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马昕: “历史的背面”——中国古代咏史诗的“翻案”现象

1

咏史翻案的思想根源

古人在评价其所处时代或之前时代的人物与事件时,往往有两种主要的阐述方式,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历史的“正面”与“背面”。

所谓正面评价是指阐释中带有官方的意识形态,其观点与立场也比较的正面和主流。这样的正面评价往往存在于史书之中,主要是由史书中对具体人物与事件的原始记载和早期中史书里存在的论赞所构成。这两者相结合基本上就奠定了一个历史人物或事件在早期所形成的历史评价。

《古代咏史集叙录稿》

如对项羽的评价,虽然历史上对项羽有诸多评价,但最早的,对后世影响最大的评价来自《史记》“太史公曰”的部分。自唐代以来官修史书成为了一个基本的制度,这就使得史书(尤其是正史)中的意识形态沿袭且更加倾向于官方的一套标准。

而与史书相对应的便是咏史诗。其主要原因有两点:

其一,咏史诗的创作是个人化的创作,其中包含的思想是作者个人的思想和观点;

其二,咏史诗的创作心态与编修史书的心态有差异。编修史书时,参与编纂工作的文人所考虑的是为历史和后世负责,并且明确自己所编纂的内容会对后世产生影响,因此其心态较诗歌创作而言更加严肃崇高。

而咏史诗在创作时,诗人所考虑的重点不是史学而是文学创作,其较为轻松的心态使得其能更好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思想。因此我们将咏史诗当做历史评价的“背面”。

虽然咏史诗带有强烈个人色彩与主观意识的,然而其本身却是不容忽视的。根本原因在于,相较于阅读和学习正史而言,普罗大众对于咏史诗所涉及的古代人物与事件的接受性更强。

正如谈及项羽时,我们可能会了解《史记》当中对其精英贵族形象的描写和推崇,但更广为人知的应是杜牧《题乌江亭》中对于项羽“不肯过江东”的扼腕叹息。

《集义轩咏史诗钞》

要了解咏史诗“翻案”现象背后的思想根源,首先要厘清咏史诗创作的三个传统。

第一是咏史诗的叙事传统。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首咏史诗是班固所作的《咏史》,其诗歌的主要内容是《烈女传》中所记载的缇萦救父的故事。班固所作的这首诗是通过诗的形式,将这个故事进行了完整的描写。

在后世文人对这首诗的评价中,以纳兰性德为代表所提出的其“是史而不是诗”的观点说明了这类咏史诗虽以押韵整齐的句式写成,但却缺乏深厚的情感与意韵。这样的单纯对古代人物和事件进行描写的诗歌便是咏史诗的叙事传统。

第二是咏史诗的抒情传统。

左思在其《咏史八首》中以荆轲的经历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字里行间中震荡着强烈的自我象征意义,这便是咏史诗中所包含的抒情传统。咏史诗抒情表达的出现改善了叙事诗平淡朴实的缺陷,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与盛唐达到了高潮。

胡汉民书七言咏史诗

然而之后的咏史诗创作却陷入了一种情感套路化或趋同化的创作陷阱之中,怀才不遇的悲愤与时代变化的沧桑之感成为了咏史诗的集中表达,大量诗歌内容的同质化导致了世人对咏史诗的审美疲劳,咏史诗也因此逐渐失去了生命力。

第三是咏史诗的议论传统。

在诗人对咏史诗的抒情传统逐渐失去兴趣之后,咏史诗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变化,即从抒情转向议论。

由晚唐发端而来的宋诗在后代文学家的眼中,包含着“以议论为诗”这一主要特点,议论要素的出现为“翻案”这一类型的咏史诗创作提供了土壤,然而议论并非意味着着翻案,议论诗也可以守住传统主流价值观与官方意识形态,并且这也是宋代咏史诗的主流创作方向。翻案诗只是议论诗中的一个方面,它并非单纯是一个意识形态而是一种思维方式。

翻案议论诗中,王安石的《明妃曲二首》可为代表。在这两首诗中,王安石所用的典故虽是为人熟知的“昭君出塞”的故事,但他的创作却一改构想昭君怨情的主流表达,转而感叹昭君在塞外生活并没有众人想象那么痛苦,进而表达出“昭君不必受到同情”的观点来。这样的违背主流价值观或者说带有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议论观点的议论咏史诗便是“翻案诗”。

因此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翻案诗的背后是意识形态的斗争,而不同意识形态的产生则来自于其不同的思想根源。

《晚唐咏史诗与平话演义之关系》

当我们研究晚唐诗歌的时候,我们不难发现在晚唐时期出现了一批以杜牧、李商隐、皮日休等人为代表的诗人进行咏史诗创作,其中不少带有翻案性质的作品还进入了经典作品的序列当中。

因此有人提出晚唐时期萌芽的“以议论为诗”的写法影响了宋代的诗歌创作,然而当我们的目光重新回到王安石的《明妃曲二首》以及宋代文人的创作当中,我们了解到王安石为《明妃曲二首》背负了“奸臣”的骂名,这样的代价对于文人而言是难以接受的。

上文已经言明翻案诗的背后是意识形态的斗争,但宋朝文人却并非是一个不遵守主流意识形态的集体,与之正相反的是,宋代文人士大夫的议论诗创作恰恰是在彰显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

因此我不认为晚唐出现的大量翻案咏史作品是因为诗学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以议论为诗”传统的出现而导致的。这就使得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在探讨晚唐翻案诗出现的原因时,把问题追溯到晚唐时代的思想根源。

2
咏史翻案的思维方法

《唐代咏史怀古诗论稿》

晚唐时代延续了自六朝以来的文人的反叛意识与狂狷性格,唐朝诗人中影响最大的李白与杜甫身上也具有这样的性格品质,这就使得晚唐文人出现了一些为后来时代文人所难以接受的狂狷思想。

同时,由于晚唐存在客观上的时代变化,因此思想也随着时代产生了巨大的改变。纵观晚唐文人思想的异动,我将其归纳为三点:功利化思维、低俗化思维与极端化思维。

所谓功利化思维,是指晚唐文人在诗中谈论一个历史人物或事件的成败是非时,其主要是从功利化的角度来思考的。如皮日休的《汴河怀古》一诗,在谈及隋朝大运河时一改之前正统价值观的批判态度,更多的关注了隋炀帝挖掘大运河为唐代所带来的便利和好处。

所谓低俗化的思维,温庭筠在《苏武庙》中表达出的对苏武坚守塞外志杰不变但最终没有得到荣耀与嘉奖而打抱不平的观点中,我们不难看出晚唐文人那种放弃理想、放弃忠贞,因为没有得到好处而可以无所不为的思想,这即是低俗化思维的一种展现。

《扫叶亭咏史诗》

又如杜牧《赤壁》一诗,宋代文人许彦周评价其“社稷存亡,生灵涂炭都不问,只恐捉了二乔,可见措大不识好恶。”可见许也将这样的思想看作一种低俗。

所谓极端化思维,是由于晚唐政治的腐败使得有良心气节的知识分子热衷于批评时局,同时由于自身狂狷性格的影响,这就使得这样的批判言论逐渐走向了极端化。从杜牧的《题桃花夫人庙》之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样的极端化思维。

在了解了翻案诗背后是思想界的异动之后,还需要对其思维方法进行了解,换而言之就是探究文人如何写出具有“翻案”思想气质的诗歌。面对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晰“案”与“翻案”的概念。

在文人笔记或文论之中,有论及“案”与“翻案”内容的文字不在少数,如两宋之交的严有翼在《文苑雌黄》中说:“直用其事,人皆能之,反其意而用者……”

费衮在《梁溪漫志·卷七》云:“……须要在作史者不到处别生眼目……其识见亦高远。”

《古代咏史诗通论》

因此我们概括起来咏史翻案的“案”包括两个层次:

其一是史书中的原始记载,通常会在其叙事中蕴含着史家对历史事件的原始阐释;

其二则是历代世人在此公案中所留下的经典作品,他们往往与史书中的观点立场相呼应。而后人所作的翻案便是对史书叙事所作的重新阐释,以及对前人经典观点所作的反思与攻驳。

古人一首咏史翻案作品的创意多么新奇,但如果把这首诗放在该主题的完整序列中观察,其所谓的创意早已为前人所道尽。诗人们多数情况下是在针对史书中的同一个原始阐释,或少数几首经典作品中的基本观点,不断进行翻案。

在明确了这“案”与“翻案”的概念后,我们便可以对翻案的思维方式做一个概括。

第一是跳出原始文献的思维定式。

如前文所言,史书中在叙事当中就暗含着对于人物与事件的评价与阐释,如果在阅读原始文献的时候不加以思考和辨别,从而相信了史书中叙事的“圈套”,我们就很容易接受史书中的观点和立场。

《宋前咏史诗史》

如在《屈原贾生列传》之中,司马迁没有直接描写贾谊的才华,而是通过三个人物的间接表达来暗示贾谊的才华横溢。一旦接受了贾谊有才的这一前提,我们便会在知晓贾谊的曲折身世后顺理成章的生出“贾谊怀才不遇”这样的判断来。

因此要跳出原始文献的思维定式,我们应从原始文献的判断源头开始质疑,如从“贾谊是否有才华”这一观点中谨慎且反思地通过其他文献去考证。

第二是突破原始文献的价值选择。每一本史书的写作与编纂中都暗含着一套价值观,伦理的世界充斥着价值的混战。每个人立足自己所坚持的价值观,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对于咏史诗来讲也是如此,基于不同的价值追求,诗人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评价就有可能完全不同。

《朱子语类·卷一》中朱熹云:“只是以自家义理断之。”因此在面对一个人物或事件进行判断和评价时,我们只需要改变或抽换原本的价值观,就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在真过程中,价值观的替换有浅与深两个层次。

《铁厓咏史诗注》

浅的层次是对于价值观的替换只停留在评价人物与事件的时刻,这样的价值观替换具有临时性。这意味着我们不能简单通过一首作品就判断某个文人持续稳定地具有某种价值观,只是明晰作者在具体诗歌的创作中运用了某种思维或价值观。

深的层次意味着在某一段持续时间内,由一群作者创作出一系列的作品来反思或评价某种观点,这种持续性的对原始价值观的突破便是深层次的价值观替换。

如战国时期赵国平原君为了门客的狂言而杀掉自己侍妾的故事,一直以来遵循着《史记》“相倾以待士”的价值观而被称赞为“礼贤下士”,而从清朝开始,女性文人的崛起而不断创作和反思平原君的作为由此传达出女性生命价值及尊严亦值得尊重的观念,并且进一步对平原君所作所为引入了新的价值评判标准。

第三个是跨越原始文献的史实联想。

《咏史诗与历史小说》

这意味着我们在面对某个人物或事件时,不能只着眼于一个单独的文本。如果只单一地看待一个人或者一件事,就会获得一个难以能够一理贯之的历史观念。以不同的史实展开联想,对不同的事件进行比较,这样才能获得一个稳定的整体观念。

如在评价“焚书坑儒”事件的荒诞时,唐章碣《焚书坑》、明袁宏道《经下邳》和清陆次云《咏史》三首诗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于该事件做了论述和评判,只有结合三方面的评价我们才能对焚书坑儒事件得出一个比较完整全面的结论。

第四个方法是在原始文献的空白处展开想象。

史书中不会事无巨细地记录所有事情,总有对于某个人物和事件有记录空白的地方,因此后代诗人的咏史诗可以从这些空白处进行想象创作。

如袁枚创作《咏西施》一诗,便是从史书没有记述的西施在侍奉吴王时候的心里状态,因此袁枚展开合理想象,描写了西施从最初的满怀恨意到曲意逢迎再到最后的“捧心常觉不分明”的那种迷惘纠结的心态。这样的心理挖掘突破了原本史书中确立的西施对吴王与吴国怀着的仇恨与不甘。

《扫叶亭咏史诗》

第五是借助原文展开合理的推测。旨在通过原始文献的记载展开合理的推测并进行历史考证,最后通过编排考证出的时序来明晰一个历史人物的作为与历史事件发生的原因。

3
咏史翻案的逻辑陷阱

在我们接受翻案咏史时的时候,虽然有乐趣,但实际上包含着逻辑的陷阱。这是我们在做研究和判断的时候要十分注意的。

第一个陷阱叫做思维套路或一切终将毁灭。

正如叙事和抒情都会陷入套路一样,翻案诗的创作也会陷入讨论。当我们关注帝王将相的故事时也同时关注他们所存在的地方已经今非昔比,我们自然而然地会想到“是非成败转头空”,一切终将毁灭的沧桑感。

这样的翻案创作集中出现之后,便使得这个时间段中文人的价值观会倾向于及时行乐与醉生梦死,由此导致代表着这样价值观的古人或事件获得更高的评价,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到承载这样价值观的人或事与其他人相比并没有高低之分,在对二者的评价中保持一种客观理性。

王福厂书咏史诗

第二个是逻辑漏洞。

逻辑漏洞最突出的情况之一是因果倒置。如清吴观礼所《过马嵬坡》中对于杨贵妃的评价是基于其所作所为产生的结果,换而言之,以结果反过来评价人物的行为。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不能以造成结果的程度来研究人物行为的合理性,没有严重后果不代表人物行为便是正确的。

(本文根据马昕博士在云南民族大学学术讲座整理。整理者:云南民族大学古代文学专业17级硕士研究生  赵若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真实的陷阱
《2016自便诗年选》初选稿:汪宗来(2首)
“口述历史”真实吗?
咏史诗
从诗性思维角度谈金圣叹对
两千年来中国人全部的不幸,均来自孔儒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