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厅、人社厅和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贯通培养模式工作的通知》文件,为促进“3+2”、“3+4”、“五年一贯制”、“2+2+2”等贯通培养模式健康发展,在总体要求、模式界定、申报、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要求。
本文主要对四种模式(特别是“2+2+2”贯通培养模式)进行梳理。
一、“3+2”、“3+4”、“五年一贯制”的贯通培养模式
已实施多年,已经为社会熟知,不再赘述,直接看图。
二、“2+2+2”贯通培养模式是一种较新的模式
与以上三种模式最大的不同就是:原则上毕业学生留在企业工作。
三、对企业的资格要求
- 企业应为多年开展校企合作的实体企业;
- 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生录取与注册学籍
- 招生计划每年下发一次,不再增补,且“3+4”招生计划不得在各市间相互调剂。
- “3+2”、“3+4”、“五年一贯制”录取分数线由省统一划定,并明确“2+2+2”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标准。
-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各市办理录取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省教育厅、人社厅将录取新生名册作为注册学籍的依据。
- “3+2”、“3+4”、“2+2+2”模式录取和注册学籍时由中职盖章,转段时由高校盖章。
- “五年一贯制”模式录取和注册学籍时由中职、高职盖章。
在已经实行多年的三个模式基础上,新增加的“2+2+2”贯通培养模式最大吸引力就是就业保证,而这个吸引力有多少,要取决于合办企业的水平和提供的岗位的质量。
如果低于大部分考生及家长的就业预期,那么招录分数和考生群体水平将会较低,培养结果有可能达不到各方要求。反之,则会是多方共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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