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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度·小说 | 我们谁都没提那件事儿
小说

我们谁都没提那件事儿

文/老海

写出有意思的小说比有意义的更有意义,这是老海对小说的理解,他的小说一直试图在印证这一点。顺国努力通过回望的叙述,建立一条路径,以教会人们重新发现和认识自己。

——主持人:寇洵 / 插图:勾犇

我老了。有多老,我不告诉你,不过可以想象一下,傍晚,在落日的余晖中,我喜欢柱根拐杖,坐在人民广场的格栅椅上,看着孩子们疯跑着玩儿。他们多幸福啊!我不是说他们吃得饱,穿得好,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年龄。我跑不动了,只能看着他们跑,羡慕他们的跑,这就是老年人的悲哀。

这天,我看到一个小孩,也不过八九岁吧,骑着个女式踏板电动车,在广场上嗖嗖地旋来转去。他后面跟着个小女孩,两三岁的样子,蹒跚着跑。她显然追不上前面的小哥哥,就急得咧着嘴要哭。小哥哥见状拐回来,停在妹妹身旁,小女孩顿时喜笑颜开,很利索地爬上了踏板,像只乖巧的小狗,蹲在那里,等着小哥哥开车。就在小哥哥要拧动电门之际,横空里窜出一个妇女,一把把小女孩提溜了下来。这飞来之夺把小女孩吓得哇哇大哭,妇女厉声说,你不能坐哥哥的车,他骑得还很不老练。我猜测,以小女孩目前的智力,大约还不明白何谓老练,她只想坐车,她只知道坐车好玩儿。所以,她一面哭着,一面再次往车踏板上爬。妇女更生气了,呼地一下从地上拎起小女孩,向远处跑去,一面跑一面腾出巴掌拍打小女孩的屁股,还不忘振振有词地教训她:只管说他骑得不老练,你偏不听!小女孩似乎也不理解什么是偏和正,她只知道坐车很美,她太想坐车了。于是,她哭得更响亮了,不像锣,像哨,很纠心。

唉!我真的老了,赶不上她们,不然,我一定会追上那妇女,叫她让孩子坐车,大不了让她哥哥跑慢点儿。因为我知道孩子都爱坐车,喜欢坐车是孩子们的天性,我知道,我太知道这个。我老了,可我也当过孩子,我也坐过车。我知道这个年龄孩子坐车的幸福感,不是什么奔驰宝马可以比拟的。现在,回想起我第一次坐车时的感觉,清楚得仍像在昨天。

我们那时坐的车外型之丑速度之慢恐怕全世界也独一无二,它的所有者是生产队。若问现在的孩子,什么叫生产队,我敢保险没几个能答得上来。而若说我们的童年是大集体时代,估计也没有几个孩子能够理解。时代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是车子越来越好,速度越来越快,没有人能让时代的车轮慢下来,或倒退回去。可我们第一次坐车的美好感觉和现在的孩子是一样的,甚至还要略胜一筹。

我们村是散落在豫西八百里伏牛山里的一个普通小村,却又是一个具有六百多年历史的古老山村。传说是当年大明朝开国元勋李文忠遭奸臣和西宫构陷冤枉致死后,他妻子抱着仅一个多月大的婴儿在忠臣的保护下向西日夜兼程地逃了两千多里,才在这荒无人烟深山老林里砍树搭个庵子隐居下来。经过数代人的繁衍生息,形成了我们这个村子。所以我们村名儿像人名一样有两个,大号中村(原为忠村,后人图简,演变为中村),小名就叫庵子头。不用说,李文忠就是我们李姓后人的祖宗。也因此,我们村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姓李,凡外姓都是从别处来的移民。

在那阶级斗争天天讲,讲得民不聊生的年月里,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我们村总是要来几拨讨饭人。我们那里别看地处深山,却土地肥沃,虽说大集体生产力低下,交了公粮分给大家的少得可怜,可只要节省着吃还不至于到外乡去乞食。那些衣衫褴褛操着南腔北调口音的讨饭者,无不赞扬我们村水土好,养人。有许多外乡人到了我们这里就不想走了,但能不能落户得队长批准。

我们知道为了保护我们李姓家族的纯粹性,队长很少同意外姓人加入我们队。可在那一年,队长却破例收留了一家江苏人。据说他们那里遭了水灾,逃难了好几个月才流落到此。江苏现在是富得流油的省份,可那时却有那么多逃荒人,现在知道那多是人祸,绝非天灾。我们当然不懂这些,后来我们看到那男主人免费给队长家打了半月的“胡砌”(土坯)。那时我们那里盖房全是用土坯“胡砌”垒墙,就这也只有队长能盖得起房,哪里用得起砖呀,用砖盖房是公家的事。队长因此收留他们,按现在的说法,也是一种变相受贿。不过,那时没人说这个。在我们眼里,队长的权力大得很,他是我们村的土皇帝。

那天阳光明媚,我们看到一个陌生男人在后沟废弃的破烂牛圈窑前挥汗如雨地用“胡砌”砌窑畔,显然是要把牛圈窑作为他们的住屋。另外旁边一个女人在给他“供作”和泥。旁边坐在土坯上的小女孩在啃一块红薯,薯泥涂了一脸。孩子们猛不丁看到和我们不同的外乡人,很是稀奇,围了一圈儿观看(也因为实在没啥可看)。我们看到这一家人的特点十分明显,男人黑胖,正如那时文学作品里时常形容的那样,“像半截铁塔”。不知他叫什么名字,只知他姓孙,我们村人就根据特点叫他“黑老孙”,其实他并不老,最多不过三十来岁吧。黑老孙的女人和他正相反,干瘦,光骨头没肉,也没名,因女儿叫砖,大家就称砖她妈,甚至有更省事的,只称她为砖妈。至于女儿,胖瘦正好在父母之间,名符其实的黄毛丫头。黑老孙为啥给他女儿起名叫砖,不知道,估计是黑老孙会打“胡砌”,也会烧砖,不过是就地取材顺手拈来罢了。

黑老孙胖而力大,是个出色的车把式。不知是他原来就会,还是来了现学现卖,反正他一来,队长就把赶大车的美差交给了他。在他之前是谁赶的大车,不知道,自我们记事起,都是他赶大车,仿佛在他来之前我们队里就没大车,或者是有大车也没人会赶。他一来,就有了大车和车把式。

我们队的大车很原始,生铁浇铸成轱辘的那种。车棚也是用粗大结实的木头打制而成,中轴辕木就更粗长,一头连着铁车轱辘轴,一头伸出车棚底老长,顶头搭一截横木 ,横木两头压在两头大牛的脖领上。也就是说,这样笨重的铁轱辘大车,须得两头强壮的健牛才拉得动。 

笨重的铁轱辘牛车只在夏冬两季才能用上,夏天从地里往回拉麦子,冬季往地里送粪。拉麦子装车得多人,送粪只黑老孙一人就成。生产队长派社员先把羊圈、牛圈里的粪刨出来,堆在圈门口,再把它们打碎,溜尖,呈圆锥形。到了开春往地里送粪时,黑老孙用大铁锨把扎了竹围圈的大车装满粪,再用锨背把一圈拍瓷实,不至在路上颠出来。尔后,他一跳,坐到车辕上,啪地打一个响鞭,两头犍牛奋力往前一挣,就拉着大车吱扭吱扭地向着山坡上进发了。

我们对那威风凛凛的大铁轱辘牛车十分羡慕,就跟着黑老孙到地里。上坡时黑老孙不让我们坐,那样会给本已十分吃力拉车的老牛加重更大负担。到了山坡上,黑老孙把车上鼓尖尖的一车粪扒下来,掉转车头,回村时就成了空车而且是一溜下坡。这时围在一旁的孩子们早已急不可耐地爬上车,黑老孙让他女儿砖坐在前面最好的位置,对此我们心生忌妒,也无可奈何。接着黑老孙坐上车辕,一声令下,两头犍牛就拉着大车顺着下坡一路狂奔。黑老孙还得不时拉紧刮木(相当于煞闸),以减缓速度,免得大车失控,发生倾覆的危险。那大车在高低不平的山道上下溜得踢里哐啷哗哗啦啦,我们的小屁股被尥起又落下,在车底板上磕得生痛。不过这点儿痛苦和坐车速度带给我们的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比起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黑老孙看着忠厚,实则狡猾,他让我们尝到了甜头后,下次坐车就不再免费,要我们每人掏出两个核桃作为代价。这多少有点儿假公济私的味道,不过对此我们毫不在乎,两个核桃算什么,那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我们本地户谁家没有一两棵大核桃树呀。而外来户黑老孙没核桃树,当然就没核桃。

现在我们知道核桃营养价值超高,犹其健脑,城里人吃核桃都吃疯了。那时的我们哪知道这些,我们吃核桃只是图香,并没看得那么珍贵。黑老孙当然也不会知道这些,可他没有,就物以稀为贵了。黑老孙从我们手里赚得的核桃他并不舍得吃,而是给他的宝贝女儿砖吃。

可在我们看来,他的女儿砖一点也不值得宝贝。因为她太丑,大圆脸上长着一个蒜头鼻子和一张地包天嘴。由于缺乏营养,头发枯黄,加之没洗过头,又常睡麦秸窑,那稀不楞登黄不拉几扎耷着的头发上,挂满了一串串白色虮子。这样的形象谁会喜欢她?何况还是外来户,我们就更看不起她了。欺负弱小和鄙视丑残是与生俱来的人性恶,未受过教育不具备道德观的小孩子就更不例外。

那时我们已经上了村小学。那时的学校虽然简陋,课桌是一条木板用两个土台架起的那种,却是免费教育,所以无论再穷孩子也能上学。砖和我们一样,也上了学,土模怯怯地坐在教室最后的角落里,没人愿与脏兮兮的她为伍。放学路上,我们看到跟在队伍后面的砖,就无缘无故地骂她。我们虽不是文学家,却一下子能抓住她的丑点,编成顺口溜,齐声朝着她喊:

砖,砖,

地包天!

见她未还口,就更加激发了我们的斗志,我们又抓住他爹的丑点,也编成顺口溜向她喊:

黑老孙,

胖谷堆……

黑老孙娇砖,砖也爱她爹。对于我们如此污蔑她爹,砖很是气愤,就一点不饶地和我们对仗。她的地包天嘴并不笨,连珠炮一样地回骂:x你妈,x你妈……

砖是女孩,有比较大点的邪性男孩就问她:

你拿啥x?

砖一愣,小眼睛一眨巴,脑子反应还挺快:

我拿填火棍戳。

妈的!没想到砖敢这么骂我们,我们这么多孩子,竟骂不过她。于是我们捡起地上的瓦碴片儿,石头块儿,坷垃蛋儿,不管什么,拾起来就往她身上投。好汉难抵四只手,光棍不吃眼前亏,打架砖可不是我们的对手,砖一面往远处跑,一面继续x你妈x你妈地骂。我们手中的炮弹便“日日”地向她飞去,雨点般在她周围落下,她跑得越远,越能激发我们甩炮弹的劲头。她也回击我们,但毕竟势单力薄,不用说,每次战斗的结果都是砖伤痕累累。

黑老孙心疼他的宝贝闺女,到村头大核桃树下高声吆喝:妈那个逼,我们老孙家三代贫农,你们敢这么欺负我们!可是没人接他的茬,他也只是独骂一阵出出气而已。那么多孩子,他去找谁?何况队长家儿子带头,他也不敢。

春天来了。这些年我在城市里已感觉不到春天的来临,二氧化碳的过量排放使得全球气候变暖,最明显的感受就是过去的四季变成了两季,从冬天直接进入夏天,从夏天又猛地跌进冬天,不热不冷的春秋天少得可怜。因此,刚脱下短袖就穿上厚厚毛坎肩的我,坐在长椅上看片片飘零的绿色(因热冷变化太快,树上的叶子来不及变黄)落叶,尢其怀念儿时那温暖的春天。

那是多么美丽无比的春天呵!我真不知该怎样来形容她,桃花,杏花,李花,油菜花,姹紫嫣红开遍,空气中洋溢着香甜的味道,蜂飞蝶舞,一切都那么生机勃勃。干瑟了一冬的麦苗,伸展腰身疯长,绿油油地早已盖住了地皮,踩上去软绵绵的,像是给大地铺上了厚实的绒毯。我们也早己脱去了棉祆辎重,身轻如燕地奔跑在绿色的田野上,愉快地玩耍。

那是个星期天,我们几个孩子似乎没怎么相约就又聚集在了一起,挽着篮子到麦田里去剜猪菜。麦垅间长了许多面条菜,这种叶条光滑细长的野菜,剜回去猪能吃人也能吃,剔除红色的根部,淘一把扔进锅里,糁汤里就洋溢着田野的清新味道。

暖阳照耀着我们,热乎乎地,也喚醒了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我们剜的野菜刚盖住篮子底,便不安分了,在队长儿子的提议下,就在麦田中央进行摔跤比赛。队长儿子比我们大两岁,个头高出好多,力气自然也大,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我们个个摔得嘴啃泥。他嫌单个摔不过瘾,就让我们两个一组一起摔他,可照样不是他的对手。胜利总能激发英雄斗志,队长儿子后来干脆让我们全体一起上,毕竟好汉难敌十二只手,我们六个孩子一起冲上前去,抱腰的抱腰,吊腿的吊腿,拽胳膊的拽胳膊,费了好大劲儿,终于把他扳倒了。我们七个孩子气喘吁吁汗流满面地仰倒在软乎乎的麦田里,看着碧蓝的天空上缓缓飘动着朵朵棉花样的白云,舒服极了。那真是一种痛快淋漓的玩耍。

突然,一个孩子指着说:

看,砖!

果然,砖也在不远处的麦田里剜猪菜。他娘的,这个丑八怪砖,怎么也敢来剜猪菜,怎么也配和我们一起剜猪菜?我们都看着队长儿子,他是我们的“王”,我们期待着他发出命令,好向砖发动进攻。可队长儿子看了看,略微思考了一下,就一脸坏笑地对我们说:

干脆,我们x她吧?

我们虽是小孩子,却也知道那个字的隐晦意思。所以队长儿子的话刚一落地,我们都淫荡地笑了起来,异口同声地响应:

中!

队长儿子仿佛是鬼子小队长,做了个双手合拢的手势,我们马上明白,立即行动。七个人装作仔细在麦垅里寻找面条菜的样子,悄悄地向砖的身边迂回,包抄。当包围圈越缩越小,砖感到危险逼近时,她已是插翅难逃。

砖看着我们七个把她紧紧围在中间的孩子,一脸惊恐地说:

你们要干什么?

我们毫不掩饰我们的企图,直言不讳:

我们要x你!

我们那时不过是些八九、十一二岁的孩子,更早些时候,我们都曾有过和小女孩在麦秸垛上掏个洞在里面玩“过家家”的经历,感觉好玩又刺激。我们不知道大人们为什么严辞禁止我们玩这样的游戏,更不知道他们在夜里经常玩这样的游戏。他们玩而不叫我们玩儿,大人们真不说理。我们不知道这些,更不知道这是犯罪。在那时我们简单的头脑中,还没有犯罪这个词。

面对如此局面,砖知道今天己是在劫难逃,如果不从,肯定没有好果子吃,挨一顿揍是最起码的,而且程度轻重要看事情的发展。显然砖不想挨揍,不过她似乎也没有把我们看成青面獠牙的魔鬼,我们没有犯罪的概念,她更没有。因此,她对我们提出的非分要求并没感到羞耻,甚至说不定还有几分赞同,因为我们看到她没有作任何试图逃跑或反抗的努力,只是面对我们这么多孩子感到发愁。她眨巴着小眼睛想了一会儿,终于有了办法,她指着我们,像是将军发布作战命令:

那你们一个一个来!

她的要求合情合理,这本来就是单对单的游戏,既使她不说,我们也知道必得这样。队长儿子代表我们不假思索地同意了:

那中。

毕竟我们还是怕大人们的,这块麦田离村子又不远,于是队长儿子带着我们走向地中央的一个大坑。那大坑不知是哪位先辈的坟墓,天长日久加上暴雨浸泡得塌了顶,凹陷下去。那大坑底土被尸油肥沃,麦苗黑油油地,长得格外茂密。砖下到坑底,仰躺在软乎乎的青苗之上,褪了裤子(在那贫穷年代农村人因条件所限,从来都不穿内裤,加之普遍没有卫生意识,长年累月也没洗过澡),我们看到砖的两大腿根“长”了两小片儿黑黑的垢甲。不过对此我们并不在乎,因为我们也不比她强到哪里去。躺在坑底的砖很坦然,甚至还有几分骄傲的样子,她看着在坑沿上站了一圈的我们说:

你们谁先来?

我们面面相觑,摔跤个个像小老虎样奋勇向前,此时却成了缩头缩脑的稀屎鬼。一贯霸道蛮不讲理的队长儿子在这件事上倒似乎懂得照顾弱小,他决定从小往大排。他把目光投向了我,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你先下去!

我是个“地主娃”,自然不敢对队长儿子的命令有任何违抗。我只得乖乖地走下坑去,解开裤带。当我试试探探地伏到砖身上时,听到坑沿儿上孩子们发出了吃吃的笑声。我被他们笑得羞愧难当,赶紧爬起身来,提起了裤子。

接下去,第二个,第三个……队长儿子是最后一个,他爬的时间也最长。

我们都长大了,这是不用说的事情。我上了初中,高中,小伙伴们也星流云散。又过几年,国家形势突变,我考上了大学,离开了家乡,从此成了城里人。偶尔回到老村,已不见了砖的踪影,问起来,才知道农村再次“土改”,分田到户,黑老孙一家因户口不在这里,所以也早就离开我们村回老家去了。

几十年也就那么一眨眼地过去了。我们当年的孩子也早已成家立业,有了孩子,再后来,我们的孩子也有了孩子。在不知不觉间,时光就不由分说地在我们头上安上了一顶“爷爷”的帽子。我不愿当“爷爷”,可这是由不得我的事。

许多年前,那时我还没有退休,九十高龄的父亲去世了,我们遵从父亲的遗愿回到老家殡葬。父亲在我们那地方算个文化名人,葬礼上来了许多亲朋好友。队长儿子成了现在的村长,指挥乡村葬礼按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程式有条不紊地进行,烟雾升腾,语声嘈杂,乡村酒席更能烘托这种“过事儿”气氛。多年不回故乡,时隔己久,来的众多宾客中,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不管认识不认识,只要来了,就是捧场,就是有“面儿”,一律被“招呼”着坐到方桌前吃“十碗桌”,可想而知,场面有多么热闹。在这人头攒动的喧哗中,“旋风”队长儿子把一个胖女人带到我面前:

你看这是谁?

站在我面前的胖女人,穿着水红短袖,烫着波浪卷头发,看上去很是时髦。除了胖得找不着北外,她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戴了许多金首饰,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而且个个巨大,一副暴发户的模样。

这是——既然队长儿子介绍让我猜,肯定是熟人,可我真想不起她是谁?就在我要放弃猜测,再向队长儿子询问时候,她仿佛有些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一下,暴露了她第三个——也许应该排在第一的最大特点,她是个“地包天”。我儿时的记忆一下子接通了,几乎是喊了出来:

你是——砖?

啊,是。她说,她的口音里带着浓重的苏北腔。不过这简单的两个字回答,我还是听清楚了。

你真的是——砖?

我又发出一声肯定式疑问,与此同时,我握住了她的手。尽管她那胖得像芝麻虫样的手指握起来并不十分美妙,可我还是抓得很紧。人老了的心态大约都是这样,突然间见到三十年前的玩伴,哪怕她长得再丑,也是那么地欣喜,和激动。

是,我是你砖妹子。

砖再次肯定的回答,而且落落大方地自称“砖妹子”,这是一种成熟自信的表现。的确,除了那张地包天嘴还依稀透露出当年的影子外,其他方面再也找不出半点痕迹。眼前的砖,不仅块头巨大,穿金戴银,最大的改变除了大家都可理解的胖,更关键的是变白了,和儿时那个又黑又瘦耷撒着几根黄不拉几且串着串串白色虮子的砖,形成了天壤之别的强烈反差。

啥时来的,看上去可是发达了呀?我仍然有些惊喜未定。砖未及回答,队长儿子抢先说道,砖现在可厉害了,是苏豫宁中集团公司董事长,资产好几亿呢。她来咱村投资百亩绿色核桃基地,已来了一年多了。

是嘛?我太惊讶了。这后山圆疙瘩上新栽的核桃树全是你的?我问。昨晚我上山头上转了转,原来的荒山全栽上了核桃树苗,而且引进了以色列的滴灌技术,山顶上建有一个大蓄水池,抽的就是当年“学大寨,赶昔阳”时我们修造的清凉河水库里的水。我上去看时,有不少滴管还滴着水,虽然刚过春天,栽的核桃树苗均己发出了嫩芽。

是的。她说,引进的是荷兰品种,这种树长不高,今年栽上,明年就能结果。

……

父亲的葬礼结束后,我专门把砖留下来叙旧。当年的七个男孩,除了一个在上海打工没回来外,其余的六个都胡子拉碴地悉数到场,还有两个女伙伴作陪。我们九个人,拿东北话说,就是整了一桌子菜。砖很能喝酒,基本是倒满一茶抔,一仰脖子就喝了,颇有一些巾帼英雄的豪迈。那晚我们六个鬓发花白的须眉全被她干翻了,尽管我们几个早己东倒西歪口齿不清,可砖却跟没事人一样。说起她的发迹史,她说还是借她名字和他父亲有做砖技术的光,回到老家后没多久,就开了个砖厂。改革开放初期的大开发年代,到处都在建设,到处都需要砖,所以不怕吃苦的砖的砖厂越办越大,赚钱也越来越多。别看砖识字不多,却相当有经商头脑,当她淘得了第一桶金后,就适时扩业,不仅做砖,还直接盖房子,做了房地产商。房地产多赚钱呀,没几年,她就成了苏北地区赫赫有名的房地产大亨。真应了那句老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当我大着舌头问她爹黑老孙时,她说己过了“三年”。得的什么病,我没听清,总之年龄大了,和父亲一样,该退出人生舞台了。她说她爹临终前对她说,闺女啊,我有个愿望,就是想回中村一趟,现在看来回不了了。我们一家在快要饿死的时候,是中村人收留了我们,帮我们度过了难关。你在那里长大,那儿也是你的老家,对那里也有感情,现在咱有钱了,回中村投资点产业,帮助乡亲们致富,也算是报答。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本,要懂得感恩哪!砖说得眼圈红了。她从兜里掏出了两个磨得黑亮的核桃,说,看,这就是当年他赶大车时挣的核桃。她爹黑老孙最后说,闺女啊,回去种点核桃,中村的核桃可真香啊……

就这样,她回来了。

我们那晚在一起说了很多话。我们在一起回忆了童年趣事,回忆了我们当年争坐黑老孙大铁轱辘牛车的事。我们笑说,那大牛车那样笨,颠得屁股生疼,可我们还是那样想坐,真是小孩子家啊!可我们谁也没提那件事,那件发生在春天麦田里的事。当然,谁也不会提。

——原载《向度》第六期

作者简介

老海,本名李海波。河南洛宁人。《散文选刊》编辑部主任。已在全国各文学期刊上发表小说散文三百余万字,出版过中短篇小说集《独身男人》和长篇小说《老村》。认为写出“有意思”的小说比“有意义”的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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