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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假离婚”背后竟隐藏着人财两空的风险 | 家理律说


有句话这么说的:靠离婚来解决问题的人,往往是不明智的。

近年来,许多夫妻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比如为了买房,拆迁,上学...

这些“假离婚”的案例背后,即便有人捡到了真便宜,但那张离婚证可不是假的。

万一情感上假戏真做,那就真的无处讨说法了。

今天我们要聊的就是,一件因为“假离婚”办移民而导致真离婚的真实案件。(一对一咨询请加微信:lawyer0217,备注公众号)

01


当事人任女士和韩先生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婚后3年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期间,韩先生和合伙人共同创办了一家从事投资移民中介的公司。

经营公司以来,韩先生秉持服务的初心,帮助了很多客户通过投资移民成功。

正因这样,他有了移民美国的念头。

为了顺利申请美国绿卡,韩先生打算以“假离婚”这个方式来解决问题。

任女士被丈夫的三言两语打动了, 便答应了对方同意离婚。

但任女士觉得签份离婚协议妥善些,避免后续有麻烦产生。

夫妻二人签署了离婚协议,协议上约定女儿由韩先生抚养,双方的存款、婚后房产归任女士所有。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后,一家三口依然生活在一起。

1年后,韩先生和美籍华人孙女士在美国办理了结婚手续,并以配偶身份申请了美国绿卡。在那之后,韩先生每年都在中国居住不超6个月,只能飞往美国常住。

任女士与韩先生长期两地生活,夫妻俩的矛盾越发激烈。

有次韩先生回到国内,任女士看到丈夫总是有意无意看手机,觉得有点不对劲,便偷偷查看了对方的手机。如她所料,丈夫和孙女士交往了许久,露骨的聊天记录更让她心寒。

两人开始前所未有的争吵,争执不下的原因无非一点,“离婚”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只是为了方便丈夫通过婚姻移民去美国。

任女士趁对方不注意,全程录了音。

内容有离婚期间韩先生在某赌场输了50万元,任女士要求其书写了一份保证书。如果他和孙女士假戏真做,夫妻俩真的分开了,那孩子归自己抚养。

韩先生始终坚持称没想“离婚”,和孙女士聊天的目的是让一家三口能移民美国。

夫妻之间爆发了这样的事情,不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两人也因此产生信任危机。日后只要韩先生有小动作,任女士都会留个心眼。

可对方非但屡教不改,反而变本加厉。这件事情没过去多久,韩先生就和孙女士多次酒店开房,还在某社交软件上与色情服务提供者沟通价格等聊天记录。

任女士心灰意冷,从丈夫提出“离婚”那一刻起,两人的婚姻便回不到从前,此刻的她只想拿回孩子的抚养权。

现在很多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对婚姻的态度不再单纯,离婚复婚仿佛是家常便饭。

家理律师只想说,法律上,办理了离婚登记就是离婚。那些因为利益离婚的,复婚的可能性极小,而假戏真做的可能性却很大。因此,且离且谨慎。

回到案件本身,任女士想拿到孩子抚养权,需要通过哪些法律措施呢?

首先,要有证明双方离婚是为了移民的证据。

离婚后,任女士对韩先生的信任逐渐降低,这才有了保全证据的念头。其中,双方确认假离婚的谈话录音就是本案的关键,于是我们先后整理了数十个小时的谈话、电话录音、韩先生赌博嫖娼,与孙女士假戏真做的聊天记录等证据。

其次,要在庭审中以双方离婚协议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为主攻方向,对方存在赌博嫖娼等恶习为辅攻,这样判给任女士子女抚养权的几率更大一些。

最后,当然要突显任女士家境情况的有利证据,案件中任女士来自高知家庭,受过良好教育,有稳定住房和工作。这些证据能很好向法官证明,任女士更适合抚养孩子。

一番努力下,我们成功说服法官将孩子改由任女士抚养,韩先生每月支付4000元抚养费。(一对一咨询请加微信:lawyer0217,备注公众号)


02

家理律说

父母离婚,受伤害最大的始终是孩子。

为了确保家庭破裂后孩子有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对变更抚养权之诉持极为谨慎的态度。

但因夫妻二人离婚是为了美国移民,离婚后仍旧共同生活,家理律师才有翻案的空间。

此案中,我们有三个法律点值得注意:

第一,何种情形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需要举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司法实践中,前两种情形较为少见,8周岁以上子女要求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从而变更抚养关系的比较常见。

从家理律师的办案经验来看,实践中如果存在说抚养权归一方,但是孩子在离婚后实际随另一方生活的情形,共同生活一方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般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本案中,男方韩先生坚持认为离婚时约定孩子由其抚养,目前也不存在法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从而认定我们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第二,“假离婚”能否成为变更抚养关系的依据

从法律上来说,夫妻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也就是不存在外界所说的“假离婚”。

虽然法律不承认“假离婚”,但是如果离婚以后一方当事人可以举证证明当时离婚另有目的,那么就给变更离婚协议内容预留了空间。

在以往的案例中,家理律师曾经通过举证当事人系“假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里对财产的约定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从而重新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抚养权不同于财产,具有很强的人身性,法院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优先考虑的是子女的利益。

例如双方确系“假离婚”,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对子女抚养权的约定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孩子已经随约定的抚养人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原则上均不会再重新进行裁判,除非满足法定的变更抚养权情形。

因此,“假离婚”并不能必然导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然有相当的灵活性。


第三,“离婚不离家”可能导致抚养关系出现变数

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许多当事人选择离婚不离家,但是这可能给抚养关系带来变数。

如前所述,如果本案的孩子在父母离婚以后随父亲韩先生或者其爷爷奶奶共同生活,除非存在法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否则我们很难成功变更抚养关系。

但是,当事人双方离婚不离家,共同抚养孩子,结合双方“假离婚”的现实情境、孩子表明愿意跟母亲生活的视频,以及男方可能存在赌博吸毒恶习的一些证据,最终促使法院作出了变更抚养关系的判决。(一对一咨询请加微信:lawyer0217,备注公众号)


【家理律师观点】

离婚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甚至成为许多人正常生活经历的一部分。

所以,父母维持一段长久夫妻关系挺难的,但亲子关系却是永恒的,这体现在父或母作为一个成年人与孩子之间的链接是否观念认同/价值认同。

基于这个理由,离婚期间以及离婚后很长一段时间,父母争夺子女抚养权日益激烈,甚至有一部分当事人离婚不离家,只为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曾遇到位当事人,她说“我的爸妈没有离婚,我有家,孩子的爷爷奶奶也生活在一起,孩子爸爸也有家,可是我孩子的家在哪里呢?”

离婚不离家,暂且维系了表面的和平,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甚至可能造成双方为了抚养权发生持续的摩擦和冲突。

因此,与其拖泥带水的留下后患,不如在离婚的同时,让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梳理一份最适合你权益最大化的方案,把孩子的伤害和离婚的风险降低到最小。(一对一咨询请加微信:lawyer0217,备注公众号)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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