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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851 ~~~~ 860​

八五一 全书处汇核上年十至十二月全书内缮写讹错并总裁等记过次数清单

八五一 全书处汇核上年十至十二月全书内缮写讹错并总裁等记过次数清单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全书处遵将乾隆四十六年十月初起至十二月底止呈进过全书六次,内缮写讹错奉旨记过之处,除总纂官纪昀等、总校官陆费墀前经奉旨免其议处毋庸开送外,应将应行汇核之总裁、总阅、提调、总校、分校逐次填注,又总裁和<珅>、梁<国治>覆阅奏明记过之处,一并填注,统行开具于后。

一、《王子安集》内「气凌彭泽之樽」句,「泽」讹「蠡」;又「尝谓奉琴巵于北牖」句,「牖」讹「牗」;又《九成宫颂》下漏写「并序」二字;又「舣龙舟而罕迨」句,「舣」讹「(舟羲)」。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曹锡龄记过八次。

一、《范德机诗集》内《至夏庄怀平坡旧游》,「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明文衡》内「臣知陛下洞烛之矣」句,「烛」讹「瞩」;又「犹能糜人之国」句,「糜」讹「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四次。

一、《刘彦昺集》内撰人名「杨维桢」,讹写作「杨廉夫」,共五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十次。

一、《刘彦昺集》内,撰人名「杨维桢」,讹写作「杨廉夫」,共四处。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真按:才隔一条,标点便有不同?前条为连读,此却加逗。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八次。

一、《白石山人逸藁》内「可怜人度可怜宵」句,「宵」讹「霄」。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周<煌>阅。

一、《浪语集》内「短篷负长虹」句,「篷」讹「蓬」。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二次。

一、《海壑吟稿》内「拟伴青藜返故州」句,「州」讹「洲」。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道园学古录》内「莫厌羹鱼斫尾赪」句,「赪」讹「(赪去贞改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王学海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道园遗稿》内「龙吟微应读书声」句,「声」讹「灯」。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本堂集》内「走不离乡千里鱼」句,「鱼」讹」。余」。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楚词补注》内「蛾眉曼只」句,「蛾」讹「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曹锡龄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庄<存与>阅。

一、《楚词补注》内「商风肃而害生兮」句,「商」讹「啇」;又「蝉」字,讹从女旁作「婵」。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曹锡龄记过四次。

一、《宝章待访录》内「汉河间献王购书必录古简」句,「献」讹「宪」。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麒记过二次。

一、《尚书故实》面签「子部」讹写作「经部」。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渊颖集》内「蜚扬恨不鸟两翅」句,「翅」讹「趐」。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书小史》内「戴颙字仲若」句,「仲」讹「孝」;又「杭州钱唐人」句,讹「河南阳翟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李荃记过四次。

一、《毛诗集解》面签「经部」讹写作「集部」,共二册。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广东通志》内标题「梁」字讹写作「陈」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南北史合注》内题前脱写「四夷」标题。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缪晋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南北史合注》内「立为皇太子」句,「皇」讹「王」;又「为太子詹事」句,「太」讹「大」;又徐摛「摛」字讹「擒」;又「或棹扁舟」句,「棹」讹「掉」;又「傅粉施朱」句,「傅」讹「传」;又《恩幸上》标题脱「上」字;又《恩幸下》标题脱「下」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缪晋记过十四次。

一、《庾开府集笺注》内「陈江总集」句,「陈」讹「梁」;又「汉枚乘传」句,讹写作「汉枚乘维傅」;又「曹植求自试表」句,讹作「曹植上文章表」。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潘庭筠记过六次。

一、《庾开府集笺注》内「魏何宴《景福殿赋》」句,「魏」讹「晋」;又「汉陆贾传」句,「陆」讹「陵」;又「溟池九万里」句,「池」讹「地」;又「寡妇曰孀」句,「曰」讹「不」;又「郦道元《水经注》云」句,落去「道」字;又「日拂于扶桑」句,「扶」讹「拂」。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六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十二次。

一、《忠肃集》内「隔墙竚立情如痴」句,「痴」讹从俗写作「痴」。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华阳集》内「而汉文践阼」句,「阼」讹「祚」;又「无愧谥号」句,「谥」讹「谥」;又「鹴裘典尽终讳寒」句,「鹴」讹「骦」。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二次。

一、《剑南诗槀》内「杯残炙泠正悲辛」句,真按:疑当作冷(杯残炙冷正悲辛也)。「炙」讹「(炙去火改肉)」;又「此身老健更谁如」句,「如」讹「知」;又「盘设灵苗匕箸香」句,「匕」讹「七」。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戴衢亨记过六次。

一、《针灸甲乙经》面签「子部」讹写作「集部」。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毘陵集》内「相支撑枕藉者」句,「藉」讹「籍」。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朱攸记过二次。

一、《史记索隐》内「乌号之雕弓」句,「乌」讹「鸟」。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王允中记过二次。

一、《北郭集》内「前驱牛骡后(痝去疒改厂)承」句,「(痝去疒改厂)」讹「庞」。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陵阳集》内「篮舆转陂路」句,「篮」讹「蓝」。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通鉴释文辩误》内「拓跋」,「跋」字讹写作「拔」。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袁文邵记过二次。

一、《芥隐笔记》内《滕王阁序》,「序」字讹写作「记」,共二处;又「华林园马射赋序」句,落去「园」字、「序」字。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八次。

一、《石田文集》内「丹铅此去不须图」句,「铅」讹「船」;又「千里渒水入荒陂」句,「陂」讹「陵」。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高中记过四次。

一、《野古集》内「剩种梅花构吟屋」句,「剩」讹「(剩去月改贝)」;又「雕笼宁似旧汀洲」句,「洲」讹」。州」;又「身系雕笼翠羽摧」句,「系」讹「系」。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六次。

一、《白云樵唱集》内「笠泽天寒骑影深」句,「深」讹「清」。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王嘉曾记过二次。

一、《曹祠部集》内「桃花夹岸杳何之」句,「杳」讹「香」。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玉堂杂记》内「久无雨则涸」句,「雨」讹「两」。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士云>阅。

一、《万首唐人绝句》内「千里嘉陵江水声」句,「声」讹「深」;又《裴令公席上赠别梦得》题下漏载白居易名;又《出宫人》二首,「宫」讹「官」;又「铜雀春深锁二乔」句,「乔」讹「桥」;又「宫人拍手笑相呼」句,「宫」讹「官」;又《明神》诗后,重出《汉宫》诗一首。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六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二次。

一、《万首唐人绝句》内脱写「几个春来无泪痕」一句,此系全句脱写,非寻常讹脱可比。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五次。

一、《珊瑚钩诗话》内「扬雄作太玄以准易」句,「太」讹「大」;又「班孟坚作《两都赋》」句,「两都」讹「二京」;又陆机,「机」字讹「衡」。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张虎拜记过六次。

一、《梅溪后集》内「桂魄渐看成半璧」句,「璧」讹「壁」。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高中记过二次。

一、《梅溪后集》内「兼联小阮之名」句,「小」讹「少」。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裴谦记过二次。

一、《秋涧集》内「睦婣任恤之方」句,「睦婣」二字倒置。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于鼎记过二次。

一、《秋涧集》内「条桑采藚仆天当」句,「藚」讹「卖」;又「美人睡起未全忺」句,「忺」讹「掀」;又「独游初不为良辰」句,「辰」讹「晨」;又「展尽画图还自惜」句,「尽画」二字倒置。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汪锡魁记过八次。

一、《中州集》内「谁人肯似边居士」,「边」字涂抹未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林蕙堂全集》内「遇华亭而听鹤」句,「亭」讹「庭」;又「媿乏八叉之才」句,「叉」讹「又」;又「妬益蛾眉」句,「蛾」讹「娥」;又《怀旧》诗序后原本有七言律诗四首,与后第十七卷中复出,谨加案删正;又「割肉犹然遗细君」句,「遗」讹「为」。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卜维吉记过十次。

一、《林蕙堂全集》内「浮云箫鼓烟花泠」句,【真按:疑当作冷(浮云箫鼓烟花冷)】。「箫」讹「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卜维吉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沈<初>阅。

一、《拾遗录》内「又处夫材与不材之间」句,「与」讹「不」。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汪(上旦下永)记过二次。

一、《遂初堂书目》内「陆贾新语」句,「语」讹「话」。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镛记过二次。

一、《重编琼台藁》内「西风黄菜叶干时」句,「干」讹「亁」;又「安得江霞映日乎」句,「日」讹「目」;又「茭蒲尽处落鸿轻」句,「茭」讹「菱」。总抆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六次。

一、《诗话补遗》内「蝇成市于朝,蚊成市于夕」下,漏注「同上夏日」四字;又「醴泉有故源,嘉禾有旧根」下,漏注「同上」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范鏊记过四次。

一、《湖广通志》内,脱去「之」字,涂抹未挖;又《人物志》下漏载「文苑」二字;又「南史宗少文传」句,「宗」讹「宋」,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八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八次。

一、《湖广通志》内「弃妻为之欷歔」句,「欷歔」二字倒置。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湖广通志》内「翠牙穿裛桨」句,「桨」讹「浆」。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湖广通志》内「三湘愁鬓逢秋色」句,「鬓」讹从俗写作「鬂」。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湖广通志》内「卢橘花开枫叶衰」句,「卢」讹「芦」。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

一、《南宋院画录》内「钱唐厉鹗撰」,「撰」字讹写作「辑」,共二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南宋院画录》内「钱唐厉鹗撰」,「撰」字讹写作「辑」。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说苑》内「翙翙其羽」句,「翙翙」讹「哕哕」;又「诛少正卯于两观之下」句,「两」讹「东」。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缪晋记过六次。

一、《所安遗集》内「筠篮日暮挑菜葵」句,「篮」字挖未填。总校官缪琪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山堂肆考》内,阮籍「籍」字讹写作「藉」。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田尹衡记过二次。

一、《山堂肆考》内「而又有正则灵均之称者」句,「称」讹「穪」;又「宋谢灵运」,「宋」字讹「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四次。

一、《山堂肆考》内「陈鸿《长恨歌传》」句,脱去「传」字;又「伟长」,「长」字讹写作「臣」;又「徐陵字孝穆」句,「孝」讹「道」。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山堂肆考》内「宋宗炳字少文」句,「宋」讹「晋」;又「则棹小舟归」句,「棹」讹「掉」。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山堂肆考》内「先墨数升」句,「升」讹」。觔」;又「有就颜避跖之叹」句,「跖」讹「妬」;又「宋周颙」句,「宋」讹「晋」;又崔珏《水晶》诗前半用冰、胜、凝三字为韵,后半用簪、襟二字为韵,「簪」讹「升」。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徐孝穆集笺注》内「烈士传」句,「烈」讹下列」;又「晋太元中」句,「元」讹「原」;又「张衡之所曾赋」句,「曾」讹「会」。又「曾名巧笑」句,「曾」讹「会」;又「嫣然一笑」句,「嫣」讹「娇」;又「裁变槐榆,并赈宗戚,南茨大麓」三句,挖补未填;又「魏何晏《景福殿赋》」句,「魏」讹「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十一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四次。

一、《李义山文集笺注》内「晋羊祜传」句,「祜」讹「佑」。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李<绶>阅。

一、《李义山文集笺注》内「常惧虎皮之诮」句,「虎」讹「武」;又「汉萧何传」句,「萧」讹「箫」;又「若玉山之将颓」句,「颓」讹「崩」;又「伐云梦之竹以为笛」句,「伐」讹「代」;又「此陵所以仰天椎心而泣血也」句,「天」讹「大」;又「义山虱赋」,「赋」讹「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十二次。

一、《尧峯文钞》内「景陵践阼承平中」句,「阼」讹「胙」。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静思集》内「美人楼上歌回文」句,「文」讹「纹」;又「心折孤村反哺乌」句,「反」讹「返」。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潘奕隽记过四次。

一、《咏物诗》内「鬓雪冷侵霜斧落」句,「冷」讹「泠」。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澹庵文集 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网山集》面签漏写「集部」二字,共二处。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文忠集》内「藩篱被触突」,「藩」讹「籓」;又「谁言杭苇游」句,「杭」讹「航」;又「忆见奇童髧两髦」句,「髧」讹「髡」;又上书一首,「书」讹「记」。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八次。

一、《通鉴续编》内「北齐」、「北周」二句倒置。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孙球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元明事类钞》内「幅员之广」句,「员」讹「(巾员)」,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四次。

一、《元明事类钞》内「吴仲圭也」句,「吴」讹「胡」;又「风鬟雾鬓」句,「鬓」讹从俗写作「鬂」,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三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六次。

一、《中说》内「孔稚珪」「稚」字讹「雉」;又「谢朓浅人也」句,又小注「朓字玄晖」,「朓」俱讹「眺」;又「江总诡人也」句,小注「字总持」,「总」俱讹「摠」。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五次,分校官雷纯记过十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青毡不振」句,「毡」讹从俗写作「毡」。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张焘记过二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延晖阁赋」句,又「命其阁曰延晖」句,「晖」俱讹「挥」。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袁门矮屋凄」句,「凄」讹「栖」。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三次。此系总阅周<煌>阅。

一、《荥阳外史集》内「海上人家叹扊扅」句,「扊扅」二字俱讹缺点;又「为言形胜似商颜」句,「颜」讹「岩」;又「圯桥」,「圯」字讹「杞」。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六次。

一、《文宪集》内「道术散」句,「术」讹「(术去亍改攵)」。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镕记过二次。

一、《文宪集》内「遂留主祈禜之事」句,「禜」讹「荣」。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章宗瀛记过二次。

一、《鲍明远集》内附《赠鲍侍郎》一首,应低一格,讹作顶格写。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易璇玑》面签漏写「经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圭峯集》内「一笑浮生逐稻粱」句,「粱」讹「梁」。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松乡集》内「萧史凤归云缥缈」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至正集》内「试从水面照华颠」句,「颠」讹「巅」。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二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

一、《怀麓堂集》内「旧事逢人说」句,「旧」讹「(旧中艹下加吅)」;又「坐来霜鬓几茎添」句,「鬓」讹从俗写作「鬂」;又「先朝故事非今日」以下四句,系七律一首,讹作另行。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六次。

一、《怀麓堂集》内「如皇庄田土」句,「庄」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吕氏家塾读诗记》内,陆玑「玑」字讹写作「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元诗选初集》内「井梧风老叶声干」句,「干」讹「(车乞)」;又「不分西风霜叶脱」句,「分」讹「忿」;又「深宫昼日垂珠箔」句,「珠」讹「朱」;又「人生聚合等云萍」句,「萍」讹「浮」;又「檥岸舟轻不动波」句,「檥」讹「(木羲)」。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十次。

一、《元诗选 二集》内「昔年奎壁聚星图」句,「壁」讹「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二次。

一、《天隐子》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镛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席上腐谈》内「陶隐居真诰所述」句,「诰」讹「语」。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阅达<椿>阅。

一、《马政纪》面签漏写「史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池北偶谈》内「曰石帆者」句,「帆」字挖补未填;又「彭渊才恨曾子固不能诗」句,「彭」讹「刘」;又《兽种篇》后重出《官衔》一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六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

一、《陵阳集》面签漏写「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内,子瞻「瞻」字讹写作「赡」。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内「迎佛骨于凤翔」句,「翔」讹「(翔去羊改半)」。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面签漏填「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癸辛杂识前集》内「苏子卿啮雪啖毡」句,「毡」讹从俗写作「毡」。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雷纯记过二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梅村集》内标题多写「赞」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张虎拜记过二次。

一、《梅村集》内标题多写「祭文」二字;又「烽火苏台吊伍胥」句,「苏」讹「胥」。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学林》内「宋玉文曰」句,「文」讹「赋」;又「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二句,「花」讹「霞」,「杨柳」讹「野水」。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古梅遗稿》面签漏写「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泊庵集》内,《瑞应赋》「赋」字讹写作「诗」;又「而献赋曰」句,「赋」讹「诗」;又「败屋数椽」句,「椽」讹「掾」。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诗传诗说驳异》内「管叔封于邶」句,「叔」讹「尗」,共九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九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十八次。

一、《南阳集》内「一笼丹实寄间人」句,「丹」讹「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襄毅文集》内《菊庄入咏》「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画史会要》内「自称烟波钓叟」句,「叟」讹「(上由下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甄松年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画史会要》内,杨维干「干」字讹「翰」;又「林逋北宋人」句,「北」讹「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甄松年记过四次。

一、《曝书亭集》内,士祯,「祯」字讹「正」,共二处;【真按:前方甫有上奏云上字缺笔避,下字全避,(1467-1468页)此祯避为正乃胤禛故也.又多将崇祯改成崇正者,王士祯而为王士正者,而今又以此为误,以为记过之资,不亦谬乱乎?】又徐贲,「贲」字讹「蕡」;又「舍人舒膝方昼寝」句,「昼」讹「画」。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八次。

一、《宋诗钞》内「盘中鹅炙亦肥甘」句,「炙」讹「(炙去火改肉)」;又「岁课非无术」句,「术」讹「木」;又「偎柳傍桃斜欲坠」句,「偎」讹「隈」;又「吴之振编」,「编」字讹「撰」,共十六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九次,分校官刘源溥记过三十八次。

一、《妙绝古今》内小注「泰族训原本」讹作「泰(族去矢改夫)一训」,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德<保>阅。

一、《宝晋英光集》内「跋羲献帖」;「羲」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刘宾客嘉话录》内「宋谢灵运」,「宋」讹「晋」。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锡魁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在轩集》内「百万亿铁围之山」句,「铁」讹「铁」。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邱桂山记过二次。

一、《权文公集》内「身随猿鸟在深山」句,「鸟」讹「乌」。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刘源溥记过二次。

一、《郡斋读书后志》内「卒年四十一」句,「四」讹「三」;又「范阳人」句,「范」讹「洛」。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朝野佥载》内「杨盈川侄女」句,「川」讹「州」;又「开元中萧颖士」句,脱去「萧」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秦瀛记过四次。

一、《豫章文集》内「福兮祸所伏」句,「祸」讹「福」;又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高中记过四次。

一、《古诗镜》内「张籍」,「籍」字讹写作「藉」;又「刘桢骨干自饶」句,「桢」讹「祯」;又「明陆时雍编」,「编」字讹「撰」,共五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十四次。

一、《古诗镜》内标题《萧史曲》,又「萧史仙童处」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孙溶记过四次。

一、《唐诗镜》内「开元中之涣与王昌龄、高适齐名」句,「之涣」二字倒置。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唐诗镜》内「却思皇坟立人极」句,「却」字空白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张焘记过二次。

一、《唐诗镜》内「残灯无焰影幢幢」句,「幢幢」讹「憧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周鋐记过四次。

一、《唐诗镜》内「眼底桃花酒半醺」句,「醺」讹「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吴绍昱记过二次。

一、《圭塘小藁》内「顾婉娈之蛾眉」句,「蛾」讹「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徐立纲记过二次。

一、《圭塘小藁》内「柳梢烟重谪春娇」句,「梢」讹「稍」。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补笔谈》内「皆当摘入枳壳条」句,「摘」讹「樀」。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东田遗稿》内「咫尺徂徕有路经」句,「经」讹「通」。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竹岩集》内「山分晴翠入诗清」句,「清」讹「澄」;又「吹送扬花满院飞」句,「吹送」二字倒置。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蟫精隽》内「女能窥宋不劳施」句,「能」讹「论」。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蟫精隽》内「遂使孤飞一片雪」句,「雪」讹「云」;又「穹庐斜转氍毹月」句,「穹」讹「穷」。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蟫精隽》内「尝与杨眉庵、孟载颉颃」句,「颃」讹「顽」。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二次。

一、《蟫精隽》内「隋宫云」句,「隋」讹「随」。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扬子云集》内「殪而逢蜾蠃」句,「蠃」讹「臝」。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父(文)记过二次。真按:牛稔文.此系总阅尹<壮图>阅。

一、《扬子云集》内「天子之乐也」句,「子」讹「下」。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二次。

一、《真迹日录》内「空余金薤琳琅屑」句,「薤」讹「虀」。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季学锦记过二次。

一、《曲江集》内「复尔共舟航」句,「航」讹「舫」。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经外杂抄》内「东曹掾」,「掾」字讹「椽」。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须溪四景诗集》内「素娥空带九秋霜」句,「娥」讹「蛾」。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此系总阅达<椿>阅。

一、《义丰集》内「春行秋令纪当时」句,「行」讹「得」。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沈凤辉记过二次。

一、《演繁露》内「户外昭容紫袖垂」句,「紫」讹「舞」;又续集内「唐王之涣」句,「之涣」二字倒置;又「梁沈约」,「梁」讹「宋」。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史纠》内《梁颢传》,「颢」字偏写。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邹奕孝记过二次。

一、《六经图释,马名》内,「驖」字讹从金旁作「铁」。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季学锦记过二次。

一、《端明集》内,《望春词》,「词」讹写作「祠」;又「茂陵异日求遗草」句,「陵」讹「林」。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刘图南记过四次。

一、《复古诗集》内「岂物琅琊(扌卖)换駼」句,「駼」讹「騊」。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易裨传》内「谓易尽在于是」句,「尽」字涂抹未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李荃记过二次。

一、《御批资治通鉴纲目》内「而桓谭以为绝伦」句,「桓」讹「恒」。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次。

一、《皇清职贡图》内二页后六行墨污未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标题补注蒙〔求〕》内「为其可以黄可以黑」句,「黑」讹「墨」;又「彦国吐屑」句,「屑」讹「(尸八月)」;又「郭泰字林宗」句,「泰」讹「秦」;又「不喜弋猎」句,「弋」讹「戈」;又「世名清廉」句,「世」字挖补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九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十次。

一、《菽园杂记》内「旧以无字一面为阳」句,「旧」讹「(旧中艹下加吅)」;又「日食活羊一腔」句,「腔」讹「羫」;又「看予度石桥」句,「度」讹「渡」。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三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六次。

一、《麈史》内「杜审,子美祖也」,「祖」讹「父」。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汪(上旦下永)记过二次。

一、《石田诗选》内「隅目晶荧耳竹批」句,「批」讹「披」;又「楚骚尚矣」句,「楚」字挖补未填;又「耿耿鳏睛觉夜长」句,「睛」讹「晴」。总校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闵惇大记过六次。

一、《石田诗选》内「平生结好惟鸥鸟」句,「鸥」讹「沤」。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闵惇大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尹<壮图>阅。

一、《高氏三晏诗集》内「天年高迈二疏傅」句,「傅」讹「传」;又人名下「原本阙里居官爵」,漏注「阙」字,共九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十次,分校官石鸿翥记过二十次。

一、《北游集》内「弦上繁阴暑气侵」句,「侵」讹「清」。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周兴岱记过二次。

一、《易斋集》内「屈身穹庐」句,「穹」讹「穷」。总校官杨懋记过一次,【真按:疑当作杨懋珩,脱一珩字!】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

一、《无锡县志》内「谓才绝画绝痴绝也」句,「痴」讹从俗写作「痴」。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罗修源记过二次。

一、《山村遗稿》内「恐惊沙上白鸥眠」句,「眠」讹「赋」。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严福记过二次。

一、《古列女传》内「匪怒伊敎」句,「伊」讹「匪」;又「成帝常微行」句,「帝」讹「童」;又「右扶风梁伯鸾之妻」句,「鸾」讹「淳」。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六次。

一、《广陵集》内小注「满子权诗附」句,「权」讹「权」;又「黑胆赤心男子事」句,「胆」讹「胆」;又标题《藏芝赋并序》句,脱去「并」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儒林宗派》内小注「无繇子」句,「子」讹「父」。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两宋名贤小集》内「王乔过凫可生楫,萧史鸣凤徒纷如」二句,「乔」讹「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康仪钧记过四次。

一、《玉台新咏》内「万户千门」句,讹作「千门万户」。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次。

一、《书史会要》内「字子政」句,「政」讹「正」;又「号淮海居士」句,「号」字挖补未填;又杨维桢「桢」字讹写作「贞」。总校官朱钤记过七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五百家注柳先生集》内「故佩韦以自缓」句,「缓」讹「安」。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孙希旦记过二次。

一、《文山集》内「山中自赋诗一首」,原本阙首句,未注「阙」字。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文山集》内「恭惟某官」句,「恭」讹「共」;又「终日戚戚忍羁旅」句,「羁」字挖补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六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图书编》内小注「芉姓子爵」句,「芉」讹「芋」。真按:疑当作芈字.芈姓子爵,芈讹芋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二次。

一、《楚辞章句》内「九章章句第十六」句,脱一「章」字。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忠贞录》内「仰止如公不可攀,九族顿虚精化碧」二句,「攀」讹「虚」,「虚」讹「攀」。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四次。

一、《明皇杂录》内「适朕因阅近日大臣章疏」句,「疏」讹「跪」;又「罗列于帐前」句,重写「于」字;又「汝速计家事」句,「速」讹「连」;又「又于汤中垒瑟瑟」句,「瑟瑟」讹」。琴瑟」;又「连云太师」句,「太」讹「天」。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五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十次。

一、《汉武帝内传》内「向不持来耳」句,「持」讹「特」;又「王母命侍女」句,脱去「母」字;又「此是西胡康渠王所献」句,「胡」讹「湖」。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六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柳河东集注》内「妇人丧髻」句,「髻」讹「(上髟下告)」。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柳河东外集注》内「出刘义庆世说」句,讹作「刘庆仪」。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冯敏昌记过四次。

一、《野航附录》内「楚聘寻常来北郭」句,「郭」字挖补未填;又「醉眠多是任天真」句,「任」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四次。

一、《孙可之集》内「仰贻(眙)俯骇」句,「眙」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五次,分校过(官)陈木记过二次。

一、《大雅集》内「弦索蚕缫绿水丝」句,「弦索」讹「弦素」;又「何人能制柘黄衣」,「柘」讹「枯」。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卜维吉记过四次。

一、《太平寰宇记》内「王绩,龙门人」,「续」讹「续」。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胡敏记过二次。

一、《李义山诗集》内「上清沦谪得归迟」句「「沦」讹「论」;又「鸾鹊天书湿紫泥」句,「书」讹「喜」;又「嗟余听鼓应官去」句,「鼓」讹「故」。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戴联奎记过六次。

一、《世说新语》内「宋刘义庆撰」,「刘」讹「王」。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二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世说新语》内「眼如点漆」句,「漆」讹「(氵(上来下水))」;又「宋刘义庆撰」,「刘」讹「王」,共三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四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八次。

一、《书画题跋记》内,「明郁逢庆撰」,「撰」字讹写作「编」。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二次。

一、《书画题跋记》内「明郁逢庆撰」,「撰」字讹写作「编」,共三处;又「木客潜窥古灶丹」句,「灶」讹从俗写作「灶」。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八次。

一、《锦绣万花谷 前集》内,「江南无别信」句,「南」讹「海」;又「皮日休《桃花赋序》云」句,「桃」讹「梅」。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四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锦绣万花谷 前集》内,「自投汨罗死」句,「汨」讹「泊」;又「陶弘景」,「弘」讹「洪」;【真按:怎么可能写这个弘,必是新排印时所定,而原奏应系缺笔讳也.】又「良工锻炼凡几年」句,「锻」字挖补未填;又后集内「咏南山于周雅」句,「南」讹「西」;又「焦先莫知所出」句,「先」讹「光」;又「潘岳为河阳令」句,「河」讹「阿」;又小注「世说」讹「说苑」;又「唯有韩陵一片石」句,「片」讹「井」;又「环堵之室」句,「堵」讹「(土瞿)」;又「周庾信」,「周」讹「隋」;又续集内「长安巧手丁缓者」,「缓」讹「谖」,共二处;又「北富南贫」条下,漏写阮咸之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六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二十四次。

一、《琴史》内,「陶弘景」脱去「弘」字,【真按:怎么可能用弘字,原文必是缺笔.而之所以有此脱字,想也是为避讳挖改而忘了填故尔.】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还山遗稿》内漏注「失题」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五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广弘明集》「华渚降祥」句,「渚」讹「绪」。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曾炳记过二次。

一、《广弘明集》面签「广」讹「唐」。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元音》内「谁有勋名记太常」句,「太」讹「大」;又「杨维桢」,「桢」字讹写作「祯」。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四次。

一、《石洞集》内《大王庄行》,「庄」字讹从俗写作「庄」,共三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朱攸记过六次。

一、《迪功集》内第十四页误钉在十五页之后。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二次。

一、《姚少监诗集》内「烟坐曙色低」句,「曙」讹「(目署)」。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文房四谱》内「陶弘景字通明」,【真按:此弘字原文应有缺笔!不再一一案注.】原本讹作「字彦通」;又「郦道元《水经》云」句,脱去「道」字;【真按:疑当作水经注.郦氏所作乃注,非经也.】又「陷水可脱」句,「陷」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楚辞后语》内「瓠子决兮将奈何」句,「瓠」讹」。刳」。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范来宗记过二次。

一、《默斋遗稿》内「又闻为义庄」句,「庄」字讹从俗写作「庄」,共二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王汝嘉记过四次。

一、《四六话》内「怜其意而留之」句,「怜」讹「怜」。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徐步云记过二次。

一、《孝诗》内「王僧孺」,「孺」字讹写作「儒」。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秦泉记过二次。

一、《唐音》内小注「论语」,「语」字挖补未填;又「卢照邻字升之」句,「升」讹「杲」;又「双阙连甍垂凤冀」句,「甍」讹「(甍去瓦改昆)」。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六次。

一、《唐音》内「自号玉溪子」句,「玉」讹「王」;又「大藏经云有九次」句,下漏写「禅定饭熟麻,乃谓胡麻也」二句;又「浔阳江上不通潮」句,「江」字空白未填;又「蒲海晓霜凝马尾」句,「凝」字空白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六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八次。

一、《唐音》内「洞房深锁碧窗寒」句,「锁」字挖补未填;又漏写《春怨》诗一首;又板心破损三页未补;又「仙漏夜沉沉」句,「夜」字挖补未填;又「三十六宫土花碧」句,「土」讹「吐」。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十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二十七次。

一、《湛然居士集》内「寓迹尘中」句,「寓」讹「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施培应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梅岩文集》内「是以有田游岩膏肓之论」句,「肓」讹「盲」;又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江村销夏录》内「会稽杨维桢也」句,「桢」讹「祯」。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孙球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归田类稿》内「其它若太史司马迁」句」「司马」二字挖补未填;又「殿廷白昼堕青蜺」句,「堕」讹「随」。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一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钦定西域同文志》面签「经部」,讹写作「史部」。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古今注》内「淮南子」句,「子」讹「王」。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圜容较义》内墨污未补。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陈际新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蔡<新>阅。

一、《白云集》内「归去午桥非旧日」句,「旧」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杜诗详注》内「景纯仙篇」句,讹用朱写;又「哀二世赋」句,「哀」讹「袁」;又「庾信文」句,「文」讹「赋」。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六次。

一、《杜诗详注》内「傅玄诗」句,「傅」讹「传」;又「兰亭序」句,「序」讹「记」;又「江淹诗」,「淹」字讹「掩」。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许兆椿记过六次。

一、《史传三编》内「卞壸」,「壸」字讹「壶」;又《名臣传》二十四、二十五两条,多写「历代」二字;又苏轼下漏注「弟辙」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史传三编》内「为人美须髯」句,「须」字挖补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次。

一、《子略》内「太尉善其言」句,「尉」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胡予襄记过二次。

一、《至大金陵新志》内「刘勰」,「勰」字讹写作「(思劦)」。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木记过二次。

一、《香祖笔记》内「盘姗勃窣上金堤」句,「金堤」上讹空一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二次。

一、《香祖笔记》面签漏写「子部」二字,共二处。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西陂类稿》内「朱彝尊」,「朱」字讹「金」;又「须知口腹难为操」句,脱去「为」字;又王士祯「祯」字讹「正」;又「六椀七椀余黑甜」句,「甜」讹「(甘舌)」;又「案头险韵公先探」句,「案」字空白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九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次。

一、《弘明集》内「蜾蠃负之」句,「蠃」讹「臝」;又「罄折之恭内」,「恭」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胡予襄记过四次。【真按:此弘字原文应有缺笔!不再一一案注.】

一、《五峯集》内「三年隔江潭」句,「潭」字挖补未填;又「南宫空说晋诸陵」句,「陵」讹「侯」。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邱桂山记过四次。

一、《皇甫司勋集》内,「东郭山庄」,「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本事诗》内「我与汝结今生缘」句,「生」讹「身」。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麟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雅颂正音》内「虚游绝胜广塞居」句,「居」讹「宫」。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史记正义》内「以棹船为黄头郎」句,「棹」讹「濯」;又「赍金百斤」句,「金」字挖补未填;又「烈士徇名」句,「烈」讹「列」;又「宁生曳尾涂中乎」,「涂」讹「泥」。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八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八次。

一、《甘肃通志》内「列女」,「列」字讹「烈」。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菼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甘肃通志》内「周庾信」,「周」讹「梁」。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菼记过二次。

一、《文选》内「岁将暮时既昬」句,「将」讹「既」;「相如末至居客之右」句,「末」讹「未」;又「张华字茂先」句,「茂」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七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六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文选》内「采英奇于仄陋」句,「仄」字挖补未填;又「将挂风人彼其之讥」句,又小注「彼其之子」句,「其」俱讹「已」;又「鬼瞰其室」句,「瞰」讹「(日敢)」。又「堆案盈机」句,「堆」讹「推」;又「瞻星比婺」句,「比」讹「北」;又「子无良媒」句,漏写「无」字;又「践椒涂之郁烈」句,「践」字挖补未填;又「良会夫妇之道」句,「良」字挖补未填;又「平子名衡」句,「名」讹「各」;又「为父买官尚方」句,「尚」讹「向」;又「且足下昔以单车之使」句,「且」讹「具」。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十四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十四次。

一、《丹铅总录》内「假贼手以戕忠臣」句,「戕」讹「(片戈)」;又「紫电青霜」句,「青」讹「清」,共二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王璸记过六次。

一、《丹铅总录》内「嗟尔穹庐子」句,「穹」讹「穷」;又续录内「大破贼」句,「大」讹「太」,共三处。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丹铅总录》内「谢惠连雪赋」句,讹作「谢希逸」。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袁文邵记过四次。

一、《丹铅摘录》内「韩偓诗」句,「偓」讹「渥」;又「梁简文咏月诗」句,「简」讹「蕳」。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丹铅余录》内「自土沮漆」句,「沮漆」二字倒置,共三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六次。

一、《诚斋集》内「高卧啮毡之类」句,「毡」讹从俗写作「毡」;【真按:前有多处谓毡之俗体为毡,今此毡又为毡之俗矣!】又「回头已度打头峯」句,「峯」讹「风」。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四次。

一、《诚斋集》内「笔床茶灶一渔船」句,「渔」讹「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诚斋集》内「葭管气浮」句,「葭」讹「瑕」;又「须鬓尽白」句,「鬓」讹从俗写作「鬂。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四次。

一、《凭几集》内「山庄留赠」句,又「云峯潦绕午桥庄」句,「庄」俱讹「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四次。

一、《凭几集 续编》内「从来沙苑皆骐骥」句,「骐」讹「奇」。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士云)阅。【真按:当作钱<士云>!钱士云.】

一、《韵石斋笔谈》内「又以为陶贞白书」句,「贞」讹「真」。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六艺之一录》内嵇康「嵇」字讹「稽」,共四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息园存稿诗》内「篮舆傍水寻僧寺」句,「篮」讹「蓝」。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浮湘藳》内「独客思归坐夜寒」句,「客」讹「坐」。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盛惇崇记过二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明皇召李白作宫词」句,「白」讹「孛」;又「区区赋病梨」句,又「作《病梨赋》以自悲」句,「梨」俱讹「黎」。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许兆椿记过六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孟郊字东野」句,「郊」讹「郭」;又「颖免冠谢」句,「冠」讹「官」。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四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向子期《思旧赋序》云」句,「向子期」讹「叔向作」;又「葛洪字稚川」句,「字」讹「宇」。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严福记过八次。

一、《山中集》内「垤鹳鸣何验」句,「鹳」字涂抹未补。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唐诗品汇》内「罗裙玉腕轻摇橹」句,「橹」讹「撸」;又「久(扌弃)野鹤如霜鬓」句,「霜」讹「双」;又「梅妃」讹作「杨妃」;又「何必珍珠慰寂寥」句,「慰」讹「与」;又「共倚一征篷」句,「篷」讹「蓬」;又「管乐有才终不忝」句,「忝」字挖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十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二次。

一、《越绝书》内墨污未补;又「梨蒸不熟」句,「梨」讹「蔾」。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四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污,原文似作汗,据前文径改!】

一、《鲁斋遗书》内《秋寒诗》一首,原阙末联二句,漏脱「同心结」三字。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戴衢亨记过六次。

一、《物理小识》内「水气旺于冬」句,脱「于」字;又「锐起升高」句,「高」讹「堂」;又「共工从鲧」句,「鲧」讹「孙」;又「梅花点舌丹」句,「舌」讹「石」;又「不假种植」句,「植」讹「织」;又「湖州府」句,「府」讹「抚」。覆校官汪镛记过六次,分校官金光悌记过十二次。

一、《物理小识》内「唐李卫公」句,「李」讹「季」。覆校官汪镛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巵林》内「枭以凶叫」句,「枭」讹「凫」;又「军用不竭」句,脱去「军」字;又「池水合成璧」句,「璧」讹「壁」;又「如登春台」句,「登春」二字倒置;又「显于西土」句脱去,注「阙」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朱炘记过二次。

覆勘处:

一、《幔亭集》内「我到山中歇还陟」句,「陟」讹「涉」;又「吴元瀚」脱去「瀚」字;又「送曾人倩归岭南」句,「倩」讹「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汪日赞记过六次。

一、《幔亭集》内,「同心结灯前偷看寸心都折」句,讹显字。又「舞元鹤」下脱写二十字;又「延岑将见通鉴建武五年」句,脱去「通」字;又「临孝存」句,「临」讹「林」。总校官朱钤记过八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十六次。

一、《榕檀问业》内「此是读书窾隙」句,「隙」讹「系」;又「庄周以虚室生白为吉祥」句,「庄周」讹「老聃」;又「那一件是管氏做得」句,脱「氏」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三次,分校官范鏊记过六次。

一、《榕檀问业》内「又岂有太羹玄酒」句,「羹玄」二字倒置;又「慎乃有位」句,脱去「有」字;又「奏蕤宾歌函锺舞大夏以祭山川」句,脱「舞大夏」三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五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十次。(军机处录副奏折)

八五二 四库全书馆进呈《永乐大典》内指出错误并总裁等记过次数清单

八五二 四库全书馆进呈《永乐大典》内指出错误并总裁等记过次数清单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四库馆进呈过《永乐大典》一次,共六十八种,三分计一千二百三十九本,内有指出错误、应记过者一百三十八本,今将总裁、总阅、分校记过次数开后:

《周官新义》卷三内「眚」误「(上生下月)」。总阅李绶抽阅一分,记过一次;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春秋通训》卷六内「聩」误「瞶」,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

《春秋左传谳》卷四内「商」讹「啇」,分校吴裕德记过二次。卷九内「谥」讹「谥」,三分同。分校吴裕德记过六次。

《春秋谷梁传谳》卷一内「伐」字少点,总阅倪承宽记过一次,分校吴裕德记过二次。卷四内「大」误「太」,三分同,分校吴裕德记过六次。

《絜斋家塾书钞》卷三内「逄」误「逢」,三分同,分校庄通敏记过六次。卷十内「如」误「若」,三分同,分校庄通敏记过六次。

《易通变》卷四十内「玄」误「元」,三分同,分校王春煦记过六次。真按:玄原文必有缺笔!又本又避违作元,此又以为误也!则清廷避讳则例是又不一甚矣.清刻本多作元,如郑玄为郑元,玄之又玄为元之又元,此竟以为误矣.

《尚书精义》卷二十三内「戕」「(片戈)」互异,三分同,分校俞大猷记过六次。卷三十一内空白未填,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卷三十八内「偾」误「愤」,三分同。分校俞大猷记过六次。卷四十五内空白未填,一分,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推」误作「惟」,一分,分校俞大猷记过二次。卷四十七内空白未填,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

《金楼子》卷一内「妲」讹「胆」,三分同,分校王增记过六次。卷六内「甜」讹「(甘舌)」,一分,分校王增记过二次;「旧」讹「(旧中艹下加吅)」,一分,分校王增记过二次。

《常谈》卷一内「一」误「二」。总阅庄存与抽阅一分,记过一次;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密斋笔记》卷四内「聩」误「(日贵)」,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画墁集》卷二内「赪」误「頳」,三分同,总裁嵇<璜>抽阅二分,记过二次;分校于鼎记过六次。

《济南集》卷三内「隘」讹「獈」,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五内「曛」讹「(日熏)」,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二内「京」讹「原」,三分同,总阅周煌记过三次,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郧溪集》卷二十七内「箫」讹「萧」,二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四次。

《潏水集》卷十六内「牖」字写不成体,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忠穆集》卷八内「陵」讹「林」,一分;又「明」讹「武」,三分同,分校王增记过六次。

《相山集》附录内「宋王之道撰」应删,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卷九内「棂」讹「醽」,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卷十二内「邻」讹「怜」,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

《云溪居士集》卷一内「晛」讹「睍」,三分同。总阅德保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汪如洋记过六次。

《丹阳集》卷八内「太」讹「夫」,分校邹炳泰记过二次。

《紫微集》卷一内「溥」讹「团」,三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六次。卷七内「暑」讹「署」,二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四次。卷九内「形」讹「音」,三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六次。卷二十七内「县」字填写未全,分校苏青鳌记过五次。卷三十内「凰」讹「凤」,分校苏青鳌记过二次。

《方舟集》卷五内「鹿」讹「马」,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二十三内「澳」少水傍,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烛湖集》卷十八内「更」字少一画,分校邵晋涵记过二次。

《九华集》卷三内「雏」字误写俗体,总阅倪承宽记过一次,分校陈昌齐记过二次。

《臞轩集》卷六内「簸」讹「(上竹下欺)」,二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四次。卷十四内「恐」讹「记」,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卷十六内「皱」讹「绉」,三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六次。

《檆溪居士集》卷三内「甄」字少两点,分校吴鼎雯记过二次。

《南湖集》卷四内「杭」讹「航」,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五内「涵」讹「(氵凾)」,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鹤林集》卷四内「清」误「青」,一分,分校平恕记过二次;「青」、「清」二字俱误,一分,分校平恕记过四次。

《竹隐畸士集》卷四内「神」讹「人」,分校范衷记过二次。

《定斋集》卷九内「甫」误「父」,三分同,分校平恕记过六次。卷二十内「璧」误「壁」,分校平恕记过二次。

《楳埜集》卷九内「璧」讹「壁」,分校许兆椿记过二次。

《伊滨集》卷五内「祠」讹「词」,二分同,分校吴鼎雯记过四次。卷七内「熏」讹「熏」,三分同,总阅倪承宽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吴鼎雯记过六次。卷十一内「洲」讹「州」,三分同,分校吴鼎雯记过六次。

《双溪醉隐集》卷一内「际」字未写好,总阅汪永锡记过一次;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卷四内「舟」讹「(舟少下一点)」,一分,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舟」讹「丹」,一分,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

《紫山大全集》卷六内「辰」讹「晨」,三分同,总阅德保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十四内「作」讹「祚」,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庸庵集》卷七内「宾」讹「鱼」,分校庄承籛记过二次。

《江湖后集》卷十内「扬」讹「杨」,三分同,总裁曹<文埴>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邵晋涵记过六次。卷二十内「鹃」讹「鹘」,分校邵晋涵记过二次。

以上,总裁嵇<璜>共记过二次,曹<文埴>共记过一次;总阅德保共记过二次,周煌共记过三次,庄存与共记过一次,汪永锡共记过一次,李绶共记过一次,倪承宽共记过三次;分校庄承籛共记过二十六次,范衷共记过二十六次,吴裕德共记过十六次,庄通敏共记过十二次,平恕共记过十四次,吴鼎雯共记过十八次,邵晋涵共记过十次,王增共记过十六次,王春煦共记过六次,俞大猷共记过二十九次,于鼎共记过六次,陈昌齐共记过五十六次,吴省兰共记过二十二次,汪如洋共记过六次。邹炳泰共记过二次,苏青鳌共记过二十三次,许兆椿共记过二次。(军机处录副奏折)

八五三 大学士英廉奏遵旨派员检阅各省解送明以后各书情形折

八五三 大学士英廉奏遵旨派员检阅各省解送明以后各书情形折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大学士 四库馆正总裁 管翰林院事臣英廉谨奏,为奏闻事。

乾隆四十五年四月十三日钦奉谕旨:四库馆书籍有应行钞誊者,有仅存名目不必缮写全书者,其仅存名目之书亦应将底本发还各省藏书之家,着传谕英廉即将此项书籍查明发还,仍将如何查办情形遇便覆奏。钦此。钦遵。当经臣英廉覆奏,臣与总纂纪昀等公同商酌,以各书内有词义违碍者,业经陆续查出,分次奏缴销毁,但卷帙浩繁,恐其中或尚有应毁字句,应再行通加覆俭,然后发回,庶无疎漏。等因。于四十五年五月具折奏明。奉旨:知道了。钦此。

随派纂修 翰林戴衢亨、蔡廷衡、潘廷筠、王春煦、吴裕德、吴省兰、汪如洋、程昌期、吴舒帷、吴锡麒、孙希旦、陆伯焜、陈万青等十三员,将各省解送之明代以后各书,逐一覆加检阅,详细磨勘,务将诞妄字句删毁净尽,不致稍有遗漏。兹据各该纂修等已全行阅竣,共看出应营销毁书一百四十四部,应酌量抽毁书一百八十一部。臣同该总纂纪昀等逐加复核,理合开具略节清单,同原书三百二十五部、二千一百二十三本,一并缴进请旨,分别销毁。至现在奉旨将明代奏疏广为搜采,裒集成编,此项书籍内间有载入奏疏之本,或有可备采录之处,臣等亦于书内详加查检,视其无有违碍者逐篇抽出,汇交尚书房,以便选录编纂,仍将所抽页数于每本上黏签声明,俟尚书房选毕交出时,再将各书原片另行缴进销毁。其余查无干碍之存目及重本各书,共计九千四百十六部,应遵旨发还各家,俟命下后,臣卽交翰林院行文各该督抚等,令其遇便委员赴馆领回,转行发还。其应毁各书,恐外间尚有流传之本,仍开单行知令各督抚一体查缴销毁。为此谨奏。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奉旨:将抽出应毁篇页存览,其应发回原省各书,着发出再行查看。钦此。(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八五四 军机大臣奏四库全书分校王庆长呈请留馆片

八五四 军机大臣奏四库全书分校王庆长呈请留馆片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据四库全书分校 议叙一等内阁中书王庆长呈请留补京职,仍在分校上行走。理合据呈转奏,将该员留馆分校,仍照吏部原议以京员补用,并将原呈一并进呈。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八五五 军机大臣奏遵旨查核各馆纂办书籍情形片(附单三)

八五五 军机大臣奏遵旨查核各馆纂办书籍情形片(附单三)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遵旨将各馆纂办书籍已未完竣及曾否刊刻、写入四库全书之处,交查各该处。兹据武英殿及翰林院、方略馆并各该处开送前来,谨逐一分晰开单进呈。俟发下,臣等遵照前奉谕旨,每两月查核奏闻一次。谨奏。

附一 纂办全竣现在缮写刊刻各书单

《皇舆西域志》,《西域同文志》,《热河志》, 《音韵述微》, 《满洲蒙古汉字三合切音清文鉴》, 《平定两金川方略》,《通鉴辑览》, 《辽金元三史》, 《明史本纪》, 《明纪纲目》, 《续文献通考》, 《辽金元国语解》, 《蒙古源流》, 《胜朝殉节诸臣录》。

附二 现在纂办各书单

《开国方略》, 《大清一统志》, 《盛京通志》, 《宗室王公表传》, 《满洲源流考》,《蒙古王公表传》,《日下旧闻考》, 《续通典》, 《续通志》, 《职官表》, 《兰州纪略》,《契丹国志》, 《明唐桂二王本末》。

附三 业经办完写入四库全书各书单

《满洲祭祀书》, 《国子监志》, 《临清纪略》, 已经武英殿刊竣。(军机处上谕档)

八五六 军机大臣奏《关中胜迹图志》已入四库全书史部地类片

八五六 军机大臣奏《关中胜迹图志》已入四库全书史部地类片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遵旨查《关中胜迹图志》已入四库全书史部地类,并经缮写第一分,现已陈设文渊阁史部架内。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八五七 闽浙总督陈辉祖奏缴应禁书籍折(附清单一)

八五七 闽浙总督陈辉祖奏缴应禁书籍折(附清单一)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三十日

三品顶带 留闽浙总督任 管浙江巡抚臣陈辉祖谨奏,为查缴禁书,恭折奏闻事。

窃照浙江省查缴违碍书籍,经历任抚臣先后奏缴过十九次,臣于二十次奏缴时,因此案自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钦奉上谕展限二年呈缴之后,至四十五年十二月限满,诚恐闽浙地方辽阔,应禁各书难保无遗,恳请再予恩赐展限一年,详查收缴,荷蒙朱批俞允在案。随经臣严饬依限收缴去后。兹据印委各员将呈缴到各书籍陆续解局校勘,由布政使详送前来。

臣查现在缴送应禁书四十九种,计一百五十一部,又从前已缴各书今又陆续查出一百九十二种,计一千二十一部,方应祥《青来阁二集》板片一副,计二百二十一块。又尹嘉铨所著各书,前奉有严查进缴谕旨,当饬行各属并派委专员广为晓谕查办,今据缴到书四十五种,计二百五十五部,又坊刻《挈矩篇》板片一副,计三十四块,均应销毁。除行司委员解送军机处外,相应恭折奏闻,并另缮书目清单敬呈御览。

再,臣前奉展限一年,应自乾隆四十六年闰五月二十一日奉到朱批之日起,扣至四十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满限。除再严督各属遍行实力搜罗,统于限内另行奏缴外,合并陈明,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十九日奉朱批:览。钦此。

附 查缴应禁书籍清单

现查出应禁书四十九种,共一百五十一部:

《三朝野记》一部,抄本。是书明李逊之辑。七卷,全。系私记泰昌、天启、崇祯三朝事迹,语多触碍。

《历志》一部,刊本。【真按:前有作历志者,不知是否又系简化字之阑入者也!】是书明周乃祺撰。计二十一卷,全。自盘古迄明,以甲子纪年,撮叙事实,末卷纪载万历、天启、崇祯年间事,大有悖碍。

《天元玉历祥异图说》一部,抄本。是书明仁宗御制,万历时工部主事余文龙校梓,绘图引释,列为七卷。系天文占候之书,应销毁。

《天元玉历》一册,抄本。是书标名刘伯温原本,并无《祥异赋》。【真按:应系「祥异赋」,(不当作书名号)盖指此三字样也.】但亦系占候之书,应一并销毁。

《四书绎注》二部,刊本。是书王锬辑。系吕、陆讲义。查陆陇其自有《松阳讲义》,不藉此书以传。至吕留良讲义久经查禁,未便存留。一部全,一部不全。

《子史类语》一部,刊本。是书明鲁重民编。共十四卷,分君德、君道、宪天等类。其第十卷有《驭夷》一类违碍。

《留溪外传》一部,刊本。是书陈鼎辑。十八卷,全。其纪述多有干碍之处。

《破梦闲谈》一部,抄本。是书沈寿世辑。共六卷。杂记崇祯时事,分亲藩、相臣、四镇等目。内记郊祀一则,及「北兵」字样,俱属缪妄。

《闽海纪略》一部,抄本。是书不着撰人姓名。分上下两卷。专纪郑成功及子思明寇乱事。内有「满兵」、「北兵」字样,词意悖谬。

《偶记》二部,刊本,内一部抄本。是书明郑仲夔撰。每部八卷,全。系记载见闻杂事,内有刘綎一条,语意触碍。

《译语》一部,抄本。是书不着撰人姓名。记载各国译语,自为注释,外间不应存留。

《经世要略》一部,刊本。是书明黄仁溥辑。止卷二、卷三,不全。内有《女直论传》,字句违碍。

《经武胜略》一部,刊本。是书明庄应会纂。共二十三卷。采辑邃古至明代征战事迹,分理治、帅师、材用、武定、谋成、制胜、军实、三才等八门。内多触碍之处。

《守圉全书》一部,刊本。是书明韩霖辑。分酌古、设险等篇。今止制器篇四册,不全。内有叙录孙传庭一疏,语多违碍。

《武库纂略》一部,刊本。是书明张一龙辑。共八卷,内缺数页。书中纪述左传至明末征战事迹,其第八卷内语有悖犯。

《国朝名臣奏疏》一部,刊本。是书首序已缺,无编辑人姓名。分上、下两帙,汇载明代奏疏。其万历、启祯时诸疏尤多触碍。

《杨鹤奏疏》一册,刊本。是书明杨鹤撰。查鹤在万历末年为浙江道御史。疏中多有指斥之处。

《张铨奏疏》一册,刊本。是书明张铨撰。铨于天启初巡按山东,复巡按辽东。其诸疏中多有触碍。

《黄绍杰奏疏》一册,刊本。是书明黄绍杰撰。绍杰在崇祯初为兵科给事中,复任刑科。其条陈边务诸疏,俱有违犯。

《吴焕奏疏》一册,刊本。是书明吴焕撰。焕系崇祯间御史。诸疏多有斥言时事之处。

《史孔吉奏疏》一册,刊本。是书明史孔吉撰。孔吉官户科给事中。疏中指陈时事,多有干碍。

《中枢集略》一部,刊本。是书明熊明遇撰。共十卷,全。系明遇为兵部尚书时,召对奏疏文檄等卷汇刻成书,中多触犯。

《蓟辽赞绪》一部,刊本。是书明周梦尹着。梦尹在崇祯时随张凤翼同往辽东,赞画军务。是书皆其奏疏、文移、谕檄、书柬,故语皆狂吠。

《止止斋集》二部,刊本。是书明沈演着。系各体杂文。按演在启祯间历官至刑部尚书。集中疏议、尺牍等篇,指斥甚多。一部全,一部不全。

《雅似堂集》一部,刊本。是书明文德翼着。分诗集、文集,共十四册。其疏议、策问并《密云闻警》等诗,俱有违碍。

《识匡斋集》一部,刊本。是书明刘康祉着。共十六卷,全。系各体诗文。诗内如《奉命饷辽》、《送许吉卿转饷》等篇,文内如《殷别驾序》、《忠烈侯庙碑》、《议处朝鲜疏》、《山西武场策》,俱有触犯字句。

《李卓吾文集》四部,刊本。是书明李贽撰。系各体诗文。每部十八卷,俱全。集中虽无指斥之语,而议论狂谬,应销毁。

《檀园集》三部,刊本。是书明李流芳撰。系各体诗文。每部十二卷,俱全。内有钱谦益所作传及志铭,其《闻警出都》诗、《徐陵如制义序》,亦有触碍字面。

《弃草》一部,刊本。是书明周之夔着。系各体诗文。内文集八卷,有《东西虏患策》、《南北兵策》及《孙如游神道碑》;诗集七卷,内有《谭宗师晋兵宪行》等篇,俱有触悖。

《流寓草》一部,刊本。是书明方以智着。共九卷,系各体诗。内有《闻入塞》、《出口》及《滕伯伦饮酒歌》等篇,俱多干犯。

《秋士偶编》一部,刊本。是书明宋存标撰。不分卷,全。内有《元论》一篇,甚为狂谬。余亦多触碍之处。

《秋士选诗》一部,刊本。是书明宋存标选。系懋观、懋晋、懋澄等诗及存标自作。内有《送友人从征》及《金陵词》,俱有触悖。

《六柳堂集》一部,抄本。是书明袁继咸撰。分上、中、下三卷。纪述总督九江时事,语多狂吠。

《冰槎集》一部,抄本。是书明张煌言着。不分卷。按煌言在海上称兵,是集皆其所作诗文,首标永历年号,语意悖犯甚多。

《亦园全集》一部,刊本。是书姚孙斐着。六卷,全。系各体诗。内有空格处,俱属违碍。而甲申、乙酉间诗,尤多谬妄。

《钝吟集》一部,刊本。是书冯班着。内分《冯氏小集》、《钝吟集》、《别集》、《余集》、《游仙诗》、《集外诗》及文稿各种。内如《甲申闻报》等诗,祭杨维斗、钱颐仲等文,俱有触碍。

《雪堂文选》一部,刊本。是书熊文举着。系各门人选辑。此部止四册,不全。内有司封起草、祀陵纪等篇,语有违碍。

《雪堂诗选》二部。刊本。是书熊文举着,邹漪选。每部八卷,全。内有《冬日杂兴》、《甲申秋日》、《山居偶成》等篇,皆多怨愤之词。

《杜溪文稿》一部,刊本。是书朱书着。共四卷。系序记杂文,前有戴名世序。其稿内《癸壬录自序》一篇,语意更为狂谬。

《宁都三魏集》七部,刊本。是书魏际瑞等着。际瑞与叔弟禧、季弟礼号称三魏。是集皆其兄弟所作诗文,凡序传志铭论策中,皆多违碍。一部全,六部不全。

《倚云阁集》一部,刊本。是书刘世燧撰。系各体诗文。共六卷,今缺卷五。诗内多有感愤之语。

《詹铁牛集》一部,刊本。是书詹贤着。系各体诗文。共六册,全。篇中议论偏谬,语多感悱。

《缺壶编》一部,刊本。是书王有年着。二卷,全。系各体杂文,语多感悱。其《书元史后》一篇,尤有乖触字句。

《陋轩诗》一部,刊本。是书吴嘉纪着。六卷,全。俱各体诗,词意感愤。其卷四内《泊观音门十首》,尤为谬妄。

《朴村诗文集》一部,刊本。是书张云章着。文集二十四卷,诗集十一卷。全篇中多怨诽之语。

《同人集》四部,刊本。是书冒襄辑。系裒集同人投赠之作,内有钱谦益、戴本孝等诗,本应删毁。中间称福王为帝,更属谬妄。二部全,二部不全。

《离六堂集》二部,刊本。是书释大汕撰。系各体诗词。每部十二卷,全。中多感慨之作,并有屈大均序及赠屈翁山莳。

吕评各种文稿六十部,刊本。是书俱吕留良选。内《唐荆川稿》十二部,《黄葵阳稿》十六部,《黄陶庵稿》二十一部,《章大力稿》十一部,共六十部。唐荆川等俱有专集,不藉此以传,应销毁。

《质亡集》二十五部,刊本。是书亦系吕留良评选各旧友时文,无足采录,均应销毁。

前缴各书内,现又查获一百九十二种,共计一千二十一部,又《青来阁二集》板片一副:

《明通纪辑要》二部,刊本。是书明陈建辑,马晋允增定。俱不全。

《明通纪纂》二部,刊本。是书明锺惺编。一部全,一部不全。

《通纪会纂》三部,刊本。是书明锺惺编,王汝南续。一部全,二部不全。

《明纪编年》二部,刊本。是书明锺惺编,王汝南续。一部全,一部不全。

《通纪直解》一部,刊本。是书明张嘉和辑,不全。

《历朝捷录》二十部,刊本。是书明顾充原本、锺惺等编。十五部全,五部不全。

《捷录大成》三十部,刊本。是书明锺惺辑。二十八部全,二部不全。

《捷录直解》十六部,刊本。是书明顾充原本,锺惺等编。十二部全,四部不全。

《捷录真本》九部,刊本。是书卽《捷录大成》另改名目重刊之本。六部全,三部不全。

《捷录原本》三部,刊本。是书明顾充编。俱不全。

《捷录大全》三部,刊本。是书明顾充原本,周昌年订。一部全,二部不全。

《捷录全编》七部,刊本。是书卽《捷录大全》另刊之本。三部全,四部不全。

《捷录评林》九部,刊本。是书卽《捷录旁训》另刊之本。俱全。

《捷录旁训》六部,刊本。是书即《历朝捷录》另刊之本。俱全。

《捷录法原旁注》二十五部,刊本。是书卽《捷录大成》另刊之本,二十二部全,三部不全。

《明从信录》二部,刊本。是书明沈国元辑。俱不全。

《两朝从信录》一部,刊本。是书明沈国元辑。不全。

《明法传录》三部,刊本。是书明陈建原本,高汝栻续。俱不全。

《两朝法传录》二部,刊本。是书明高汝栻辑。俱全。

《三朝法传录》三部,刊本。是书明高汝栻辑。一部全,二部不全。

《十六朝广汇记》一部,刊本。是书明陈建原本,陈龙可续。不全。

《明大事记》一部,刊本。是书明朱国桢辑。全。

《明史窃》三部,刊本。是书明尹守衡辑。俱全。

《古今全史》十部,刊本。是书明曹勋原本,舒宏谔等重辑。九部全,一部不全。

《注略》一部,刊本。是书明许重熙撰。不全。

《三朝要典》一部,刊本。是书明顾秉谦等撰。不全。

《永历记事》一部,抄本。是书明释明心撰。全。

《古今治平略》十三部,刊本,内一部抄本。是书明朱健辑。四部全,九部不金。

《治平要略》三部,刊本。是书明诸冯生纂。俱全。

《羣书典汇》一部,刊本。是书明黄道周辑。全。

《八编类纂》四部,刊本。是书明陈仁锡辑。俱不全。

《名山藏》一部,刊本。是书明何乔远辑。不全。

《四六类编》一部,刊本。是书明李日华选。不全。

《存古类函》一部,刊本。是书明陈组绶辑。不全。

《存古策函论函》一部,刊本。是书明陈震生辑。不全。

《策衡》一部,刊本。是书明茅维辑。不全。

《明表策选》二部,刊本,内一部抄本。是书明陈仁锡选。俱不全。

《表策类典》二部,刊本。是书明朱天璧选。一部全,一部不全。

《论表式典》二部,刊本。是书明朱天璧选。俱不全。

《后场鸿宝》一部,刊本。是书蒋方馨选。不全。

《二三场式典》二部,刊本。是书明朱天璧选。一部全,一部不全。

《后场艺府羣玉》二部,刊本。是书明焦竑等选。俱不全。

《后场旁训评林》一部,刊本。是书明冯梦祯选。全。

《明馆课》一部,刊本。是书明陈经邦原本,王锡爵辑。不全。

《增定明馆课》一部,刊本。是书明王锡爵辑。不全。

《广古今议论参》二部,刊本。是书明吴中龙等辑。俱不全。

《名山业》四部,刊本。是书明周锺编。三部全,一部不全。

《五经简咏》一部,刊本。是书冯王孙着。全。

《论文别集》一部,刊本。是书明徐日久着。全。

《难题问答》十九部,刊本。是书王鸣昌辑。十部全,九部不全。

《明文归》二部,刊本。是书明陆云龙辑。一部全,一部不全。

《壬申文选》八部,刊本。是书明杜骐征等选。六部全,二部不全。

《职方地图》一部,刊本。是书明陈组绶编。全。

《殊域周咨录》六部,刊本。是书明严从简编。五部全,一部不全。

《辽东名胜志》一部,刊本。是书明曹学佺着。全。

《东夷考略》一部,刊本。是书苕上愚公撰。全。

《女直考》一部,抄本。是书无撰人姓名。全。

《四夷考》二部,刊本,内一部抄本。是书明叶向高编。俱全。

《三大征考》二部,刊本。是书苕上愚公着。俱全。

《登坛必究》五部,刊本。是书明王鸣鹤编。俱不全。

《明将略》二部,刊本。是书明潘康录。俱全。

《武备全书》一部,刊本。是书明汪万顷纂。不全。

《熙朝奏议》一部,刊本。是书明吴道行辑。全。

《万历疏抄》一部,刊本。是书无撰人姓名。不全。

《绀珠集》一部,刊本。是书明王玉汝纂。不全。

《明季遂志录》一部,刊本。是书明郑亦邹撰。不全。

《翰海》四部,刊本。是书明沈佳允、陈继儒等辑。一部全,三部不全。

《如面谈》一部,刊本。是书明锺惺纂。不全。

《鸳鸯谱》一部,刊本。是书明阴太乙辑。不全。

《四六新书》二十部,刊本。是书黄始选。十三部全,七部不全。

《新书广集》十七部,刊本。是书黄始选。十二部全,五部不全。

《尺牍新语》三十部,刊本。是书徐士俊选。二十部全,十部不全。

《尺牍新钞》十二部,刊本。是书高阜等选。八部全,四部不全。

《留青集》二十五部,刊本。是书陈枚辑。十六部全,九部不全。

《留青新集》十六部,刊本。是书陈枚辑,张国泰订。俱全。

《留青广集》二十部,刊本。是书陈枚辑。十四部全,六部不全。

《留青采珍集》十二部,刊本。是书陈枚辑,沈近思订。俱全。

《写心集》十二部,刊本。是书陈枚辑。七部全,五部不全。

《写心二集》六部,刊本。是书陈枚辑。俱全。

《结璘集》五部,刊本。是书周在浚纂。四部全,一部不全。

《广舆记》二十二部,刊本。是书明陆应阳撰。俱全。

《槎庵小乘》一部,刊本。是书明来斯行撰。不全。

《澹园续集》一部,刊本。是书明焦竑着。不全。

《黄离艹》一部,刊本。是书明郭正域着。不全。

《寓林集》一部,刊本。是书明黄汝亨着。不全。

《青光》一部,刊本。是书茅元仪着。全。

《青油史漫》一部,刊本;《南枢陪论》一部,刊本;《三戍丛谈》一部,刊本;《东便门记事》一部,刊本;《三山逸邻》一部,刊本;《续三山逸邻》一部,刊本。是书俱茅元仪着。不全。

《几亭全书》三部,刊本。是书明陈龙正着。二部全,一部不全。

《几亭外书》一部,刊本。是书明陈龙正着。不全。

《几亭文录》一部,又《续文录》三部,刊本。是书明陈龙正着。俱全。

《李氏全书》七部,刊本。是书明李贽着。四部全,三部不全。

《李氏焚书》十二部,刊本。是书明李贽着。俱全。

《碧山学士集》一部,刊本。是书明黄洪宪着。不全。

《响玉集》一部,刊本;《公槐集》一部,刊本。是书俱明姚希孟着。俱不全。

《皇极篇》一部,刊本。是书明文翔凤着。全。

《容台文集》一部,刊本。是书明董其昌着。不全。

《容台诗集》一部,刊本;《容台别集》一部,刊本。是书俱明董其昌着。俱全。

《陈眉公集》二部,刊本。是书明陈继儒着,陆云龙评选。俱全。

《眉公诗钞》一部,刊本。是书明陈继儒着。不全。

《晚香堂小品》二部,刊本。是书明陈继儒着。一部全,一部不全。

《王季重杂序》一部,刊本;《游唤》一部,刊本。是书俱明王思任着。俱全。

《历游草》一部,刊本。是书明王思任着。不全。

《媚幽阁文娱》一部,刊本。是书明郑元勋选。全。

《湘帆集》一部,刊本。是书明傅占衡着。全。

《三易集》二部,刊本。是书明唐时升着。一部全,一部不全。

《杜曲集》二部,刊本。是书明戴澳着。一部全,一部不全。

《揭蒿庵集》一部,刊本。是书明揭重熙着。全。

《无梦园集》二部,刊本。是书明陈仁锡着。俱不全。

《陈明卿集》一部,刊本。是书明陈仁锡着,陆云龙选。全。

《张侗初集》一部,刊本。是书明张鼐着,陆云龙选。全。

《宝日堂初集》二部,刊本。是书明张鼐着。一部全,一部不全。

《已吾集》一部,刊本。是书明陈际泰着。不全。

《太乙山房文集》二部,刊本。是书明陈际泰着。一部全,一部不全。

《七录斋集》一部,刊本。是书明张溥着。不全。

《鸿宝应本》十四部,刊本。是书明倪元璐着。七部全,七部不全。

《萤芝集》一部,刊本。是书明张明弼着。不全。

《芑山文集》一部,刊本。是书明张自烈着。不全。

《邱邦士集》二部,刊本。是书明邱维屏着。一部全,一部不全。

《环中堂文集》一部,刊本。是书明方孔照着。全。

《四忆堂诗》二部,刊本。是书侯方域着。俱全。

《南雷文定》二部,刊本;《南雷文约》一部,刊本。是书俱黄宗羲着。俱全。

《亭林文集》三十五部,刊本。是书顾炎武着。俱全。

《亭林诗集》三部,刊本。是书顾炎武着。一部全,二部不全。

《白耷山人文集》二部,刊本。是书阎尔梅着。俱全。

《白耷山人诗集》一部,刊本;《阎古古诗》一部,刊本。是书俱阎尔梅着。俱不全。

《阐义》一部,刊本。是书吴肃公着。全。

《春酒堂诗》三部,刊本。是书周容着。二部全,一部不全。

《荣木堂文集》一部,刊本;《荣木堂诗集》一部,刊本。是书俱陶汝鼐着。俱全。

《徧行堂续集》一部,刊本。是书释澹归着。全。

《青来阁二集》二部,刊本。是书明方应祥着。俱全。

《壶山集》一部,刊本。是书明陈孝威着。木迭。

《大樗堂初集》一部,刊本。是书王隼着。不全。

《岭南三家诗选》一部,刊本。是书王隼选。不全。

《觚剩》五部,刊本。是书钮琇辑。四部全,一部不全。

《觚剩续编》十二部,刊本。是书钮琇辑。俱全。

《定山堂文集》一部,抄本;《定山堂诗集》一部,刊本;《龚鼎孳诗》一部,刊本;《香岩斋诗集》一部,刊本;《龚鼎孳奏议》二部,刊本。是书俱龚鼎孳着。俱全。

《牧斋诗》一部,刊本。是书钱谦益着。全。

《初学集》十五部,刊本。是书钱谦益着。十部全,五部不全。

《有学集》十八部,刊本。是书钱谦益着。十二部全,六部不全。

《杜诗笺注》三十五部,刊本。是书钱谦益注。俱全。

《列朝诗集》十六部,刊本。是书钱谦益辑。四部全,十二部不全。

《列朝诗集小传》三部,刊本。是书钱谦益撰。二部全,一部不全。

《牧斋尺牍》六部,刊本。是书钱谦益着。四部全,二部不全。

《广东文集》一部,刊本。是书屈大均选。不全。

《翁山文外》一部,刊本;《道援堂集》一部,刊本。是书俱屈大均着。俱不全。

《翁山诗集》二部,刊本。是书屈大均着。一部全,一部不全。

《广东新语》二部,刊本;《翁山诗外》一部,刊本;《翁山诗外选略》一部,刊本;《登华山记》二部,刊本。是书俱屈大均着。俱全。

《四书讲义》十部,刊本。是书吕留良着。八部全,二部不全。

《四书语类》三部,刊本。是书吕留良着。二部全,一部不全。

《四书语录》四部,刊本。是书吕留良着。三部全,一部不全。

《论文汇钞》一部,刊本;《四书题说》一部,刊本。是书俱吕留良着。俱不全。

《易经详解》二部,刊本。是书吕留良着。一部全,一部不全。

《八大家古文精选》三十八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三十部全,八部不全。

《吕子评语》一部,刊本;《晚村文集》一部,刊本;《晚村时文》一部,刊本;《晚村古文》一部,刊本。是书俱吕留良着。俱全。

《吕评罗文止稿》二十部,刊本;《吕评金正希文》二十部,刊本;《天盖楼各种文选》二十五部,刊本。是书俱吕留良选。俱全。

《吕评陈大士文》二十三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十九部全,四部不全。

《吕评艾千子稿》八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五部全,三部不全。

《吕评钱吉士稿》十六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十部全,六部不全。

《医贯》四十三部,刊本。是书吕留良着。三十部全,十三部不全。

《南山集》一部,刊本。是书戴名世着。不全。

《戴田有文稿》二十八部,真按:戴名世,字田有。刊本。是书戴名世着。二十部全,八部不全。

《笠翁一家言》十五部,刊本。是书李渔着。四部全,四部不全;又另板四部全,三部不全。

《耐歌词》三部,刊本。是书李渔着。俱全。

《式馨堂诗集》一部,又《诗后集》一部,刊本。是书鲁之裕着。俱全。

《国朝诗观》一部,刊本。是书王锡侯选。全。

《试帖详解》三部,刊本。是书王锡侯纂。俱全。

《鸳鸯绦传奇》一部,刊本。是书海来道人着。不全。

以上通共书二百四十一种,计一千一百七十二部,又板片一副,计二百二十一块。(军机处录副奏折)

八五八 户部为知照四库馆总裁等官分别议罚事致典籍厅移会

八五八 户部为知照四库馆总裁等官分别议罚事致典籍厅移会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户部为遵旨查议事。

陕西司案呈,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初五日准吏部咨称,会议得内阁抄出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等奏称:查四库全书馆自七月起至九月止,进过全书六次,臣等详加查核。除分校记过十六次之沈〔清〕藻、真按:沈清藻。记过十次之翁树棠、卢遂、记过六次之吴锡龄、记过二次之高中已经病故,毋庸议外,查记过之总裁嵇<璜>等应交吏部、都察院照例分别察议。谨奏。乾隆四十六年十月十八日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查议处四库全书处错悞记过,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奉旨:嗣后总裁应议者,仍令罚俸半年,其总校、分校、覆校各员应议者,止须罚俸三个月。钦此。钦遵在案。应将记过九次之总裁 大学士嵇<璜>、记过一次之协办大学士 吏部尚书蔡<新>、记过十次之户部侍郎 署吏部侍郎董<诰>、记过八次之兵部侍郎曹<文埴>、记过二次之总阅 大理寺卿李绶,均照例罚俸六个月;记过四十一次之总校 归班进士朱钤,记过十八次之检讨何思钧,记过十七次之归班进士今授江苏桃源县知县杨懋珩,记过十次之编修王燕绪,记过三次之归班进士今授广西平南县知县缪琪,记过五十次之分校 编修周永年,记过二十次之编修励守谦,记过十八次之编修今授贵州学政潘曾起,记过十四次之编修于鼎、吏部主事冯培,记过八次之候补中书黄晃,记过六次之户部主事李楘、国子监助教陈木、候补中书陆湘、李荃、检讨孙玉庭,记过四次之内阁中书今升安徽安庆府同知叶兰、国子监助教张曾炳、编修庄通敏,记过二次之中书杨世纶、编修陈昌齐、秦泉,均照例罚俸三个月。查何思钧、王燕绪、张曾炳已患病调理,孙玉庭、秦泉已经丁忧,均应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查曹<文埴>有纪录二次,前议罚俸三个月注抵在案,今议罚俸六个月,连前共罚俸九个月,应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其从前罚俸三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合计抵销。李绶有纪录二次,今议罚俸六个月,应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免其罚俸。于鼎有纪录二次,缪琪、潘曾起、李楘、叶兰、张曾炳俱有纪录一次,各有前议罚俸三个月,注抵在案,今议罚俸三个月,连前共罚俸六个月,应各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均免其罚俸。陈昌齐有纪录三次,冯培、秦泉俱有纪录二次,今议罚俸三个月,应各注于纪录,合计抵销。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题,本月二十二日奉旨:嵇璜、蔡新、董诰俱着罚俸六个月,周永年、励守谦、庄通敏俱着罚俸三个月,何思钧、王燕绪、孙玉庭俱着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曹文埴着销去纪录一次,其从前罚俸三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抵销;李绶、于鼎、潘曾起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陈昌齐、秦泉各罚俸三个月之处,着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单知照等因前来。

查此案兵部侍郎曹<文埴>等罚俸议以纪录抵销之处,毋庸议外。应将四库全书馆总裁 大学士嵇<璜>等罚俸之案注册,应扣俸银,行文内阁等衙门,于造送领俸册内声明坐扣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内阁移会)

八五九 两广总督巴延三为解送空格书籍事致军机处咨呈

八五九 两广总督巴延三为解送空格书籍事致军机处咨呈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初三日

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 总督广东、广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革职留任觉罗巴<延三>为札遵事。

据广东布政使司布政使郑源璹会同按察使司按察使景禄详称:

奉两广总督部堂觉罗巴<延三>札开,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初八日准大学士 公阿<桂>、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字寄各省督抚,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奉上谕:昨因各省进到遗书有应抄之沈炼《青霞集》一种,内篇中凡违碍字样俱行空格,已发交阿桂、和珅查核填补矣。此外各省坊行刻本,如《青霞集》之空格者,谅复不少,俱应酌量填补。但各督抚自行查填,恐未妥协,亦难画一,着传谕各省督抚详查各种书籍,内有不应销毁而印本留有空格者,概行签出解京,俟交馆臣查明,酌量填补后,仍行发还。其有板片者,即着各督抚遵照所填字样补行填刻,以归画一。将此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到本部堂。札司会同飞饬各属,遵照详查各种书籍内有不应销毁而印本留有空格者,立即签出呈缴,汇请解京填补。等因。又奉前任广东巡抚部院李<湖>札同前事,仰司奉此。依经转饬各府州县详细检查,并令责处该学教官就近搜访,如各种书籍内有不应销毁而印本留有空格者,概行签出致送。并奉前任广东巡抚部院李<湖>奏覆,俟各属缴书到省,委员覆阅汇齐签出,遵旨解京,恭候勅下馆臣查明,酌量填补。等因。于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十三日奉到朱批:览。钦此。在案。随据各属陆续将书本申缴到司,俱经发交书局委员覆阅去后。

兹据书局委员署广粮通判郑寅谷、署广丰库大使韩国璋申称,遵将先后奉发各种书本,细加查阅,内有《唐诗笺注》等八种,均系并无违碍、不应销毁之书,印本内多有空格处所,相应逐一签出,申缴委员解京填补等由到司。据此,本司等复核无异。今查有委解紫榆木段之顺德县典史王彬赴京之便,相应详请缮给咨批并印封壹个发司,以便封固,转给该委员王彬解送军机处查收,交馆填补。候奉发还,饬令各该州县查板补行填刻等由。到本部堂。据此,除另备咨批印封发司将各书封固转给该委员王彬领赍解送外,合先咨达。

再,广东巡抚系本部堂兼署,毋庸会衔,合并声明。

为此咨呈察照施行,须至咨呈者。

右咨呈军机处。(军机处录副奏折)

八六○ 满票签为发报进呈全书之期另添马匹负送事致典籍厅移付

八六○ 满票签为发报进呈全书之期另添马匹负送事致典籍厅移付

乾隆四十七年三月初四日

满票签为移付事。

准缮写四库全书处付称,本月初一日准军机处交片,本日奉旨:此次巡幸盘山,随报进呈之四库书,每报呈进一百五十本。将来巡幸热河,每报呈进二百本。钦此。卽遵照办理无悞等因,相应移付贵处回明中堂,每报添设包马三匹负送等因前来。

本处已回明中堂,相应移付贵厅转行文兵部。每逢发报之期,另添包马三匹,在东华门伺候,以便应用可也。须至付者。

右移付典籍厅。(内阁移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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