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今日表示,在农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农民财产权益的事项,都应该遵从法律和政策的相应规定。并表示将开出清单,督促各个部门、各个地方落实到位。
12月1日,国新办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等情况举行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问,在“三权分置”和2015年开始农村三项土地权益改革背景下,这次文件提到,要在土地和金融服务方面支持返乡创业。文件提到,农村承包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还有一个是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这方面的具体内容以及会有哪些进展?
陈晓华表示,对农村来说,农村土地的政策是很重要的政策,可以说是所有政策的基石。前不久,中办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三权分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特别是更好地保护农村的土地权益作出了相应规定。
在农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农民财产权益的事项,都应该遵从法律和政策的相应规定。实际上有两种情况,一类是返乡人员,本来承包权就是他的,房屋的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就是他的,相对而言,这方面的制约和限制少一些。但是对于下乡进行创业的,凡是涉及到这一类的,就要依照规定来办理。
陈晓华表示,在新的政策里面,有一些新规定,大体上分几类:
一是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依法用于创新创业,包括返乡下乡人员;
二是自用房可以改造成农家乐;
三是可以和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下乡人员要有一个居住场所,搞电商网络的,也需要一个平台。
四是规定地方政府在建设用地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返乡下乡人员搞农业设施等基础建设。
“有些规定还需要配套,有些规定还需要地方拿出办法来。总之,我们会开出清单,督促各个部门、各个地方把这些政策落实到位。”陈晓华说。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图:中国网)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图: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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