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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三个女友 | 刘世芬
“主啊,这就是我曾经爱过的人吗?她在哪儿?——不过是一堆灰烬,那么火在哪里?

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三个女友                 

图/网络 文/刘世芬



一、萨皮纳

“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

《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启幕。一直以来,这种意象作为这部名著的励志底色,雄风猎猎,鼓角相闻。

冒着开篇便陷于浅薄和小众的风险,我郑重直言,对于这部一百多万字的巨著,我久久萦怀的却是一个小人物——萨皮纳。

那是少年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刚刚结束一段恋情。父亲死于酗酒,他和母亲搬到祖父的朋友于莱家。老于莱和女儿女婿同住,其外孙女洛莎热烈地恋慕着克利斯朵夫。洛莎不美,但朴实能干,于莱全家都以为克利斯朵夫能够属意洛莎。不料,于莱的另一房客——年青新寡的萨皮纳“横刀夺爱”。

慵懒、苍白、病弱的萨皮纳,最惹眼的标签就是——懒:生计,孩子,连妆容也懒得梳理。但她别有一种纯粹、姣好的风情与韵致,让克利斯朵夫欲罢不能。

从少年算起,出现在克利斯朵夫生命中的女友除了萨皮纳,还有弥娜、洛莎、阿达、于弟斯、葛拉齐亚与阿娜等十几个。这个世界上,这些女子都有模板,她们在俗世生活中早已被类型化,继而被吞噬、湮灭,我们在看到她们的时候波澜不惊,甚至某些时候,我们就是她们。

唯有萨皮纳。我不能简单地说爱她,但她让我深深陷落。我反复翻折着这一节,多处勾画,字页凌乱,貌似加厚许多,整本书掂在手中,给人的印象似乎只有萨皮纳这一节被读过。也唯有萨皮纳,让我心惊肉跳,目瞪口呆。我常常怀揣惊异和狂喜,用我被世俗烟火浸漫了的双手抚摸着她,拉住她的手,与她交流,当然,孤僻的她未必接纳我,但我宁可涎着脸皮也要近距离地看着她那慵懒的嘴唇,懒得睁开的眼皮,以及扬起半天也梳理不完的头发……

当抚摸不解渴,我则拿起思想的小刀反复剖解着她,多少次,我赶着那个小小的影子,不依不饶地追问:你到底是谁?你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我是否在她身上看到了部分的自己?或者在某些方面,我也在违心地推拒着她?

我承认,我被萨皮纳打倒了。当我有所顾念地阅过剩余的章节,却又不停地返回到萨皮纳,我并不拒绝陶醉于与她的频繁相遇,伟大的罗曼·罗兰,他竟将这样一个小小女巫派给年轻的克利斯朵夫?而我也与他一起,乖乖被她蛊惑着。

必须承认,在那些励志的高谈阔论以及警醒式的苦口婆心面前,萨皮纳太令人失望了。除了形象,身无长物,如果找一个奋进的反面典型,非她莫属。我敢说,若在今天任何一个单位,她这条小鱼不等被炒糊,也早饿死了。

人类迷失得太久,心在浮躁中浸泡至麻木,以至萨皮纳成为异类。雄浑、犷悍的主题下,萨皮纳,是从这部巨著的宏阔中流出的小夜曲,潺潺湲湲,成为大江东去里的吴侬软语。我从这一节里得到太多搅扰灵魂的句子。当我每天被世情挟裹着呼啸而来,沮丧而去,惯性思维左右着集体潜意识,习惯欣赏电光四射的女强人,习惯于她们在各种领域与男人争夺着可怜的份额,我总是悲哀地想,我们是不是在一场场追逐中迷失了什么?一百多年前,罗曼·罗兰塑出这样一个小人物,无论他有意,无论他是否先知先觉地预知了他身后的同类会浮躁如蝇,我仍然感激罗氏的这一提点:我们是不是,关注一下萨皮纳?

萨皮纳的出场是有参照系的——闹哄哄的于莱家。

这是一个庸常而琐碎的市井之家,于莱老人,他的女儿女婿和两个孩子,这个家庭里,尤其以于莱的女儿阿玛利亚即伏尔奇太太为代表,拉开烟火生活的序幕。

伏尔奇太太勤快如陀螺,“她不停地做活,要命的是她要求别人也跟她一样的忙碌。而工作的目的并非为了增加自己和别人的快乐,正是相反。她仿佛要拿工作来教大家受罪,使生活变得一点趣味也没有。”她带着女儿洛莎不停地奔波于家务劳作中,否则就是堕落。她还对此大加炫耀,认为这是荣誉攸关的问题,“她们所谓的荣誉,就是一件必须抹得光彩四射的家具,一方上足油蜡,又冷又硬,滑得教人摔跤的地板”。对于伏尔奇太太的劳作,书中的大段描写不知是否开罪某些女性抑或唤醒她们,因为作者的口吻是含讥带讽的,并在此间颠覆着传统意义上的勤劳能干。

伏尔奇太太拼命干着无聊的家务,“人并不因之变得可爱些”,克利斯朵夫“暗中觉得和她处于一种敌对状态,尤其不能原谅她的吵闹,他忍受着污浊的空气也要把门窗死死地关严,经常气得跳脚大骂”,他咒着她,希望她入狱,“便是最要不得的荡妇,只要能不开口,也比叫叫嚷嚷的大贤大德的女人强得多”。

这时,懒惰成性的萨皮纳,作为一种意味深长的反衬,出场了。

她的一切都使伏尔奇太太愤慨、不解,“家里的杂乱,衣着的随便,对于丈夫的死,孩子的病,营业的衰落,日常生活的大小烦恼都若无其事不以为意,无论什么也别想改变她的习惯和游手好闲的脾气、永远的微笑,更令他们发指的是,她对他们的批评居然那么彬彬有礼的客气,满不在乎。”然而,还有他们最不能接受的,这样一个人居然讨人喜欢!“要是一个女子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把神圣的日子糟蹋完了,还胆敢不声不响地瞧不起人,可结果大家却派她有理,这还像话吗?”他们从百叶窗里偷觑着她,每天把她议论一番,晚餐桌上,这些闲话成为全家的固定调味品。

这一切,都明白无误地提示着萨皮纳在这个环境中的尴尬存在——她的境况实在不妙!可是在克利斯朵夫眼里,这个懒洋洋的小女子身上散发着一种奇异而圣洁的光辉,他“拍着桌子”与伏尔奇太太辩论:这样议论一个女人,暗地里刺探她而抖出她的私事是卑鄙的,一个人真要刻毒到极点,才会拼命攻击一个“好心的,可爱的,和善的,躲在一边的,不伤害谁,也不说谁坏话的人”,而伏尔奇太太在他心目中却是“丑的,沉闷的,教人腻烦的,妨害他人自由的,把邻居仆人家属和自己一股脑儿折磨而伤害了的瘟疫一样的人”。

坦率地说,萨皮纳实在不具备任何“实用价值”,不爱做家务,更别提赚钱养家,甚至厌烦了一日三餐。“她的相貌很像翡冷翠的少女……像意大利画家斐利卜·利比所画的圣母:有种天真而严肃的神气。气色不十分清白,头发是浅褐色的,打卷的部分很乱,挽的髻尤其不知所云。细身材,小骨骼,动作老是懒洋洋的。穿扮并不讲究,一件敞开着的短褂,钮扣七零八落,脚下拖着双破烂的旧鞋子,有点不修边幅,——但她青春的风韵,温和的气息,天真的娇媚,自有动人怜爱的魔力”。连单恋克利斯朵夫的洛莎也觉得萨皮纳“面目清秀,小鼻子,小嘴,身材玲珑,态度举止多么有风韵”。出于“情敌”的忌妒本能,她又认为萨皮纳“懒惰,随便,自私,对谁都不理不睬,不照顾家,不管孩子,只顾着自己,活着只为了睡觉,闲荡,一事不做……”而这居然能讨人喜欢,特别是讨那么严厉的克利斯朵夫的喜欢——这太不公平,太荒唐了!

她就像一幅画高高挂在墙上,只消欣赏。她是精灵,轻轻的,影子一样,尘世消受不起,在克利斯朵夫眼里,她属于艺术瑰宝而价值连城。她即使剥着青豆也那么诗意、率性,纯真,不矫饰不虚伪不做作,她简直就是一个通灵的小女巫。在她面前,克利斯朵夫眼中的伏尔奇太太仅仅是一块带疤的红薯,红薯随地可生,而名画,可遇不可求,那是沙里珍珠,千载一遇。

一旦意识到对方的存在,他们的灵魂立即相认在一起。对于萨皮纳,克利斯朵夫就是那头“骑着彗星尾巴来到这世上的豹子”,看上去罗氏处理得温情脉脉,却激情汹涌。而克利斯朵夫,只需看见萨皮纳。看见她,他的不安,烦躁,紧张的苦闷,都烟消云散,“每当接近她,就觉得进入一种甜蜜的麻痹状态,差不多要朦胧入睡了。”通常情况下的青年男女,男孩往往更看重一种危险的刺激,惊险而美妙。萨皮纳没有,这个女子给他一种奇妙的安全感,以至在她面前,他才明白自己郁积了很久的东西淤塞胸口。罗曼·罗兰在描写这段情感的时候,把那种灵魂之间从欣喜到惊悸的碰触表现得纤毫之微且惊心动魄,让人难以回神,“四下里静悄悄的……只有他们两个人,彼此可并不瞧一眼,都屏着气,似乎不知道各人身边还有一个人”;“他低着头只顾在萨皮纳的膝上掏起一把把的豆荚,碰到她身子,他的手指就颤抖,有一回在鲜润光滑的豆荚中跟她也在发抖的手指碰上了。他们继续不下去了。两人都待着不动,也不互相瞧一眼……他们打着寒噤,像要发晕似的。”

不能不说,萨皮纳,这是作者对克利斯朵夫残忍的“留白”。罗氏尤其不按俗套将萨皮纳写成音乐爱好者。在这部书的下部,朋友质问他“你自己会娶一个不喜欢音乐的太太吗”,他心中立即闪出萨皮纳,“我已经有过这经验了!”“为我,她本身就是音乐!”她在他眼中就是一个慵懒又跳动的乐符,她的生命仿佛随着她的单纯走下去,颓丧至纯洁无瑕。犹如惯于放逐的波希米亚,暗藏着的叛逆,小小的不羁,以及些许流浪的况味,这一切让克利斯朵夫情牵不已,他久积的郁结瞬间被这个小小的影子瓦解。中国古诗云“人怜全盛日,我爱半开时”,“半开”的萨皮纳,正是克利斯朵夫的这盘“菜”,他“吃”定了她。

谁敢娶萨皮纳?

其实是个伪命题,萨皮纳死了。世事大抵如此,如果一个问题无解,最佳办法就是让事主去死。而让一个人死,天底下似乎只有作家只消移动笔尖在今天至多敲击键盘——医生和军人在生死这件事上,还是有所保留的。为了克利斯朵夫的丰满成长,伟大如罗曼·罗兰都不能“免俗”地要置萨皮纳于死地。我惋惜得要死,但理解得要命。

可是,我仍要追问:你们喜欢萨皮纳吗?敢娶她为妻吗?

我似乎能想象那种难堪。我理解他们,怎么说呢,作为萨皮纳的同类,我能说我喜欢她吗?我敢大摇大摆地说我欣赏她吗?我不担心被世人集江河而唾之的危险吗?然而我必须承认,她那么懒,却又那么可爱,直至惊艳。她是某种散淡而疏密不一的意象,拒绝流俗和脸谱化,你很难一句话定义她。

克利斯朵夫与萨皮纳的相爱,不像他后面遇到的于弟斯,他们之间不存在征服,而是一种确认,彼此灵魂的确认,尽管这种确认属于下意识,坦然相见,不需要神秘感和距离美来催情。罗氏在对克利斯朵夫所经历的各个女友的描述中,萨皮纳被格外爱惜、呵护着。有时我则荒诞地想:假如克利斯朵夫娶萨皮纳为妻,他们该有怎样的婚姻生活?谁来做家务?她与“婆婆”鲁意莎如何互动?或许,鲁意莎依据自己的佣人出身不会过分挑剔萨皮纳,但这也需要前提:萨皮纳首先要成为儿媳,而这一点,萨皮纳要面临一个劲敌——洛莎。这个世界充满了PK,特别是情场,似乎有PK才显其价值。按照世俗眼光,一个能干周到的洛莎应该最先“晋身”,何况,洛莎身后还有强大的亲友团以及广泛的“舆论支持”。而萨皮纳手无寸铁,任意来去,自生自灭,不要求,不强求,不争取,更无以自卫,连自卫的意识都没有。更要命的,她还是个寡妇,拖着孩子,这两点,都要各扣十分。洛莎的“高明”就在于此,在对克利斯朵夫无望后,转而向意念中的“婆婆”先下手为强,残酷的是,风筝线牢牢攥在克利斯朵夫手里,PK的结果竟然是狭路相逢,懒者胜。

你能确定这就是你想要的人吗?你肯定愿意跟她生活在一起吗?披荆斩棘,在所不惜,接受男耕女织的现实,甚至,很可能,萨皮纳连“织”都难以胜任!她对吃苦耐劳的美德太反叛了。她更不会寻死觅活、机关算尽地追寻爱情,你看不出她对爱情的态度,一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淡然模样。我的微信上遍地都是魔幻女郎、俏娇娃、女汉子……只是没有萨皮纳。

或许,萨皮纳的可爱,并不在于她懒洋洋的行为本身,而是她与生俱来的闲散使她脱净了一般市井女人的精明算计,她对周遭的漫不经心也拂去了生活中的琐碎和繁杂带给女人的尘意。如果给萨皮纳找一个中国代言人,非林黛玉莫属。她们都不合世俗,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俗世里没有她们的位置,她们只有以死深植于男人心中,这样,她们才能永恒。

事实如此,一个人再好,也有人不爱;一个人再不堪,也有人视若生命。我经常想,是不是当克利斯朵夫想看月亮时,萨皮纳才是最佳人选?

恰是萨皮纳的简单和纯净,让克利斯朵夫感到了精神的纯美,伴随着触及灵魂的青春悸动,他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超凡脱俗的精神爱恋,他与萨皮纳每一个无声的交流都带来心灵深处的震颤。这样的纯粹美好,虽现实可觅却难以长久。若要让爱情不蒙尘世的灰霾,它只能幽幽地闪烁在虚渺的幻境。罗曼·罗兰不愧是深谙人类灵魂的大师,他很明白这种绝尘之恋难以抗氧化,又或者,过于纯粹的生命,连上帝也嫉妒了,他只能像曹雪芹之于林黛玉,让萨皮纳去死。

为了让她死,罗氏大胆设计了一场乡村之行,不但在冷雨中行船,还让两个青春男女在一扇单薄的门板两侧冻了一夜,年轻体壮的克利斯朵夫还好,原本病弱的萨皮纳光着脚站在冰凉的地板上……如果这时及时医治,或可免于一死,可是克利斯朵夫“非”要在这关键时刻外出半个月,这半月多么关键呀!身与心的双重摧残,莫说小小萨皮纳,即使壮硕如洛莎,也会大伤元气。

男游女留,刺激着读者的阅读期待——我们多么希望克利斯朵夫能够留下。我甚至大言不惭地宣告:我是多么懂得萨皮纳!站在时空的这端,仿佛钻到了她的心里,唯愿自己能与萨皮纳为邻。那样,我一定使尽浑身解数也要把克利斯朵夫截留,成全这段美到骨子里的爱情。

可是,克利斯朵夫可能放下外出而为萨皮纳留下吗?他的心智还没那么成熟,人性的局限决定了克利斯朵夫是人而不是神,他具备人的一切促狭与偏执,更具备大男孩的年少轻狂。

萨皮纳的死,克利斯朵夫“不可饶恕”。我就是在这里窥见了萨皮纳的自尊和自爱。暗暗地,克利斯朵夫希望她说出一个“不”,那样他会立即选择留下,但她始终沉默。那是年少懵懂的克利斯朵夫,他在下意识里想“试试自己的魔力,必须时甚至让她痛苦一下”。何况,“车子一动,他什么都忘了”,在外期间,他“从早到晚忙着预奏会,音乐会,饭局,谈话,他只注意着无数新鲜的事,演奏的成功使他非常得意,再没工夫想起过去的事”,不仅如此,他逞一时高兴,还自作主张把旅行延长了三四天,“他没有写信给她,并且那样的满不在乎,……他对自己这种杳无音信的态度暗暗觉得痛快,因为知道那边有人等他,有人爱他……”

看吧,这就是典型的强者思维。无疑,被人等待是值得骄傲的,特别是被一个自己爱着的女人等,那是一种多么新奇而刺激的心理满足!可是,他能想到这对于等待的女人的残酷和无情吗?旅者与留者,本身就已被微妙地分出高下,至少心理上已处于不同海拔。看看《廊桥遗梦》,罗伯特在柔暖的灯光下与弗朗西丝卡做爱,大叫着“我是大路,我是远游客,我是所有下海的船”,在克利斯朵夫潜意识里,特别是在清晨经过萨皮纳的小屋时,他难道不是这样的志得意满吗!克利斯朵夫和罗伯特,他们的旅途被无限的新鲜和意外充塞,不断变幻的新奇淡化和转移着思念与寂寞,他们只能在旅途的缝隙中偶尔想起对方,而属于弗朗西丝卡与萨皮纳的,只有蚀骨的守望。唉,世上最惨的原本不是贫穷与疾病,竟是人与人之间无奈的残忍。

面对萨皮纳死去的事实,克利斯朵夫“在田野里跑来跑去,寻访萨皮纳的印象”,对着镜子寻找,到河边呼唤,跑遍一切与她有些许联系的地方,“噢,萨皮纳!……”这觅而不得的灵魂之痛,分分秒秒难以掩饰的锥心怀恋,他只有在心里才能找到他的萨皮纳。似乎,这样的女人,注定不是用来爱,而是用来怀念的。

这一节的最后,罗曼·罗兰写道,“克利斯朵夫也知道,在他心灵深处有一个不受攻击的隐秘的地方,牢牢地保存着萨皮纳的影子,那是生命的狂流冲不掉的。可是早晚有一天,——我们知道的,墓穴会重新打开。死者会从坟墓里出来,用她褪色的嘴唇向爱人微笑;她们原来潜伏在爱人胸中,像儿童睡在母腹里一样。”

萨皮纳虽以肉体之死,让爱情继续活在克利斯朵夫心里,然而,那难以名状的忧伤,已成为生而为人的无法疗愈的绝望。经年的岁月里,他只有等待着自己的情感渐渐生出硬痂。

只要我愿意,几乎每天都能在海量信息中获取眼花缭乱的励志格言,这让我再面对萨皮纳时,不由得思考“励志这回事”。

萨皮纳太懒了,懒得连手都不愿抬一下,眉头不愿皱一下。更不能原谅的是,她连孩子都懒得侍弄。在中国,一个女人千错万错,只要她是慈母,还是能为自己挣来不少印象分的。心理学家说,所有的动力,都来自内心的沸腾。如此淡静的萨皮纳,直到克利斯朵夫出现,在她的心湖投下一粒细小的石子,虽小,却足以打破整个湖面的平静,两个人相对而坐,哪怕不讲话,也是沸腾的。这样的沸腾,多带劲!

萨皮纳岂止无野心,连一点幻想都没有。我打量最多的,还是萨皮纳的闲,就像克利斯朵夫的疑问:“你不觉得无聊吗?”她答:“从来不会的。”他们相视而笑,克利斯朵夫说,“你真幸福,要我一事不做就办不到。”

我也曾质疑萨皮纳的定力,她是如何闲着也能把自己充满的?要知道,在一个浮躁社会里,人们绞尽脑汁只做着一件事——消灭孤独。关于萨皮纳的孤静,我首先想到的是史铁生。史铁生双腿残疾后,体验了一个人的寂寞,发现了一种据说是世上最残酷的刑罚:将一个人关在一间空屋子里,给他充足的食物、水、空气,甚至阳光,但不给他任何事做,不给他任何理睬,不给他与任何矜持和意义发生关系的机会,总之,就这么让他活着生命,却让他的心神没有着落没有去处,永远只是渡着空洞的时间。据说,这种刑罚会使任何英雄无一例外终致发疯,并在发疯之前渴望着死亡。威廉·詹姆斯也说:“世上没有比被社会排挤、被所有组织无视更为残忍的惩罚了,人类往往比想象中的柔弱,会因别人对自己的态度而高兴或受伤。”

我敢说,这些话对于萨皮纳是无效的。在她的概念里,没有成功或失败,她只活在自我世界,连世俗最基本的元素都懒得答理。她不像有些女子把读书和音乐当作自己的精神饰物和知识嫁妆,她的浅白如溪,她对俗世的超越,恰恰给予克利斯朵夫巨大的生命能量,她就是来自另一个星球上的“都敏俊”,都教授尚且对环境用心,却很少能有什么事物对萨皮纳形成吸引。她一个人的寂静,经常让我想起苏巴朗的静物画,她对静的热情绝不亚于祈祷默思的修道士,只要安守家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哪个演员能够传神的再现萨皮纳?我冥想半天,没有一个符合我对萨皮纳的预设。她们太明亮太拉风,太——强势,近乎变态。萨皮纳内心只有玫瑰没有枪炮,从不与周围这个环境冲撞。同为女性,我也愿意坐在她身边,一言不发,只用微笑和静默表示我的爱与尊重……

《诗·鄘风·君子偕老》里写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说她“委委佗佗,如山如河”,如山,如河?我努力想象着。案前两枝风信子,一粉一黄,恣意绽放,这样的时候,我依然想起萨皮纳。

毛姆说过:人生就像那块精美的波斯地毯,虽然色彩斑瓓,却毫无意义。萨皮纳让我看到一种别样的生命形态,以及生命的意义。

罗曼·罗兰在这一节里给出一个令天下女人欲哭无泪的意象:厅堂和厨房。这对于女人绝非简单,洛莎和萨皮纳就代表两个极端,洛莎极力维护着厨房,她的悲剧是,她连对厅堂的仰望都不曾有过,而萨皮纳极力推拒着厨房,甚至连厅堂都鄙夷不屑了。在中国,厨房和厅堂对女人性命攸关,我们几乎争执了一个世纪,从五四运动开始,女人究竟留在厨房还是去厅堂打拼,莫衷一是。在西方看来,中国喊了近百年的女性解放,其实只属于局部,那些已然厅堂的杰出女性倒是挣离了厨房,其代价也不也令人扼腕么。自古以来,清雅之风与烟火之气是不共戴天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本身就是男人世界愚弄女性的一块口香糖。我在一个女作家的博客里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女子写作,大意是不要把写作看得至高无上:“你写一两篇小说有什么呀,人家还会做好几种菜呢,哪一种标准能衡量出做菜不如写小说有档次了?”事实真的如此吗?为何你不放弃小说家的名号,每天去做满桌佳肴?我对她还是大致了解的,更了解她为挣脱厨房所做出的牺牲——夫离子散,我倒是希望她落落大方地少些矫情:佳肴谁都可以做,但小说绝非人人能为。

萨皮纳几乎造就了克利斯朵夫一生的迷信。每一次爱情都有危险,布满暗礁和浅滩,克利斯朵夫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使得爱情之花不受肉欲侵袭,却同样感受着情欲的狂欢。从迷恋萨皮纳开始,我相信这个慵懒的女人,表面上是那样的不搭调,却适合想象。女性的“四自”固然重要,但是如果人类的情感都学术公式化了,成为一块严正矜持的“干面包”,幸福的几率能有几何?

每当这时,我总是想起萨皮纳。

尽管她过于草芥,没有高贵的人格,远大的理想,也没有幸运的婚姻,却沉着缄默,无风无波,不娇自媚。不刻意,不矫饰,面容淡淡倦倦,没有“女人的怨”,她不在乎自己是否可爱、优雅,是否讨男人喜欢。放眼之下,我们的社会太野心了,特别是女人,人人争着胜出,人人争抢话筒,已经抢到的还要多占几分钟,我们身边坐在宝马里哭的女子还少吗?这个写满欲望的世界,多一些萨皮纳,是否多几分安适与宁静?

“不勉强自己说话真是舒服多了!你以为该找点话来说,可是多麻烦啊。” 她笑着说。

克利斯朵夫非常感动:“唉,要是大家都像你这样想才好呢!”……

“啊!能够不做声多舒服!”他说着伸了个懒腰。

“说话真没意思!”她回答。

“对啦,不说话大家已经很了解了!”……

这是他们夏夜乘凉时的几次对话。“一个静谧的夏夜,空气静止,天河在那里缓缓地移转。远处田里传来新近割过的青草的气息,邻家平台上飘来丁香花的香味。群星点缀着淡绿的天,像一朵翠菊。教堂的钟声敲着十一点……”

这种时刻,哦,言语,多余了。

因为萨皮纳,克利斯朵夫相信这个世界还存在着纯洁而高贵的灵魂。我也信。
今晚,我也拥有这样一份宁静,坐在刚刚搬来的25层的新家,俯视这暗夜如昼的现代都市,不由得小心翼翼,恐惊天上人。

并不讳言,我又想起萨皮纳。

二、于弟斯

严格意义上,我这里把于弟斯作为克利斯朵夫的女友,有些心虚。因为她虽以女子之名,却并未行女友之实,并且,他们之间那种怪异的男女较量与打探,连情愫都算不上。倘若有,也少得可怜。

可是,这个不是女友的女友,个性十足,一枝独秀,她出现在克利斯朵夫的生命中绝非偶然。我像被神明驱使着,把她一下子拎了出来。

那时,克利斯朵夫刚刚结束与帽店女职员阿达的糟糕恋情,一度糜废至死。刚刚“苏醒”的他被一个犹太青年弗朗兹·曼海姆超常规地崇拜着。曼海姆与几个朋友正在编辑一本叫做《酒神》的杂志,邀请克利斯朵夫写音乐评论。这之前,克利斯朵夫已然成为曼海姆心目中了不起的天才,“写着古怪的音乐,对音乐的议论尤其精妙,才思焕发”。奇妙的是,自幼被祖父看作奇丑无比的克利斯朵夫,到了曼海姆眼里,居然是个美男子:一张秀美的嘴,一副漂亮的牙齿——而这一切,曼海姆都“炫耀”给了家人:银行家父亲洛太以及妹妹于弟斯。

克利斯朵夫怀揣着强烈的好奇,第一次走进这个犹太家庭。罗曼·罗兰为于弟斯设置的犹太背景显然有其特殊用意。克利斯朵夫一出生,就不得不面对一种强大的厌恶犹太人的文化传承和社会心态。这种神秘而微妙的存在,从克利斯朵夫一家人对犹太人的成见可见一斑。他的音乐家祖父最得意的两个学生偏偏是以色列人,毕业时他犹豫着是否拥抱他们,想到他们曾经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就很难原谅他们。可是呢,那么优秀的音乐天才恰恰是犹太民族,他只能让自己相信这是上帝的旨意。克利斯朵夫的幼年,母亲鲁意莎曾到犹太家庭做过厨娘,她认为应该“犹太人管犹太人,基督徒管基督徒”,因此,母亲对他被邀请到一个犹太人家里吃饭“一句话也不敢说,心里也不大好过”。事实就是如此,他所在的那个环境与身边为数不多的犹太群体尽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却在心理上泾渭分之,至少互相对望着,彼此犹疑而排斥。

好在,那是历史习惯了,对于年青的克利斯朵夫,他还没有形成种族间的是是非非,一张白纸的他只是受这个异族的吸引,这使得他去曼海姆家吃饭有一种“禁果一般的诱惑力”。

上帝的安排!——假如于弟斯是曼海姆的弟弟,这一节该怎样改写?

朋友的“妹妹”!花絮就来了,亚当和夏娃只能属于故事。

他们的相见极具画面性,当他进门,面前的三个人中,他眼里只看见于弟斯,其他两个人就像空气,他毫不掩饰对她的征服欲望。

而于弟斯,在哥哥无数次对克利斯朵夫的美化中,已经对这个未曾谋面的天才“美”男子强烈期待。但,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夏娃,她绝不同于克利斯朵夫此前已经历过的三个女友:弥娜、萨皮纳和阿达,她的深沉和心计让她轻而易举地掩饰了内心的躁动与波澜,当想象中的人一旦真的踏入家门,她一贯的个性让她故意扮出一种彬彬有礼甚至不屑一顾的淡定模样,完全不像克利斯朵夫直愣愣的傻样儿,她不无得意:呵,你最好早出底牌,我顾自深藏不露……

这个异族女子,与克利斯朵夫身边的德国女孩,无论在形貌、心理、举止方面都有着某种微妙的差异,“高大,轻灵,虽然长得结实,个子还是细瘦的”,而种族气息让她显得神秘而鲜辣,散发着那种乱人心意的,浓烈的,经久不散的魅力。那种强烈的个性,极具特点又明明灭灭的美丽,使得克利斯朵夫一下子目无他人。 
  
倘若仅有美丽,克利斯朵夫不会在进门的霎那只顾与于弟斯眼神过招儿,而对两个大男人置之不理。关键是“在她身上,你可以感到一个很强的种族,感觉到杂凑在这个种族的模子里的许多成分,乱七八糟的,有极美的,也有极恶俗的”。这个种族折射在于弟斯身上所漫溢出的复杂的明灭不定的气息,是整个以色列的灵魂,这让年青的克利斯朵夫很难在顷刻间拎清其中许多深邃的奥妙。他需要假以时日,才可以完成这个异族所给予他的生命成长。

同样是少女的于弟斯,却有着X光一样的眼风,她漫不经心地玩着,已经悄然无痕地完成了对他内心的钻探。她是他见到的第一个聪明女子,她浑身上下都聪明,她的身体就是靠聪明塑成的。克利斯朵夫有时陶醉于她的聪明,有时这种聪明又让他迷惑甚至恼怒。她有一种刚强,明白,冷静的意志,却并无恶意,只是毫不客气的在那里“搜索”他的内心——看,一百年前,罗曼罗兰就懂得用“搜索”这个在今天具有浓郁网络色彩的词了。看到他的第一眼,她已经在为征服他做着准备。或许与她的种族出身有关,凡出现在她生活中的男人、陌生人统统被她视为敌人。好在,这对于她并不困难,她怀着浓厚的兴趣开始了对这个新敌人的研究,并且她要求自己要一眼看清对方却不能泄露自己,她在他面前要充分发挥“谜”的作用,以此达成控制。

她在内心一边嘲笑着哥哥对克利斯朵夫的夸大,同时又承认克利斯朵夫身上那种独特的吸引,一种特别的力。要知道,这世间,力,是多么难得啊!在众人心目中,于弟斯理性,克制,深透,能力极强,如果她愿意,她比哥哥更适合接手银行家父亲的事业。在陌生人面前,她更喜欢参透对方的灵魂,估量其价值,她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一种刺探与较量带来的邪恶的快乐。她诱使克利斯朵夫多多讲话,让他自己的一切尽情暴露在她面前。她让他弹琴,但她却不喜欢音乐,她用常人少有的聪明辨别着克利斯朵夫的音乐特色,却冷淡,简洁,中肯,并在这其间,隐约而晦涩地传达着她对他的关切。

这是一个多么工于心计的女孩啊!这与大大咧咧、率真无邪的克利斯朵夫,是多么不搭调,以至于在这样一台“计算机”面前,克利斯朵夫也不得不对她“研究”起来,尽管有着不少“逼迫”成分,却不觉得唐突。

多么“幸运”!他在这个犹太家庭被反复“研究”着,不仅于弟斯,银行家洛太老人也用“老奸巨滑的和善”刺探着他。他们似乎习惯了这样估量生客,不觉得累,却充满乐趣。

或许在男女间的某个阶段,是需要一定的表演成分的,“她靠着奇妙的感觉,能够在一霎之间看破别人的弱点与污点,从而找到心灵的秘钥,把它抓住:这便是她控制人的手段”,这样的体验她很少失手。可是,这一次,在克利斯朵夫面前,于弟斯并不是一个十分高明的解剖学家。他们彼此解剖,而非爱慕和欣赏,况且,这解剖里充满征服。“她望着他,清明的眼神毫无骚乱的现象,似乎这基督徒的灵魂被她全部看透了”。一个犹太人看一个基督徒,那种复杂而幽秘的气息必会被这两个智慧男女所捕捉到。她误以为这就是爱情,它的确也与爱情很相似,但这渐渐地,让克利斯朵夫感到了厌倦和无聊,而好奇与无聊,正是此时的于弟斯啊。

他忽然间明白,他并不爱她。爱情是一件多么古怪的东西:他的眼睛和精神都屈服了,但心却坚决抗拒。他不能爱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与最近一次的恋爱隔得太近,他在与阿达恋爱时已经消耗了太多的热情、信心和幻想,而在于弟斯这样一架X光面前,他的精力已经不够再重新燃起新的恋情,并非无招架之力,实在不屑去招惹。

尽管他们谁也不爱对方,但跳进脑海的第一个词却不谋而合——征服。多么奇特的一对男女!不爱,却有点兴趣,兴趣在最初的时候是可以点燃什么的。在克利斯朵夫走进她的家庭之前,于弟斯身边已有不少贵族少年为她颠倒,来自克利斯朵夫的倾慕并不见得会使她多么得意,但聪明就是这么任性,她只是要求享受这份十分受用的感觉:我可以拒绝,但你必须施予。她宁愿若无其事地看着他在她面前为爱情丧失理智,也不愿意看到一个转头而去的克利斯朵夫。他们彼此千回百转也难以搞定——对,是搞定!尽管难听,谁让他们为恋情附加那么多杂质呢,“一种似舞,一种似斗”吧。

其实,某些时候,他与于弟斯离爱情就差一步了,他渴望一个知己,他没有姐妹,甚至渴望于弟斯成为他的妹妹,能对他推心置腹。他从来没有遇到一个能够关切他思想的人,遇到于弟斯,他以为自己的思想能与这个聪明的女子分享,被她注意,甚至与她抗辩与争执,在他看来,这多么伟大而有趣!这与他所教的所有学生,或与一群大男人神侃是截然不同的。

可于弟斯不是驯顺的绵羊呐!那种不动声色的奇特个性,可爱又可怖的蓄谋,短短相识的密集交手,让他看透了她的真相。一个女孩特别了,就意味着她“不性感”,或者,她的美丽也会大打折扣?当彼此失去探究的兴趣,她也不屑于再在他面前“表演”,收起那些试图对他的控制和支配,她的那些小心思小手段,便很快出卖了她,那些难以超越和挣脱的种族弱点,都让他失望,那些初时吸引他的东西却如骨刺一般,鲠在他喉间,让他感到一种恶狠狠的狰狞。他决定不再忍受……终究,他们是截然不同的族类,克利斯朵夫人格上的固执和偏激,在艺术道路上的一意孤行,都为于弟斯所不解。甚至对于生命的意义,于他,是信仰,而在于弟斯,未必不是游戏——他们彼此,并不懂得。

他们很快就分开了,是精神和灵魂的彻底分开,其速度正如他们相遇时的神速化合。情感专家说,能分开的,就不是爱情。有时,恋爱中的男女,重要的,并不是有多么爱,而是有多么的难以分开。

这样的分开,使得克利斯朵夫再也不去于弟斯家,他拒绝了曼海姆的多次邀请,于是全家人把目光转向于弟斯,认为是她招致了这突然的变化。于弟斯依然冷冷的,认为自己把一个男人“征服”跑了,有失尊严。她不服气,又继续挑逗克利斯朵夫,给他写信,貌似请教音乐问题,实则想让他再次登门。但他仅仅礼貌地回信,再无一丝热度,甚至在戏院里看到曼海姆一家,他也别过头去,拒绝与于弟斯眼睛相对,也堵住了她极想给他一个迷人微笑的机会。这个惯于心计的女子,终于以自己的聪明推开了这个男人。她的心境应是酸涩苦楚,否则她怎么会经常装作若无其事地逗引哥哥说出所有关于克利斯朵夫的消息呢!而一直作为克利斯朵夫“铁粉”的曼海姆,由于妹妹或明或暗对克利斯朵夫的挖苦和嘲笑,也渐渐地疏离了朋友。

克利斯朵夫和曼海姆,两个青年朋友,尽管诸多背景不同,但如果没有于弟斯,他们的友谊可以看到不错的前景。曼海姆算是《酒神》杂志社五个人中最入他“法眼”的,“他本希望在这个刚强而孤立的民族中间找到一个奋斗的盟友”,仅仅因为朋友的妹妹,一段貌似爱情的挑逗,吞噬了友谊初绽时的芬芳。友谊与爱情,竟如此不兼容。

诚然,他与于弟斯一直在爱情的边缘兜转,始终没能进化成为爱情,但谁能否认她给他的成长呢?它们作为克利斯朵夫这一阶段的“维他命”,饱满而隆重。

三、阿娜

克利斯朵夫深深浅浅的十几个女友,阿娜是最后一个。

除萨皮纳,阿娜是第二个“泣血”人物,所有他经历的女友中,唯一一个因音乐而彼此“征服”——皆因懂得。

懂得是一枚核弹,其威力甚于爱情。

那是克利斯朵夫生命的后半部,巴黎的一次游行事件中,他视为生命的朋友耶南·奥里维踩踏而死,他自己也被迫流亡瑞士。生死关头,顽强的求生欲望让他成功投奔到一位当医生的同乡哀列克·勃罗姆家中。憨实平庸的好人勃罗姆,沉默严肃的妻子阿娜,把他从死神怀里拖回来。他可好,在恩人家里的这段情遇,让他做了一回“农夫”身边的那条“蛇”。

音乐知己,这对于克利斯朵夫的生命始终是一个缺憾,为此罗氏专意安排了阿娜。此前的所有女友,或温良,或刁蛮,或伧俗,或清雅,她们与克利斯朵夫擦出了不同的火花,音乐,也曾在其中产生了远远近近的影响。然而,能在音乐中与克利斯朵夫“雌雄同体”的,唯有阿娜。

当他勉强支撑着找到勃罗姆家的时候,已奄奄一息。“这种睡眠仿佛一睡就可以睡上几年”,勃罗姆在那座小城中过着中产生活,热情而真诚地接纳他,为他疗伤,悉心照料,终于将他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渐渐地,他又恢复成为身体强健的克利斯朵夫了。

看上去,勃罗姆的家庭生活平静如水,医生每天外出行医,阿娜监督佣人,缝缝补补,再有就是去教堂了。七年前勃罗姆不顾阿娜暧昧的出身娶了她,那时的阿娜“幽贤贞静,通情达理”。事实如此,阿娜是一个贤德的女人,他们的家庭生活风平浪静。她与多数唠叨的女人不同,“她没有一句废话,沉默到固执的程度”。勃罗姆只是行医,没有高深的思想,他非常得意阿娜带给他的宁静生活,他天生的快活也使他不需要了解更不需要理解女人。他从来没有想过阿娜生存之外的其它需求:一个女人,有吃有喝,有一个忠诚的丈夫心甘情愿养着你,你还求什么呢?

无论哪类读者,一眼便知,阿娜从没爱过勃罗姆。对于克利斯朵夫,地狱般的逃脱,惊魂未定,生死未卜,明天能否醒来还是未知,哪有心思欣赏恩人家的女主人!是在生命意识彻底恢复之后,他才注意到那个古怪而沉闷的女人——阿娜,这使得他对她的“第一印象”毫无好感,甚至极为恶劣。

他先看到一个结实而沉默的女人。刻板,阴沉,一言不发,看起来毫无美感,简直不像女人。她的沉默登峰造极,问她话,她也只答一个字。白天,勃罗姆出诊后,克利斯朵夫面前的阿娜就像一件家具。她一直是“冷冷的”,“安静的”,罗曼·罗兰反复把“冰冷”“冷冷”“沉默”这些充满残酷和凉意的词儿用在她身上。至于外貌,每当克利斯朵夫想起往日身边那些美丽优雅的巴黎女人,再看看阿娜,“啊,她多丑!”

他重拾音乐之前,发生了两件事,他不得不重新打量阿娜:小狗的死和一桩情杀案。

作为一直照顾怜爱小狗的女主人阿娜,面对被汽车碾轧的血肉模糊的小狗,却视若无睹,冷淡无情,当勃罗姆质疑她的冷漠,她说:“那有什么办法,最好还是不去想它。”刚走出苦难的克利斯朵夫,见到如此“没心肝”的人,暗想,“要是勃罗姆死了,阿娜也不见得会怎么难过。”另一件事更令他吃惊,城中一对意大利姐妹爱上同一男子,最后又合力把男子杀死。勃罗姆说二姐妹是“疯子”,应该送疯人院;克利斯朵夫则认为“爱就是丧失理性”。一直安静的阿娜开口了:“绝对不是丧失理性,一个人爱的时候就想毁灭他所爱的人,使谁也没法侵占……一个人爱的时候并不慈悲。”

这样的话,加上阿娜一身一脸的冰冷,让克利斯朵夫奇怪地打量她。

古往今来的许多山呼海啸的爱情,往往就是这样在“奇怪”中萌芽。奇怪,才刺激着探究与开掘的欲望,奇怪也增加了人物本身的迷幻性,而迷幻才是爱情嘛,清醒、理性即便滋生爱情,肯定也是干巴巴的。

还是音乐!勃罗姆看到身体恢复后的克利斯朵夫,不断邀请他弹琴,并告诉他阿娜很有音乐天赋。其实勃罗姆对音乐毫无感觉,经常在克利斯朵夫弹琴时昏昏欲睡,“世界上不少人就是醉心于他们不懂或完全误解的东西的,正因为误解而爱那些东西”,这正好让克利斯朵夫无所顾忌地创作、演奏,忘情地在音乐中沉醉。

其实阿娜早就打量他了,她用针线家务掩饰着,但并不妨碍她顽强地悄悄地开掘着他的内心。在客厅里,他经常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重量。他开始不解,奇怪她的举动和表情,并试着与她交流,但她固执地回避他,其实他一出现,她就把他装进了心里。

灵魂的相认,过程并不愉快。他讨厌古怪而严肃的阿娜,她一身的阴郁、沉闷让他避而远之。但随着音乐的触发,她被那些音符一次又一次调动着,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奇幻之境,那种惊人的变化令他们猝不及防,从轻微到狂烈。此前,阿娜经常在克利斯朵夫弹琴的时候表情突变,在不打任何招呼时悄悄离开,这给克利斯朵夫一个错觉——她不喜欢音乐。可是,他哪里知道,她是在用逃避平复内心的狂涛迭起,“噢!音乐,打开灵魂深渊的音乐!你把精神的平衡给破坏了。”

他和阿娜都感到了潜在的“危险”,他们感到了一样的“怕”,拼命压抑着内心的狂澜,小心翼翼地,不敢往深处走一步——他们的相爱,连他们自己都悄然无知。她在回避自己的精神悸动,拼命用家务压抑“骚乱的天性,不让那些暧昧的思想抬头”,就像有一次克利斯朵夫正弹琴时,想起回房拿纸笔记下乐谱,突然在过厅里撞到一个僵直的身子,那身体在发抖,被撞时才慌乱地说自己在厨房找东西……他的音乐触发了她,她这一条冰封的河道,他来了,他的音乐炸开了这条冰河,掘开她久久密封的音乐秘窖,随之,音乐的香醇渐渐散发,灵魂的撞击怎不令她震颤! 

阿娜对音乐的悟性,被克利斯朵夫惊为天人:这充满激情的美妙歌声真的是从那个刻板沉闷的女人心里唱出来的吗?歌声里充满对生命的热情,对音乐最深刻的理解……她不是讨厌音乐吗?

所谓知己,就是阿娜一眼就看清了克利斯朵夫思想与艺术的标高。当他们在音乐里彼此靠近,“他才第一次把她看清楚:她的头发,手,嘴,还有那双一看到他就闪开去的眼睛,都长得很美”。一琴一瑟之间,电光石火的击焚,她的灵魂她的身体达到了从未有过的境界。我的一位女友酷爱书法,经常凌晨四五点起床忘情地练习,有时,就那么练着,练着,她觉得自己灵魂与肉体一起飞升,“极像床弟间的性高潮”——女友这样形容其时的感受,这不正是此时的阿娜吗!

克利斯朵夫再鲁莽,并非不解风情,他懂得这种欲躲还休,懂得阿娜为此所做的一切克制,更懂得这克制背后那焚心的、爱而不能的苦痛——该是怎样的悲欣交加呢。面对这一切,在阿娜,只有向上帝祈祷,而在克利斯朵夫,他只好躲避那魔力无边的钢琴。钢琴是他和她灵魂的“小苹果”。

那一次,他们又忍不住走向钢琴,她的歌声一下子就达到了最高的境界:那么激情,那么生动,那么深刻而富有感染力,更重要的,她那么完美地诠释了他!

他戞然而止,盯着她的眼睛,“你究竟是谁啊?”

“我不知道。”阿娜回答。

他很不客气地又说:“你心里有些什么,能够使你唱得这样的?”

“我只有你给我唱的东西。”  

“真的吗?那么我的东西并没放错地方。我竟有点疑心这是我创造的还是你创造的。难道你,你对事情真是这样想的吗?”  

“我不知道。我以为我唱的时候已经不是我自己了。”

“可是我以为这倒是真正的你。” 

他们由惊异到思索再到沉默。阿娜更是一言不发。她仿佛躲着一场看得见的疾风暴雨,更加冷漠古怪。

那场郊游救了他们。阴差阳错地,勃罗姆临时被叫去行医,只有克利斯朵夫陪阿娜去郊外“散心”了。这是一次开心的郊游,火山喷发的前奏。他们在心神相属中有过这样的眼神交流:“这真是你吗?我认不得你了。”“我自己也认不得了。我相信我是另外一个女人了。啊!他使我窒息,他使我痛苦,我仿佛被钉在灵柩里……现在我能呼吸了……你怎么能使我变得这样的呢?”

这种相爱,连他们自己都惊疑万分。他们的眼睛不再躲避,“他觉得彼此已经这样的望了好几天了,他们看到了彼此的心”。也正因此,他们都感到了“灾难”的降临,溺入太深,束手待擒。他们的目光绞缠的时候,“爱情这个字还不足以形容。那不是爱情,而是千百倍于爱情的感情”,他们那时像疯狂的奔马,难以止息。

生命中出现的每个人都是宿命,同时也是意外,阿娜是克利斯朵夫最意想不到的女人。他激活了她。她在他的生命中完成了秘密的使命——欲念的迷惑与释放,然后超越。他也因阿娜唤醒沉睡的性灵,发现迷失的本性……尽管他们心照不宣地死守着横亘在彼此之间的那个底线,可是,所谓底线,不正是用来冲撞的吗?何况连上帝都没能把控。

这个桥段里的三个人,我们身边并不少见,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里,挣扎着那些隐忍的“阿娜”们,直到有一天,某个天赐的机缘,她们浮出水面,可是,她敢跳出来吗?而跳出来,又能如何?男性世界也许远比女性要阔大和洒脱,爱情,对于男人是什么?是斗牛士身上那件火红的披风?鲍鱼宴里那颗娇艳的樱桃?反正,他们这一生都处于追求成功的长途跋涉,跋涉让他们魅力非凡。而这样的过程中,当然是不能缺席女人的,这被困兽一样的阿娜撞上了。这个勇敢而天真的女人,注定被爱情迎头痛击,痛击过后,有两种情况,一是圆熟,一是沉沦。看似刀枪不入的阿娜,她注定不能圆熟,因为她无论多么铜墙铁壁,也难免在某个男人身上折戟沉沙。上帝派给她的这个男人正是克利斯朵夫。他们已经分不清彼此,爱情,就这样试探着,又不顾一切着,奔向对方。

爱情让他们甜蜜得晕眩,爱而不能又让他们生不如死。为了躲避这场意外的情欲,克利斯朵夫想了许多办法,借口旅行,离开了半月,但最后又回来,“他整个儿被热情制服了”。罗曼·罗兰这样写到:天才是生来需要热情的,便是那些最贞洁的,如贝多芬,布鲁克纳,也永远要有个爱的对象;凡是人的力量都在他们身上发挥到最高点;而因为那些力受着幻想吸引,所以他们的头脑被无穷的情欲抓去做了俘虏……

试过煤气,试过饮弹,都失败了。他离开,又回来,再离开,再回来。最后,他跑到山中的一个小村子,那个盖着白雪的村子,去埋葬他的心事,“我的上帝,我干犯了你什么呀?为什么要打击我呢?……”这正是他痛苦的逃亡路上绝望的悲鸣。他历数上帝加在他生命中一次次肉体与精神双重的悲苦与挣扎,特别是这次情欲的撕扯——“慈悲的上帝,把我杀了吧!”

克利斯朵夫身后一百多年的法国,拍了一部电影《小小的白色谎言》,堪称男女关系大集合:婚内,婚外,不婚,丁克,同性恋,看似混乱,但人性在这里来了一个痛快的大松绑,本已相当开放的法国人,更体现出前所未有的宽容、随意和自由。起初,萨皮纳将死,我是多么希望克利斯朵夫能够留下陪她;此时,我又暗暗祈祷:何时,何世,世界能够接纳并祝福克利斯朵夫和阿娜?

克利斯朵夫的女友中,萨皮纳死了,安多纳德死了,乌东在美国奄奄一息,最后,葛拉齐亚也死于肺病……生命的后期,病痛中的克利斯朵夫被某种神秘的预感驱使,回到他出生的故乡,寻找古老的屋子以及萨皮纳的农庄。返回巴黎时,他来到阿娜的城市。自从他多年前深夜逃离,他与她音讯皆无。每想到她的名字,他浑身发抖。他瑟缩在旅馆里,犹豫着是否去拜访勃罗姆,可是他瞬间就没了勇气。

当他要离开,突然有一种不可抵抗的力量推着他走到阿娜经常做礼拜的教堂,隐在一根柱子后面,那里可以看到阿娜……她来了,可他再也认不出他:胖胖的身材,饱满的脸,滚圆的下巴,淡漠与冷酷的表情,僵直,麻木,呆滞,这个女人身上,丝毫没有克利斯朵夫所要等待的那个女人的影子,他们擦肩而过,形同陌路。 

失爱的女人,真的成为一具空壳?那些让神仙、野兽相互吸引的爱情呢?

仅仅几年间,那一个阿娜已死。他只有从某个细微的表情中认出那张他曾爱恋过的脸,“主啊,这就是我曾经爱过的人吗?她在哪儿?——不过是一堆灰烬,那么火在哪里?”

他的上帝回答:在我身上。

本文原刊于《中国校园文学》2022年7期

刘世芬,笔名水云媒,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石家庄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著有散文随笔集《看不够的<红楼梦>,品不完的众人生》《毛姆:一只贴满标签的旅行箱》《毛姆VS康德:两杯烈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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