)马王堆本甲本如此,乙本作“其至也”。敦煌同甲本。其他唐本与诸王本作“其致之”。傅、范与宋徽宗、吴澄、明太祖、焦竑诸本作“其致之一也”,多“一也”二字。马叙伦说:“易州、馆本、蟠溪、臧疏、奈卷、寇、赵、张之象,无'一也’二字。成疏曰:'通结前六字,咸得一道也。’是成本亦有'一也’二字。然此句是古注文。”苏辙说:“致之言极也。”高亨说:“致,犹推也,推而言之如下文也。”依高氏说,“其致之也”句,是启下文,非总上文。“一”字当属衍文。

(4)据马王堆本并参照今本,加以补订,写定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俱各五句,无“万物”句,据今本补。乙本只一“谓”字冠首句,甲本各句皆以“谓”字起,语气较盛,此从甲本。他本均无“谓”字。马王堆本“谓”省作“胃”,“无”通作“毋”,“以”假作“已”,“竭”讹作“渴”,句中间有损掩。甲本九字,乙本四字。末句,乙本作“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欮”。范本作“王侯无以为贞将恐蹶”,注云:“古本如此,河上公'为贞’下有'而贵高’三字。”傅本作“王侯无以为贞而贵高将恐蹙。”

刘师培说:“发,读为废。《说文》'废,屋顿也。’《淮南子·览冥训》'四极废’,高注:'废,顿也。’《左传》定公三年'废于炉炭’,杜注:'废,坠也。’顿坠之义与倾圮同。恐发者,犹言将崩圮也,即地倾之义。发,为“废”字之省形。”又说:“案上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神无以灵’,'谷无以盈’,'万物无以生’,均承上'以清’、'以宁’、'以盈’、'以生’言,推此句'无以贵高’,与上“以为天下贞’不相应。

疑'贵’即'贞’字之讹。贵、贞形近。后人据此节王注'清不足贵’诸文,遂改'贞’为'贵’,又疑'贵高’并文,与下'贵高’二语相应,遂于'贵’下增'高’字,实则'贵’当作'贞’,'高’乃衍文也。”蹶《说文》:“僵也,从足,厥声。”《广韵》:“蹶,失脚也,僵也。亦作。”“侯王无以贞,将恐蹶”,言侯王无以为贞,将恐颠覆失其位也。

(5)河上、景福、陆希声、司马光与《群书治要》及《淮南子·道应训》所引悉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同。他本无二“必”字。开元并无下“为”字。马王堆本甲本作“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乙本无前“而”字。刘师培说:“《淮南子·原道训》作'贵者必以贱为号’,是古本如此。号,指孤、寡、不谷言。”马叙伦说:“案臧疏、奈卷及《淮南子·道应训》《文子·道原篇》《治要》《意林》《文选·励志诗》注引,'以’上并有'必’字。各本及《御览》四二三、袁宏、明谦引《汉书·魏豹田横传》颜注引,并同此。”

(6)王弼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同,惟“谓”省作“胃”,简作。河上与诸唐本、《群书治要》本,作“轂”。傅、范“侯王”作“王侯”。“谓”字景福作“曰”,宋徽宗、林希逸、董思靖及《群书治要》等本,作“称”。奚侗《集解》:“《左传》僖四年传'岂不谷是为?’杜注:'孤、寡、不谷,诸侯谦称。’孤云孤独,寡云少德,不谷,不善也。”

(7)傅、范如此。马王堆本乙本作:“此其贱之本与,非也?”甲本“之”字与“也”字损掩。王弼、河上作:“此非以贱为本耶,非也?”景龙作:“此其以贱为本耶非?”

奚侗《集解》作:“此非以贱为本乎?”

(8)王弼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尽同,惟甲本“舆”作“与”,乙本“致”作“至”。

敦煌句末有“也”字。两“舆”字,景龙、景福及河上,均作“车”。傅、范及《释文》等均作“誉”。严遵作“故造舆于无舆”。高延第说:“陆氏《释文》出'誉’字,注:'毁誉也。’是原本作'誉’。《庄子·至乐》篇:'至誉无誉’,尤可为证。”马叙伦说:“此文当作'致誉无誉’,致有误作数者,校者彼此旁注,后人误写入正文耳。”

高亨说:“作誉是也。数字衍,当删。”

(9)马王堆本大概如此,惟乙本“琭琭”作“禄禄”,“珞珞”作“硌硌”;甲本“琭琭”二字,及“硌”后三字损掩。他本均无“故”字。王弼本作“不欲琭如玉,珞珞如石”。“琭琭”,敦煌作“禄禄”,河上、傅奕、苏辙等作“碌碌”。“珞珞”,河上、傅奕、苏辙、范应元等作“落落”,唐玄宗、杜光庭、吴澄、张嗣成等作“硌硌”。两“若”字,河上、傅、范同马王堆本,作“若”。王及诸唐本作“如”。《后汉书·冯衍传》:“不碌碌如玉,落落如石。”李注:“玉貌碌碌,为人所贵;石形落落,为人所贱。”琭琭、碌碌,玉美貌。珞珞、落落,石恶貌。

【今译】

自古以来得到“一”(道)的:天得到“一”,因而清明;地得到“一”,因而稳定;神得到“一”,因而灵验;溪谷得到“一”,因而充盈;万物得到“一”,因而滋长;侯王得到“一”,因而做天下首领。推而言之,假如说天没有这样清明,恐怕就要破裂;假如说地没有这样稳定,恐怕就要崩圯;假如说神没有这样灵验,恐怕就要消失;假如说溪谷没有这样充盈,恐怕就要枯竭;假如说万物没有这样滋生,恐怕就要毁灭;假如说侯王没有做好领导工作,恐怕就要灭亡。所以贵必定以贱为根本,高必定以下为基础。因此侯王自称为“孤”、“寡”、“不谷”。这大概就是“贵以贱为根本”,难道不是这样的吗?所以千方百计地追求荣誉,必定得不到荣誉。因此既不要求琭琭晶莹像美玉,也不要求珞珞坚硬像山石。

第40章

【原文】

反者道之动,强者道之用(1)。天上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2)。

【题解】

这一章,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动”的命题,指出“道”向着跟它相反的方面变化、运动,这是一条辩证法的重要原则。他又提出“弱者道之用”的命题,把“弱”向“强”的转化绝对化,这就陷入了循环论和宿命论的泥坑。最后提出“有生于无”的唯心主义观点,对魏晋玄学,宋明理学,都有直接影响。

注释:

(1)诸通行本皆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互相校补,可以写作“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甲本“反也者”三字损掩,乙本“弱也”二字损掩。朱谦之说:“反,复也,此《易》义也。《易·复彖》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杂卦传》曰:'复,反也。’《乾彖传》曰:'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泰彖》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反即复也。故《老子》曰:'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云云,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又曰:'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此复之即返而归之也。'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此待其远而后反也。

反自是动,不动则无所谓反,故曰:'万者道之动。’反自是逆,逆而后顺,故:'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又'弱者道之用’,盖得《易》之《坤》者也,《乾》藏于《坤》,故曰弱。《易》曰:'潜龙勿用,’而《老子》言无用之用,是道之用。”高亨说:“反,旋也,循环之义。《荀子·赋篇》:'攭兮其相遂而反也。’王念孙曰:'反,亦旋也。’(见《读书杂志》)”又说:“道善利万物而不用,是以弱为用也。”

(2)马王堆本乙本及傅、范、开元、敦煌、古观楼、《道德真经》等悉如此。河上、王弼与广明、景福等,“之”字作“万”。马王堆本甲本,只残留一“天”字,余均损掩。马叙伦说:“弼注曰'天下之物皆有以生’,是王亦作'之物’。今作'万物’者,后人据河上本改也。”朱谦之说:“首章'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以无名与有名对,天地与万物对,始与母对。此章亦言有无,则'天下万物’,当作'天地万物’,于义为优。”录备考。

【今译】

反复(循环)是“道”的运动,柔弱是“道”的作用。天下万物,生于具体的事物(有),而具体事物,却由无形之象的“道”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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