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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要惯坏了法院的同志!



近期工作中感慨万千,新的问题,老的问题交织而来,律师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沟通总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近期密集出台了很多关于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等正常交往的文件和规定:


重磅|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

重磅|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

重磅|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

重磅|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


现实中,很多律师(实习律师)和司法人员会有一些误解和误区:

1、对于司法人员的尊重不代表无底线的言听计从;

2、司法人员行使权力并不代表无底线的肆意妄为;


律师:往往部分刚刚执业的律师总是在自己可以做到的范围内尽力积极配合司法人员,不去问为什么和寻找法律依据;司法人员说什么就是什么,从不问为什么?无底线的配合往往又惯坏了刚刚入职的司法人员;

司法人员:往往部分刚刚入职的司法人员都和蔼可亲,想把工作做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误把律师的过度尊重和配合当成是理所当然,误把权力当能力,慢慢变得越来越不好配合了;逐渐开始肆意妄为,说什么就是什么,不用解释为什么!

挖掘问题的根源,部分司法人员的恶习都是律师惯出来的,一个律师,牺牲利益好说话迁就了司法人员的无理要求,一群律师也这样做,司法人员就当成理所当然了;

反之,一个律师勇敢说不,一群律师说不!司法人员的无理要求就少了。

当然,司法人员的合理要求还是要积极配合的。

这样看来,律师勇敢起来,勇敢对于无理要求说不,改变律师的执业环境,同时也是对法院的同志负责人,毕竟惯坏他们,最终对他们也不好。

以前,写过一些文章,现分享给大家共勉,文章不能以偏概全,大多数司法人员和律师还是挺不错的,文中内容仅为个例,欢迎理性斧正批评!

原标题:亲爱的书记员,别太拿律师不当回事儿!
(更新补充后重发)

本来本着一颗包容的心,不愿提太多的提出批评,无奈他们一直在触碰我的底线,思量再三,说出来给大家提个醒,毕竟目前的状况我们也有责任。


场景一
电话声响起
王律师:“你好!”
书记员:“我是某法院某法官的书记员,你是某案的代理人王律师吗?”
王律师:“是的,有事请讲!”
书记员:“今天上午10点来法院一趟吧?”
王律师:“昨天没有确定时间,现在过不去!”
书记员:“昨天不是说有时间吗?”
王律师:“现在是8点半,我以最快的速度,现在出发也赶不过去啊!“
书记员:“我们已经和对方说好了!”
王律师:“可不可以告诉我大概什么事情,我看看如何安排!”
书记员:“你过来就可以,不用管具体什么事!”
王律师:“我们知道什么事,看看怎么安排,做些准备!”
书记员;“让你来你就来!”
王律师:“你发传票吧,我现在过不去!”
书记员:“好的!”

场景二
电话响起
王律师:“你好,我是某案的代理人受援助中心指派,为本案某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您看什么时间方便,我们去办理对接手续,因为援助案件有要求必须尽快办理,另外顺便阅卷了解案情。”
书记员:“对接可以,卷阅不了,你去一审法院吧!我们这里是电子卷宗,阅不了!”
王律师:“我们接受的是二审指派,无法到一审法院阅卷,另外我们是郑州的律师,一审法院在外地也不太方便,另外之前我们也阅过电子卷宗,打印出来就可以!”
书记员:“我们这里有规定,阅不了!”
王律师:“我觉得你说的不正确,这样吧,我现在开始录音,你把不能阅卷的原因告诉我,我去贵院核实一下相关规定,你看怎么样?”
书记员:“我请示一下法官,稍后给您回过去!”

过了一会儿电话回过来。

书记员:“您好,王律师,下午是否有时间,可以阅卷,我们的办公室在·······!

场景三
电话响起
书记员:“你好是某案的代理人王律师吗?”
王律师:“是的,有事请讲!”
书记员:“你好,王律师来领一下判决书吧!”
王律师;“最近比较忙,麻烦邮寄一下吧!”
书记员:“你让实习律师来领一下也可以!”
王律师:“我们的实习律师也很忙,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邮寄的,按规定邮寄吧!”
书记员:“过来领一下吧,邮寄太麻烦!”
王律师:“我们律师去一趟贵院来回坐车要几个小时,半天的时间就没了,更麻烦,效率也低,希望理解!”
书记员:“你到底要不要判决书了?”
王律师:“那你看着办吧!”

场景四
电话响起
书记员:“你好是某执行案申请人的代理人王律师吗?”
王律师:“是的,有事请讲!”
书记员:“你好,王律师来签一下字吧!”
王律师;“签什么字?”
书记员:“关于执行案件终本的!”
王律师:“当事人不同意,我们不能签署。”
书记员:“你们是特别授权,快过来签一下,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就挂断电话。

王律师和当事人沟通了一下,然后签署了解除委托手续和解除委托告知书。

书记员再次打电话催促:“你到底什么时候来?”

王律师:“我们劝当事人签字,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很不满意,已经解除委托了,稍后把解除委托告知书给您寄过去!”
书记员:“解除了???那好吧!”

场景五

王律师因自己的案件到法院立案,王律师和代理律师(常律师)将材料交给了立案庭的工作人员。

常律师:“你好,立案。”
立案人员:“你们这个案件是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到中院去立案”。
王律师:“这个案件应该在贵院立案,没有问题”。
立案人员:“你是谁?”
王律师:“我是原告,案件的当事人”;
立案人员:“法律问题你不懂,让你的律师说吧”。
常律师:“我的当事人也是律师,请您仔细看一下案件资料”。
立案人员:“你这个案件是知识产权案件,应该去中院立案”。
王律师:“我们做过很多知识产权案件,经常在中院高院立案,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个案件不是知识产权案件,应当在贵院立案,请您再仔细看一下,如果你不确定或害怕把握不准的话,也可以请示一下你的领导”。

请示领导后。

立案人员:“把材料留下去交费吧”。

总结

过多的也不再一一列举了,相信很多同仁都有各种各样很深的感触,也希望能够引起法院和书记员的注意,加强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长存一颗谦卑的心,依法办事,不要因为接近权力,就被权力影响降低思维能力,也希望广大的律师同仁,不要盲目的配合少部分书记员不合理的要求,避免他们形成错觉,影响良性交流关系的建立,本身书记员就是为了协助法官工作减轻法官负担,不要起不到减轻负担的作用,反而为法官添乱,本文推心置腹,绝无他意,因为有很多书记员和法官以后也会成为律师或当事人,很多律师也是从法院出来的,换位思考,不断提升自我修养,欢迎斧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请勿对号入座!


以上内容为本人执业过程中的亲身经历,不能代表全部,仅为个例,不能以偏概全,如有不妥请及时告知!同时欢迎各位同仁留言吐槽,与大家共勉,一起见证法治的进步!

作者:王辉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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