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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随笔|低价竞争者必受低价所伤

法治随笔|低价竞争者必受低价所伤

作者:王辉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

“物美价廉”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是“一分价钱一分货”。

任何行业没有合理利润支撑,短时间的价格竞争,只会导致两败俱伤。

电商行业就是一个最近例子,历史极其相似,利润逐步下降将消灭了中产阶级,中产阶级的消亡将堵塞底层上升的通道,高层阶级固化,社会就缺失了稳定器,社会两极分化加速撕裂,劣币驱逐良币,律师行业也是如此,低价竞争的结果受伤的还是大多数低收费律师,同时堵塞了律师上升的渠道。

国家关于法律服务行业的收费层级十分清晰的划分:

一、针对于低收入人群可以选择国家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

二、针对于一般收入人群可以选择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三、针对于中高收入或复杂法律需求人群可以选择律师执业服务机构。

以上服务从无偿法律援助机构到低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再到正常或高收费的律师执业服务机构,对于服务对象的划分非常清晰,这样的划分也相对合理,因为不同类型的人群,法律服务需求和支付能力是不同的。

“熬不过寒冬的总是穷人”。

基于以上划分,法律服务行业一旦进行低价竞争,就像苹果手机突然降价导致的结果不言而喻。在连锁反应下,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低收费律所将受到严重排挤,因为高收入律所拥有更大的降价空间和财富积累。

“低价竞争者必受低价所伤”。

但说来也奇怪,往往开始价格竞争的也是低收费律所,由于业务不足,想通过降低收费,以量取胜,最终导致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事与愿违,现实如此!

“生存比理想重要,人性所致”。

道理都懂,但在眼前利益面前远期利益不值一提,人性所致,所以一旦低价竞争开始,如无外界干扰或政府调控,必然无法悬崖勒马,只能是触底后行业重整。最终还是高收入律所出面重整,低收入律所将被整合或消亡。低收入律师也随之被整合或消亡转移到其他行业。

结语

低价竞争者必受低价所伤,这是规律。如何应对?没有捷径,只能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储存收入的五分之一,熬过寒冬,静等春暖花开。

当七个丰年的时候,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叫他们把将来丰年一切的粮食聚敛起来,积蓄五谷,收存在各城里做食物,归于法老的手下。所积蓄的粮食可以防备埃及地将来的七个荒年,免得这地被饥荒所灭。”

(创世记 41:34-36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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