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知至则当至之,知终则当遂终之,须以知为本。知之深,则行之必至,无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二程集》164页)
懂得了道理就应当实行,懂得了不应该做的就应当不做,这里的关键在于懂得道理,即以“知”为本。懂得道理越透彻,则实行起来必然彻底。没有懂得了道理而不能实行的。之所以懂得道理而不能实行的,在于道理没有彻底弄懂。
在知与行的关系上,程颐认为应以知为本。而之所以有知而不能行的,在于人知之浅。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才能知之深?知之深在于对道理的透彻理解,融化在自己的心灵里,才能落实在行动上。诸如一个人的人生信仰、道德追求,通过学习建立起来之后,就要以此为自己的人生目标,认真践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往往受到各种物质的诱惑而对践行自己的人生信仰产生影响,这就要克除私欲,真诚去私。一些人之所以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根本原因在于不能解决困扰人的私欲、私利、私心的问题,这也是人的思想修养必须面对的根本问题。“知之深”就在于要克除思想深处的私心、私欲。道德修养在今天讳言克己私,无疑缘木求鱼。(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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