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上11点钟左右,当地太阳镇村民孙某利用探照灯强光,在田间捕获虎纹蛙27只,直接被民警抓个现行。
第二天,民警将孙某捕获的27只虎纹蛙放生。
5月12日,临川区检察院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并将此案立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虎纹蛙,它的个头长得魁伟壮实,有“亚洲之蛙”之称。近十多年来,由于生态环境变化和过度捕猎,使其数量大为减少,已成了濒危动物,1989年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非常严格,抓一只野生虎纹蛙就能构成刑事犯罪。
现场鸽
碎碎念
目前正是夏季
青蛙跟虎纹蛙旺盛的季节
提醒广大市民
珍惜动物、保护动物
对于这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要保护它
而不是去捕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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