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一、贷款所需材料
(一)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二)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四)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和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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